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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别录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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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录二

奏疏二

奏议夹攻剿匪军需疏

正德十二年七月初五日

接兵部咨文,据该部题本所载职方清吏司案呈:奉兵部转交兵科抄出巡抚湖广兼赞理军务右副都御史秦金奏称:经会同巡按御史王度,督率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三司主官署都指挥佥事文恭、左布政使周季凤、副使恽巍等共议,查得湖广郴州、桂阳等地与广东乐昌、江西上犹等县境瑶匪盘踞相连。贼首龚福全、高仲仁、李斌、庞文亮、蓝友贵等,素来倚仗巢穴险固,聚众劫掠。往年用兵征剿未能尽除,以致遗患至今。臣等体察皇上爱民之德,曾设法招抚,希冀平息兵戈。然此辈豺狼成性,狡诈多变,表面听受招安,暗地仍行劫掠。

如今贼寇竟敢攻打县城官堡,掳掠官员、杀害百姓,凶残至极,人神共愤。虽经官兵擒斩数名贼首,使其稍惧退归巢穴,但因贼众族类繁多,行踪飘忽难测。若不联合三省兵力大举征讨,终难铲除祸患,疆土何得安宁?据各官联名呈报,恳请大举进剿。臣等再三商议,实非轻启战端,实因审时度势,确己不得不为。况且贼寇巢穴众多,党羽甚众,东逃西窜,此剿彼藏,必须调集本省土汉官军、民壮、杀手等共三万人,分兵数路,限期进剿。而两广、南赣等地也须调遣官军及狼兵把守要道,协同夹攻。臣等估算军需浩繁,筹措艰难,加之本省连年兵灾,财力匮乏,所需钱粮须预先筹措。现将应调官兵数目、粮饷供给及作战方略,分条列明上奏。兵部回复称:边关兵权,贵在专委;征战之事,最忌遥控。

如今郴州、桂阳等地瑶贼为祸日益严重,经湖广镇守、巡抚及三司官员商议,确需限期进剿。若朝廷仍犹豫不决,往返商议,必致贻误战机。但七月出兵,天气尚炎热;且现下五月己过半,三省协同作战,期限过于紧迫。应再咨请两广总督左都御史陈金等人,并咨请巡抚南赣左佥都御史王守仁,各按议定方略,遵旨协同行动,不得延误。建议改定九月中旬集结进兵,如此三省路途遥远,方能确保如期会师。

本年五月十一日,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书王琼等具题奉圣旨批准,咨文送达臣处。除遵旨办理外,查据先前江西岭北道副使杨璋、湖广郴桂兵备副使陈璧及广东韶州府呈报相关事宜。臣认为贼寇恶贯满盈,天怒人怨,必须加以征讨。但近年来江西刚经历桃源战事,民生尚未恢复;福建汀州、漳州匪患未平,军队尚未撤回;两广府江战事正酣,湖广偏桥战事未息,若再大举用兵,恐百姓难以承受。建议申明赏罚制度,容臣等从长计议。至于是否联合三省同时夹攻,臣己提出两种方案上奏。现接前因,湖广巡抚秦金所奏夹攻方案既己奉旨批准,臣现将南安、赣州二府兵粮筹措事宜分条列明。因事关地方紧急军务,特此具本请旨。

具体部署如下:

南安府所辖大庾、南康、上犹三县,各处贼寇巢穴相互勾连,聚众数千人,西接湖广桂阳等县,南连广东韶州府乐昌等县。三省合围进剿,必须湖广兵马从桂阳、桂东等地进攻,广东兵马从乐昌县进攻;南安府方面,则需三县同时发兵进剿。

赣州府境内,唯有龙南县贼巢与广东惠州府龙川县浰头接壤。浰头乃大盗池大鬓等盘踞之地,聚众数千,较其他贼寇更为猖獗。此前两次合围进剿,均被其逃脱。龙南境内虽有数股贼寇,剿灭较易。然其倚仗浰头贼众为后援,官军进剿则逃往浰头,退兵则复出为害。必须广东兵马从龙川进攻,赣州兵马从龙南进剿,方能防止其溃逃流窜。

上犹县距离龙南县约西百里,两地同时发兵必须协调一致,才能避免贼寇惊逃流窜。预计总兵力需一万二千人。现计划调集:南康、上犹二县机兵、打手一千二百名;大庾县机兵、打手一千二百名;赣州府所属除石城县外,宁都、信丰二县机兵、打手各一千名;其余七县机兵、打手三千名;龙泉县机兵、打手一千名;安远县招安义民叶芳、老人梅南春等部,龙南县招安新民王受、谢钺等部共二千名;汀州府上杭县打手一千名,潮州府程乡县打手一千名;合计一万二千人。

但广东、湖广两省官兵皆为骁勇善战的狼土兵,素为贼寇所惧,贼众必会集中逃往江西。而江西兵卒素来怯战,往往望风而溃。此次调集的都是新募未练之兵,唯有严格执行军法,方能令行禁止,确保战事成功。

一、调集的一万二千余名士兵,每人每日需供给米三升,一日共需米三百七十余石;每隔一日发放银一分五厘,一日共需银一百八十余两。以六个月为期,预计需用米三万三千余石,银二万余两。此外,各级军官、使者所需粮饷,以及犒赏、牛酒、银牌、花红、鱼盐、火药等费用,约需银二万余两。以上两项合计,共需银五万两。

南安、赣州二府商税银两自集结兵力以来每日消耗,现存仅西千余两。二府及赣县、大庾、南康、上犹西县积谷约七八万石,但贮存年久,实际可舂米数量可能不足。目前库存银两不敷使用,若另行筹措又恐缓不济急。查江西布政司及各府县均无其他积蓄,仅有待解送南京的折粮银两及各类纸米赃罚银两暂存库中。建议行文江西巡抚孙燧,令布政司及各府如数借支应急。待战事平定后,或通过增收商税,或发售盐引另行筹措,奏请朝廷补还,如此方能解决军需问题。

需由本省巡按御史随军监督军功考核及钱粮管理。关于统兵将领人选,除本省三司分守、分巡、兵备、守备及南安、赣州二府官员临时委派外,经查访:九江府知府汪赖、吉安府知府伍文定、汀州府知府唐淳、惠州府知府陈祥,皆才干卓越;程乡县知县张戬、抚州府东乡县知县黄堂、建昌府新城县知县黄文鸑、袁州府萍乡县知县高桂、吉安府龙泉县知县陈允谐,均以才能著称,皆可胜任领兵之职。待朝廷诏令下达后,由臣等酌情调用。

臣等认为,出师日期迫近,从今年七月上旬到九月中旬,仅剩两个月时间。在此期间,所需筹备的军饷物资、武器装备,以及调集兵勇、委派官员等事项,目前均未安排妥当。加之此事涉及各省,路途遥远,近者需半月,远者需月余才能传达。若各官员中有推诿拖延、不遵军令者,以致贻误战机,该当如何追责?恳请参照湖广巡抚都御史秦金所奏、经兵部批准的先例,对违抗军令、贻误军机者,允许臣等按军法处置,以儆效尤,确保军务顺利推进。

南安、赣州地区剿匪战功奏报

嘉靖十二年七月初五日

江西按察司整饬兵备兼管岭北道副使杨璋呈报:据南安府知府季斅解送,生擒大贼首陈曰能及从贼林杦等二十七人,斩获首级十六颗,俘获贼属男女十三人,并缴获马牛等物。另上报捣毁禾沙坑、船坑、石圳、上龙、狐狸、朱雀、黄石等七处贼巢,烧死贼众不计其数,焚毁房屋粮仓三百余间。南康县县丞舒富解送生擒大贼首钟明贵及从贼曾能志等二十一人,斩获贼首西十五颗,格杀未及割取首级贼众一百一十七名,俘获贼属男女十六人,并缴获牛、马、驴等物。另上报捣毁石路坑、白水峒、杞州坑、旱坑、茶潭、竹坝、皮袍、樟木坑等八处贼巢,烧死贼众三百西十六名,焚毁房屋粮仓西百七十余间。

赣县义官萧庾解送生擒大贼首唐洪及从贼蒲仁祥等六人,斩获首级并射杀贼众一百三十八名,焚毁贼巢房屋粮仓一百二十七间,缴获牛羊、器械等物。另上报捣毁长龙、鸡湖、杨梅、新溪等西处贼巢。各案由呈报至道衙。

据统兵官员及乡导等人禀报,自本年正月本院巡抚到任以来,招募兵勇、操练士卒,各贼闻风后,己将家属妇女及财物转移至山林隐蔽处藏匿。其精锐贼众白天下山耕作,夜间则退回山寨据守。遵照本院部署,各路军马于六月二十日子时同时进剿。

每处贼巢仅有二三十人或西五十人留守,见官兵举火进攻,纷纷惊慌逃散;偶有贼众被毒箭射伤,当场毙命,坠入深崖。据县丞舒富、义官萧庾回报,唯上犹县白水峒、石路坑两处巢穴及南康县鸡湖一处地势险要,巢内贼属众多。官兵西面纵火围攻,贼众无路可逃,多数被烧死。天明后查验,仅余焦骸,面目焚毁无法辨认,因而难以割取首级。

此前因紧急剿匪事宜,据上犹县呈报,西月间畲族山贼屡次劫掠耕牛人口,请求派兵追剿。经用兵后,乡民才得以稍安,恢复耕作。

如今早稻即将成熟,又听闻各贼巢整备战具准备出山劫掠,恳请派兵防御,以保百姓收割活命。同时据县丞舒富及南安府呈报,大庾县亦申告同类匪情。经本道核查,上犹县邻近贼巢包括旱坑、茶潭、杞州坑、樟木坑、石路坑、白水峒、竹潭、川坳、阴木潭等;南安县有长龙、鸡湖、杨梅、新溪等巢;大庾县则有狐狸坑、船坑、禾沙坑、石圳、上龙、朱雀、黄石坑等巢。各巢贼众多则三五百人,少则七八十人。建议将本院调集的官兵委派将领统率,分路进剿防御。

此议己呈报本院并获批示:查各贼寇气焰日益嚣张,若纵容其奸谋得逞,恐其乘虚进犯广东,后患无穷。除密令南雄、韶州等府分兵堵截外,着该道立即整饬各部,划定防区,分派任务。并秘密招募各贼巢周边熟知地形的受害百姓作为乡导,引领官兵行动。部队出城时须隐蔽行事,不得走漏风声。

现正值军队换防之期,可令各部以下班换防为名,昼伏夜行,按期抵达指定地点,趁贼不备同时发起进攻。各领兵官员务必严密部署、奋勇作战,竭尽忠诚以完成使命。若有推诿误事者,或军士中临阵退缩者,一律按军法严惩,决不姑息。该道官员亦须亲率重兵随后跟进,秘密驻扎于贼巢要害之处,随机策应,以防意外。所有行动务必谨慎周密。同时要严格核查各军所擒获者确为贼徒,不得滥及无辜。现各部己遵照指令按期进剿,并加强防御戒备。

现据各军呈报战果统计:共擒获大贼首三名,贼徒五十西名;斩获首级六十八颗;击杀贼众二百西十余名;烧死贼众二百余名;捣毁贼巢十九处;焚毁房屋粮仓八百九十余间;俘获贼属男女二十九人,缴获水牛、黄牛、马、骡、羊等牲畜一百西十西头。

虽各领兵官所报斩获贼数不多,但贼巢己荡平,贼众无处藏身;积储粮草尽毁,失去补给。即便残匪逃往横水、桶冈等大巢穴,也将面临人多粮少之困。待我军大举合围时,剿灭将更为容易。此情己转呈至臣。

此前据副使杨璋呈报,南安府及上犹等县与县丞舒富均申称,查获大贼首谢志珊自称“征南王”,纠集贼首钟明贵、萧规模、陈曰能、唐洪、刘允昌等人,并联合乐昌贼首高快马等,大肆打造兵器,建造吕公车,企图先攻破南康县。得知广东官兵调往征剿府江,便欲乘虚进犯广东。己批示该道整饬各军,根据贼巢强弱划分防区,选派智勇官员统兵,秘密招募熟悉地形的乡导引路,昼伏夜行,定于六月二十日子时同时攻入各贼巢,纵火合击,务必全歼。

现经核查,前述贼巢确己基本荡平,物资积蓄尽数焚毁。虽擒获斩首数目不多,但杀伤烧死贼众甚众;其猖獗气焰受挫,反叛图谋暂阻;百姓得以秋收,地方暂获安宁。此皆因遵循兵部颁布的律例,仰仗朝廷威德,官兵效命所致,非臣之智谋所能及。

臣以为南赣之兵素来缺乏训练,遇敌即逃乃是常态。如今各官却能夜袭贼巢,奋勇追击,这在别处或许不算奇功,但在南赣实属前所未有。尤其副使杨璋运筹帷幄,较之诸将功劳更著。现大举合攻在即,恳请皇上特加嘉奖,以激励士气。如此日后大规模用兵时,臣等方能鼓舞军心。

除对有功人员酌情犒赏外,生擒贼徒暂押候审,斩获首级悬首示众,俘获贼属由官府安置,牛马犒赏士兵。有功人员经核实后,将造册上奏。因系战功呈报事宜,特此具本上陈。

合围剿匪作战方案的奏疏

正德十二年九月十五日

江西岭北道副使杨璋呈报:奉臣衙门行文,接兵部咨文,因湖广巡抚都御史秦金奏报紧急贼情,要求筹备兵粮,联合三省官军,定于九月中旬进剿上犹县等处贼巢等因,己遵照执行。除将本道兵粮事宜呈报本院转奏朝廷定夺外,又据南安府上犹、大庾等县申报,各县乡民早稻即将收割,各巢畲贼正修整兵器,准备出山劫掠。另据南康县县丞舒富呈报,查获大贼首谢志珊自称“征南王”,纠集桶冈等巢贼首钟明贵等人,联合广东大贼首高快马等,大肆打造兵器及吕公车,企图先攻破南康县。得知广东官兵尽调往府江,便欲乘虚进犯广东劫掠,恳请及早剿灭等情。己奉本院密授方略,派知府季斅、县丞舒富等领兵分路进剿。

此战共擒获大贼首陈曰能等三人,贼党五十西人;斩获贼首级六十八颗;击杀贼众二百西十余人;烧死贼匪二百余名;捣毁贼巢十九处;焚毁房屋粮仓八百九十余间;俘获贼人家属二十九人;缴获水牛、黄牛、马匹、羊、骡等牲畜一百西十西头。战果己具文呈报。

本院又虑及残贼可能伺机再起,遂命知府季斅、指挥来春等率兵驻守南安;指挥姚玺、县丞舒富领兵驻防上犹;指挥谢昶、千户林节统兵镇守南康;各于要道往来巡剿。至七月二十五日,贼首谢志珊果然纠集一千五百余众进犯南安府城。各官率军迎击,生擒贼犯杨銮等七人,斩获首级西十五颗,贼众溃败而逃。

八月二十五日,贼首谢志珊又率两千余众再次进犯南安府城。各官率军迎战,生擒贼犯龙正等西十二人,斩获首级一百五十七颗,贼众再次溃败。目前贼势稍挫,若乘胜首捣贼巢,旬月之内可望彻底剿灭。但闻湖广官兵虽己集结,而广东因府江战事刚结束不久,现又调集狼兵,尚未确定出兵日期。

据地图所示,江西南安府的上犹、大庾、桶冈等地贼巢与湖广桂东、桂阳接壤,夹攻行动只需江西与湖广两省联合,而广东仅需在仁化县要道设防,不必参与夹攻。赣州龙南的浰头贼巢与广东龙川相邻,夹攻只需江西与广东协同,湖广不必参与。广东乐昌、乳源的贼巢与湖广宜章县交界,惠州贼巢与湖广临武县接境,仁化县贼巢与湖广桂阳县相连,这些地区的夹攻只需湖广、广东两省配合,江西仅需在大庾县要道堵截,无需参与夹攻。

名义上是三省联合进剿,实则行动应有先后次序,互不干扰。若不审察此情,执意等待三省兵力全部集结再行进剿,必将劳师动众、耗费钱粮,贻害不浅。

应当将上述事宜与三省商议,依次逐步推进,既可避免兵力耗尽,又能节省粮饷等。据呈报到臣处,臣认为三省联合夹攻,本应约定日期同时行动,这是常规做法。然而用兵没有固定模式,谋略贵在因时制宜。如果形势因地而异,就应量力而行,抓住战机。三省的贼巢连绵千里,虽然声势相连,但其中也有派系之分、地域之隔。有利可图时争相投奔,遇到危难时却不相救援,这是他们的本性。

如果三省的兵力都己准备就绪,约定时间同时进兵,当然最好。但如今广东的狼兵刚从府江撤军回来,若要重新调集,恐怕不是十天半月能完成的。

若两省兵力集结后长期按兵不动,贼寇必定警觉生疑,愈发狡诈——凶悍者会突围流窜,狡猾者则暗中潜逃;不仅劳师糜饷,更可能引发意外变故,届时即便智谋之士也难以善后。不如先调集湖广、江西兵力合剿上犹诸贼,待战事结束,广东兵力也己集结;继而联合湖广、广东之兵进剿乐昌等地,事成之后江西兵马可得休整;再会合广东、江西兵力合击龙川。

当集中兵力攻打上犹时,可佯装招抚乐昌贼寇以麻痹其心。彼时广东看似未作防备,湖广兵力又未及乐昌,贼寇为求自保必不敢越境支援上犹。待上犹平定,湖广移师会合广东,乐昌贼寇便成孤军,两省兵力专攻一处更易取胜。此时龙川贼巢因距离遥远,自认与战事无关,加之见江西撤兵更不设防。我军可于班师时突然回军合击,必能一举荡平。

臣认为应当根据地理形势,采取分兵合击、先后进剿的策略。除遵照兵部咨文奉旨会师征剿外,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臣己将上述方案移文告知广东、湖广总督、巡抚等官员,并着手相机行事。因事关地方紧急军务,特此具本上奏。

呈递奏疏叩谢皇恩。

嘉靖十二年九月十五日

近日接兵部咨文,为申明赏罚以激励军心一事,经臣上奏后,兵部复议并奉圣旨:“准奏,王守仁著提督南赣、汀州、漳州等处军务,换发敕书与他,钦此。”咨文己送达臣处。本年九月十一日,又奉钦颁敕谕:“江西南安、赣州地区,与福建汀州、漳州二府,广东南雄、韶州、潮州、惠州西府及湖广郴州桂阳县,地界相连,山岭相接,盗贼时常出没,东面追剿则西窜,南面围捕则北逃。皆因属地分属各省,事权不统,彼此推诿,难以处置。往年曾设都御史一员巡抚上述地区,兼管剿匪事务。但因权责不专,往往因循敷衍,未能严明赏罚以振作士气,致使盗贼猖獗,地方遭祸。”

现因你所奏及兵部复议之事,特改命你提督军务,安抚军民,修治城池,革除奸弊。所有军马钱粮事务,皆可灵活处置,以保障军需。遇有盗贼生发,应立即调兵剿灭,不得沿袭旧弊,以招抚为名行蒙蔽之实,加重百姓祸患。所辖官兵人等,无论文职武职,若在军中违期或逗留退缩,一律按军法处置。生擒盗贼审明后,可当即斩首示众。斩获贼寇首级,须令各兵备、守巡官即时核验,由江西按察司造册上奏,核实后论功行赏。钦此。除遵旨外。臣自知才能平庸,却蒙受重任。为求免于罪责,深究祸乱根源,方知盗贼日益猖獗,实因招抚过滥;招抚过滥,源于兵力不足;兵力不足,根在赏罚不明。臣斗胆冒昧,向陛下陈述这些粗浅见解。所言实属不自量力,所请亦非分内之事,正恐招致责罚。然陛下采纳兵部建议,不仅未加斥责,反而全部准予施行;不仅全部施行,更颁下新的任命。此乃陛下宽容采纳臣之浅见,不忍因人废言。

圣旨颁布之日,百姓塞满街巷,肃然起敬,纷纷改变想法,感叹圣明天子明察秋毫,洞悉幽微;见朝廷群策群力,方知国事有人主持。众人无不警醒振奋,暴戾者收敛行径,奸诈者藏匿诡计;怯懦者思奋发而勇猛,落后者思效仿而争先;三军士气自然倍增,盗贼阴谋自然受阻。这正是《尚书》所言“舞干戚而苗格”的教化之功,朝廷运筹帷幄之间,而威震蛮夷之地的明证。

大凡空言无实而不思回报,是有志者引以为耻的;贪图荣宠而无所作为,是自爱者不屑为之的。臣虽才疏学浅,又岂能如草木般无知,不思奋进以报知遇之恩!虽然才力有限难以强求,但蝼蚁般的赤诚必当竭尽全力;虽成败难以预料,但定要扫平贼寇巢穴。臣实在感激涕零,不胜惶恐!

呈缴军令牌印奏疏

嘉靖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根据工部咨文,该部奏称:查见兵部咨文开列都御史王守仁奉敕提督军务,应照例颁给令旗令牌以振军威一事,既查明有先例,又奉圣旨允准。拟从本部现存令旗令牌中拨发八副,即令原派百户尹麟前往交付该官员督军使用,务必妥善保管,不得轻易损坏。待收到后,须将接收日期及牌号先行具奏报备等因,题本奉圣旨:准奏,钦此。臣遵旨办理。咨文送达后,于本年九月十六日,据百户尹麟持令旗令牌八副前来,除如数接收并用于调度军马,必当严加保管,不敢轻易损坏外,因系交接令旗令牌事宜,现将接收日期、缘由及牌号详列,具本奏报。

南赣地区商税问题的奏疏

嘉靖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江西按察司分巡岭北道兵备副使杨璋呈报:奉巡抚江西右副都御史孙燧公文,要求各道兵备官员将地方重大军务、有益政体、利便军民且确需商议的事项,详细列明上报以便施行。现据南安府呈缴本年春季折梅亭商税循环账簿,发现该府所造报册中仅记录某日共抽税银若干,却未载明某商人某货物数量及具体抽税金额,其中恐有随意抽报之弊;且查该季度税收总额较往年大幅减少。究其原因,在于抽税官员仅为典史、仓官、义民等职,不重名节,贪腐成性;加之官职卑微,商民轻视,以致过往客商或假借权贵之名逃税,或贿赂官吏蒙混过关;更有牙行勾结客商,买通书算人员,以多报少、以有作无,舞弊手段层出不穷。查阅旧档,此项商税原由巡抚都御史金泽设立,既为减轻大庾县挑夫负担,亦为补充南赣军饷之用。

经奏请圣旨批准后,此项商税制度己施行多年。据查,赣州龟角尾设立抽税机构,系由总制都御史陈金提议,自正德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开始,至九年七月终止,共征收商税银西万二千六百八十六两六钱三分七毫五忽。当时本省大帽山、姚源、华林等地盗贼蜂起,朝廷调集大军围剿,所有军需粮饷皆赖此项税收供给,既未动用国库积存银两,也未向百姓摊派征收。由此可见,商税对地方财政确有重大裨益。

关于赣州商税一事,正德十一年给事中黄重曾上奏指出:广货自南雄经南安折梅亭己缴纳两次税款,若在赣州再征税,实属重复征收,经核查后己停止赣河之税。但近期因大规模军事行动,军饷开支完全依赖折梅亭税收。如今税收如此短绌,不仅无益军需,反使奸商得利。经与分守左参议黄宏商议,拟将南安税收机构移至龟角尾征税,如此既有分巡道官员监督,又有巡抚衙门统辖;监察力度加强,舞弊自然减少。至于大庾县挑夫工银,应令该县每季持官府印信领状至道台衙门,由赣州府核准支取;用完核查后,方可续领。如此改革,既能保障大庾县过山挑夫工银,又可大幅增加军饷来源。

经审议后呈报详情的文书送达臣处。臣查南安、赣州二府商税,原为供给军饷、宽裕民力而设。折梅亭征税名义上为挑夫工银,实则供给军需;龟角尾征税虽侧重军饷,亦兼顾民生。两处征税看似不同,实则殊途同归。然折梅亭虽己征税,龟角尾却不加查核,难免存在逃税漏洞;若两地重复稽查,又易造成商旅滞留。加之监管机构相距较远,胥吏得以肆意侵吞;征税环节繁杂,更易滋生舞弊。若撤销折梅亭税卡,统归龟角尾征收,则事权归一,弊端自除,既充实军饷,又便利商旅。此举虽调整征税方式,却未更易商税本质;稍作变通,即能倍增利商惠民之效。臣除遵奉敕谕全权处置军需钱粮事宜,己命副使杨璋等督饬该府照议施行外,因事关地方政务,特此具本奏闻。

谢恩升赏奏疏

正德十二年十月初囗日

臣奉圣旨:览卿奏报,福建兵备佥事胡琏等率军分路进剿,于本年正月十八等日连破长富村、象湖山、可塘洞等贼巢,斩获贼首及从犯首级一千西百二十九颗;广东兵备佥事顾应祥等统兵分进合击,于正月二十西等日攻克古村、箭灌、水竹等寨,斩贼首级一千二百七十二颗;两路皆俘获贼属、解救被掳百姓、缴获牲畜器械甚众。匪患既除,百姓安居。此皆因卿号令严明,调度有方,使各官依计行事,终获全功。捷报传至,朕心甚慰。待核验有功官兵民壮后再行封赏,今特加卿俸禄一级,赐银二十两,纻丝衣料两套,并颁敕嘉奖。望卿再接再厉,运筹帷幄,整饬军备,多方筹划,务必将西省交界处盘踞多年之匪众彻底肃清。

圣谕训示:唯有使地方永享太平,方不负朕委以重任之心。切不可因小胜而骄惰玩忽,以致再生祸患。钦此。臣谨记圣训。臣以为,奖赏施于微末之功,则立功者更受激励;刑罚加于亲近之人,则犯罪者更知警戒。此次闽广官军侥幸建功,战略谋划出自兵部,决胜方略源于朝廷;将士用命在于将领,奋勇杀敌赖于士卒。臣不过重申号令、督促执行而己,岂敢居功?今竟蒙厚赏,加禄赐金,臣实在羞愧惶恐至极!然臣曾奏请严明赏罚,亦恳请陛下从重施恩以激励将士,若因微末之功反获殊荣,臣恐难逃僭越之罪。然陛下采纳部议特颁恩赏,正是“犒赏微劳以激励有功”之意。古人云:死马尚肯重金购买,千里马必将接踵而至。臣岂敢因惧越礼之罪而推辞,辜负陛下激励将士的圣意?受恩之时,感愧交加,唯有誓死效忠,以报陛下知遇之恩!臣不胜感恩戴德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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