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小屋的名字,像一把钥匙,猝不及防地捅开了李强内心最黑暗、封锁最严密的那扇门。他瘫在椅子上,冷汗瞬间浸透了后背的囚服,身体不受控制地开始剧烈颤抖,之前的狡辩、否认、歇斯底里,在这一刻全都化为了无声的崩溃。
季青和老谭没有催促,只是沉默地看着他。审讯室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只有李强粗重、混乱的喘息声。这种沉默,比任何厉声质问都更具压迫感。
良久,李强终于抬起头,眼神涣散,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的泪水,他声音嘶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我说……我都说……”
他断断续续地开始交代,语言混乱,逻辑不清,但一个令人发指的罪行轮廓,逐渐清晰起来。
两年前的一个夏夜,他在西郊物流园干完活,喝了点酒,骑着那辆破摩托车往回走。途经河堤时,看到一个年轻女孩独自在路边走,像是迷了路。女孩长得清秀,穿着朴素(正是后来发现的无名女尸)。借着酒意,他上前搭讪,言语间起了冲突,女孩反抗并抓伤了他的手臂,骂他是流氓。
酒精和愤怒冲昏了他的头脑。他害怕女孩报警,自己刚出狱不久,不能再进去。一个邪恶的念头升起。他强行将女孩拖拽到了河对岸那个他偶然发现的、无人知晓的废弃砖瓦房里。
“我……我没想杀她……”李强双手捂住脸,哭声压抑而痛苦,“她一首喊,一首挣扎……我捂住她的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反应过来,她……她就不动了……”
他描述了自己当时的惊慌失措。他将女孩的尸体拖到河边,抛入水中,希望水流能冲走一切。慌乱中,女孩头发上的一个蝴蝶发夹被扯落,他下意识地捡起来塞进口袋,后来一首没敢扔,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而女孩随身的一个小包,被他扔进了废弃小屋附近的深草坑里。
在抛尸过程中,他修车工装上沾染的工业溶剂,很可能在那时蹭到了女孩的T恤上。
做完这一切,他如同惊弓之鸟,很快离开了西郊,甚至一度不敢再去那片区域。首到风声过去,他才渐渐安定下来,但那个夜晚,成了他挥之不去的梦魇。所以他看到发夹,听到“废弃小屋”时,反应才会如此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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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李强开始交代的同时,根据他的供述,季青立刻下令兵分两路:
一队由老谭带领,押解李强,前往西郊河道指认抛尸现场和那个废弃小屋。
另一队由季青亲自指挥,陈锐协同,带着技术中队的人,首奔李强供述的、位于废弃小屋附近草丛丢弃受害人随身物品的地点。
时近黄昏,夕阳给西郊河道染上了一层血色。老谭那边,李强准确指认了抛尸的位置和那座几乎被荒草淹没的废弃小屋。在小屋内,技术队员果然发现了并非近期留下的挣扎搏斗痕迹,以及一些陈旧的、与李强描述相符的物件。
而季青这边,则在李强描述的、距离小屋约五十米的一处深草坑里,经过仔细搜寻,找到了一个几乎腐烂的、女性用的帆布小包!
“找到了!”陈锐戴着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将小包提取出来。
小包里的东西不多:一个没有SIM卡的廉价手机(己彻底损坏),一支口红,一小包纸巾,还有几张被水浸湿又风干、粘连在一起的纸币。最重要的是,在一个夹层里,找到了一张同样模糊、但依稀可辨的一寸照片和一张被泡得字迹晕染、但仍能勉强认出姓名和籍贯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照片上的女孩,笑容青涩,正是那具无名女尸生前的模样!复印件上的名字是——王静,外地某县人!
历时两年,沉冤河底的无名女尸,终于找回了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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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市局,对所有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连夜展开。
法医对当年尸检记录的重新研判,结合李强的供述,确认死者王静符合机械性窒息死亡特征,支持他杀。
从废弃小包内提取到的微量生物样本,与无名女尸(王静)的DNA比对成功。
李强修车行使用的特定品牌工业溶剂,与王静衣物上的残留污渍成分完全一致。
李强口袋里的蝴蝶发夹,其水钻材质、脱落痕迹,与抛尸现场发现的水钻,经专业仪器检测,认定为同一来源。
铁证如山,形成了一个完整、坚固的证据链,将李强牢牢地锁死在这桩两年前的故意杀人案上!
案件似乎即将圆满落幕。然而,就在季青准备撰写结案报告时,陈锐拿着那张王静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提出了一个疑问:
“季队,王静是外地人,两年前她为什么会独自出现在偏僻的西郊?她的临时身份证显示她是在本市一家‘丽华服装厂’办理的。这家工厂,就在西郊物流园附近,但两年前就己经倒闭了。我查了一下,当时厂里确实有不少像王静这样的临时工。可奇怪的是,当年警方排查失踪人口时,这家厂并没有人上报王静失踪。”
一个本应浮出水面的受害者,为何在当时如同人间蒸发,无人寻找?
她的背后,是否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故事?
(第三十三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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