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贼?
现在迷途知返了?
还是自己粉丝?
所以说,我把一个贼给感化了?
我这么厉害的吗。
林特:【停止铺垫,继续说。】
迷途知返:【昨天晚上,你们公安应该接到了很多起盗窃报案吧,那都是我前同事做的。】
好一个前同事。
虽然打字慢,但说话很谨慎。
至于说有没有接到很多起盗窃报案。
他还真没听说。
因为这都是治安队那边的工作。
跟宣传科没多大关系。
但他却根据这段话,解读出了其中隐藏含义。
这位曾经是贼,后被自己感化迷途知返的粉丝。
应该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多起盗窃报案’。
迷途知返:【因为他们在进行贼王选拔,上一任贼王被你们公安抓了,目前我的前同事们群龙无首,急需选出新任贼王,维持组织稳定。】
迷途知返:【而选拔的方式,就是比拼,谁能在24小时内,盗窃物品的价值高。】
迷途知返:【而现在,距离选拔结束,还剩下8个小时。】
看着这位粉丝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林特也相信了。
因为他确实听过一个传闻。
还记得自己之前帮助牧野分局拿了个‘禁赌专项行动集体’吗?
事后他就听说,三个分局的刑警队长急得不行。
一拍桌子来了个联合行动。
奋战几天,抓了个贼王。
当时就是随便一听,也没过多了解。
林特:【你给我发个位置,我现在过去找你。】
消息发出后。
一个定位就发了过来。
走到科长办公室。
打了个招呼,拿起车钥匙就走。
现在李科长的私家车,快成他的车了。
...
开着哈佛朝着粉丝发来的定位赶去。
现在是下午西点。
八个小时后,也就是说晚上十二点选拔就会结束。
时间倒是充裕。
而他的心情。
也很不错。
不!
应该是超级不错。
贼王选拔,其含义就是说牧城的所有贼都会参与。
如果……如果他能将这些贼给一锅端了。
什么概念?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警队成立这么多年。
应该还没有哪个警察。
能一口气将一个城市的贼,都给抓了吧?
功劳多大。
目前不好说。
但一定小不了。
同理。
案件评级也不会低。
其实。
无论是功劳还是属性点。
都只是短期利益。
这起案子如果能办漂亮。
其中隐藏一个长期利益!
想想看,最痛恨这些贼的人群是谁?
毫无疑问是普通老百姓。
这些贼如同虱子一样,趴在百姓身上吸血,防不胜防。
说讨厌太轻了。
应该是痛恨!
而自己,能够源源不断获取线索的根源是什么?
两个字——百姓!
如果自己能将牧城的贼,全部抓了。
自己的粉丝数。
暴涨是百分百的!
而粉丝数暴涨,意味着自己的基本盘更加稳固。
源源不断眼线,逐步增加。
这才是他最看重。
粉丝多,意味着眼线多。
眼线多,意味着未来会有无穷无尽的线索等着自己。
自己最开始做这个账号的目的。
不就是这个吗?
先定个小目标。
粉丝一个亿!
...
车子行驶大约二十分钟。
林特将车停在了路边。
下车,朝着周围看着。
附近人还是很多的。
因为旁边有一个职业学校。
而自己的左侧,是一家台球厅。
听说现在的年轻人很喜欢这个。
比打游戏都上瘾。
还有追分一说。
“阿特?”
身后响起一道迟疑的询问。
之所以迟疑,是因为林特今天戴口罩了。
因为他在视频评论区,经常能看到有粉丝偷拍自己。
拍的帅也就算了。
但偷拍,能有几个好看的?
虽说他一个警察,长相不重要。
应该靠能力。
之前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首到每天都有粉丝在后台夸自己帅。
因为帅才关注自己的。
他的想法就转变了。
确实,有的人因为喜欢自己的内容,关注自己。
也有人是喜欢自己的脸,才关注自己的。
但不管怎样,只要关注自己,都是自己的基本盘。
而且,他大胆推测,自己六十万粉丝。
有五十九万,都是因为自己的帅,才关注自己的。
咳咳。
说远了。
“迷途知返?”
林特视线中,出现一名穿着短袖,大裤衩,头发油乎乎,一副好几天没洗的邋遢男子。
视线紧张兮兮盯着自己,腿部肌肉绷紧,一副掉头就跑的样子。
“你怕我抓你,你还让我来?”
林特觉得有些好笑。
既然迷途知返了。
又给自己提供线索。
也算戴罪立功。
他可不会做,丢了西瓜捡芝麻的蠢事。
“咳咳,主要是习惯看到警察就跑,一时间改不过来。”
迷途知返尴尬的笑了笑。
随后便开始了自我介绍。
他名叫韦子豪,今年27岁,父母双亡,从小偷到大,之后才加入的组织(贼窝)。
其实这些林特没兴趣听。
但打断别人的自我介绍,挺没礼貌的。
耐心听完,便将话题引入正轨。
“把你知道的情况都告诉我,越详细越好。”
说完,林特示意他上车。
这天气没空调热死了。
在韦子豪的介绍下,林特便明白了很多关于贼王选拔的事情。
很多人看来,贼王选拔无非就是找个带头的人。
类似帮派老大。
但实际上其中牵扯很多事情。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区域划分。
经验丰富跟贼王有PY交易的贼。
可以分配到人流量大的地方。
而小卡拉米,则只能被划分到位置不好地方。
收入上就有很大差距。
如果不听贼王的安排,非得想去哪里偷就去哪里偷。
那么就会引出第二个问题。
偷来的赃物,无法销赃!
手机店老板,要你解锁手机证明是机主。
金店老板,要你购买时的发票。
没有这些,谁敢收?
但如果当上贼王。
手下的贼,将偷来的东西集中在一起。
价格卖的高是一方面,收赃物的人也愿意承担风险合作。
资本论中就有这么一段描写。
当利润有50%时,就会有人敢于铤而走险。
当利润有100%时,就会有人敢于践踏一切人间法律。
人性逐利!
而当上贼王的好处也是多多。
手下的贼,每盗窃来的一个物品。
都能抽一定的分成。
大白话来说,就是上岸了。
不用亲自动手,就有钱赚。
“阿特,你看墙上的标记。”
韦子豪指着车窗外的一家小饭馆。
墙壁上被人用笔画了个圆圈。
“被贼标记的意思吗?”
林特倒是听过,但忘记了是什么意思了。
“没错,圆圈的意思是说,这户己经被盯上了,如果有同行换一家。”
“那叉号呢?”
“叉号也很简单,己踩点,即将动手。”
林特面露恍然。
奇怪的知识又增加了。
叮铃铃~
口袋中手机响起铃声。
掏出查看。
副局长陈建波打来的。
陈建波:【林特,你怎么不在宣传科,你去哪里了?】
林特:【出来抓贼,怎么了?】
陈建波:【抓贼?要不先放放?中州市来了两位同志。】
中州市是省城。
也就是省城公安局的人。
大概是有案子需要自己帮忙。
但副局长又没首接明说什么事情。
他其实也不想问。
因为现在什么案子。
都没‘一锅端了全城的贼’对他有吸引力。
林特:【恐怕不行,因为我要抓的不是一个贼,而是牧城全市的贼!】
陈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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