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适合男女见面的场所大概就是咖啡厅了,既安静又有格调,就算再土的人儿也能借此衬托上几分气质。
但我偏不选咖啡厅,而是选在网吧和啊晟见面我设想好的情境是这样的——一个穿着邋遢,蓬头垢面的女生,带着会发光的超大耳麦,把头探向电脑屏幕,凑得近近的,左手疯狂的打击键盘,右手使劲甩着鼠标,嘴里粗犷的喊着:“杀,杀啊!特么的猪队友,上啊,搁那儿下蛋呢!你倒是给老娘上啊!”
就差叼根烟了。
这样子的女生,男生见了第一面就会反感吧。
我就是打着让啊晟失望至极的主意去的,却在网吧门口时有些退缩了,我问自已为什么非要逼着自已这样做,其实自已本来就不优秀啊,就算是用最好的状态,也达不到“女神”的一半标准,所以何必要作怪呢?
但有四个特别具有魔力的字,让我神差鬼使的还是进了网吧,那四个字就是,来都来了。
开了机,我选了个射击类游戏玩,因为这类游戏玩起来最狂野,鼠标甩个没完。
玩了半个多小时后,啊晟发来短信问我:“你几号机?”
我整颗心一下子就悬到了嗓子眼,突然害怕得不得了,脑子很混乱。
我以这样子的状态出现好像特别不好?
他要是真的失望至极了,那我就开心了吗?
失去他以后,我和何尘珂就能幸福快乐的在一起了吗?
我这样做会不会太昧心了?
一大波疑问还没来得及自已解答,我就感觉肩膀重了一下,猛地回头,看到了一张带着清浅笑容的面庞。
“肖暖暖?”他的声音低沉极了,就像一头还未完全苏醒的慵懒狮子。
我完全怔住了。
我第一次知道,哦,不,是亲眼看到一个男人的魅力是如何散发出来的。
是一头闲散惬意的黑色碎发,一对深墨的剑眉,一双深邃得没有底线的眼睛;是直挺的鼻下恰到好处的笑容,是下巴刚好能映入你眼帘的一抹络腮胡。
最强大的魅力就是他明明靠你没那么近,你却敏感得有种他的呼吸能够打在你肌肤上的感觉。
他也许不符合绝大部分人的审美观,可我看到他的第一眼便觉得他有无与伦比的帅气。
是有别于普通同龄男生的成熟帅气。
“肖暖暖是吗?”
他问了我第二遍我才回过神,然后捣蒜一样的点头。
“我是李阳晟。”他嘴角扬起的弧度让人看着很
舒服,如果有些许过满了就会显得刻意,而少了则显得冷漠。
“我是肖暖。”
“肖暖?去掉另一个暖字?”
“嗯,肖暖,比肖暖暖少一个暖字。”我的这段解释毫无营养。
“我比较习惯叫你暖暖…….”
“那你就继续叫我暖暖好了,我觉得暖暖挺好听的。”
他是第二个叫我暖暖的人,第一个是纪白枫。
这一辈子也就他们两个人能叫我暖暖吧,如果最后我两个都失去了,那以后怕是我再也不敢让别人叫我暖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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