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寒星点点。
沈家小院的热闹渐渐散去,村民们带着满腹的食物和一颗被点燃的心,各自回家了。空气中还残留着涮肉的余香,与冬夜清冽的空气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奇异而温暖的味道。
堂屋里,油灯的光晕将几个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
沈清欢、柳氏、里正李德全,还有去而复返的萧烬严,围坐在八仙桌旁。桌上没有了佳肴,取而代之的是沈清欢亲手写下的几张纸,上面用这个时代的人能看懂的符号和图画,记录着汤底和酱料的初步配方与制作流程。
气氛,比刚才吃饭时还要凝重几分。
“清欢丫头,你的想法,叔信。”李德全抽了一口旱烟,缓缓吐出白色的烟圈,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郑重,“可是,这里面道道多。这方子是你拿出来的,怎么分账,谁来管事,都得有个章程。不然,人心一乱,好事也得变成坏事。”
里正一辈子跟人打交道,看得通透。亲兄弟还明算账,更何况是牵扯到全村人生计的大事。
柳氏在一旁紧张地绞着衣角,她既为女儿的能耐感到骄傲,又害怕这突如其来的“富贵”会招来祸事。她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沈清欢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要的,从来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一个能够持续发展、凝聚人心的事业。所以,规矩必须从一开始就立下。
“里正爷爷说的是。”沈清欢平静地开口,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量,“我心里己经有了个初步的章程,说出来,您和萧大哥帮我参详参详。”
她顿了顿,清亮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首先,这门生意,是咱们杏花村所有人的。但既然是生意,就不能吃大锅饭。”
她伸出第一根手指:“我以秘方入股,占三成干股。这三成,不仅是我出方子的报酬,更因为后续所有产品的改良、新品的研发,都由我来负责。”
三成!
李德全和柳氏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个数字,在他们看来,实在是太少了!这方子是独一份的,别说三成,就是要七成八成,村里人也说不出一个“不”字。
“欢儿,这……这太少了!”柳氏急道。
“娘,不少了。”沈清欢安抚地拍了拍母亲的手,“我拿三成,剩下七成,才是这门生意的根本。”
她伸出第二根手指:“剩下的七成,其中五成,将作为全村参与劳作之人的工钱和分红。我们会根据每个人负责的工种,比如上山采料、下厨熬制、包装运输等等,来评定工分。干得多,拿得多,干得少,拿得少,不干活的,一分没有。这样,才能保证公平,激发大家伙儿的干劲。”
“这个法子好!”李德全眼睛一亮,猛地一拍大腿,“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没人能说闲话!”
沈清欢微微一笑,继续说道:“最后的两成,将作为村里的公账。这笔钱,不动则己,一动,必须是用来办大事。比如,修缮村里的屋舍道路,给村里的孩子们请个启蒙先生,又或者,像今年这样遇到天灾,可以拿出来买粮买药,救济全村。这笔钱,由里正爷爷您,和村里选出两名德高望重的长辈,共同掌管,每一笔支出,都必须张榜公示,让全村人监督。”
一番话,说得条理分明,逻辑清晰。
不仅考虑到了个人的利益,也兼顾了集体的公平和长远的发展。
李德全听得是心潮澎湃,他看着眼前这个不过十六岁的少女,眼神里充满了敬佩和信服。这哪里是个村丫头,分明是个运筹帷幄的大家主母!
柳氏也听懂了,女儿考虑得比她深远得多。她不是只要自家富贵,而是要带着全村人一起过上好日子。想到这里,她心中的担忧尽去,只剩下满满的骄傲。
“好!好啊!”李德全激动地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踱步,“清欢丫头,你这个章程,没得说!我李德全第一个拥护!谁要是有二话,我第一个不饶他!”
一首沉默不语的萧烬严,此刻也缓缓开了口,他看着沈清欢,黑眸中是前所未有的认真:“我负责上山采料和安全。”
他的话不多,却是一句重逾千斤的承诺。有他这个村里最强的猎户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和路上的安全,这门生意就等于有了最坚实的后盾。
沈清欢冲他感激地点了点头。
“那……这生意叫个啥名儿好呢?”柳氏看着桌上的方子,突然问道。
沈清欢想了想,笑道:“咱们这涮肉,吃的就是一个热乎,一个团圆。我看,就叫‘杏花村暖锅’,如何?”
“杏花村暖锅……好名字!”李德全抚掌大笑,“让咱们杏花村的暖锅,暖遍整个青州府!”
章程一定,人心便定了。
第二天一大早,整个杏花村就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效率运转起来。
李德全召集了全村的壮劳力,在村口的一处空地上,用石头和黄泥搭建起了几个连排的大灶台。妇人们则在沈清欢的统一指导下,开始学习如何清洗、晾晒、苏云深说:欢迎到顶点小说220book.com阅读本书!研磨各种香料。
沈清欢将熬制汤底和酱料的核心步骤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她深知,秘方是这门生意的命脉,必须谨慎。她只挑选了母亲柳氏和另外两个村里最老实本分的妇人做帮手,并且每次调配核心料包时,都会避开所有人。
这不是不信任,而是在这个没有契约精神和法律保护的时代,最稳妥的自我保护方式。
萧烬严则带着村里的几个年轻猎户,一头扎进了深山。他们不仅要猎取野物作为涮肉的搭配,更重要的,是寻找沈清欢画在图纸上的几种关键香料。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然而,新的问题很快就出现了。
制作酱料需要大量的猪油和盐巴,这两样东西,村里都极为稀缺。而且,想要把“杏花村暖锅”卖出去,总得有个像样的包装。
“看来,必须得去一趟镇上了。”沈清欢看着紧巴巴的物料,心中有了计较。
她需要去镇上采买必需品,更重要的,是去摸摸市场,看看这“暖锅”的生意,究竟该从何处下手。
“我陪你去。”萧烬严不知何时出现在她身后,肩上还扛着一头刚打回来的野猪。
沈清欢回头,看到他风尘仆仆的样子,点了点头:“好。”
有他在,路上确实能安全许多。
第二天,天还未亮,一辆破旧的牛车便吱呀呀地驶出了杏花村。
车上装着几罐做好的样品辣酱,还有萧烬严打来准备卖掉换钱的野物皮毛。沈清欢裹着厚厚的棉袄坐在车上,清晨的寒风吹得她脸颊生疼,但她的心里却是一片火热。
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地走出去,去接触这个陌生的时代。
青石镇比她想象中要繁华一些。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叫卖声不绝于耳。虽然时值寒冬,街上的行人依旧不少,只是大多行色匆匆,脸上带着几分菜色。
萧烬严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他熟门熟路地带着沈清欢先去了皮货行,将带来的皮毛换了三百文钱。
这点钱,对于他们即将要做的大采购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沈清欢的目标很明确,她需要先找到一个潜在的大客户,一个能打开局面的突破口。
她的目光,最终落在了镇上最大、最气派的酒楼——“迎仙楼”的牌匾上。
迎仙楼,三层高的木制结构,雕梁画栋,气派非凡。能在这里消费的,非富即贵,正是“杏花村暖锅”最理想的目标客户。
“我们进去看看。”沈清欢对萧烬严说道。
萧烬严眉头微皱,他看了一眼两人身上的粗布衣衫,又看了看酒楼门口衣着光鲜的食客,低声道:“这里……不是我们该来的地方。”
“不试试怎么知道?”沈清欢却毫不在意,她理了理衣襟,抬脚便要往里走。
“站住!”
一个尖细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只见一个穿着绸缎衣衫、贼眉鼠眼的店小二,正一脸鄙夷地拦在他们面前,上下打量着他们。
“干什么的?要饭到后巷去,别在这儿挡了贵客的道!”
这副狗眼看人低的嘴脸,让沈清欢心中一阵不快。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萧烬严己经上前一步,高大的身躯如同一座山,将她护在身后。他那双深邃的黑眸冷冷地盯着店小二,不发一言,却自有一股迫人的气势。
店小二被他看得心里发毛,但仗着背后是迎仙楼,依旧梗着脖子嚷嚷:“看什么看?穿得跟个叫花子似的,还想进我们迎仙楼?”
“我们不是来吃饭的,是来跟你们掌柜的谈生意的。”沈清欢从萧烬严身后探出头,不卑不亢地说道。
“谈生意?”店小二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夸张地笑了起来,“就凭你们?我们掌柜的忙得很,见的都是达官贵人,哪有空见你们这些乡巴佬!”
正当他们僵持不下时,一个轻佻的声音从酒楼里传了出来。
“哟,什么事儿啊,这么热闹?”
只见一个身穿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摇着一把与季节不符的折扇,在一群家丁的簇拥下走了出来。他面色有些苍白,眼下带着青黑,一看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
店小二一见来人,立刻换上了一副谄媚的笑脸,点头哈腰地迎了上去:“哎哟,原来是周公子!没什么大事,就是两个不长眼的乡下人,非要闯进来,我正要把他们赶走呢。”
那周公子斜睨了沈清欢和萧烬严一眼,当他的目光落在沈清欢那张虽有些风霜却难掩清丽的脸庞上时,眼中闪过一丝淫邪的光。
“乡下人?”他嘿嘿一笑,用扇子指着沈清欢,对店小二说道,“这个小娘子,本公子看着还算顺眼。让她进来,给本公子唱个小曲儿解解闷。至于那个男的嘛……”
他的眼神转向萧烬严,透出一股毫不掩饰的恶意:“打断他的腿,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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