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啦?离哥。”林昊忍不住问道。
“唉!”高离重重地叹了口气,沉默了许久,欲言又止,最后才下定决心说道:“我姐在新年前,在一次匈族人突袭我们牧场时被他们抓走了,我有两个叔叔被他们杀死,每次想起,心里就非常难过。”
这下,就连林昊和刘信都沉默起来——实在是太惨了。
林昊又想起鬼族,他不明白这个鬼族跟匈族是不是同一个民族的不同叫法,便问起高离:“离哥,这个匈族跟鬼族是同一个民族吗?”
高离一时也被问懵了,他自己也搞不清楚。正当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的时候,刘信却开口了:“不是!鬼族在东边的草原上,跟纪国接壤;匈族在北部的草原上,跟夏国接壤。虽然同是放牧的民族,但他们有着明显的不同——鬼族人有一部分是农耕的,但那部分农耕的人并不完全是鬼族人,而是大多数是被鬼族掠走的汉人同化而成的,皆因鬼族有一些地方是非常肥沃的黑土地。”
林昊又赶忙问:“那鬼匈族呢又是什么情况?”
刘信接着道:“匈族是全部靠放牧为生,他们主要就是放牧。他们跟鬼族最大的不同就是,鬼族那边有着大量的金矿银矿,因为他们有农耕,所以也会攻占汉族的地盘;但匈族则完全不同,他们经常攻打汉族的地盘,主要就是为了抢掠,特别是生活的必需品——因为他们不生产,仅靠交换经商去换取生活品,价格就非常昂贵,往往我们很便宜的生活品,到了匈族那边就贵得离谱。”
林昊又一次佩服起刘信,知识面不是一般的渊博。他又问道:“那匈族有什么好东西跟人家交换?”
这次不需要刘信回答,高离就抢着说道:“匈族的马养得特别好!一个是他们马的品种好,二个是他们特别会养,远比我们牧场的马好。但不知何故,他们的马拿到我们牧场放养,养出来的马就完全不一样,质量差很多。所以很多种族的人都会买他们的马做战马,只不过,他们基本不卖给我们汉族人,只卖给其他种族的人。”
听到匈族不卖马给汉人,林昊拍桌子:“妈的,种族歧视?老子日后有机会偏要去偷一批!”
刘信开口道:“其余还有一个塞外种族也同样很强大,叫方族。他们在西北边,那里是苦寒之地,都是大雪山,所以这个方族的性格异常强悍。他们主要跟龙国交界,不过也跟鬼族交界,所以经常跟龙国和鬼族打仗,这个方族让强大的龙国也极为头痛。”
“那他们主要有什么好东西?”林昊这个财迷最关心的就是人家的好东西。
“他们有极为名贵的药材,都是一些天才地宝级的,只不过他们都非常珍惜,一般不肯轻易拿来跟人家交换,而且他们的交换对象大多数是卖给鬼族。”刘信道。
“为什么?”林昊追问道。
“钱多出价高呗,鬼族有金山银山。”刘信笑道。
听到鬼族有金山银山,林昊眼睛放光,心里不知道在盘算什么,大概率又是想着怎么去搞钱那种事。
接着,他们开始分班和分宿舍,结果高离分到了大家都渴望去的班级,就是跟夏凝霜同一个班级,林昊则跟刘信分在同一个班级。
在武院,一般的学员是两人一间宿舍,除了像夏凝霜这种皇族的人才会是单间,而且特别大,甚至比一般的长老住的地方都要豪华——因为他们的身边都有佣人,这是武院特许的。
林昊恰好分到跟刘信同一个房间,自此之后,两人更是成了无话不谈的密友,这让林昊更加见识到刘信知识面的广阔,特别是在军事和风土人物方面,真是很少有人像刘信那么懂行。
据刘信自己说,他自小就跟着家人周游各地,所以对各地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而且他天生就对军事特别感兴趣,也非常钻研行兵布阵、兵法一类的东西。也因此,他与林昊经常讨论兵法和打仗的事,再加上他们现在开始在武院学习的课程,首先就是兵法一类的。
其实,林昊之前在军事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有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只不过学得并不是主要的。现在的军事理论也根本跟古代的兵法不一样,而且每个专业分得特别细,林昊是专攻特种作战方面的。
林昊发现,在这个古代好像对特种作战并不热衷,不知道是不是还没有开发这种战术,还是什么原因。无论《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又或者《黄石公三略》这些很有名的兵书,都从来没有提及过特种作战。
其实他自己觉得特种作战真的非常有用,尤其是用小股部队潜入敌人的军营或敌人国家中,打探情报、斩首对方的主将或首脑、散播谣言、扰乱军心这些方面,真是无可替代。
这天,他们正聊得起劲,就见到高离带着一个人进来。见到这个人,林昊和刘信都吓了一跳——这个人长得十分粗壮,他的粗壮不同于高离或者贺冲那种高大,而是长得并不算很高,但两条手臂就像大力水手一般,加起来比他自己的身体看起来还要粗,林昊怀疑他的一条手臂估计比自己的大腿还粗。
高离介绍那个人叫黄中,是杞国人,家里是开打铁铺的,力气特别大,使用的武器是一条狼牙棒,还说黄中有万夫不当之勇,现在跟高离是室友。高离可真是会交朋友,天生就是一个自来熟,任何他想结交的人,很想就会跟人非熟络。
林昊听到黄中的武功这么厉害,忽然想起自己真的要增加力量了——说实在的,自己的身形还是太单薄,虽说有一部分是天生的原因,可是这种身形如果上到战场,真的非常不利,因为要在马上作战,使用的都是重武器,没有足够的力量,舞动起来会非常困难。
此外,他还要跟高离学习骑射,这也是作为一个军事人员极为重要的技能,相当于现代的打枪。虽说平时武院的课堂也要学,但每次学习使用的时间都有严格限制。
好在寄存马匹的那个小镇,就有专门训练的场地,是让学员平时放假的时候可以来这里练习的,当然是要收费的,可对于林昊来说,这些都不是事。
从此,他每次放假就来这里“加餐”,分别跟黄中、高离、刘信学习马上的功夫:高离教他的主要是射箭,黄中则帮他增加力量,而刘信的枪法不错,专门教他在马上用枪。
林昊觉得休息比上课还累,跟高离学射法,学到手都几乎脱臼,手臂都被弓弦磨得脱了几层皮。跟黄中在马上舞他那条狼牙棒,开始简首像是拿着雷神那个大铁锤一般,好几次因为太重差点摔下马来,每次练完,身体都是虚脱的状态。
当然,效果也是显著的,特别是马上射箭和骑马作战的战力得到明显的飙升,只不过让他蛋疼的是,自己的身形还是一样纤瘦,没办法,这是他这个前世的基因遗传。
这天,他见到夏凝霜也出现在练习场,便主动向夏凝霜恭敬地行礼:“见过五公主。”
毕竟夏凝霜曾经帮过他,自己怎么也得向人家行礼道谢一下。
夏凝霜忽然满脸笑意地说道:“林昊,我看你平时总是背着一把形式很奇特的刀,你的刀法如何?”
林昊马上谦虚道:“不如何,很拉胯那种。”
夏凝霜却笑道:“我们过两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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