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风波过后,苏云的日子看似恢复了平静,但家属院里关于她的议论却并未停止。
不过,与之前王琴恶意引导的贬损不同,现在的议论,大多带上了几分好奇和观望。
人们都想看看,这个新来的、看着柔弱却嘴上不饶人的陆排长家的媳妇,到底能不能像她自己说的那样,用一堆碎布头,“拼出一片锦绣前程来”。
苏云对此心知肚明,但她并不在意。
她深知,任何言语上的胜利都是暂时的,唯有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真正堵住悠悠众口。
她把从集市上买回来的猪血,仔细地清洗干净,切成小块,放在一个干净的搪瓷盆里,用凉水浸着。
中午,她决定做一道猪血豆腐汤。
家里没有豆腐,她就用猪血代替。灶膛里生上火,铁锅烧热,放上一点点从家里带来的猪油。随着“刺啦”一声,一股久违的油香瞬间弥漫开来。
大宝和小雅立刻被这股香味吸引了,放下手里的小石子,围到了灶台边,眼巴巴地看着。
苏云先将切好的几片姜扔进锅里爆香,然后倒入清水。水烧开后,将切好的猪血块小心翼翼地放进去。
猪血在滚水中翻腾,很快就由鲜红色变成了深褐色。苏云又从布袋里拿出几棵在集市上顺便买的小葱,切成葱花。
汤滚得差不多了,她撒上盐和葱花,再淋上几滴酱油提色。一锅简单却香气扑鼻的猪血汤就做好了。
她给两个孩子一人盛了一小碗,吹凉了才递给他们。
“小心烫,慢慢喝。”
两个孩子早就馋得不行了,接过碗,先是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汤。
鲜美的汤汁滑入喉咙,带着葱花的清香和猪血的嫩滑,让他们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好喝!”大宝满足地叹了口气,随即用勺子舀起一块猪血,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
那猪血煮得火候正好,又嫩又滑,入口即化,带着淡淡的肉香,是他们从未尝过的美味。
小雅也有样学样,吃得小嘴油乎乎的,像一只偷吃成功的小花猫。
苏云看着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心里又酸又软。
她自己也盛了一碗,配着早上剩下的玉米糊糊,吃得津津有味。
这顿饭,是他们来到新家后,吃得最丰盛的一餐。
吃完饭,苏云将剩下的猪血汤用碗装着,盖好,然后端着碗,敲响了隔壁李秀莲家的门。
“李嫂,在家吗?”
李秀莲正在院子里缝衣服,看到苏云端着碗过来,连忙起身。
“苏云妹子,有事啊?”
“嫂子,今天中午做了点猪血汤,给你和孩子们送一碗尝尝鲜。”苏云笑着将手里的碗递了过去,“早上多亏你给的咸菜,不然我们娘仨的饭都吃不下去。”
李秀莲一看是吃的,连忙推辞:“哎呀,你这妹子,太客气了!一碟咸菜算什么,你还还回来。快端回去,你们刚来,正是需要补身子的时候。”
“嫂子,你就收下吧。”苏云坚持着,“咱们是邻居,有来有往才亲近。你要是不收,就是跟我见外了。”
见苏云说得真诚,李秀莲也不好再推辞,只好接了过来。
碗盖一打开,一股浓郁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李秀莲家的两个半大小子闻着香味跑了出来,扒着门框,使劲地吸着鼻子。
“妈,好香啊!是什么好吃的?”
李秀莲看着碗里那深褐色的猪血和翠绿的葱花,也有些惊讶:“这是……猪血?你这猪血汤,怎么做得这么香?一点腥味都没有。”
她平时也买猪血吃,因为便宜。但她做的猪血,总带着一股去不掉的腥气,孩子们都不太爱吃。
苏云笑着分享了自己的小窍门:“也没什么。就是下锅前用凉水多泡一会儿,煮的时候放几片姜,出锅前再撒点葱花,就能去腥提鲜了。”
这在后世是再普通不过的烹饪常识,但在这个调料匮乏、烹饪方式单一的年代,却像是了不得的秘诀。
李秀莲听得连连点头,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说我怎么做不出这个味儿呢。妹子,你可真是个巧手。”
她说着,就让儿子拿了自家的碗,将苏云送来的汤倒了进去,然后把空碗刷干净,还给了苏云。
临走前,她还硬往苏云的空碗里塞了两个自家种的土豆。
“拿回去给孩子炖着吃!你再跟我客气,我可就生气了!”
苏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
她知道,这一碗猪血汤,送对了。
它不仅还了李嫂送咸菜的人情,更重要的是,它向所有人展示了,她苏云,不是一个只会耍嘴皮子的人。她会过日子,而且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果然,到了傍晚,家属院里就传开了。
“听说了吗?新来的那个苏云,厨艺好着呢!一碗普普通通的猪血汤,做得比肉都香!”
“真的假的?猪血那东西,腥气得很,能有多好吃?”
“是真的!李秀莲家那俩小子,就着那汤,一人吃了三个大馍馍,撑得首打嗝!”
一时间,苏云的“巧手”之名,就在家属院里悄悄地传开了。
而苏云,并没有停下她的脚步。
接下来的几天,她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陀螺。
白天,她带着孩子们去附近的山坡上挖野菜。戈壁滩上的野菜虽然不多,但只要用心找,总能找到一些。她挖回来的婆婆丁、芨芨菜,用开水焯过,凉拌或者包成菜团子,都是难得的美味。
晚上,等孩子们睡着了,她就在昏暗的煤油灯下,开始整理那一麻袋的碎布头。
她先按照布料的材质和颜色,将布头分门别类地放好。然后拿出针线,开始她最擅长的工作。
她的手指纤细而灵巧,在布料间穿梭,像是在舞蹈。
一块块零碎的布头,在她手下,仿佛被赋予了新的生命。
她先用几块大一点的灰色卡其布,拼接成布料,给大宝裁出了一条新裤子。裤子的接缝处,她都用心地处理过,从外面看,几乎看不出是拼接的。
在裤子的膝盖和屁股这些容易磨损的地方,她还特意用深色的劳动布,剪成小熊的形状,缝了上去。
这样一来,不仅加固了裤子,还增添了几分童趣。
给小雅,她用一块粉色的灯芯绒碎布,拼出了一件可爱的小马甲。马甲的领口和袖口,她还用白色的碎布镶了边,胸口的位置,用红色的线,绣了一朵精致的小梅花。
这件小马甲,比起供销社里卖的那些样式单调的童装,不知道要好看多少倍。
除了做衣服,她还利用那些更小的布头,做了不少实用的东西。
她用几块花布拼在一起,做成了一块漂亮的桌布,铺在那张瘸腿的旧桌子上,整个屋子瞬间就亮堂了起来。
她还用碎布做了两个厚实的坐垫,放在冰冷的炕沿上。
甚至,她还用最零碎的布头,填充棉花,给孩子们做了两个可爱的布老虎。
不过短短几天的时间,那个原本家徒西壁、冷冰冰的土坯房,就被苏云的一双巧手,装点得温馨而充满了生活气息。
这些变化,家属院里的军嫂们都看在眼里。
她们路过苏云家门口时,总会忍不住往里多看两眼。
当她们看到大宝穿着那条带着小熊补丁的新裤子,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时;当她们看到小雅穿着那件粉色的小马甲,像个年画里的娃娃一样可爱时,她们眼中的惊讶和羡慕,是藏不住的。
“天哪,那真是碎布头做的?也太好看了吧!”
“这苏云的手也太巧了!简首跟变戏法一样!”
“我要是有这手艺,我家那堆旧衣服就不扔了。”
渐渐地,开始有军嫂主动上门,向苏云讨教。
“苏云妹子,你这裤子上的小熊补丁是怎么做的?教教我呗?”
“妹子,我这儿有块旧床单,你看能给我家小子改条裤子不?”
对于这些善意的请求,苏云都笑着一一应下。
她不仅耐心地位她们讲解,还手把手地教她们如何拼接,如何裁剪。
她知道,这是她融入这个集体最好的方式。
人心都是肉长的。你真心待人,别人自然也会真心待你。
很快,苏云家就成了家属院里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每天下午,都会有三三两两的军嫂,带着自家的针线笸箩,聚到她家里,一边做活,一边聊天。
苏云的名声,也从最初的“不好惹”,变成了“手巧心善”。
而这一切,都清晰地落在了某些人的眼中。
这天下午,王琴路过苏云家门口,看到屋里屋外围满了人,一片欢声笑语,她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她转身,快步朝着家属院另一头,一排明显更宽敞明亮的砖瓦房走去。
她敲响了其中一家的门。
开门的人,正是白露。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白露穿着一身干净的白大褂,显然是刚从卫生所下班回来。
“白护士,你可得有点准备。”王琴压低了声音,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那个苏云,可不是个省油的灯。这才几天功夫,就把院里那帮女人的心都给收买了。现在啊,人人都夸她手巧能干,都快把她捧上天了!”
白露闻言,秀气的眉头微微蹙起。
她走进屋,倒了杯水,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才淡淡地问道:“是吗?她都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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