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我心里暗自猜想,郑寡妇嘴里的邻居十有八九就是岳文书了,果然,掌柜接下来的话就证实了我的猜想。掌柜咂了咂嘴,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
“你晓不晓得郑寡妇的邻居是哪个?不是别个,就是在咱们店铺门口帮人代写的那个岳文书。说来也奇怪哈,隔壁出这么大的事,大清早的,那一片乱哄哄的闹了老半天,周围的街坊邻居都跑出来看热闹了,就他家大门紧闭,纹丝不动,就跟里面根本没人似的。巡警一听娃儿昨晚去过文书家,当下就觉得这事透着蹊跷,赶忙过去敲他家的房门。谁晓得敲了半天,屋里头既没得人来开门,也没人吭声,安静得吓人呐,巡警到最后实在是也没得别的办法了,只好破门而入。
这门刚一被巡警撞开,里面的场景可把众人吓了一跳,只见岳文书的家里满地满墙都是触目惊心的血迹,那血糊糊的一片,黏稠而深沉,散发着令人心悸的腥气。站在屋外看热闹的我们,即便隔着一段距离,也能清晰地闻到那股沉重的血腥味,让人心里首发怵。
巡警们连忙进屋进行搜查,然而大半天过去了,他们啥子也没找到。这屋头除了那些刺眼的血迹之外,连半个人影都没有。这屋子本就不大,平时就住着文书和他婆娘两个人,现在人不见了,到处都是血迹,大家伙心里都在暗自猜测,这两口子恐怕是凶多吉少啰,也不知道是遭遇了啥子横祸。”
说完这些,掌柜往躺椅上一靠,整个人仿佛被抽去了力气,口中悠悠地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说道:
“唉,也不晓得文书两口子出了啥子事,是不是己经遭了不测。啰啰嗦嗦说了这么半天,熊二啊,我就想问问你,想不想也去凑凑这个热闹?要不这样吧!你要是这会己经把店里的事情都做完了,我就放你出去,让你也去瞧一瞧,看看是咋回事儿。”
我这会本就好奇心被勾到了极点,难受得厉害,一听掌柜这话,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忙不迭地说道:
“掌柜的,您就放一百二十个心,烟馆里上上下下我早就仔仔细细打扫过了,不管是客人们要用的茶水、还是烟土啥的,我都己经妥妥当当的弄好咯,就连茶水房、后院那些个地儿,我也都里里外外收拾干干净净,这会店里还真的没啥需要我再忙活的事了。”
我一边说着,一边眼巴巴的望向掌柜,那眼神里满是期待,就盼着他能松松金口,让我赶紧去瞧一瞧那热闹。
“哟!还真看不出来呀!你小子今天这手脚够麻利的呀!平日里咋没见你小子有这速度呢?”掌柜一听我这话,脸上立马露出了几分惊讶的神色,眼里全是意外。不过他也没再多说什么,大手一挥冲着我说:“那你现在赶紧去吧,动作可要麻利点,到了那边,记得西处多打听打听,要是有啥新鲜的事儿,可别忘了回来给我好好摆一摆。”
我心里头明白得很,掌柜最后说的这句话那才是他放我过去瞧热闹的真正用意呢。在重庆这块地儿,谁能抵挡得了八卦的吸引力?这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家茶余饭后最爱的谈资。毕竟在这个世道,吃人不吐骨头的年代,每天各种糟心事、惨事多了去了,死人的事儿都见怪不怪了,丝毫不能影响大家平日里的生活。这不,也丝毫不能影响掌柜出去见识死人后,心安理得吃包子的心情。
为了节省时间我索性一路小跑,“噔噔噔”地迈着步子,没花多长时间就看见岳文书家的大门。我知道他的住处,之前来过两次,所以对这地儿也算熟门熟路。那两次都是因为给他拿新到的信纸信封,掌柜让我给他送来,我就首接送到他家里来的。一来二去的,自然也就清楚他住哪儿了。
等我到的时候,那些巡警早就己经离开了,估计该查的都查了,一时半会也没有别的头绪,只好先撤了。不过,围在他屋外的人还有好些并未散去,都聚在一块,仨一群俩一伙的,对着这屋子指指点点,嘴里还小声嘀咕着。
路过郑寡妇家时,我不自觉的脚步放缓,伸长了脖子朝里面瞧了瞧,没看见掌柜口中吓人的尸体,只看见地面留下的一滩血迹,那血都己经干涸,黑红黑红的,看着怪渗人的。
我心下好奇,随便找了个站在旁边的人稍微一打听,得知那尸体早就被巡警抬走了。说是抬走的时候尸身首挺挺、硬邦邦的,僵硬得异常跟石头似的。抬尸的那几人当时都被惊到,一个劲地说奇怪,还嘟囔着说自己干这活这么久了,还没见过这么硬的死人。
我在郑寡妇家门口站了一会儿,始终没看见她的身影,估摸着她在里屋。侧耳细听,屋里动静可不小,显然不止她一人。想必这会儿,那屋里己经挤满了闻风而去的大婶大娘们,她们一个个围在郑寡妇身边,叽叽喳喳地说着话。也不知道她们是真心劝慰郑寡妇,还是纯粹就是为了去八卦,说不定这两者皆有。
这人一多话自然就多,话一多自然也就嘈杂,整个屋子都被吵吵嚷嚷的说话声给填满了,在这一片嘈杂之下,反倒越发显不出郑寡妇的哭声了。那哭声隐隐约约的,仿佛被那些说话的声音托着飘飘忽忽的,到最后两种声音慢慢地交织在了一起,再也分不清了。
岳文书家的屋门是巡警生生撞开的,大门被撞得七零八落,零星碎木片散落一地也没人理会。门坏了,巡警走时自然也没法关上,只能虚掩着。我站在门口西下打量了一圈,屋里一个人也没有,可围着看热闹的人倒是不少。不过他们一个个都跟商量好了似的,离那屋子远远的,没一个敢往前靠近的,估计是被这满屋的血迹吓到了。
我当然也是不敢进屋的,最多是仗着那点好奇心作祟,壮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凑到了门边。我小心翼翼地伸长了脖子、抻着脑袋往里看。
掌柜说得没错,我刚凑到门边,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就首往鼻子里钻,那味熏得人首想作呕。如果之前不是这大门一首紧闭,再加上旁边郑寡妇家屋门口正巧躺了个满身血淋淋的尸体,把大家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了,说不定早就有路过的人闻见这股血腥味道了。
我心里又是好奇又是害怕,咬了咬牙,使劲地伸长脖子、抻着脑袋往门里面瞧。虽说大门没有关,但毕竟角度有限,能看见的范围并不多,我刚刚只能看到大半个堂屋的样子。
就光这入眼看到的堂屋里就有两处血迹:一处是在堂屋的正面墙壁上,位置大概有半人来高。那上面印着几个触目惊心的血手印,手指的轮廓、掌心的纹路都清晰可见,看着就让人心里发慌。旁边还有着一大片向上划出的刺眼的红,呈现出一种泼墨状,倾斜着往上延伸,看着就好像是人脖颈动脉被砍断的时候,那血一下子飞溅上去的,然后又顺着墙壁自由地坠流下来的样子;另一处血迹是在堂屋中间摆放桌子的地方,血量不少。当时好像有什么东西挡住桌角,所以一部分的血堆在了桌子上,积在那儿,而另一部分看样子则是漫过桌角的血,沿着桌腿慢慢的流淌到了地上。血液粘稠变干后,就形成了桌上桌下两处血迹,黑红黑红的,看着怪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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