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午,林月抱着收音机回到家里。
来不及想别的,她把上午剩的肉一分为二。一部分肥瘦相间的先拿盐腌制留作腊肉,另外一部分瘦肉较多,则用开水煮熟,等着下午做成肉松。
为了鸡血,她不惜牺牲掉二丫养了许久的老母鸡,小家伙今早伤心很久。
隔壁王姐得了她那么多猪肉,上午趁林月忙碌时,就偷偷帮她把两只老母鸡处理干净。
林月留下内脏和鸡爪,剩下的鸡肉打算做葱油焖鸡。她倒是想把老母鸡炖了,喝点鲜嫩嫩的鸡汤,但是中午时间仓促,要是等她炖完,陆绍北和她怕是早就饿晕了。
她先把鸡肉切块,然后加调料腌制一段时间,趁着这段时间,蒸了点藜麦饭。
然后用热油,下葱姜,炸至焦黄捞出,倒入鸡肉炒熟变色,再加点白糖,撒上葱花。
林月特地多弄了点酱汁,用来拌饭吃最好。
然后随意炒了个香辣土豆丝,用她自已研制的辣椒酱,那个味道,不是她自夸,闻着就让人食欲大动。
每当林月做饭的时候,就是周围村民受“折磨”的时候,没别的原因,就是太香了!
那香味顺着窗户缝、门缝,直往每家每户的屋里钻。村里的小孩最先忍不住,纷纷跑到林月家院子外,扒着大门眼巴巴往里瞧。围着的小孩要是太多,林月就派出二丫拿着糖果把他们引开,去别处玩。
大人们也好不到哪去,一个个看着自家锅里不见荤腥的饭,唉声叹气,男人暗自感叹为什么不是自已娶了林知青,女人则在想为啥野猪不跑到自已家里来。
村东头的李大爷使劲嗅着鼻子,喃喃道:“这丫头片子到底做啥呢,咋这么香。”
陆绍北正巧经过,听到李大爷喃喃自语,不由暗笑,也怪不得李大爷这么说,隔着老远,他都能闻到了自家做饭那香气。除了林月,村里没人舍得这么放油。
他知道林月今天会很忙,为了不让她跑来跑去,所以今天上午他一刻都不敢停,就为了中午能赶回来吃饭。
林月看到陆绍北回来,便派他去把二丫叫回来,她则起锅准备吃饭。今天做的菜不少,想到隔壁只有王姐和她儿子小虎,干脆叫来一起吃饭。
王姐自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架不住林月的邀请,再看看小虎子眼神里的渴望,拿了一张粮票装在身上,打算吃完无论如何都要塞给林月。
厨房的灶台上还放着很多肉,林月怕被野猫野狗叼走了,也不敢长时间离开,只好单独给阿奶盛了份饭端进屋里,他们五人在院子里吃。
葱油焖鸡一端上桌,大人小孩都止不住的咽口水,那香味直往鼻子里钻。
林月也有点忍不住咽了下口水,她已经很饿了,这里面最淡定的反倒是陆绍北。
她给每个大人盛了一碗藜麦饭,怕小孩子吃多积食,只盛了半碗,然后把鸡肉和酱汁一起,淋在米饭上,让大家米饭和酱汁拌着吃。
陆绍北什么话也没说,作者“一颗小栗子”推荐阅读《穿成年代文大佬的契约前妻》使用“人人书库”APP,访问www.renrenshuku.com下载安装。却先拿过林月的饭碗给她拌起来,拌好后,才开始搅拌自已碗里的。
林月脸蛋红红,这家伙,什么时候这么会了。
二丫吃了这么多次林月的美食了,早就对她言听计从,拿着勺子一边拌拌拌,一边小大人似得指导旁边的小虎子。
王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新奇的吃法,尝试着跟大家一样,用勺子在碗里搅拌,试图让每一粒饭都裹上赤色的酱汁。
虽然藜麦是粗粮,但是葱油焖鸡的酱汁十分的下饭,这点林月很有把握,所以拌着汤汁吃,一定是最好吃的。
二丫迫不及待的先吃了一口裹上酱汁的藜麦,饭都来不及咽下,就急忙向林月表忠心,“嫂子嫂子,太好吃了,是我吃到最好吃的,比我之前吃到过的都香!”二丫每次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已的喜爱,都会说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
“陆晓楠,咽了嘴里的饭再说话。”陆绍北见不得妹妹满嘴喷饭的模样,用筷子敲了敲她的头提醒道。
二丫顾不得回嘴,整个脸都要埋在碗里,吃的头也不抬,腮帮子鼓鼓的,像小仓似的。
小虎子人如其名,长得虎头虎脑,吃饭也像小老虎扑食一样,风卷残云,除了吃第一口鸡肉的时候,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妈妈,之后他一口塞一个,比二丫吃的还快,林月都怕他被噎到。
王姐一开始还有些拘谨,看着儿子从未有过的吃相,她也有点忍不住了,直到尝到了拌着酱油的藜麦饭,她差点咬到自已舌头!
米饭咸香有嚼劲,鸡肉滑嫩多汁,鲜美的味道仿佛在舌尖上跳跃,她已经不记得自已有多少年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饭菜了。
尝一口,再尝一口,等她回过神来,大半碗米饭下去了。王姐有点窘,之前想的少吃,没想到自已这么管不住嘴。
林月笑眯眯的起身,又给王姐和小虎子添了半碗饭,给陆绍北盛了一碗饭,男人吃的不声不响,速度却比其他人快了许多。
“怎么没有人尝尝我做的土豆丝?”林月笑着打趣。
王姐这才看到旁边那盘土豆丝,鸡肉已经下去了一大半,土豆丝却只少了一小块。她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只顾着吃肉了,急忙夹起一筷土豆丝。
怎么回事,这味道,似辣又不呛鼻,辣味中混着一股说不清的香味,很香很香,又不似刚才的焖鸡那样的咸香,土豆丝香而不辣,是一种又香又麻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王姐之前以为林月做饭好吃是因为舍得放油,但是这道香辣土豆丝,几乎家家都会做,就算油放多了,也不会是这种香辣的滋味。她家男人会杀猪,她也算是跟着去吃过几次宴席的人,只不过她还从未在哪里的菜中,尝到过这样的香味。林月的手艺,是真有几分本事。
王姐一直觉得他们这些知青,年纪小,娇气,总是跟他们自已人聚在一起,面对村里的乡亲总是保持着礼貌的距离。但是自从林月搬到旁边,跟她慢慢接触下来,林知青的大方,温柔,和这手厨艺,彻底把她镇住了,没几年功夫,土豆丝都不会切的这样均匀,更别提这独特的味道。她现在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个城里来的林知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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