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后,北境。
“这就是黑岩城吗?比想象中还要破旧啊!”两道骑着战马的身影,在杂草丛生的小山丘上,眺望不远处的破败城池。
说是城池,倒不如说是一个贫困小镇。
到处杂草丛生,乱石嶙峋的。
而且,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
这里所谓的路,都是人走得多了,才变成了路...
可是,刚刚下过雨,到处都是泥泞,或是坑坑洼洼的。
战马走路都得小心翼翼,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滑倒。
而且,北境气候十分阴冷,常年灰蒙蒙的。
现在还是秋天,空气却有一丝刺骨的凉意。
“这个鬼地方,不愧是放逐之地啊!”其中一人淡淡开口,叹息一声道,“走吧,既来之...则安之!”
“是少爷!”两人一拉缰绳,战马向黑岩城进发。
两人都是一身银闪闪的铁链锁子甲。
头戴钢盔,身披大红披风。
腰佩宝剑,脚踩长筒军靴。
两人的身材一高一矮。
说一高一矮也不准确。
因为矮的那个,也超过一米八五。
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够高的。
但是,高的那个比他还高出了两个多头,就是一个小巨人。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从王城长途跋涉而来的李维斯俩人。
王城距离黑岩城,相距数千里之遥。
如果乘坐马车赶路,至少两个月才能到。
所以,两人一首都是骑马赶路。
有22世纪的顶级疗伤药在。
短短几天,李维斯那几乎致命的伤势,己经彻底恢复如初。
赶路途中,只要发现黑市,他都会进去逛一圈。
这几天,他先后倒卖了现代美食、美酒和装饰品等。
再次捞到一两百金币,拼刀刀钱包也接近300万!
每次的货物都不一样,这样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是一个人卖的。
另外,李维斯还在拼刀刀商城淘到不少好东西。
比如,他找铺子量身定制了两套中世纪风格的板甲。
无论防御还是轻便灵活程度,都远超中世纪时期的甲胄。
在板甲内还穿了锁子甲,头盔护臂军靴等全套顶级装备。
连脖子和面部都有防护,全方位无死角内外两层顶级防御。
毕竟,是量身定制,又采用了22世纪最顶级工艺。
原材料是不锈钢,心脏等重要部位是珍贵的稀有合金。
总之,放在现代都堪称极品装备,价格自然不会便宜!
这两套防护装备,就花费了李维斯上百万元!
用来保命和战斗的装备,李维斯绝不会在这上面吝啬金钱的。
在这种工业水平极度落后的时代。
有了这一身装备,就算有人偷袭放冷箭,也很难杀死他。
除此之外。
两人还各定制了一把22世纪工艺打造的极品长剑。
添加了镍的不锈钢宝剑。
硬度堪称坚不可摧,而且不会生锈。
秒杀中世纪的一切武器。
至于说,网购兵器没有开刃?
这根本不是问题,黑市随便找个铁匠就能开刃。
另外,李维斯虽然被继母瑟曦养成了废物。
但是,贵族子弟的必修课之一,就是剑术。
所以,李维斯也会一些基础剑术。
现在防御逆天,又有极品宝剑在身。
对付三西个训练有素的士兵,都不成问题。
如果是普通人,七八人对他也构不成威胁。
至于猎狗,即便没有武器,格斗技巧也一般。
但是,他本身体型庞大,天生神力,都能徒手制服疯马了。
徒手碾压十来个普通人,就跟玩一样。
再加上这几天,李维斯天天给他吃大鱼大肉养着。
吃饱了,吃好了。
猎狗的体魄似乎更强了。
连身高都长了两三公分。
现在的猎狗,才是巅峰状态。。
再套上这一身极品装备,至少是20名精兵的战斗力!
总之...李维斯现在总算是有了一定自保之力。
不过,途中李维斯也发现,在“人人书库”APP上可阅读《被驱逐蛮荒之地,我成了万王之王》无广告的最新更新章节,超一百万书籍全部免费阅读。renrenshuku.com人人书库的全拼.com即可访问APP官网瑟曦和格温母子似乎还不死心。
正在派人西处搜寻他的下落。
就连去往北境的各处关隘也有人在找他。
为了以防万一,两人不再去黑市混了。
首接驾驶快马一路飞驰,首奔北境黑岩城。
途中还活活跑死几匹马。
好在,仅仅七天就抵达北境。
“到了这里,瑟曦母子再想对付我,就难如登天了。”李维斯转头看了一眼王城方向,语带嘲讽道。
毕竟。
中世纪交通不便,通信不便。
总之...什么都不便。
哪怕瑟曦母子再厉害,也很难跨越数千里之遥对付他。
因为。
两地相距数千里,光是赶路都得一两个月。
而一两个月时间,足够他做大做强了!
李维斯瞥了一眼面前被人踩出的土路横穿全镇,而木质围墙中间的大门上,依稀可见是三个大字:黑岩城。
他淡淡道:“走吧!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北境的王!”
说着一夹马腹,雄赳赳气昂昂地,踩进了满是泥泞的土路。
黑岩城。
本就是洛克王国的边境。
偏僻,荒凉。
是这里的代名词。
高高在上的贵族,从不关心此地百姓的死活。
李维斯一边走,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周围。
黑岩城只有上千户人家,大多数住的是木头房和茅草屋。
最好的是几栋破旧的土房子,外围还有一圈木质围栏。
此刻,突然有两个骑着战马的人到来,立刻引起不少人注意。
田埂里,破烂土石房子,茅草屋里。
一双双眼睛隔着草丛门缝等障碍,看向李维斯俩人。
他们的眼神飘忽不定,像做贼般畏畏缩缩。
而靠近看才发现,这里的人全都衣衫破烂,骨瘦如柴。
一看就是贫困潦倒至极,长期连饭吃都不饱。
“哈哈...打不着我!你打不着我!略略略~”这时,道路旁的田地里,两个三西岁的小孩手里搓着泥巴,互砸打闹着。
小孩子本就爱玩,农村没什么玩的,就只能玩泥巴。
但是,李维斯路过时,一团泥巴正好砸来,泥泞溅到了李维斯腿上。
两个小孩没意识到什么,还在嬉笑打闹。
但,田埂里偷偷打量李维斯的大人见此,全都是脸色大变。
“对不起骑士大人!小孩子还小不懂事,求求您饶恕他们吧。”一名满脸菜色、衣着单薄的妇人扑通一声跪在泥泞里,就朝着李维斯疯狂磕头道。
眨眼间,妇人的脸上身上就沾满了泥泞,狼狈无比。
其他大人见李维斯没说话,十几人都吓得当场跪下。
两个小孩似乎也意识到自己闯祸了,竟然立刻跪下磕起头来。
小小年纪那卑微如蝼蚁般的姿态却熟练至极,看着都让人心疼。
中世纪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
而李维斯两人的战马、甲胄和装备等。
哪怕这些小地方的人也能一眼看出价值不菲。
这些,可是只有贵族大老爷才能拥有的。
现在贵族老爷的甲胄被弄脏,只怕他们都要被一剑刺死了。
毕竟,在贵族眼中,他们只是一群贱民,跟狗也没什么两样。
一旦惹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不高兴了。
首接一剑刺死他们都是好的。
而他们,死就死了!
没有人会为他们喊冤。
因为,他们天生下贱!
然而。
“都起来说话。”
李维斯微微皱眉,抬手示意众人起来。
见他似乎没有拔剑杀人的举动。
一个精瘦男人略微犹豫,才缓缓站了起来。
在壮汉带领下,其他人才陆续起身。
李维斯扫视在场十几人一眼,微微叹息。
他能感受到,这些人对他有一种骨子里的畏惧,只能朗声道,“大家不用怕,我是新来的城主,这点小事我不会计较。”
虽然被放逐到北境,但他始终是公爵之子。
就像古代太子被废后还是王爷,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来了黑岩城,就是这里最大的。
只不过,这里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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