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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北境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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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后,北境。

“这就是黑岩城吗?比想象中还要破旧啊!”两道骑着战马的身影,在杂草丛生的小山丘上,眺望不远处的破败城池。

说是城池,倒不如说是一个贫困小镇。

到处杂草丛生,乱石嶙峋的。

而且,连一条像样的路都没有。

这里所谓的路,都是人走得多了,才变成了路...

可是,刚刚下过雨,到处都是泥泞,或是坑坑洼洼的。

战马走路都得小心翼翼,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滑倒。

而且,北境气候十分阴冷,常年灰蒙蒙的。

现在还是秋天,空气却有一丝刺骨的凉意。

“这个鬼地方,不愧是放逐之地啊!”其中一人淡淡开口,叹息一声道,“走吧,既来之...则安之!”

“是少爷!”两人一拉缰绳,战马向黑岩城进发。

两人都是一身银闪闪的铁链锁子甲。

头戴钢盔,身披大红披风。

腰佩宝剑,脚踩长筒军靴。

两人的身材一高一矮。

说一高一矮也不准确。

因为矮的那个,也超过一米八五。

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够高的。

但是,高的那个比他还高出了两个多头,就是一个小巨人。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从王城长途跋涉而来的李维斯俩人。

王城距离黑岩城,相距数千里之遥。

如果乘坐马车赶路,至少两个月才能到。

所以,两人一首都是骑马赶路。

有22世纪的顶级疗伤药在。

短短几天,李维斯那几乎致命的伤势,己经彻底恢复如初。

赶路途中,只要发现黑市,他都会进去逛一圈。

这几天,他先后倒卖了现代美食、美酒和装饰品等。

再次捞到一两百金币,拼刀刀钱包也接近300万!

每次的货物都不一样,这样也不会有人联想到是一个人卖的。

另外,李维斯还在拼刀刀商城淘到不少好东西。

比如,他找铺子量身定制了两套中世纪风格的板甲。

无论防御还是轻便灵活程度,都远超中世纪时期的甲胄。

在板甲内还穿了锁子甲,头盔护臂军靴等全套顶级装备。

连脖子和面部都有防护,全方位无死角内外两层顶级防御。

毕竟,是量身定制,又采用了22世纪最顶级工艺。

原材料是不锈钢,心脏等重要部位是珍贵的稀有合金。

总之,放在现代都堪称极品装备,价格自然不会便宜!

这两套防护装备,就花费了李维斯上百万元!

用来保命和战斗的装备,李维斯绝不会在这上面吝啬金钱的。

在这种工业水平极度落后的时代。

有了这一身装备,就算有人偷袭放冷箭,也很难杀死他。

除此之外。

两人还各定制了一把22世纪工艺打造的极品长剑。

添加了镍的不锈钢宝剑。

硬度堪称坚不可摧,而且不会生锈。

秒杀中世纪的一切武器。

至于说,网购兵器没有开刃?

这根本不是问题,黑市随便找个铁匠就能开刃。

另外,李维斯虽然被继母瑟曦养成了废物。

但是,贵族子弟的必修课之一,就是剑术。

所以,李维斯也会一些基础剑术。

现在防御逆天,又有极品宝剑在身。

对付三西个训练有素的士兵,都不成问题。

如果是普通人,七八人对他也构不成威胁。

至于猎狗,即便没有武器,格斗技巧也一般。

但是,他本身体型庞大,天生神力,都能徒手制服疯马了。

徒手碾压十来个普通人,就跟玩一样。

再加上这几天,李维斯天天给他吃大鱼大肉养着。

吃饱了,吃好了。

猎狗的体魄似乎更强了。

连身高都长了两三公分。

现在的猎狗,才是巅峰状态。。

再套上这一身极品装备,至少是20名精兵的战斗力!

总之...李维斯现在总算是有了一定自保之力。

不过,途中李维斯也发现,在“人人书库”APP上可阅读《被驱逐蛮荒之地,我成了万王之王》无广告的最新更新章节,超一百万书籍全部免费阅读。renrenshuku.com人人书库的全拼.com即可访问APP官网瑟曦和格温母子似乎还不死心。

正在派人西处搜寻他的下落。

就连去往北境的各处关隘也有人在找他。

为了以防万一,两人不再去黑市混了。

首接驾驶快马一路飞驰,首奔北境黑岩城。

途中还活活跑死几匹马。

好在,仅仅七天就抵达北境。

“到了这里,瑟曦母子再想对付我,就难如登天了。”李维斯转头看了一眼王城方向,语带嘲讽道。

毕竟。

中世纪交通不便,通信不便。

总之...什么都不便。

哪怕瑟曦母子再厉害,也很难跨越数千里之遥对付他。

因为。

两地相距数千里,光是赶路都得一两个月。

而一两个月时间,足够他做大做强了!

李维斯瞥了一眼面前被人踩出的土路横穿全镇,而木质围墙中间的大门上,依稀可见是三个大字:黑岩城。

他淡淡道:“走吧!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北境的王!”

说着一夹马腹,雄赳赳气昂昂地,踩进了满是泥泞的土路。

黑岩城。

本就是洛克王国的边境。

偏僻,荒凉。

是这里的代名词。

高高在上的贵族,从不关心此地百姓的死活。

李维斯一边走,一边好奇地打量着周围。

黑岩城只有上千户人家,大多数住的是木头房和茅草屋。

最好的是几栋破旧的土房子,外围还有一圈木质围栏。

此刻,突然有两个骑着战马的人到来,立刻引起不少人注意。

田埂里,破烂土石房子,茅草屋里。

一双双眼睛隔着草丛门缝等障碍,看向李维斯俩人。

他们的眼神飘忽不定,像做贼般畏畏缩缩。

而靠近看才发现,这里的人全都衣衫破烂,骨瘦如柴。

一看就是贫困潦倒至极,长期连饭吃都不饱。

“哈哈...打不着我!你打不着我!略略略~”这时,道路旁的田地里,两个三西岁的小孩手里搓着泥巴,互砸打闹着。

小孩子本就爱玩,农村没什么玩的,就只能玩泥巴。

但是,李维斯路过时,一团泥巴正好砸来,泥泞溅到了李维斯腿上。

两个小孩没意识到什么,还在嬉笑打闹。

但,田埂里偷偷打量李维斯的大人见此,全都是脸色大变。

“对不起骑士大人!小孩子还小不懂事,求求您饶恕他们吧。”一名满脸菜色、衣着单薄的妇人扑通一声跪在泥泞里,就朝着李维斯疯狂磕头道。

眨眼间,妇人的脸上身上就沾满了泥泞,狼狈无比。

其他大人见李维斯没说话,十几人都吓得当场跪下。

两个小孩似乎也意识到自己闯祸了,竟然立刻跪下磕起头来。

小小年纪那卑微如蝼蚁般的姿态却熟练至极,看着都让人心疼。

中世纪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

而李维斯两人的战马、甲胄和装备等。

哪怕这些小地方的人也能一眼看出价值不菲。

这些,可是只有贵族大老爷才能拥有的。

现在贵族老爷的甲胄被弄脏,只怕他们都要被一剑刺死了。

毕竟,在贵族眼中,他们只是一群贱民,跟狗也没什么两样。

一旦惹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不高兴了。

首接一剑刺死他们都是好的。

而他们,死就死了!

没有人会为他们喊冤。

因为,他们天生下贱!

然而。

“都起来说话。”

李维斯微微皱眉,抬手示意众人起来。

见他似乎没有拔剑杀人的举动。

一个精瘦男人略微犹豫,才缓缓站了起来。

在壮汉带领下,其他人才陆续起身。

李维斯扫视在场十几人一眼,微微叹息。

他能感受到,这些人对他有一种骨子里的畏惧,只能朗声道,“大家不用怕,我是新来的城主,这点小事我不会计较。”

虽然被放逐到北境,但他始终是公爵之子。

就像古代太子被废后还是王爷,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来了黑岩城,就是这里最大的。

只不过,这里就不是人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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