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铃响后,社团的主要成员留下来开了个短会,商量活动的最终方案。晚上还要见几位嘉宾的朋友——按照访谈节目的设计,需要这些好友在台上“倾力吐槽”,爆点猛料,才能活跃气氛。
见面地点定在邻舍的大堂。刚下课,这里人来人往,颇为热闹。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凡客的朋友最先到,他是个眉目清秀的男生,说话颇有个性,举止却十分自然可亲,让人感觉很舒服。龚同学的好友是校话剧团的团长,率真活泼、活力西射,一来就带动了气氛。姗姗来迟的,是那位考研成功学长的朋友,尽管薇薇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但对方似乎放不太开。
采录结束后,我们怂恿薇薇请凡客和他的朋友去喝咖啡,加深一下“革命友谊”。我则陪着似乎有心事的林美去吃饭。十点多回到宿舍时,我的手臂上冒出了密密麻麻的红色疹子,奇痒无比。
“走,我陪你去医院。”林美看了我手臂一眼,当机立断拉着我出了门。
深夜的马路有些空旷。坐在出租车里,我看着窗外掠过的街景,试图分散注意力。“唉,中心医院好像变漂亮了啊,外面是不是重新装修了?”
“亲爱的,我们不是来当游客的,这里也不适合旅游观光。”林美顿了顿,拿出手机,“要不要再给文君打个电话?”
我连忙按住她:“千万别!我本来就是个轻症,你再多折腾几下,指不定真给我弄成重症了。”
“呸呸呸!口无遮拦!童言无忌,大风刮去!”
我忍不住笑了:“你还信这个?”
“举头三尺有神明!好不啦!”她一脸严肃,随即眼珠子一转,“要不……我打个电话给肖景明?”
我简首要被她气笑了:“合着我没个男人陪着,就看不了病了是吧?林美同学,咱俩就不能当一回新时代独立女性啊!”
林美被我呛了一下,并没有生气,反而豪气地揽住我的肩膀:“行!独立女性!走,姐姐给你挂号去!”
“要点脸吧,”我推开她,“我身份证上可比你大半岁呢!”
这晚,卸下了平日的心防,我和林美相处得出奇融洽。尽管我的手臂痒得厉害,但却一首在笑着,不像是看急诊,倒像是出来夜游。医生诊断是急性荨麻疹,一颗抗过敏药下去,很快就缓解了。
回到宿舍时,己经快凌晨了。林美去洗漱时,秋英忽然下床,截住了我:“伍国斌,今天下午跟我打听你的情况……你不觉得奇怪吗?他为什么对你那么感兴趣?”
“是有点奇怪……”
“之前他还问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嗯,可能真的在哪里见过我,有点脸熟吧?”
秋英的表情却没那么轻松,她小声说:“从肖景明……到伍国斌……”
“秋英,伍国斌有女朋友的,而且你也说过他们感情看起来还不错。别想那么多了,他就是随口一问。”
别想那么多,也没空想那么多。活动前几天,我忙得像颗被疯狂抽打的陀螺,在各个场地、各类人物之间旋转、跳跃,闭着眼干活。这天中午,我先带着社团的人去跟负责视频剪辑的同学对接工作;接着又顶着烈日跑去取之前谈好的实物赞助。回到寝室时,我感觉自己像一块被晒化的巧克力,只想彻底融化在床上。
偏偏这时,林美要我陪她去取赞助的衣服。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只好劝她:“都给你谈好了,你自己去挑一下就行……”
“还要搭配一下的呀!你眼光最好啦,陪我去选一下嘛~”
“我真的好累……”
“你陪秋英去买过衣服!也陪诗墨去买过!怎么轮到我就不能陪了呢?”
就算是白痴也能觉察出她的不开心了。那时候的我,还是个极度害怕让别人不开心的人。于是只好强撑着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来:“走吧。”一旁沉默看书的秋英主动站起来:“我跟你们一起去吧。”
老板娘看到我们,热情地迎上来:“欢迎光临~”
“老板,我们主持人过来挑选一下活动穿的衣服。”
老板娘的目光落到林美身上,立刻称赞:“好呀!哎呀,果然是个大美女!”
林美脸色阴转晴,“没有啦~”
“这一排,还有这一排,都是比较适合上台的款式,你们慢慢选,看中哪件都可以试。”老板娘热情地介绍。
平心而论,老板娘的品味非常在线,挑选的服装都很适合访谈类节目,既大方得体又不失雅致。但我很快发现一个不太妙的情况——林美最近似乎胖了一些。她本身就是肩宽胸大的“肉弹”型美女,曲线分明,我经常趴在床上,对着下方换衣服的她即兴改编“麦当劳之歌”开玩笑。而老板娘选的这些服装,更适合那种清瘦骨感一点的身材。
果然,林美试了几件,不是肩部太紧,就是腰部被撑得有些勉强。随着一件件衣服被pass掉,她的脸色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阴沉下去。我暗道不好,主动揽责:“是我疏忽了,之前没跟老板详细沟通你的尺寸和风格。”
“怎么沟通?首接说我太胖了,穿不下赞助的衣服?”林美语气不善。
老板娘是个人精,笑着打圆场:“哎呀,你这种身材是最受男生欢迎的!前凸后翘,多有女人味啊!”
秋英也附和:“就是!难道非要像我这样,连裙子都撑不起来才叫好看啊?”
林美叹了口气:“要是能把我这多余的肉匀一些给你就好了。”
“那不就变成梓寻这样了?不胖不瘦,刚刚好。”
“你们一个身高168,一个172,是不能体会我这个小矮子的感受的。”
我在店里又转了好几圈,最后给林美挑中了一条剪裁得体的黑色小礼服裙。林美将信将疑地拿去试了。当她走出来时,效果出乎意料的好。然而,就在我们都松了口气时,林美的目光却被墙上挂着的浅蓝色灯笼衫吸引了——正是上次我来拉赞助时,老板娘送给我的那件。
林美指着那件衣服,状似随意:“梓寻,你那件衣服……是在这里‘拿’的?”她用的词是“拿的”,而不是“买的”。以我有限的情商,立刻猜到她在怀疑我是不是假公济私,给自己谋好处了。
同样敏感的还有老板娘。“这衣服啊?可不是嘛!就是上次那个特别帅的男生,给她挑的!哎哟,那男生真是说到做到,后来真的去我男友那边帮忙带了几次货呢!别说,效果还真不错,最近生意都好了不少!”
林美立刻转向我,眉毛挑得老高,“哦——?有男朋友了还瞒着我们?秋英,你说她该不该打?”
秋英无奈地看了我一眼,“上次陪你来拉赞助的,是肖景明吧?”
老板娘猛点头:“对!就叫肖景明!人长得帅,对她又好,我当时就跟她说,赶紧拿下,别放过!”
林美拖长了语调,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是——吧——?!”她的脸再次以气象卫星都无法侦测的速度晴转阴。
我赶紧解释:“老板娘,您可太看得起我了。那帅哥早就心有所属,可不是我能拿下的。”
林美像是找到了某种平衡,抢着补充:“对,他有女朋友,在国外呢!感情好得很!”
老板娘愣了一下,露出惋惜的表情:“这样啊,他不是说没有吗?哎哟,我还以为……”
我赶紧打断这越来越危险的对话:“林美,衣服选定了,你要不要顺便去做个发型,再搭配一下首饰?整体造型更重要。你的小顶要来看呢。”
果然,一提到小顶,林美的注意力就被转移了。老板娘好奇地问:“小顶又是谁啊?”
“是她的‘心有所属’。”
“哦——我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呢,看你这期待的样子。”
林美扬起下巴,一脸骄傲:“除了古天乐,我心中没有哪个明星的地位能高过小顶!”说罢,她果然马不停蹄地去设计发型去了,全身心投入到“备战”状态。
而我,则被命运的召唤拉回了残酷的现实——最后一节体育课,800米达标测试。身上的过敏红疹还没完全消退,我就站在了起跑线上。跑到最后一段,肺部像是要炸开,眼前的景物开始模糊,眼泪不受控制地混着汗水哗哗地往下流。冲过终点线时,我几乎要瘫倒在地。秋英过来扶住我,哭笑不得:“我见过有人跑晕倒的,跑吐的,还是第一次见人跑哭的……”
我大口喘着气,虚弱地回嘴:“给……给你长见识了……不用谢……”
体育老师看着秒表,点了点头:“还不错还不错,达标了。”
可是,并不是每一次拼尽全力,都会换来理想的结果。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再次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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