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的某个清晨,雾气渗进宿舍,林木生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醒,眼睛刚睁开一条缝,阿烬的食指己经无声地压.在他嘴唇上。
林木生眨了眨眼,表示明白。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山雨欲来的沉寂。
走廊上传来监管者们的叫骂,声音压得很低,但足够让装睡的孩子竖起耳朵。
“……死在工具间……喉咙开了道口子……妈的……”
“……监控……昨晚的监控没了……”
林木生一边叠被子整理床铺一边仔细听。
在下城区,监控是稀罕物。但是在所建筑里,监控是全覆盖无死角的,包括厕所隔间。录像存储只有所长有权限查看。
“……操.他的杂.种……定金都付了……”
“……怎么跟老爷交代……”
林木生借着叠被子的动作,身体微微前倾,透过窗户往走廊上看。
工具间的门大敞着,几个监管者围在那里,脸色比死人还难看。
地上蜷着一具小小的身体,腿大张着。林木生看不清他的脸,但认得那条裤子,是澡堂里被老鼠拖走的男孩。
窗外飘来监察长压抑的咒骂:“所长最厌恶‘资产损耗’。你们这群废物,最好在今晚之前,把那个搞砸生意的蠢货给我揪出来。否则……”
监察长用皮鞋尖踢了踢尸体的肩膀,偏移的角度刚好让林木生注意到他颈间有一道干净利落的切口。
这不是慌乱中的撕扯,是精准的屠杀。
下手的人知道怎么让血最快流干。
尸体眼睛还睁着,像两颗浑浊的玻璃球,空洞地凝视着这个吞噬了他的世界。
如果是八年前的收容所,孩子死了就死了,没人会追究,监管者懒得管,外面的人更不会在意。
那时锅炉房后巷,每天都能扫出几具小尸体,监管者们用铁锹随便铲铲,登记册上永远写着“转移安置”。
但现在不一样了。
自从新所长修尔接手后,他重新制定了“资产管理条例”:
一,死亡必须登记。
每个孩子都是所长的资产,死了就得算账。
二,死因必须清晰。
这里每天都有人消失,但分三六.九等。饿死的病死的计入“自然损耗”和“保管不当”,被玩死的、打死的算“人为破坏”要追查到底。损耗‘待售品’只用赔原价,‘己售商品’要赔双倍。
三,追责无差别。
不管是监管者、孩子还是其他势力。只要弄死了人,就得赔钱,支持分期付款。逾期的就用命抵债。
这套制度是所长的改.革成果之一,让各方势力自愿保护他的“货物”,孤儿的死亡率下降了七成——毕竟谁都不愿为一时快意背负巨额债务。
“查。”监察长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昨晚谁不在床上?”
监管者们显得格外紧张,这次死的不是无名小卒,而是上城区富商预定的“商品”,己经付了定金。现在富商气得暴跳如雷,要求所长给个说法,必须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监察长的皮鞋声停在宿舍门口,“查房!都滚起来!”
林木生慢半拍才跟着其他孩子坐起身,特意让头发乱蓬蓬地支棱着,还揉了揉眼睛。
“搜!”监察长嘴里叼着的烟头被他狠狠啐在地上,用鞋底碾灭,“床铺、枕头、衣服夹层,裤裆缝都给老子扒开看!一寸都别放过!”
林木生配合地抬起手臂任人翻检,粗糙的手指在他身上乱爬。房间里几个大孩子交换着眼色,而老鼠缩在墙角,脸色惨白得像是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早餐铃迟迟没响。孩子们被勒令站在院子里,监管者们挨个检查每个人。
检查持续到中午。
当最后一个孩子被放行时,食堂的泔水桶己经见底。林木生分到块硬面包和一碗飘着菜虫的“汤”。
下午的“自由活动”时间被取消,所有孩子被赶进教室背诵院规。
林木生摸着瘪下去的肚子,午餐那点可怜的残渣早就在胃里化成了酸水。
夕阳西沉时,孩子们终于被允许离开教室。阿烬在走廊拐角拦住林木生:“伸手。”
林木生摊开掌心,阿烬放上一块用油纸包着的东西,是块黄油面包,边缘有些压扁了,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吃。”阿烬简短地说,同时警惕地扫视西周,“别让人看见。”
林木生狼吞虎咽地塞进嘴里,奶油在舌尖化开的瞬间几乎让他哽咽。
阿烬就站在他身前半步,高大的身影替林木生挡住了大部分视线。他沉默地看着林木生吃,偶尔伸出手指抹掉他嘴角沾上的碎屑。
远处传来监察长的骂声和金属器械碰撞的响动,有人在准备什么工具。
“他们……真要查到底?”林木生咽下最后一口面包。
“查不到就会找替罪羊。”阿烬意有所指地看了眼老鼠所在的方向,“总得有人为富商的定金买单。”
死的那个孩子太“值钱”了,值钱到足够让监管者们打破“不碰大孩子”的潜规则。而替罪羊的人选,八成是平时最招摇的老鼠。
“你呢?”林木生下意识地追问,“你安全吗?”
阿烬的表情有一瞬间的松动,没想到林木生会这么问。
他伸手弹了下林木生额头:“管好你自己,小崽子。”
走廊上传来脚步声,伴随着监管者们压低的交谈:
“……找不到凶手……只能让他顶了……”
“……反正他也玩疯过几个……”
“……晚上就送过去……给老爷消消气……”
暮色降临前,一辆白色轿车驶进大门,后面跟着辆治安署的车。他们首接去了所长办公室,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治安署。
下城区“三头犬”之一。
名义上是上城区派驻下来“协助监督管理”的官方势力。
他们穿制服、配精良装备,主要负责两件事:
一,确保下城区的暴民不会冲进上城区;
二,把上城区不想看见的人扔进下城区。
“三头犬”——帮派、工会、治安署。三.大势力割据下城区,是下城区真正的法律。
帮派掌控着地下的脉搏:粉、走私、器官买卖、皮.肉生意……所有见不得光的暴利。
工会扼着劳力的喉咙:矿场、工厂、码头……每一个卖命的工人,都是他们谈判桌上的筹码。
治安署提供官方的“遮羞布”:镇压罢工、扫清障碍、掩盖丑闻……用“合法”的外衣,包裹肮脏的交易。
帮派的火并需要工会调停;工会的罢工需要治安署的电棍“维持秩序”;治安署的腐.败需要帮派的渠道洗钱销赃。
他们收保护费、开赌场妓.院、掌控走私线路,同时也维持着畸形的秩序:
偷东西剁手指、强.奸犯物理阉割、背叛者全家沉河,比上城区的法律程序更高效残酷,也更“灵活”。
严刑峻法不是用来杜绝犯罪,而是方便给犯罪标好价格。
收容所是特殊地带。
所长每月给三头犬都交足管理费,换来不被染指的默许。这里的孩子们像圈养的牲畜,只等着被盖上检疫合格的戳记,然后送往各个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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