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像一层柔软的纱,轻轻裹住海滨别墅的卧室。陆芊芊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手里紧紧攥着一只草莓小熊玩偶,指尖却无意识地着自己的左手——那只下午被潘莘珩牵了整整一天的手。
卧室里只亮着一盏小夜灯,暖黄的光线落在她的手背上,能清晰看到皮肤下淡淡的血管。她把左手举起来,凑到灯光下仔细看着——掌心还残留着他的温度,指腹似乎还能感受到他掌心的薄茧,连指尖都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属于他的雪松味,让她的心跳又快了起来。
下午从沙滩回来后,她偷偷洗了手,却总觉得洗不掉他留下的触感;吃饭时不小心碰到自己的左手,都会像被烫到一样缩回来;晚上去篝火晚会,他牵着她的手穿过人群时,她甚至能清晰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比舞台上的鼓点还要响。
“不就是牵个手嘛,有什么好紧张的……”她小声嘀咕着,把左手放回被子里,可没过两分钟,又忍不住举起来,指尖轻轻划过掌心,像在复刻他下午牵手的动作——他的手很大,能把她的手完全裹住,指尖会轻轻她的手背,走路时会根据路面调整力道,遇到人多的地方,还会悄悄把她的手攥得更紧一点,生怕她被挤到。
每一个细节都清晰得像在眼前,让她的脸颊又烫了起来。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却闻到枕头上似乎也沾着他的气息——下午在沙滩上,她累了靠在他肩上休息时,头发蹭到了他的衣服,回来后没换枕头,现在连枕头都带着淡淡的雪松味,和她左手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想起篝火晚会上,他牵着她站在舞台旁,看着别人唱歌时的样子——篝火的光芒映在他脸上,把他平时冷硬的轮廓衬得格外柔和,他偶尔会低头看她,眼神里带着一丝笑意,嘴角还会跟着舞台上的旋律轻轻上扬,像个普通的、享受约会的男生,而不是那个在商场上雷厉风行的潘氏总裁。
“他当时是不是也很开心呀?”她小声问自己,指尖又开始左手掌心,“他说‘以后不管去哪里,都会牵着我的手,不会松开’,是不是真的呀?”
她翻出手机,打开和潘莘珩的聊天框——里面最新的消息是晚上十点他发来的:“篝火晚会人多,别乱跑,跟在我身边。”后面还跟着一个简单的“微笑”表情。她盯着那个表情看了很久,想象着他发消息时的样子,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手指在屏幕上犹豫了很久,还是没敢发消息,只是把聊天记录往上翻,翻到他早上说“我们吃完早餐就去沙滩”,翻到他昨天说“不准再这么笨”,翻到他之前说“我教你看报表”,每一条消息都看了一遍又一遍,像在珍藏什么宝贝。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传来海浪拍打沙滩的声音,轻柔得像摇篮曲,可陆芊芊却一点睡意都没有。她又把左手举起来,放在灯光下,看着自己的手指——她的手指细细小小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指尖因为经常做手工(画消气符、织围巾),带着一点淡淡的薄茧,和潘莘珩那双骨节分明、带着工作痕迹的手完全不一样,可就是这样一双笨拙的手,被他牢牢牵了一整天,被他小心地呵护着,不让她摔倒,不让她被挤到。
她想起下午在石板路上,他第一次牵起她的手时的场景——他的指尖轻轻碰到她的手腕,然后慢慢握住她的手,力道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她安心;她紧张得想抽回手,他却轻轻攥住,说“别紧张,我牵着你走”;当时她偷偷看他,发现他的耳朵尖也是红的,显然和她一样,也很紧张。
“原来他也会紧张呀……”她小声笑了出来,把左手贴在胸口,能感受到心跳透过手掌传来,又快又乱,像揣了只乱撞的小鹿。她突然觉得,潘莘珩好像也没有那么“遥不可及”,他会因为救她而冲进浪里,会因为吃醋而故意加班,会因为帮她吹头发而慌乱,会因为牵她的手而紧张,这些“不完美”的小细节,让他从“天才总裁”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会心动会紧张的普通人,也让她越来越喜欢他。
她又想起闺蜜林晓昨天发来的消息:“芊芊,你是不是喜欢上潘莘珩了?上次你说他帮你吹头发,这次又说他救你,我看你提起他的时候,语气都不一样了!”当时她还红着脸否认,说“我们就是契约夫妻,他只是尽责任”,可现在摸着自己还残留着他温度的手,想起他牵手时的温柔和认真,她不得不承认——她好像真的喜欢上他了,喜欢他的冷硬,喜欢他的温柔,喜欢他的紧张,喜欢他所有的样子,包括他偶尔的“小心眼”和“幼稚”。
这个认知让她的心跳更快了,脸颊烫得像要烧起来。她赶紧把左手放下,拉过被子蒙住头,可脑海里还是反复回放着牵手的画面——他牵着她走在石板路上的样子,牵着她堆沙堡的样子,牵着她穿过篝火晚会人群的样子,每一个画面都让她的心里甜甜的,像喝了加了很多糖的草莓奶茶。
不知过了多久,她听到隔壁房间传来轻微的动静——应该是潘莘珩洗完澡了。在“人人书库”APP上可阅读《天才老公笨娇妻》无广告的最新更新章节,超一百万书籍全部免费阅读。renrenshuku.com人人书库的全拼.com即可访问APP官网她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着,首到听到隔壁房间的灯被关掉,才慢慢掀开被子,重新看向自己的左手。
“明天……他还会牵我的手吗?”她小声问自己,指尖轻轻碰了碰左手的指尖,像在和他“隔空牵手”,“他说以后经常牵手,应该不会忘吧?要是他忘了,我要不要提醒他呀?”
她纠结了很久,最后决定——要是明天潘莘珩没有主动牵手,她就“不小心”摔倒,让他不得不牵她的手;要是他主动牵了,她就乖乖地被他牵着,再也不紧张,再也不犹豫。
她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像是要把这份触感刻在骨子里,然后才慢慢闭上眼睛,试图让自己睡着。可刚闭上眼睛,就梦见潘莘珩牵着她的手,一起去了很多地方——去老街吃鸡蛋汉堡,去公司送文件,去草莓园摘草莓,去游乐园坐摩天轮,每一个地方,他都紧紧牵着她的手,没有松开过,还笑着对她说“芊芊,我们永远都这样牵手好不好”,她开心得笑出了声。
“唔……”她在睡梦中轻轻哼了一声,嘴角带着甜甜的笑意,左手还保持着被牵手的姿势,仿佛在梦里,也还被他牢牢牵着。
凌晨西点左右,陆芊芊突然醒了。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举起左手,凑到灯光下看了看,然后指尖轻轻着掌心,确认那份“触感”还在,才松了口气。她翻了个身,看着窗外渐渐亮起来的天色,心里充满了期待——期待着天亮,期待着见到潘莘珩,期待着他再次牵起她的手,像昨天那样,温柔地、认真地、牢牢地牵着,再也不松开。
她就这样睁着眼睛,看着天色一点点变亮,看着窗外的海浪从黑色变成深蓝色,再变成浅蓝色,最后被朝阳染成金色。期间她又忍不住看了自己的手无数次,每次看的时候,都会想起牵手的细节,都会心跳加速,都会嘴角上扬,像个藏着秘密的小姑娘,偷偷享受着这份属于自己的甜蜜。
早上七点,别墅里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是福伯在准备早餐了。陆芊芊赶紧起床,换了件最喜欢的浅粉色连衣裙,还特意梳了个好看的马尾,然后坐在梳妆台前,反复看着自己的左手,生怕手心的“温度”消失,生怕指尖的“触感”变淡。
“芊芊,起床了吗?该吃早餐了。”潘莘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带着一丝刚睡醒的沙哑。
陆芊芊的心跳瞬间快了起来,赶紧站起身,深吸一口气,打开门——潘莘珩穿着一身浅灰色的家居服,头发还带着一点湿意,显然是刚洗完澡,看到她时,嘴角几不可察地勾了一下:“睡醒了?昨晚睡得好不好?”
“好……好呀!”陆芊芊点点头,眼睛却不由自主地看向他的手——他的手骨节分明,指尖干净,正自然地垂在身体两侧,看起来和平时没什么不一样,可她却觉得,这双手昨天牵着她的时候,格外温暖,格外让人安心。
两人一起走向餐厅,路上没有说话,气氛却不像以前那样尴尬,反而带着一丝淡淡的甜蜜。走到餐厅门口时,地面有点滑,陆芊芊“不小心”脚下一滑,身体微微晃动了一下——这是她昨晚想好的“计策”,要是他不主动牵手,就用这个方法让他牵。
果然,潘莘珩眼疾手快,伸手就握住了她的左手,帮她稳住身体。他的掌心还是那么温热,指腹的薄茧轻轻蹭过她的掌心,和昨天的触感一模一样,让她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
“小心点,地上滑。”他的声音放得极柔,没有松开她的手,反而牵着她往餐厅走,“昨天不是说好了,以后我牵着你走,怎么还这么不小心?”
陆芊芊的脸颊瞬间红了,却乖乖地被他牵着,指尖轻轻蜷缩了一下,握住了他的手——这一次,她没有紧张,没有犹豫,而是主动回握了他,像在回应他昨天的承诺,也像在告诉自己:她喜欢他,喜欢被他牵手的感觉,喜欢这份从牵手开始的甜蜜。
早餐时,潘莘珩依旧牵着她的手,首到坐在餐桌前才松开,却还是时不时会给她夹菜,帮她把牛奶吹凉,眼神里的温柔和认真,让坐在对面的苏曼云和公公都忍不住笑了。
陆芊芊吃着碗里的鸡蛋,看着潘莘珩温柔的侧脸,又看了看自己的左手——掌心还残留着他的温度,指尖还能感受到他的触感,心里突然觉得,昨晚的“小鹿乱撞”和“反复看手”都没有白费,因为这份等待和期待,换来了他今天的主动牵手,换来了他更加明显的温柔,换来了他们之间越来越近的距离。
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只会笨手笨脚、只会给人添麻烦的小迷糊了,因为有潘莘珩在身边,因为有他的牵手和守护,她变得越来越勇敢,越来越自信,也越来越确定——她喜欢他,这份喜欢,从契约开始,却在一次次的牵手、一次次的温柔、一次次的心动中,变成了最真挚、最坚定的感情。
早餐结束后,潘莘珩牵着她的手,准备去沙滩散步。阳光洒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暖得像要融化,海风拂过,带着甜蜜的气息,让陆芊芊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她看着脚下交叠的影子,又看了看自己被他牵着的左手,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原来,喜欢一个人,连牵手这样简单的小事,都能让人开心一整晚,都能让人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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