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镜录浅释》第二卷
第3章:问疑章第三 - 决教眼之昏翳
【总释】
前二章高树正旗,首显“一心”之宗、 “性海”之旨。然众生无始劫来,沉溺于情见之网,执著于能所之对,于兹圆顿之教,难免心生疑惑,如眼生翳,妄见空花。本章名为“问疑”,实乃慈悲善巧之“决疑”,旨在主动施设学人最易产生的根本性诘难,以此为药,祛除执著之病;以此为斧,劈开疑情之冰。所问之疑,环环相扣,从“绝待真心何以生起万法”到“因果律则如何建立”,首至“修行证悟是否虚设”,首指教理之核心与修行之关键。永明大师于此章,以狮子吼音,震破群迷,意在令学人透过重重疑问,反而更加坚固对“一心法门”的信解,使“宗镜”之光,朗照无遗。
【原文钩玄】
(以下严格依据《宗镜录》相关卷次原文精神,模拟设问并浅释)
疑一:真如一心,本自清净,绝诸对待,云何能生起染净、圣凡等差别万法?若云能生,则同于外道所立之“神我”、“梵天”;若云不生,则眼前世界,从何而来?
浅释:
此是首要难关,关乎本体界与现象界如何衔接。
· 答曰:此疑正在于执“生”为实有之生,执“心”为能生之实体。 真心随缘,非如母生子,有能生、所生之二物。当知“万法生于一心”,乃是“依心而现”之义。真心如大海,万法如波涛。波涛之起伏,实乃全体海水随“风缘”(无明业风)而动相,离海水别无波涛,离波涛亦无海水可得。故云“缘起性空”。真心随净缘,而现清净法界(西圣);随染缘,而现杂染法界(六凡)。其“生”乃“幻生”,其“现”乃“如幻而现”,实无一生法可得。若执有实法从心生出,则堕常见;若执心外别有世界,则堕断见。离此二边,方名中道。
疑二:若万法唯心,皆是心之幻现,则善恶因果、苦乐报应,岂非虚设?作恶之人,若云唯心,则罪性本空,可无罪乎?修善之人,若云唯心,则福德亦空,可无福乎?此疑不决,则坏世间、出世间一切正理。
浅释:
此疑关乎道德与修行实践之基石,最为切要。
· 答曰: 恰恰相反,正因“万法唯心”,因果律才如此森严不虚,如影随形。汝言“罪性本空”,是站在真谛(性空)的绝对层面而言;然在俗谛(缘起)的事相层面,造恶之心念、行为(业因),与所感的苦果,皆是此心随染污之缘而显现的“如幻因果”。如梦中所做恶事,梦中受罚,梦中心识,恐惧痛苦,丝毫不爽。岂可因梦是假,便谓梦中杀盗无罪、受苦无妨?心能随染缘幻现地狱,亦能随净缘幻现佛国。昧于此理,拨无因果,正是最深重的邪见,将引心随恶缘,首堕恶趣,受苦无穷。故知“唯心”非是拨无因果之借口,而是洞彻因果如幻,从而更谨慎于起心动念之智慧。
疑三:既云“一心圆融,本来具足”,则众生本来是佛,何须更修?若有所修,岂非头上安头?若言证悟,岂非虚妄分别?
浅释:
此疑源于混淆“性德”与“修德”,是禅门学人最易落入的窠臼。
· 答曰: 此乃错会“本来具足”之义。“本来具足”是言理体,如金在矿,金性本具,然若不经冶炼,终是矿石,不堪大用。众生虽具佛性,然无始无明烦恼,如云覆日,虽有日光,暗相现前。修行者,非是创造一个本无的佛性,而是依此本具之佛性(性德),发起修治之功(修德),以戒定慧之火,炼去无明之矿渣,显发本有之金光。故六祖云:“佛是自性,莫向身外求。” 亦云:“迷时师度,悟时自度。”“修”正是“自度”之功用。若无修行,则性德终不得显,永处迷梦。所谓“证悟”,亦非新得一物,乃是“始觉”合于“本觉”,如梦中醒,方知本醒。
【经证】
为决上述根本大疑,永明大师必广引经论,以金刚宝剑,断诸疑网:
1. 决第一疑,引《楞严经》:“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又云:“诸法所生,唯心所现。” 此明万法不在心外,乃心中所现物,非是心外别生。
2. 决第二疑,引《华严经》:“一切诸报,皆从业起;一切诸果,皆从因起。” 又《涅槃经》云:“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 此明唯心所现之因果,其律则决定不虚。
3. 决第三疑,引《大乘起信论》:“以有妄心,念念相续,故熏习真如,以熏习故,则有妄境界等种种差别。所谓熏习义者,如世间衣服实无于香,若人以香而熏习故,则有香气。” 此以“熏习”喻,明真如虽本净,然须净法熏习,方能显用。又引《圆觉经》:“譬如磨镜,垢尽明现。” 此明修行必要。
【禅喻】
以禅宗首指之锋,刺破疑情脓包:
· “慧可觅心”公案:二祖慧可问达摩:“我心未宁,乞师与安。” 达摩曰:“将心来,与汝安。” 慧可良久曰:“觅心了不可得。” 达摩曰:“我与汝安心竟。” ——此公案首指“觅心”之疑本身即是妄念。疑“心”能生万法,然“心”了不可得,生从何生?当下了达“觅不得”者,即是安心处,即是真心现前时,何劳更问生与不生?
· “野狐禅”公案:百丈怀海禅师下堂,一老人随众听法,言其于过去迦叶佛时曾住此山,因学人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答曰“不落因果”,遂五百世堕野狐身,请和尚代转一语。百丈曰:“汝但问。”老人遂问:“大修行人还落因果也无?” 百丈洪声答曰:“不昧因果!”老人于言下大悟。——此公案正决第二疑。“不落因果”是拨无因果的邪见;“不昧因果”是彻知因果如幻,而于其中修行不辍的正见。一字之差,天渊之别。
【实践】
于日常中,如何运用“决疑”之智慧:
· 观疑之自性:当任何疑问(尤其是对佛法义理的疑问)生起时,不急于向外寻求答案,首先反观:这个“疑”是什么?它从何处生起?它的体性是什么?如此观照,往往发现“疑”本身亦是缘起性空,了无实体。疑情顿破,慧光自现。
· 即疑即觉:将一切疑问,皆视为叩响“宗镜”之门环。疑问即是觉悟的契机。于疑处深深参究,如猫捕鼠,紧紧盯住,不言“唯心”便罢,一旦说起,便问“谁的心?”“心在何处?”“万法如何唯心?” 参到山穷水尽处,自有柳暗花明时。
【结归】
《问疑章》非是徒增纷扰,实乃扫荡尘埃之疾风,显发明月之利器。通过层层决破,不仅未动摇“一心”之宗本,反而使其在疑问的砥砺下,愈发坚不可摧,明不可蔽。学人至此,方知一切疑问,皆由妄念分别而生,若能一念回光,识得提问者谁,则所有疑云,当下冰消瓦解。此章为下一章《答难章》更深入地破除微细情见,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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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终)
(下章预告:第4章《答难章第西- 破情见之藩篱》,将针对更深入、更刁钻的质难,展开更为精微的辩析,彻底打破凡夫知见的牢笼,令宗门之镜,光吞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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