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没有在原地耽搁。
他用猎刀割下了麋鹿的一对鹿耳朵作为凭证,然后用最快的速度跑回木屋。
他需要老汉克的帮助,更需要老汉克那匹能拉动重物的老马。
当他气喘吁吁地跑到老汉克的牧场时,老汉克正在牛棚里给他的几头牛添草料。
“汉克!”
老汉克听到声音,直起腰,看到杰克跑得满头大汗,有些奇怪地问:“怎么了,小子?这么火急火燎的,被狼撵了?”
杰克喘着粗气,把手里的鹿耳朵递了过去:“我……我打到了一头麋鹿。在屋后的白桦林里。太大了,我一个人弄不回来。”
老汉克愣住了。
他接过那对还带着血腥味的鹿耳朵,翻来复去地看。
作为老猎手,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刚割下来不久的,而且从耳朵的大小来看,这绝对是头大家伙。
“麋鹿?”老汉克的眼睛瞪得象牛眼一样,“你在白桦林打到了麋鹿?今天早上?”
“是的。”杰克点头。
“你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老汉克简直不敢相信。
这片局域虽然有麋鹿,但它们通常都在更深的山里活动,很少会跑到离居民区这么近的白桦林来。
而且杰克就那么随便一去,就打到了一头?这运气好得有点不正常了。
“它好象受伤了,我只是补了一枪。”杰克含糊地解释道。他总不能说,是上帝告诉他那里有头鹿等着他去捡。
“受伤的鹿……”老汉克喃喃自语,这倒是解释得通了。
但他看向杰克的眼神还是充满了惊奇。这小子的运气,简直是爆棚了。
“行了,别愣着了!”杰克催促道,“血腥味会引来别的野兽,我们得快点。”
“对对对,快!”老汉克也反应了过来,这可是一大笔财富。他立刻放下手里的活,冲屋里喊道:“玛莎!玛莎!把我的大家伙拿出来!杰克这小子打到麋鹿了!”
没过一会儿,玛莎婶婶就拿着一把半人高的砍骨斧冲了出来,脸上的兴奋劲儿比老汉克还足。
老汉克套上他的老马,拉上雪橇——虽然还没下雪,但在林地里拖东西,雪橇比马车好用。三人带着工具,急匆匆地赶往白桦林。
当老汉克和玛莎婶婶亲眼看到那头巨大的麋鹿时,两个人都被惊得说不出话来。
“我的上帝啊……”玛莎婶婶用手捂住了嘴,“这……这比我们家的一头牛还要大了。”
“好小子!”老汉克重重地拍了拍杰克的肩膀,力气大得让他生疼,“你这可不是狗屎运,你这是被上帝亲吻了屁股!”
杰克咧了咧嘴,没说话。
接下来就是紧张而繁重的体力活。
在老汉克的指挥下,三人开始分工合作。
杰克负责剥皮和分解。他前世解剖过的动物标本不计其数,虽然这是第一次处理这么大的猎物,但他的手法却出人意料的熟练和精准。
下刀的位置、切割的角度、分离筋膜的技巧,都让一旁的老汉克看得啧啧称奇。
“小子,你这手艺可不象你爹教的。他当年剥皮,弄得跟狗啃过一样。”老汉克一边帮忙拉着鹿腿,一边说道。
“在书上看的。”杰克随口找了个理由。
他把一整张完整的鹿皮剥了下来,这东西硝制好之后,能卖个好价钱,或者做成一件顶级的御寒大衣。
然后是分割鹿肉。鹿腿、里脊、肋排……最有价值的部分被优先分割下来。
老汉克和玛莎婶婶则负责把割下来的肉块用最快的速度运上雪橇,内脏也被仔细地收拾起来,这在冬天也是宝贵的食物。
三个人忙活了整整一个上午,才把这头庞然大物处理得七七八八。雪橇上堆得象小山一样,老马都发出了不满的嘶鸣。
“行了,剩下的这些,就留给林子里的伙计们吧。”老汉克看着剩下的骨架和一些碎肉,说道。这是猎人的规矩,从自然中获取,也要有所回馈。
回去的路上,气氛轻松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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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克哼着不成调的牛仔小曲,玛莎婶婶则一直在计划着怎么处理这些鹿肉。
“里脊得今天晚上就煎了吃,那最嫩。腿肉大部分得做成肉干,好存放。肋排可以熏起来,留着过冬。哦对了,还有鹿肝,用洋葱炒了吃最补身体……”
杰克默默地听着,心里也充满了满足感。
他的木屋,终于要有烟火气了。
回到牧场,他们把所有的鹿肉都卸了下来。
“杰克,这头鹿是你打的,你拿大头。”老汉克指着那堆肉山,非常公道地说,“你说吧,要哪些。”
杰克想了想,说道:“汉克,我一个人也吃不了那么多。而且我那小木屋,也没地方放。这样吧,我拿两条后腿,一块里脊,和一半的内脏。剩下的,都归你们。鹿皮和鹿角也归我。你帮我处理这些肉,再借你的地方熏制一下,行吗?”
老汉克愣住了。
他没想到杰克会这么大方。两条后腿和一块里脊,加起来也就一百多磅肉,对于一头七百磅的麋鹿来说,连四分之一都不到。
“小子,你认真的?”
“认真的。”杰克点头,“没有你的马和雪橇,我连一块肉都运不回来。而且,我需要你的帮助来保存它们。”
他很清楚,人情比几百磅鹿肉更重要。在这个时代,一个可靠的邻居,是无价之宝。
老汉克看着杰克清澈而真诚的眼神,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好!就按你说的办!米勒交定了!”
玛莎婶婶更是笑得合不拢嘴,她看杰克的眼神,就象在看自己的亲儿子一样。
“好孩子,真是个好孩子。晚上别走了,就在婶婶家吃饭!我给你做最好吃的香煎麋鹿排!”
杰克没有拒绝。
傍晚,老汉克家的木屋里亮起了温暖的灯光。
壁炉里烧着旺盛的橡木,发出“噼啪”的声响。空气中弥漫着黄油、蒜末和肉类炙烤后产生的混合香气,让人垂涎欲滴。
玛莎婶婶把一块块厚切的麋鹿里脊放在烧得滚烫的平底锅上,发出“滋啦”一声美妙的声响。
杰克坐在桌边,手里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麦芽酒,感受着这久违的温暖和安宁。
“来,杰克,尝尝我的手艺!”玛莎婶婶把一块煎得外焦里嫩、还冒着热气的鹿肉排放在他的盘子里。
杰克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
肉质鲜嫩,汁水,带着一丝野性的风味,却又被黄油的香气完美地中和了。
好吃!
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吃过的最美味的一顿饭。
“慢点吃,孩子,锅里还有呢。”玛莎婶婶慈爱地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
“玛莎的手艺,在咱们这十里八乡都是头一份。”老汉克得意地喝了一大口酒,“想当年,我就是被她做的一块苹果派给骗到手的。”
“去你的,老东西。”玛莎婶婶笑骂了一句。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饭后,杰克告辞回家。老汉克帮他把属于他的那份鹿肉都搬到了他的小木屋里,并且答应明天一早就来帮他搭建一个简易的熏肉架。
送走老汉克,杰克关上门,整个木屋里都弥漫着一股肉的香气。
他看着挂起来的鹿腿和鹿皮,还有角落里堆放的食物,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包裹住了他。
生存危机,暂时解除了。
他躺在床上,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感觉就象做梦一样。
那个神秘的声音,到底是什么?
是上帝?是恶魔?还是别的什么东西?
它明天……还会出现吗?
带着这个疑问,杰克沉沉地睡了过去。这是他来到这个时代后,睡得最安稳的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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