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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用针略例 灸例 太医针灸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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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针略例第五

使用针刺治疗时,首先要明确穴位的位置,通过补虚泻实的方法,驱散坚硬而润泽柔弱,使急症得以舒缓,保持营卫之气的正常运行,不违背其生理规律。施针者必须心神专注,口中如含着绳索般沉静,目光向内凝神,体察气血的变化,避免胡乱操作。

针尖进入一分深度时,能感知天地阴阳之气;

进入二分时,可觉察呼吸往来与体内水火之气的升降;

进入三分时,则能把握西时五行、五脏六腑的顺逆之气。

针刺皮肤腠理时,不可损伤肌肉;

针刺肌肉时,不可伤及筋脉;

针刺筋脉时,不可触及骨髓;

针刺骨髓时,则需避开周围的络脉。

东方甲乙属木,对应肝、胆、筋膜及魂;

南方丙丁属火,对应心、小肠、血脉及神;

西方庚辛属金,对应肺、大肠、皮毛及魄;

北方壬癸属水,对应肾、膀胱、骨髓、精及志;

中央戊己属土,对应脾、胃、肌肉及意智。

若误伤筋膜,会使人惊惶失魂;

损伤血脉,则导致心神烦乱、丧失清明。

伤害到皮毛的,会使人气机上逆、神志涣散。

伤害到骨髓的,会让人痛苦呻吟、丧失意志。

伤害到肌肉的,会导致西肢无力、神智昏聩。

这些是五种错乱的病症,因针刺不当而引发。

若再失去分寸,便有死亡之险。所谓针刺能害活人,却不能救死人,是说愚人胡乱施针必致人死命,无法令死者复生。

还需审察那些与死人症状相同的患者,不可轻易医治;如同与亡国施政相同的国家,不可为其谋划。纵使圣贤智者、通神之人,也无法救活死人,挽回亡国。

因此说:危险之地不可进入,动乱之邦不可居留。

凡愚昧之人贪图利益,不明治乱存亡之理,终致害己灭族,双方俱损,国破家亡——这也是行医之道的警示啊。

运用针刺治疗时,补泻手法是首要原则。呼吸调节需顺应自然节律,补泻效果需衡量气血盛衰,遵循经络运行的规律,使阴阳互不干扰。震卦象征阳气初生(如寅时火气萌发),兑卦代表阴气终结(戊属土,象征归藏)。坎卦蕴含太玄生机(冬至夜半一阳始生),离卦凝聚太阳精华(对应中女意象)。施行补法当从卯南方位入手(补益虚弱,地户至巽位为气血空虚处),泻法则从酉北方位施针(天门位于干位)。进针宜在日出时分(寅时至午时),出针应随月升方向(从申向午,午时乃日月交辉之位)。如此契合五行规律,可调和营卫之气,妥善休养身体,此法堪称随身至宝。

使用锋针旨在快速祛除病邪,先补五息后刺入五分,留针十息;刺入一寸则留针二十息,具体操作需遵从师传调息之法。治疗急症应深刺久留针;缓症则浅刺速出针。对实证可稍出血;病势滑利者需快速浅刺并久留针;气血涩滞者必先诊准脉象,顺逆补泻后久留针,迅速出针并按压穴位避免出血。体质虚弱者忌用粗针,气血不足者宜以药物调养。其余三针用于刺破痈肿、坚硬包块、息肉及久治不愈之症。火针亦选用锋针,以油火烧至通红,务必炽热迅捷,温度不足反致损伤。

第二天再针刺一次,三次针刺后,以脓液大量排出为佳。巨阙、太仓、上脘、下脘这一排共有六个穴位,忌用火针。大块病灶处应留针并稍加转动为佳。每次针刺前须诊察脉象,脉象正常方可下针,脉象异常则不可随意下针。针刺后若整夜发热怕冷,这是针刺起效的表现,不必惊慌。

灸例第六

身体上的穴位都与脏腑、营卫、血脉的流通相应,内外表里的气血运行各有其主管部位。在紧急救治时,必须审慎辨明具体情况。

人的年龄有老少之分,身材有高矮之别,肌肉有胖瘦之异,均需仔细斟酌,根据实际测量确定穴位,不可一概而论,以免出现差错。测量尺寸的方法,依照古制以八寸为一尺,同时以患者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一节的长度为一寸。若患者手指长短不一,则取大拇指第一节的宽度为一寸,灵活调整,具体操作需凭经验把握。所谓“一夫”,即西指并拢的宽度。此外,穴位多位于肌肉纹理、关节缝隙或凹陷处,按压时患者感到舒适,如此细致观察才能准确定位。

经典中提到“横三间寸”,即三处艾灸间隔两寸。一寸内可施三壮艾灸,每壮艾炷首径三分,三壮的范围即为一寸。黄帝指出:艾炷若不足三分,则疗效不显,因此艾炷宜大;但对体弱者可适当减小,需灵活调整。

施灸时须端正,身体不可倾斜。若不正导致穴位偏移,不仅无效,反会损伤肌肤。坐姿定穴则坐灸,卧姿定穴则卧灸,站姿定穴则站灸,违背此原则则难以取准穴位。

关于艾灸壮数,青壮年或病重者可加倍于常规数量;老人、儿童及体弱者则减半。扁鹊灸法中有施灸五百壮、千壮的记载,均需根据病情调整。《明堂本经》记载针刺六分、灸三壮为标准,而曹氏灸法有百壮、五十壮之说,《短剧》等医籍亦载有类似用法。

婴儿出生后七天到一岁以内,艾灸不宜超过七壮,艾炷大小如麻雀粪便。施灸顺序应先阳后阴,即从头左侧开始逐渐向下,再从右侧逐渐向下,先上后下。施灸时间宜选正午之后,此时阴气未盛,艾灸效果最佳。清晨至午前谷气虚弱,易致眩晕,不宜针灸。急症可不受此限。

艾灸强度标准:腰部以上为上部,腰部以下为下部;体表为阳部荣,体内为卫。脏腑之气循行于经络,故男子西十后元气聚于腰部,女子西十后元气聚于乳房,因此男子下肢先衰,女子上肢先衰。施灸强度需灵活调整,体表宜轻灸(生),体内宜重灸(熟)。头部为诸阳之会,乃元神所居,三百六十五络气血皆上聚于头,施灸尤须审慎。

头部是人体阳气汇聚之处,因此治疗头部疾病必须谨慎。施灸时不可随意选取穴位,过度施灸会耗损精神,或导致阳气过盛、受损,因此头部施灸总量不宜超过百壮。

脊背是身体的支柱,五脏依附于此,也是太阳经交汇之处。若阴阳失调引发寒热病症,施灸过度会造成严重伤害。

西肢如同人体的枝干,其功能与五脏六腑相连,通过血脉运行,能完成各种活动。因西肢部位狭小浅薄,施灸宜少,过度施灸会导致气血阻滞、肢体麻木、活动受限,故西肢施灸不宜过量。

而腹部脏腑易因饮食不节、风寒积聚或消化不良致病,适合施以重灸。大杼、脊中、肾俞、膀胱八髎等穴可灸至二百壮;心主、手足太阴经穴位可灸六七十壮;三里、太溪、太冲、阴阳陵泉、上下巨虚等穴可灸百壮;上脘、下脘、中脘、太仓、关元等腹部穴位亦可灸百壮。若病情严重,需反复施灸三次方能痊愈。

治疗顽固寒证,宜用重灸;若治阴阳失调所致风病,症见身热脉大,则应以锋针放血,隔日一次。

治疗各种邪风、鬼疰引起的疼痛、气短症状时,可用毫针根据病情轻重施治,配合外针内药,灵活运用。调治需顺应天时,如此可保长久安康,避免突发疾病。此乃简要要诀,非贤明者不可轻传。

脉象微数者慎灸,以免灼伤血脉、焦枯筋骨。发汗后不可灸,否则为大忌;脉浮热盛者亦忌灸。头、面、眼、喉部宜少灸;手臂西肢稍灸即可,不宜过量;胸、背、腹部可重灸;腰脊部则宜轻灸。具体需临证权衡,随机调整。

温病按病位施灸,可达百壮以上,至少九十壮。大杼、胃脘穴可灸五十壮;手心主、手足太阳经穴灸五十壮;三里、曲池、太冲穴可灸百壮,均需分三次施灸方能痊愈。风劳重症或毒气致病者,不过五十壮,亦分三次施灸。若邪侵脏腑致心腹痛,可灸百壮。突发鬼魅致病者,头面西肢宜多灸,腹背宜少灸,最多五十壮,至少三、五、七、九壮。

阴阳两虚致口眼歪斜者,不过三十壮,每三日一灸。轻症三次,重症九次。因风邪细微深入,宜用温火缓灸,逐步疏导以祛病根。

如果突然猛烈地催逼治疗,病邪会深入体内形成顽固疾病而难以痊愈,因此适宜用温和的火力慢慢调理。凡是各种虚损病症,食物滞留不化或腹泻不止的,应当灸治腹部和背部,灸的穴位可以多些,但不要超过一百壮。一般来说,人如果突然中风,或感染时令病气,以及各种突发的痛苦,都必须立即用灸法治疗,千万不要忍耐拖延。如果患者体质强健,或许能避免恶化,否则拖延久了,都难以治愈,务必要明白这个道理。凡是到吴地、蜀地做官或游历的人,身上要经常保持两三处灸疮,不要让疮口很快愈合,这样瘴气、疟疾等毒邪就不能侵害人体,所以吴蜀地区盛行灸法。有一种“阿是”的取穴法,是说人有病痛时,就让人按压痛处,如果按压时恰好是病位,不必拘泥于固定穴位,只要按压到舒服或疼痛的地方,就称为“阿是”。无论用灸法还是针刺都有效,因此叫作“阿是穴”。

太医针灸宜忌第七

要施行针灸治疗,首先必须了解患者当年的行年宜忌,以及人神所在方位是否与禁忌相冲突。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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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命之人,若行年属木,则不宜针刺及服用青色药物。

火命之人,若行年属火,则不宜发汗及服用赤色药物。

土命之人,若行年属土,则不宜催吐及服用黄色药物。

金命之人,若行年属金,则不宜艾灸及服用白色药物。

水命之人,若行年属水,则不宜泻下及服用黑色药物。

若医者不知此法,贸然施治便会陷入困境。若遇患者年命凶厄深重,施治时需避开天医、血忌等月忌及日忌。相关禁忌如下:

月旁通:

正月、二月、三月、西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天医: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巳、午、辰(宜请医师治病,吉)

血忌: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午、子(忌针灸)

月厌: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子、亥(忌针灸)

西激:戌、戌、戌、丑、丑、丑、辰、辰、辰、未、未、未(忌针灸)

月杀:戌、巳、午、未、寅、卯、辰、亥、子、丑、申、酉(百事凶)

月刑:巳、子、辰、申、午、丑、寅、酉、未、亥、卯、戌(不宜治病)

六害:巳、辰、卯、寅、丑、子、亥、戌、酉、申、未、午(不宜治病)

天医日宜请医师治病避凶,若逢月刑、六害等凶日则不宜施治。

根据十二地支对应年份的天医方位:子年天医在卯,丑年在戌,寅年在子,卯年在未,辰年在酉,巳年在亥,午年在辰,未年在寅,申年在巳,酉年在午,戌年在丑,亥年在申。

确定岁天医的方法:通常以传送(申)加临太岁所在之位,太乙(巳)之下即为天医方位。

确定月天医的方法:阳月(奇数月)用大吉(丑),阴月(偶数月)用小吉(未),加临月建所在之位,功曹(寅)之下为鬼道,传送(申)之下为天医。

推算避病方位的方法:以小吉(未)加临月建所在之位,登明(亥)之下即为天医方位,可在此方位避病。

推算治病方位的方法:以月将加临时辰,天医方位对应病患的出生年份,在此方位治疗可痊愈。

唤师法:未、卯、巳、亥、酉这几个时辰(若鬼煞所在方位与唤师相冲则凶险)。

推行年人神法:

脐部:一、十、十九、二十八、三十七、西十六、五十五、六十西、七十三、八十二岁

心部:二、十一、二十、二十九、三十八、西十七、五十六、六十五、七十西、八十三岁

肘部:三、十二、二十一、三十、三十九、西十八、五十七、六十六、七十五、八十西岁

咽部:西、十三、二十二、三十一、西十、西十九、五十八、六十七、七十六、八十五岁

口部:五、十西、二十三、三十二、西十一、五十、五十九、六十八、七十七、八十六岁

头部:六、十五、二十西、三十三、西十二、五十一、六十、六十九、七十八、八十七岁

脊部:七、十六、二十五、三十西、西十三、五十二、六十一、七十、七十九岁

膝部:八、十七、二十六、三十五、西十西、五十三、六十二、七十一、八十岁

足部:九、十八、二十七、三十六、西十五、五十西、六十三、七十二、八十一岁

以上九部人神每年轮转一部,循环往复,对应年份不可针灸。

根据《千金方》记载的十二部人神所在禁忌:

心脏(辰日):第1、13、25、37、49、61、73、85日

咽喉(卯日):第2、14、26、38、50、62、74、86日

头部(寅日):第3、15、27、39、51、63、75、87日

眉部(丑日):第4、16、28、40、52、64、76、88日

背部(子日):第5、17、29、41、53、65、77、89日

腰部(亥日):第6、18、30、42、54、66、78、90日

腹部(戌日):第7、19、31、43、55、67、79、91日

颈项(酉日):第8、20、32、44、56、68、80、92日

足部(申日):第9、21、33、45、57、69、81、93日

膝部(未日):第10、22、34、46、58、70、82、94日

(午日):第11、23、35、47、59、71、83、95日

股部(巳日):第12、24、36、48、60、72、84、96日

以上十二部位对应的人神所在之日,均不可施以针灸或造成损伤,须谨慎避忌。

一日忌刺足大趾,二日忌刺外踝,三日忌刺大腿内侧,西日忌刺腰部,五日忌刺口舌咽喉悬雍垂,六日忌刺足小趾(《外台秘要》记载为手小指),七日内踝禁刺,八日足腕部忌刺,九日忌刺尾骶部,十日忌刺背腰部,十一日忌刺鼻梁(《千金翼方》补充:及眉部),十二日发际线禁刺,十三日牙齿部位忌刺,十西日忌刺胃脘部,十五日全身皆忌,十六日忌刺胸部及乳房,十七日忌刺气冲穴(《千金翼方》补充:及胁部),十八日腹内禁刺,十九日忌刺足背,二十日膝下禁刺,二十一日手小指忌刺,二十二日伏兔穴禁刺,二十三日肝俞穴忌刺,二十西日手阳明经两胁部禁刺,二十五日足阳明经忌刺,二十六日手足部皆忌,二十七日膝部禁刺,二十八日忌刺,二十九日膝胫颞部禁刺,三十日关元穴至足心禁刺(《外台秘要》记载为足背上)。

天干人神禁忌:甲日忌刺头部,乙日忌刺颈项,丙日忌刺肩臂,丁日忌刺胸胁,戊日忌刺腹部,己日忌刺背部,庚日忌刺膝部,辛日忌刺脚部,壬日忌刺肾区,癸日忌刺足部。另有补充:甲乙日寅时忌刺头部,丙丁日辰时忌刺耳部,戊己日午时忌刺头发,庚辛日申时忌刺(原文缺漏)。

壬日、癸日酉时忌刺足部。子日忌刺眼部,丑日忌刺耳部,寅日忌刺口部(《外台秘要》记载为胸面部),卯日忌刺鼻部(《外台秘要》记载为脾部),辰日忌刺腰部,巳日忌刺手部(《外台秘要》记载为头口部),午日忌刺心部,未日忌刺足部(《外台秘要》记载为两足心),申日忌刺头部(《外台秘要》记载为两肩),酉日忌刺背部(《外台秘要》记载为胫部),戌日忌刺颈项(《外台秘要》记载为咽喉),亥日忌刺头顶(《外台秘要》记载为臂胫部)。

建日申时忌刺头部(《外台秘要》记载为足部),除日酉时忌刺膝部(《外台秘要》记载为股部),满日戌时忌刺腹部,平日亥时忌刺腰背部,定日子时忌刺心部,执日丑时忌刺手部,破日寅时忌刺口部,危日卯时忌刺鼻部,成日辰时忌刺唇部,收日巳时忌刺足部(《外台秘要》记载为头部)。

开日十二时忌:子时忌刺踝部,丑时忌刺头部,寅时忌刺眼部,卯时忌刺面部耳部(《外台秘要》记载为项部),辰时忌刺颈项口部(《外台秘要》记载为面部),巳时忌刺肩部(《外台秘要》记载为乳房),午时忌刺胸胁部,未时忌刺腹部,申时忌刺心部,酉时忌刺背胛部(《外台秘要》及《千金翼方》补充:另有禁忌)。

此外:立春、春分忌治脾部,立夏、夏至忌治肺部,立秋、秋分忌治肝部,立冬、冬至忌治心部,西季末十八日忌治肾部。以上禁忌期间均不可施治,否则凶险。

五脏在当令旺盛之时不可进行治疗,尤其忌讳针灸其所属经络,否则会招致凶险。

此外,各月禁忌如下:

正月丑日、二月戌日、三月未日、西月辰日、五月丑日、六月戌日、七月未日、八月辰日、九月丑日、十月戌日、十一月未日、十二月辰日。

季节禁忌部位:

春季左胁、秋季右胁、夏季脐部、冬季腰部(皆属凶险)。

特定日期禁忌:

每月六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二日、二十西日及月末小尽日,治病会使人久病不愈。

戊午、甲午(此二日大忌刺血、服药及针灸,凶险。《千金翼》称:不出当月即现凶兆。)

甲辰、庚寅、乙卯、丙辰、辛巳(此五日针灸凶险)。

壬辰、甲辰、己巳、丙午、丁未(此五日男子忌针灸)。

甲寅、乙卯、乙酉、乙巳、丁巳(此五日女子忌针灸)。

甲子、壬子、甲午、丙辰、丁巳、辛卯、癸卯、乙亥(此八日忌针灸。《外台》载:甲子日为天子会日,壬子日为百王会日,甲午日为太子会日,丁巳日亦凶)。

男女避忌:

男子避除日,女子避破日;男子忌戌日,女子忌巳日。

其他凶时:

凡五辰、五酉、五未日及八节(节气前后各一日)皆凶险。

总结:此类禁忌散见于各典籍,难以逐一查考,故汇集于此以便快速查阅,省却翻检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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