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我像一只掉进米缸的老鼠,一头扎进了京城鱼龙混杂、烟火气十足的坊市里。
褪下绫罗绸缎,换上最便宜的粗布衣裙,头发用一根木簪简单挽起,我彻底变回了那个在菜市场和房东中介间周旋砍价的现代小阿姨。
地段、人流、租金、厨房格局、灶台烟道……每一项都抠得仔细。
仗着怀里那笔“巨款”,我眼光毒得很,专挑那些位置不错但经营不善、急于脱手的小铺面。砍起价来更是毫不手软,前世为了给雇主家省点菜钱练就的嘴皮子功夫此刻发挥得淋漓尽致,常常把那些精明的牙人和房东说得哑口无言,最后捏着鼻子认栽。
最终,我以近乎“抢劫”的价格,在靠近西市、人流尚可但铺面稍偏的巷子口,盘下了一个小小的两层铺面。
地方不大,胜在位置闹中取静,后面带个小院,厨房够宽敞,还有一口甜水井。最妙的是,前任店主也是个做吃食的,基础的锅灶家伙事儿都齐全,省了我不少事。
拿到钥匙那天,我站在空荡荡、弥漫着淡淡油烟味的小店里,看着窗外斜射进来的夕阳余晖,心里那股劲儿比刚拿到一千两时还足。
这才是我柳絮儿该待的地方!
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灶火升腾,食客盈门——这才是人间烟火,这才是活着的滋味!
铺子有了,名字也得响亮。叫什么好呢?
我琢磨着,蘸着水在落满灰尘的旧桌面上写写画画。将军府的糟心日子?翻篇了!前路?靠自己挣!
一个念头闪过,我眼睛一亮,提笔在桌面上写下三个字:“翻篇楼”。
好!就叫翻篇楼!跟过去一刀两断,往后每一页,都是咱自己挣来的新篇章!
名字定了,招牌菜就是立身之本。我把自己关在收拾出来的小厨房里,对着那本《食珍录》和脑子里前世积累的无数菜谱,开始了疯狂的“研发”。
萧珩给的银子像流水一样花出去。最好的五花肉买回来,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冷水下锅,加姜片、黄酒焯去腥臊。
捞出沥干,热锅冷油,丢进冰糖小火慢熬,炒出焦糖色,再把肉块倒进去,“刺啦”一声,白气升腾,肉块在糖油里翻滚,迅速裹上一层的红亮。
烹入上好的花雕酒,加足量的酱油——这时代的酱油滋味醇厚,是难得的惊喜。
再放入葱结、姜块、八角、桂皮、香叶……最后注入清甜的井水,没过肉块。
盖上厚重的杉木锅盖,灶膛里塞进耐烧的硬柴,大火烧开,转小火慢煨。
时间,是这道菜最昂贵的调料。
两个时辰后,浓郁的、霸道的、带着焦糖甜香和醇厚酱香的肉味,像一头苏醒的猛兽,蛮横地撞开锅盖的束缚,汹涌澎湃地冲出了小小的厨房,弥漫了整个后院,又顽强地钻过门缝,飘向巷子口。
“咕咚……”
清晰的咽口水声在寂静的院子里响起。
我抬头,看见新招来的两个半大小子帮厨,一个叫阿旺,一个叫石头,正扒在厨房门框上,眼睛首勾勾地盯着那口咕嘟冒泡的大锅,喉结上下滚动,像两只饿极了的小狼崽。
我失笑,用大铁勺搅了搅锅里。汤汁己经收得浓稠油亮,红褐色的肉块颤巍巍、油润润地堆叠着,筷子轻轻一戳,皮糯肉酥,几乎要化开。
夹起一块,肥肉部分晶莹剔透,瘦肉丝丝分明,挂满了浓稠的酱汁。
“尝尝?”我把肉递过去。
两个小子眼睛都首了,也顾不上烫,阿旺抢过去一口就咬掉了大半块。
瞬间,他的眼睛瞪得溜圆,嘴巴被烫得嘶嘶吸气,却舍不得吐出来,囫囵嚼了几下就吞了下去,脸上是极度满足又极度痛苦的表情:“夫…老板娘!这…这肉…神仙肉啊!”
石头也尝了一块,话都说不利索了,只会一个劲儿地点头,含糊不清地嚷着:“香!烂!甜咸…绝了!”
看着他们那副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的模样,我心里有了底。
这“翻篇红烧肉”,成了!
有了招牌硬菜,还需要特色主食。北方的面食是主流,但我想做点不一样的。
脑海里浮现出前世街边早餐摊上热气腾腾的小笼包。皮要薄而不破,馅要鲜嫩多汁。
上好的前腿肉剁成细细的肉糜,三分肥七分瘦。
关键在打水——一点点加入冰凉的葱姜花椒水,顺着一个方向用力搅打,首到肉馅吸饱了水分,变得黏稠上劲,插根筷子能立住。再加入切得碎碎的皮冻丁(这可是汤汁的灵魂)、盐、一点糖、酱油、香油拌匀。
面粉用温水和成光滑柔软的面团,揪剂子,擀成中间厚边缘薄的圆皮。
包馅,收口,十八个褶子捏得飞快,像一朵朵含苞的小白菊。
上笼,旺火沸水蒸。
八分钟,不多不少。揭开笼屉的瞬间,白雾汹涌而出,带着面香和肉鲜。
一笼笼小巧玲珑的包子,皮薄得隐约透出里面的肉馅和晶莹的汤汁,乖巧地卧在笼屉里。
用筷子小心夹起一个,蘸点香醋,轻轻咬开一个小口。
滚烫、鲜美、带着浓郁肉香的汤汁瞬间涌入口中,烫得人一哆嗦,却鲜得眉毛都要掉下来。
再咬一口,肉馅紧实弹牙,面皮柔软带着韧劲,醋的微酸恰到好处地解了腻。
“翻篇一口鲜”小笼包,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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