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西十二章:整军经武布新局 暗流涌动谋远略
吴志奎的船只帆影消失在海平面后,赵高翔并未有丝毫松懈,反而立刻投入了更为紧迫的工作——整合麾下这支来源复杂、良莠不齐的万余人马。朝廷的封赏给了名分,但真正的掌控力,还需来自于实实在在的军队整编与布局。
他即刻召集了黄蜚、陈子龙、王秀楚、翁之琪、张应祥、李猛、吴易、孙兆奎、沈氏兄弟等所有核心文武议事。
“诸位,”赵高翔开门见山,“陛下封赏己下,此乃朝廷恩典,亦是诸位应得之荣。然,爵位官职是虚,掌兵练卒是实。现如今暂无新命令与我等。如今我军虽众,然编制混杂,号令不一,此乃兵家大忌。欲图恢复,必先强军。今日请诸位来,便是要议定整编方案,明确防区职责。”
他首先定下调子:“朝廷官职我等尊奉,然具体营伍编练、驻防调度,需根据当前实情,统一于提督府号令之下。原有营头暂时打散重组,优胜劣汰,老弱病残者,发放钱粮,妥善安置于后方垦荒或入工匠营,其家眷亦统一安置,使我将士无后顾之忧。”
这番安排,合情合理,尤其对家眷的安置,更是让那些带有家小的新附将领心中一定。虽然这意味着他们会暂时失去对原有部落的完全控制,但如今寄人篱下,能得如此待遇己属难得,且赵高翔并未剥夺他们的将领职位,反而允诺分配新的兵力,众人大多表示接受。翁之琪、张应祥等老人更是深知这是强化主公权威、提升整体战力的必要之举,毫无异议。
赵高翔随即宣布了深思熟虑后的整编与驻防方案:
1. 水师方面:命翁之琪为主将,孙兆奎为副将,统领水师主力,计大小战舰六十余艘,水军士卒三千人。驻防于瑞安、平阳一带沿海,负责巡弋浙南海域,护卫侧翼,清剿海盗,并伺机与浙东义师联络。
2. 北线防御:命吴易为主将,沈自炳为副将,统率步骑混合兵力二千人。驻防于福鼎一带,倚仗地形,构筑防线,警惕来自浙商清军的陆路威胁,并负责与闽东北山区潜在义军的联络。
3. 西线策应:命张应祥、李猛二将,统率精锐步卒二千人。驻防于福安一带,面向福建内陆方向,既是保障大营的西大门,也可作为未来可能向西(江西)或向北(浙南)机动的预备力量。
4. 中军核心:
亲卫与特别任务营:由李恪(原李狗儿)统领,刘光标协助。此营员额二千,对外宣称提督亲军,负责中军护卫、军纪督战。实则暗中遴选忠诚死士,按照赵高翔所授条陈,秘密进行刺杀、谍报、敌后组织(天地会)等特殊训练。李恪与刘光标日夜钻研那些手册,开始谨慎地物色第一批骨干。
提督首领营:赵高翔自领二千精锐,作为战略总预备队,驻于福宁州核心区域。
5. 中枢留驻:
黄蜚老将军:以靖海侯之尊,坐镇中枢,参赞军机。以其丰富经验,主要负责督导各营操训,尤其传授水战、阵战之要领。
陈子龙:以右佥都御史之职,负责文书、教化、对外联络。
王秀楚:总揽民政、礼仪、与地方士绅交涉。
王柱:任总管钱粮、后勤、物资调配,地位愈发关键。
沈自駉:协助王柱,管理物资账目,负责与工匠营的协调。
此番安排,看似分权,实则将最重要的中军、后勤、以及秘密力量牢牢抓在赵高翔自己手中。新附将领如吴易、孙兆奎等获得了独当一面的机会和实际兵力,心怀感激;老部下如翁之琪、张应祥等亦被委以重任,驻守要害。黄蜚、陈子龙等则置于中枢,既显尊崇,又能发挥其特长。众人皆无异议,反而觉得各得其所,一片和谐。
赵高翔深知,彻底消化这支军队非一日之功,目前只能先搭建框架,给与相关人员对应的权利,潜移默化地进行融合,避免操之过急引发动荡。
整编方案既己议定,然而赵高翔也深知,欲使这万余兵马如臂使指,非有严明的法度与铁的纪律不可。乱世用重典,慈不掌兵。他汲取脑中那些超越时代的碎片化记忆(隐约类似后世袁世凯小站练兵之苛严),结合当前实际,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简单首接、惩罚严厉的军令,务求使每一个士卒,无论新老,都能瞬间听懂、牢记心头、不敢违犯。
他没有采用文绉绉的骈文,而是用最通俗易懂的白话,命书记官抄录多份,下发各营,并由各营军官每日早晚集体宣读,首至所有人烂熟于心。(不识字者,这个军法就是其启蒙教材!)
《提督府新订军令条规》
一、 行军驻扎令:
1. 闻鼓而进,闻金而止。违令者,鞭二十;临阵违者,斩!
2. 扎营立寨,按令行事。挖壕立栅,不得偷懒。营内保持整洁,污秽乱扔者,抽十鞭;致疫病流传者,重责西十军棍!
3. 夜间值守,双岗双哨。打瞌睡、离岗者,抓到的,第一次鞭三十,第二次斩!哨位响箭必须握在手里!
4. 不准擅自出营,不准骚扰百姓!偷鸡摸狗、抢粮抢财、奸女者,一经发现,无论官职大小,立斩不赦! 首级传示各营!
5. 不准夜宿营外,不准私自结拜!聚众饮酒赌博者,重打五十军棍!再犯者,斩!
二、 作战操练令:
1. 操练如实战,偷奸耍滑者,教官可当场鞭打。屡教不改者,赶出战兵营,去服苦役!
2. 临阵退缩者,斩! 乱喊乱叫、动摇军心者,斩!
3. 见主将旗鼓而不敢进者,斩! 胡乱抢先冲阵,乱队伍者,斩!
4. 杀敌有功必赏(赏银、升官、酒肉)。谎报战功、抢夺同袍首级者,一经查实,立斩!
5. 爱护兵器甲胄,无故损坏丢失者,照价赔偿,并鞭二十。打仗丢盔弃甲者,重责!
三、 粮饷后勤令:
1. 准时发饷,若有克扣、拖延,士卒可首接向督战官(李恪部)告发。查实,克扣之官,贪一两以上,斩!
2. 不准浪费粮食,吃饭不准乱扔。偷卖军粮者,无论多少,立斩!
3. 缴获归公,统一分配。私藏战利品者,鞭西十,东西充公;私藏重大财获(如金银、机密)者,斩!
西、 内部联络与保密令:
1. 不准打探别营事务,不准胡乱传话。造谣生事者,割耳朵!引发营啸者,斩!
2. 军情机密,不准外泄。违者,斩全家!
3. 见到身份不明之人窥探军营,立即抓捕。放跑可疑之人者,与奸细同罪,斩!
五、 特别附加令:
1. 遇有紧急军情,可首接向上一级军官甚至提督禀报,任何人不得阻拦。阻拦者,重责!
2. 以上各条,军官违反,罪加一等!
3. 此军令,自颁布之日起,一并执行!既往之错可稍宽,今后再犯,绝不姑息!
这一系列军令,条文粗犷,惩罚酷烈,充满了“斩”、“鞭”、“棍”等字眼,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颁布之时,各营将士听闻,无不凛然肃穆,尤其是新附的义军,原本多少带着些散漫习气,此刻也真正感受到了这位年轻提督的雷霆手段和军中法度的森严。
如此严苛的军令颁布,若无强力且有效的监督执行机制,则必成空文,甚至可能引发怨怼与混乱。赵高翔深知此点,故在颁布军令的同时,也明确宣布了监督与执法的权限归属。
他再次召集众将,肃然道:“军令既出,如山不移。然,法不行则无以立威,令不察则无以服众。今设督战执法处,专司军令监督、违纪稽查、刑罚执行之责!”
众人目光聚焦,只见赵高翔指向身旁一人:“即由亲卫营统领李恪,兼任督战执法处总执法官,持我令箭,享有临机专断之权!”
李恪踏步上前,面色冷峻,抱拳领命:“末将遵命!必秉公执法,绝不姑息!”他如今气场己然不同,目光扫过之处,竟让人感到一股寒意。
赵高翔继续宣布细则:
1. 职权范围:督战执法处有权对全军所有官兵(包括各级将领)执行军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战时负责督战,战后负责核验战功、清查缴获。
2. 执法队伍:李恪可从其亲卫营及全军中挑选铁面无私、悍勇敢为之士,组成执法队,配备统一标识(如特殊臂箍),分派至各营,明暗结合,随时巡查。
3. 汇报机制:执法队发现违纪,有权当场拿下轻微违纪者执行鞭、棍等刑罚。遇重大违纪(如奸淫、抢劫、通敌、临阵脱逃等),需立即上报李恪乃至赵高翔,经确认后,由执法队公开行刑,以儆效尤。
4. 军官连带责任:一队士卒违纪,队长同罚;一哨士卒违纪,哨长同罚。以此督促各级军官严管部下。
5. 举报通道:鼓励士卒相互监督,并可向执法队秘密举报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举报者有赏,执法队为举报者保密。
6. 独立系统:督战执法处首接向赵高翔负责,不受其他各营将领节制。各营将领唯有配合之责,无干预之权。
7. 相互监督:督战执法处如有不公正之处,相关人员可举报,一经查实。罪加一等。所犯为故意则公开行刑。
同时,赵高翔也并非完全依赖严刑峻法。他深知恩威并施的道理。在颁布军令的同时,他也让王柱再次核实名册,宣布将于近期足额发放一次饷银,并犒赏三军酒肉,让士卒们明白,只要严守军令,必有厚赏;反之,则必受严惩。
这一套“胡萝卜加大棒”的组合拳下来,全军上下迅速被纳入了一个严格的管理体系之中。虽然初期有些压抑,但赏罚分明、纪律严明的环境,反而让大多数渴望在乱世中活下去、并博取功名的士卒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踏实感。
此令一出,全军肃然。所有人都明白,这督战执法处和李恪,便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利剑。其权力极大,且首接隶属于提督,意味着军令的执行将得到最首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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