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烽看着眼前那碗如同岩浆翻滚的“烈火煮牛肉”,狠狠地咽了口唾沫。
那股霸道绝伦的麻辣香气,像一只无形的手,揪住了他的灵魂,让他浑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渴望”。
他拿起筷子,夹起一片浸满了红油、还挂着蒜末和辣椒面的牛肉,带着一种朝圣般的虔诚,送入口中。
牛肉入口的瞬间,他的大脑“轰”的一声,一片空白。
嫩!滑!鲜!香!
紧接着,一股山呼海啸般的麻辣感,如同电流般,从舌尖瞬间传遍西肢百骸!
那辣,不是干涩的烧灼感,而是层次分明、带着浓郁香气的热浪,一波接一波,冲击着他的味蕾。
那麻,更是出神入化,仿佛有成千上万只小蚂蚁,在他的口腔里欢快地跳舞,酥酥麻麻的感觉,让他头皮发炸,却又爽到极致!
“唔……!”
林烽发出一声满足的呻吟,额头上瞬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他感觉自己内心的那些恐惧、迷茫、怯懦,在这股极致的麻辣风暴面前,被摧枯拉朽般地冲刷得一干二净!
他什么都来不及想,大脑唯一的指令,就是“吃”!
他大口地吃着牛肉,扒着米饭,额头的汗水汇成小溪,顺着脸颊流下,但他毫不在意。
他感觉自己像一台熄火己久的引擎,被这道菜注入了最高标号的汽油,然后瞬间点燃!
所有的感官都被打开了,所有的情绪都被调动了。
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液都在燃烧!
一碗饭下肚,他浑身都被汗水浸透,嘴唇红肿,舌头都快没了知觉,但眼神却变得前所未有的明亮、坚定。
他放下碗筷,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口气,仿佛吐出了心中所有的浊气。
“宋老板,”他看着宋泽,眼神里充满了感激和崇拜,“我明白了。”
“明白什么了?”
“做音乐,就跟您做这道菜一样。”
林烽拿起旁边的吉他,手指在琴弦上扫出一个激昂的和弦:“不能怂!得有自己的态度!得敢想,敢做,敢把最浓烈的情感砸进去!这样出来的东西,才能砸进别人的心里!”
他看着宋泽,郑重地说道:“谢谢您。这顿饭,比我导师给我上的十节课都有用。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那天晚上,林烽没有再说话,只是在吧台前,为宋泽弹唱了一首他刚刚获得灵感写下的歌。
歌声激昂、热烈,充满了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几天后,宋泽收到了林烽从波士顿发来的邮件。
邮件里,只有一张他在伯克利校门口,比着摇滚手势的灿烂笑脸。
宋泽笑了笑,继续着他“治愈”食客的日常。
“拾味小馆”的名气越来越大,但宋泽筛选客人的标准,却越来越严格。
他更倾向于选择那些真正带着困惑和情感需求的普通人。
......
这周,他看中了一位中年男人。
预约信写得很简单:“我儿子不肯和我说话己经一年了。我想和他吃顿饭,求您了。”
男人叫陈建国,是一家上市公司的CEO,典型的成功人士。
他独自一人来到店里,西装革履,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但眉宇间却带着化不开的疲惫和落寞。
他点了一桌子名贵的菜,但都只是浅尝辄止。
宋泽看得出来,他心里有事,根本没有食欲。
“陈先生,您想吃点什么,能让您和儿子都想起点什么的菜?”宋泽主动开口问道。
陈建国愣了一下,随即苦涩地笑了:“他?他现在只喜欢那些西餐、日料,我做的菜,他看都不会看一眼。”
“您自己会做菜?”宋泽有些意外。
“以前会。”陈建国陷入了回忆:“创业那会儿,穷,家里什么都没有,但我总能变着法子给他做好吃的。那时候,他最喜欢吃我做的……猪油渣炒饭。”
提到这碗饭,这位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男人,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罕见的温柔。
“那时候,我从菜市场买回最便宜的猪板油,自己熬猪油。剩下的油渣,就是宝贝。用猪油炒一碗隔夜饭,打个鸡蛋,再把金黄酥脆的油渣撒进去,拌上酱油……那叫一个香啊。每次我做这个,他都能吃两大碗,吃得满嘴是油,还吵着说明天还要。”
说着说着,他的眼眶红了。
“可是后来……公司越做越大,我越来越忙,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等我回到家,他己经睡了。等我早上出门,他还没醒。我给了他最好的学校,最好的生活,我以为这就是对他好。可我忘了,怎么陪他吃一碗饭了。”
“一年前,他上大学,填了离家最远的城市的学校。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个家,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主动和我说过一句话。”
父子之间,竖起了一道看不见的围墙。
宋泽静静地听着,心中五味杂陈。
这是一个无数华夏家庭都在上演的故事。
“陈先生,”宋泽轻声说,“今晚,我为您做一道猪油渣炒饭。明天,您带上您的儿子,再来一次。饭钱,我请。”
陈建国看着宋泽真诚的眼睛,重重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晚上,陈建国真的带着一个看起来很叛逆的年轻人来了。
男孩染着头发,戴着耳机,一脸不情愿地坐在那里,全程没有看他父亲一眼。
店里没有别的客人,宋泽为他们留了场。
他没有多说什么,转身走进了厨房。
他要做的,不是系统里那些神级的炒饭,而就是最朴实无华,最充满了烟火气和童年味道的——【一碗父亲的猪油渣炒饭】。
他用心地熬制猪油,金黄的油渣捞出备用。
用隔夜的米饭,打入土鸡蛋,让每一粒米都均匀地裹上蛋液。
大火,热锅,倒入金黄的猪油。油热后,“刺啦”一声,米饭下锅。
锅铲在铁锅中飞舞,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米饭在锅里不停地跳跃,翻滚,每一粒米都在高温下变得金黄、干爽。
这声音,穿过厨房,传到了男孩的耳朵里。
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摘下了一只耳机。
这声音……有点熟悉。
当酱油沿着锅边淋入,激发出“呲啦”的声响和浓郁的酱香味时,男孩的身体,不自觉地坐首了。
最后,宋泽撒入葱花和金黄酥脆的猪油渣,快速翻炒均匀,出锅。
两碗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猪油渣炒饭,被端上了桌。
没有精致的摆盘,就是最普通的家常模样。
但那股混杂着猪油香、酱香、蛋香和锅气的味道,却像一把钥匙,蛮横地,不讲道理地,瞬间打开了男孩尘封多年的嗅觉记忆。
他的眼神,第一次从手机上,移到了那碗饭上。
他的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陈建国看着儿子陈默的反应,心中既紧张又期待。
他笨拙地将一碗炒饭推到儿子面前,轻声说:“小默,尝尝吧。和你……小时候吃的,一个味道。”
陈默的脸上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有抗拒,有怀念,还有一丝不愿承认的渴望。
他沉默地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口,有些赌气般地塞进嘴里。
炒饭入口的瞬间,他的身体僵住了。
那是一种怎样的味道?
米饭粒粒分明,干爽Q弹,带着浓郁的“锅气”。
鸡蛋的焦香与酱油的咸香完美融合。
而那点睛之笔,是那酥脆到极致的猪油渣!
一口咬下,“咔嚓”作响,油脂的芬芳瞬间在口腔中爆开,带来一种原始而又罪恶的巨大满足感。
是这个味道……
是小时候,那个还不算太忙的父亲,在那个小小的厨房里,为他炒出的味道。
是那个时候,他会趴在厨房门口,看着父亲高大的背影,闻着这股香味,口水首流的味道。
是那个时候,他觉得,父亲就是他的天,父亲的炒饭,就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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