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小子倒真会给自己加戏!”任浩此时己经回到自己的屋子,嘴角露出笑意。
他真的不怕传武惹麻烦,一个人长到十七八岁,性格就己经定型了,按照原著来看,他就是一个一眼能看到底,真性情的好汉。
首先是不在乎世俗的目光,连他老爹朱开山最后也没有驯服。
为了不伤嫂子的心,能一脚把他亲哥从船上踹下去。
为了找父亲,误入山林,几度生死。
为了家里的田地不至于绝收,不惹父母伤心,硬着头皮娶并不喜欢的人。
又怕鲜儿姐没着落,离家出走,最后又差点死了。
怕亏了名义上的老婆,十几年不着家,不睡床上,硬做单身狗三十几年。
最后又为了国家,在东北抵抗日军死在了战场之上。
纵观他的所作所为,几乎称得上是一个真男人。
而这样真男人,还是自己名义上的亲兄弟,如何让他不喜欢。
如果今年把他送入军校,在教教后世特种部队训练的东西,在引导一下,以后能走到哪一步,他还真想看一看。
至于老三传杰,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商人,最喜欢给自己加戏,看来得好好琢磨一下他以后的路了。
过年吃年夜饭的时候,任浩再次提出要去老金沟寻朱开山,文他娘看任浩坚定的眼神,心里也不是滋味,最后还是同意了。
而传武再次跳了出来也要去,被文他娘骂了一通,大概意思就是传武就一个小屁孩,大人说话哪有他插嘴的余地。
而任浩看传武一副不服气的样子,知道要坏事。
他出家门传武肯定会偷偷跟着自己,这小子就是一点不好,决定做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属驴的。
不过他也没拆穿,反正有自己在也遇不到什么危险,到了老金沟,也能多一个帮手。
他趁着传武想跟他学手艺的劲头,大讲狙击手是怎么隐藏行迹,怎么伪装,怎么放冷枪,怎么做陷阱,还有一些狙击手的经典战术。
传武听着任浩讲的东西,可谓是惊为天人,一边理解,一边自己实验,如同海绵一般吸收着这些未来知识。
现在见到鲜儿己经不怵了,大嫂也不叫了,而是叫鲜儿后,在拉长一个“姐”字。
不过他还没得意忘形,总是高高扬起下吧,一副我现在不如你,以后总会超过你的欠揍样,弄的鲜儿想在教训他一次,让他知道“大嫂”这两个字怎么念。
不过鲜儿这两天在帮任浩准备干粮,听到任浩特意嘱咐准备两个人的量,好像也猜到什么,也不跟传武一般见识。
正月十六大清早,任浩坐着装满大包行李的骏马上,而骏马打着响鼻在大门前原地转圈,面前西个人神色各异。
文他娘是一副心事重重担心的模样,鲜儿神色平静中带着一丝担忧,传杰是高兴的,传武笑嘻嘻中有点掩饰不住的跃跃欲试。
亲人分别总是有些难受的,任浩辞别双目通红的鲜儿和文他娘,一转身就上了马。
“驾!”
任浩一夹马腹,骏马便飞奔起来,片刻功夫就隐没在一片雪白的丘陵之间。
“啪”
一颗子弹奔向骑士的眉心,骑士眼神惊恐,想躲却己经来不及了。
最终却贴着骑士头皮飞过,掀飞他的狗皮帽子,骑士虽然惊恐,却咬着牙放慢速度,在前方不远处停下。
接着另一个骑士从路边雪窝出来,看着前方喘着粗气,贴在马背上的传武,任浩脸上露出微笑。
“还不过来?”
任浩沉着脸,向前方的传武命令道。
传武骑着马,用手抹了抹额头上透出的细密汗珠,下了马咬着牙跑到任浩跟前,他脸上惊恐的情绪己经隐去,脸上满是不在乎问:
“你咋知道我要跟来,还在这埋伏我”。
“把帽子捡起来戴上,上马!”任浩面无表情,斜了一眼吩咐道
传武无奈,只能把帽子捡起来戴在头上,翻身上了马,打马和任浩并行在路上。
任浩脸色缓和下来,瞥了一眼传武,扔了一个大包裹给传武说道厉声道:“里面有一双鹿皮靴子,一个白色风衣,还有干粮和一些杂物工具”。
“鹿皮靴子和我脚上这一样,暖和,我这双是你嫂子做的,你那双是娘做的,出远门,脚是最容易受伤的部位,一双好鞋有时候能救命,知道了吗?”
任浩看了一眼传武脚上那双己经快要磨破的马靴,语重心长的说道。
传武低着头不说话。
任浩接着说:“白色披风在这北国冬天,是最善于隐藏的物件,披着这件披风去摸敌人的哨卡,你只要隐藏的够好,大白天就是摸到敌人跟前,他都看不见你,知道吗?”
“知道了!”
传武不在赌气,知道这是任浩教他真东西,他也从来不是一个矫情的人。
“刚刚那一枪怕吗?”
任浩接着问。
“怕!”
传武沉默了很久,才蹦出一个字。
“怕就对了,我这是专门给你一个教训,主要原因有三个,你听着。”
“第一个就是让你明白,对关心自己的人不告而别,让他伤心落泪,担惊受怕,你这是不孝!”
“第二个是要让你知道,枪这东西不是好玩,这东西能要人命,能要别人的命,也能要自己的命。
“第三是要让你知道你很蠢,我之前给你说过这一路上土匪多如牛毛,你却骑个马在路上招摇,土匪看见你过来那是一枪一个。
你在家里刚开始就闹着要跟我去老金沟,后来又不闹了,就你那编谎话的蠢样,连传杰都骗不过,还想着骗咱娘,还想骗我?
“我这匹马上,不管是干粮,行李,衣服,火种都备了两份,我在你跟前装的行李,你竟然蠢的连这个意思都不知道,你说猪还能杀了吃肉,你除了浪费粮食,还能干嘛!”
任浩顿了顿,接着严肃道:“有这三条理由在,我这一枪你挨得冤是不冤,服是不服?”
传武听到这里,前前后后想了一下,顿时满脸通红,如同猴屁股一样。
“不...不冤.....服了!”
传武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吞吞吐吐说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骑在马上,哪有地缝让他钻,只是把头低的更低了。
“既然服了,算是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算有救,我这做哥的,也让你涨涨见识,教你点东西,免得你以后死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丢咱老朱家的脸面。”
任浩说完,用马鞭指着前方道:从这里到目的地大概有五百里路,我每天只走五十里,除了进镇上补充食物之外,你到前面给我探路,把我教你的东西灵活运用,你发现什么东西,都回来给我报告,行动计划我来制定,也让你涨涨见识,什么叫“黑风双煞”。
“黑风双煞”,我好像听传杰说过这个名号,好像说是最近崛起的两个雌雄大寇,最喜欢黑吃黑,甚至连官府都吃了.....等等....不会是说大哥你和鲜儿姐两个吧!”
传武张大了嘴巴,看向眯着眼睛的大哥,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才刚刚认识这个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人。
“一男一女......不滥杀无辜.....专门跟官府做对.....枪法如神......女的还会唱戏........”
“还不快滚.....”
任浩板着脸对呆住的传武骂道。
“.....噢.....”
传武这才清醒过来,但还是思维混乱,一边是笑眯眯的大哥和自己老是不服气的大嫂。
一边是江湖传说中杀人如麻,最喜欢黑吃黑和官府作对的大寇。
“原来我是“黑风双煞”的弟弟,我大哥大嫂己经这么强了么?而我爹似乎也是被朝廷通缉的反贼呢!这他娘的是反贼世家啊!”
传武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被打击的体无完肤的心态似乎发生了转变,似乎又重新拾起了一点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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