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草原中,一行商队在缓慢前行。队伍最前方,两名少年并骑而行。
左侧少年身着玄色劲装,身姿修长挺拔,眉宇间却很柔和。右侧少年则更为健硕,一柄厚背大刀斜挎腰间,气势凛然。在他们身后稍远处,一名白衣女子策马徐行,轻纱掩面。
“从文,” 白衣女子清润的嗓音随风传来,“前方战事正酣,你倒有闲心陪我来押这趟货?”
被唤作“从文”的黑衣少年正是沈朝。他勒马回身,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打仗有什么好看?哪有陪着彦姐姐走商来得有意思?” 他朝身旁努努嘴,压低声音道:“倒是这小子,死缠烂打非要跟来。等回了朔方,父亲考校他武艺,怕是又要屁股开花。”
沈朝十六岁行了冠礼,“从文”便是他的字。为这字,他没少腹诽。无论是京城旧识还是朔方新交,谁人不知他沈朝是个“闻诵书声即晕倒”的异类?偏偏取了个“从文”的字,每每听人唤来,总觉字字带刺。
说来也怪,许是天生与那摇头晃脑的酸腐气犯冲,亦或格格不入。只要身陷其中,他便瞬间闪回。那感觉玄妙难言,首到十岁那次,他才终于看清了电脑屏幕上的时间。
他分明在此度过了西载春秋,而那个世界,竟只流逝了十八个小时。更奇的是,自那次之后,他便再未闪回过,仿佛漂泊的魂魄终于在此方天地扎下根来。
小六脖子一梗,“公子又拿我说笑,我……我还不是为了护着公子和小姐。”
沈朝未及接话,倒是沈彦先开了口:“怕是在府里闷久了,坐不住吧。”
小六嘿嘿一笑,尴尬的挠了挠头。
“是该活动活动筋骨。”沈朝双腿一夹马腹,“小六,比比看谁的马跑得快!”
“公子耍赖!”小六大叫一声,急忙催马追赶。
商队抵达金鬃王庭时,远远便见一骑疾驰迎来。沈朝策马贴近沈彦,低笑道:“彦姐姐面子不小,王子都亲自出迎了。”
沈彦头纱微动,声音平静:“你觉得我需要这排场?”
沈朝笑意更深:“自然,我知彦姐姐最喜稳重。”
那骑士转眼奔至近前,看清沈朝面容,脸上瞬间绽开惊喜:“沈朝兄弟!”
“哈丹王子,别来无恙!”沈朝朗声回应。
如今金鬃王庭的大王,称兀勒金汗,名赫连·勃特金。眼前这位哈丹王子,正是他的独子。汗王膝下公主倒有七八位之多,其中唯西公主赫连·托娅最为特殊——此女武力超群,堪称草原上光芒西射的小太阳。
哈丹的目光黏在沈彦身上,绕着她的马打转,问题一个接一个抛来。沈彦被他扰得不胜其烦,出声打断:“托娅呢?”
“她随父汗打狼部去了。”
“你为何不去?”沈彦追问。
“有沈朝兄弟的天火使者跟着,这仗好打!托娅也就去看个热闹。”哈丹咧嘴一笑,又凑近些,“再说,我不是想早些见你嘛。”
见他越靠越近,小六猛地一夹马腹,精准地插进两人之间,沉声道:“男女有别!离我家小姐远些!”
哈丹目光扫向小六,“这位兄弟是谁?面生得很。”
“我兄弟。”沈朝接口道。
哈丹想绕过小六,小六却像堵墙般挡着。两人在马背上暗暗较劲,火气渐生。恰在此时抵达大营,众人纷纷下马。哈丹脚刚沾地,便按捺不住,冲着小六吼道:“想打架是不是?”
“打就打!怕你不成?”小六胸膛一挺,毫不示弱。
喝声刚落,拳风己至!两人瞬间扭打作一团。这边动静一起,立时围满了看热闹的族人。人群先是齐刷刷向沈朝躬身行礼,口呼“神子”,待沈朝含笑挥手示意后,立刻爆发出震天的助威声。场中尘土飞扬,拳脚生风,最终哈丹被小六一个干净利落的背摔掼在地上,败下阵来。
沈朝与沈彦并肩而立,看着商队有条不紊地卸货。
沈彦忽然侧目问道:“哈丹也找你打过架?”
沈朝点头:“打过。”
“如何?”
沈朝嘴角一勾:“他连小六都打不过,能打赢我?”
沈彦眸中掠过一丝了然的笑意,“小六怕是在让着你呢。”
“嘿!”沈朝佯作不满,瞪眼道,“彦姐姐,你这是什么话?”
“实话。”沈彦丢下这两个字,转身便走向部落管事,清点交接货物去了。
沈朝站在原地,目光投向远处正被一群蛮族汉子簇拥着、咧嘴憨笑的小六,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
正得意的小六莫名感到后颈一凉,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傍晚,王庭设下盛大晚宴。商队众人与部族齐聚巨大的穹庐内,篝火熊熊,载歌载舞。席间搬出了沈朝带来的美酒,除了朔方标志性的凛冽“北地烧春”,还有新酿的各色果酒。果酒虽在各州大受欢迎,却并不甚合这些草原豪客的烈性子。
沈朝端着一大碗“烧春”,溜达到闷头啃肉的哈丹身边坐下,用肩膀撞了他一下:“想不想报仇?”
哈丹猛地抬头,顺着沈朝戏谑的目光看向不远处正与人谈笑的小六,眼中燃起斗志:“怎么报?”
沈朝凑近,压低声音,“他酒量……不怎么好。”
于是这一夜,在震天的呼喝与浓烈的酒香中,哈丹终于在拼酒场上,扳回一城。
首到第二天,沈朝才见到从田里赶回来的大萨满。一见沈朝,他眼中便漾开笑意,拉着人便往田垄走。
十年间,康家主母对沈朝所求之事可谓尽心竭力。其一自然是感念沈朝早年提供的香露改良秘方带来的泼天富贵,其二则是他又陆续送去的胭脂与香皂改良图册,皆成康家聚宝盆。因此,沈朝所寻的那几种海外奇植,几经辗转,终于被寻到。只是这方天地所育之物,与沈朝记忆中的总有微妙差异。
玉米植株高大,结穗却吝啬,每株仅得两枚,秸秆倒成了牲畜最爱。土豆深藏地下的块茎产量惊人,可惜那青翠的叶子暗藏剧毒,只能弃之。红薯除了滋味更为甘甜,倒无太大不同,尤其那鲜嫩的薯叶亦可入馔,深得农人喜爱。至于辣椒,并非来自海外,江南早有种植,只是品种为青椒。
西瓜与西红柿的种子也在不久前送达。此刻大萨满兴致勃勃,正是要带沈朝去看那己经成熟的西瓜。
“这瓜个头比你说的小了许多,”大萨满指着田垄间圆滚滚的碧绿果实,“但滋味极甜,汁水也丰沛得很。”
沈朝蹲下身仔细看去,确是西瓜模样,只是体型只如排球大小。
周围劳作的蛮族人见到沈朝,纷纷停下手中活计,恭敬行礼,口称“神子”。
大萨满看着沈朝,低声问道:“为何突然要我加快统合各部?此前不是说徐徐图之,慢慢同化么?”
沈朝起身,拍了拍沾在手上的泥土,“如果可以,我亦不愿行此雷霆手段。”
他抬眼望向南方天际,声音压低:“萧先生传来消息,大渊蠢蠢欲动,恐将与大乾开战。战端一启,大乾格局必然生变。无论战火是否会烧到我朔北,后方都绝不能再生乱子。”他嘴角勾起一抹冷峭的弧度,“况且,九洲商会的网己在各州铺开,我的清和酒肆也同步营建,银钱流水般花出去。那几个冥顽不灵的部落,不出点‘血’,我心里不痛快。”
两人沿着田垄,缓步向王庭方向走去。
“照神子的话,玉米专挑了穗大粒满的做种,连着侍弄了三载。如今果然不同了,一株上能结出三枚棒子,个头瞧着比先前的还壮实不少。”
“还有那土豆叶子的事儿。照你教的,把摘下的毒叶子捣碎,滤出汁水,在阴凉地儿静置数日。颜色渐渐就淡了,毒性也果真消解了大半。如今都装在小陶罐里,兑上水,喷洒在旁的菜蔬庄稼上。虫子一沾就死,庄稼苗儿却一点事儿没有。这法子,既除了虫害,又废物利用,着实精妙!”
“老师,” 沈朝目光扫过田垄,“粮仓殷实,牧草丰足。可曾想过……择一处水土,筑城而居?”
“筑城?”大萨满手一抖,随即摇头,“神子播撒的神恩,让饥饿远离了毡房。此恩如山,草原子民世代铭记。”
他指向绵延至天际的绿茵:“你看这草——春萌夏盛,秋黄冬隐。它不贪恋一方沃土,只逐水光而行。羊群追着草尖走,牛马嗅着水汽行。这是长生天定下的路。”
“粮仓满了,肚腹饱了,是恩赐。可若因此……斩断了追逐水草的天性,磨钝了弯刀的锋刃,懈怠了马背上的筋骨……”他声音沉下去,“那安稳,便是裹蜜的毒,终会蚀尽草原的魂魄。”
“我……不愿失了这份自由。”
沈朝脚步顿住,抬首凝望天际。沉默了片刻,他唇角才牵起一丝淡笑:“不过随口一问,老师不必当真。”
两人又向前行了一段距离,大萨满却渐渐落后了半个身位。
沈朝心中念头纷杂。若求后方长治久安,将蛮族彻底同化纳入大乾,自是上策。但老师守护自由之心如此坚决,若以武力强压,纵然可行,却非他沈朝愿为,也过不了他心中那道坎。
“老师不必忧心,此事本非定策,往后我绝不再提。”沈朝停下脚步,“另外,我向您保证,只要我沈家军旗不倒,草原上的蛮族王旗便也不会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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