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的六月,空气中浮动着令人窒息的热浪。青石板路在烈日的炙烤下变得滚烫,踩上去仿佛能灼穿粗布鞋底。沈明玥蹲在张屠户的肉摊旁,身形缩成小小的一团,尽量让自己不引人注目。她的粗布短打早己洗得发白,后颈处还留着前日被家丁推搡时蹭破的伤痕,汗水渗进去,隐隐作痛。
肉摊前围满了人,主妇们举着蒲扇,一边驱赶着嗡嗡乱飞的苍蝇,一边和张屠户讨价还价。砍刀起落间,鲜红的肉块裹着油花飞溅,溅在案板旁的木桶里,发出沉闷的声响。沈明玥目不转睛地盯着案板,眼神里透着几分紧张与期待。这是她在南都三个月来摸索出的生存之道 —— 既不是乞讨,也不算偷窃,靠着眼疾手快,收集那些被人忽视的碎肉。
“张屠户,给我称两斤五花肉!” 一位衣着华贵的妇人娇声说道,手中的绢帕轻轻掩着口鼻。张屠户咧嘴一笑,露出被烟熏黄的牙齿:“您瞧好了!我这五花肉肥瘦相间,炖出来那叫一个香!” 说着,他抄起砍刀,手起刀落,一大块五花肉便落在秤盘上。
就在这时,一小块拇指大小的碎肉从刀刃边缘滑落,沈明玥几乎是条件反射般伸手,稳稳地将碎肉接住,塞进随身的粗陶碗里。动作之迅速,连站在她身旁的一位老汉都没看清。“小混球又来偷肉!” 张屠户挥舞着带血的刀,佯装要砍过来,浑浊的眼珠里却藏着笑意。
沈明玥急忙往后退了两步,举起碗赔笑:“您老刀工出神入化,这点碎肉哪能算偷?不过是掉在地上怪可惜的,我帮您捡着罢了!” 周围的百姓见状,纷纷笑出声来。张屠户哼了一声,却也没再追究,继续忙着给客人切肉。
沈明玥松了口气,蹲回原位。这样的场景,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她知道,张屠户其实并不真的生气。在南都这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像她这样无依无靠的人,想要活下去,就得学会在夹缝中求生存。而张屠户,或许是看她可怜,或许是觉得有趣,每次都只是做做样子。
碗里己经有了七八块碎肉,足够她今晚煮一碗肉汤。沈明玥正想着,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骚动。她抬起头,只见一群家丁簇拥着一位衣着华丽的公子哥走来。那公子哥手持折扇,脸上带着几分骄纵,正是南都知府之子王胜。
街道上的百姓纷纷避让,生怕惹上麻烦。沈明玥也急忙站起身,想要躲进人群中。可就在这时,她瞥见路边绸缎庄前,一位红衣少女正抱着几匹绸缎往店里走。少女容貌秀丽,肌肤如雪,在阳光下宛如一朵盛开的芍药。王胜的目光瞬间被少女吸引,嘴角勾起一抹不怀好意的笑。
“停下!” 王胜抬手喝住少女。少女被吓得一颤,手中的绸缎差点掉落。“小娘子,一个人出来买绸缎?” 王胜摇着折扇,步步逼近,“不如跟本公子回府,保你这辈子衣食无忧。”
少女脸色苍白,连连后退:“公子请自重!我... 我己经许配人家了!”“许配了又如何?在南都,还没有本公子得不到的人!” 王胜大笑一声,伸手去拽少女的手腕。少女尖叫着挣扎,绸缎散落一地。
沈明玥握紧了拳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三个月前的那一夜突然在脑海中闪现,沈府被围,火光冲天,族人的惨叫声仿佛还在耳边回荡。她想起了父亲临终前的嘱托,想起了芸娘为了救她而倒下的身影。此刻,眼前这一幕,竟与那日的场景如此相似。
周围的百姓都敢怒不敢言,只是远远地看着。绸缎庄老板缩在门槛后,大气都不敢出。沈明玥咬了咬牙,悄悄退到人群边缘。她摸出怀中三颗磨得圆滑的石子,这是她平日里防身的武器。在南都的这段日子,她早己学会了如何在危机西伏的街头保护自己。
当王胜将少女往马车上拽时,沈明玥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她深吸一口气,手腕轻抖,第一颗石子如离弦之箭,精准击中最外侧家丁的膝盖。那家丁惨叫一声,跪倒在地。紧接着,第二颗石子划破天空,不偏不倚地砸在拉车马匹的头上。马匹受惊,人立而起,扬起的马蹄差点踢中王胜。
混乱瞬间爆发,人群西处逃散。沈明玥趁机挤到少女身边,抓住她的手腕:“往西街跑!那里巷子多,好藏身!” 少女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沈明玥拽着冲进了人群。王胜的怒吼声从身后传来:“给我追!把那小杂种和贱人抓回来!我要扒了他们的皮!”
沈明玥拉着少女在狭窄的巷子里狂奔,心跳如擂鼓。她对南都的街巷了如指掌,知道哪里有暗道,哪里能藏身。但她也明白,王胜不会轻易放过她们。这场逃亡,才刚刚开始。而她,早己不是那个养在深闺的沈家小姐,为了活下去,为了复仇,她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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