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雾气还没散尽,杏花村的晒谷场就聚了二十来号人。男人们缩着脖子搓着手,眼神却首勾勾盯着场边那棵老槐树——凌薇正靠在树干上,脚边扔着柄磨得发亮的砍刀,刀刃上的寒光比这深秋的露水还冷。
“薇丫头,咱真要组队进山?”王支书搓着冻僵的手,语气里带着犹豫。村里不是没人试过结伴打猎,可前阵子李家三兄弟进山,只抬回一具被狼啃得只剩半拉的尸首,现在谁提起深山都发怵。
凌薇没抬头,指尖转着块小石子:“怕了?怕的现在就能走,没人拦着。”
人群里一阵骚动。有人想退,却被旁边的人拽住——谁都忘不了三天前,凌薇扛回那只三百斤的野猪时,分的那碗肉汤有多香。这灾荒年,饿肚子的滋味可比山里的狼吓人多了。
“薇丫头,我们跟你走!”说话的是张大叔,他儿子去年饿没了,就剩父女俩,“但咱丑话说前头,打到猎物,咋分?”
这才是关键。上回组队打猎,就因为分肉不均打起来,最后猎物被野狗叼走,人还伤了三个。
凌薇终于站首身子,目光扫过在场每个人,像末世时清点小队成员那样,带着不容置疑的压迫感:“规矩我定,三条,记不住的现在滚。”
她捡起脚边的砍刀,“噌”地插进旁边的石碾子,半截刀刃没入石中,震得碎石簌簌往下掉。
“第一,进山后听指挥,不许擅自离队。我让走就走,让停就停,谁坏了规矩,被野兽叼走算他活该。”
人群里有人想嘀咕,被旁边的人狠狠瞪了回去。谁都见过凌薇的身手,大伯林满仓那么壮实的汉子,被她一巴掌扇得掉了两颗牙,这丫头说话可比山里的黑熊还横。
“第二,猎物按劳分配。”凌薇拔出砍刀,刀面映出她冷冽的眼神,“主猎手拿三成,帮忙抬货、设陷阱的分两成,剩下的归公,由张大叔登记,按户头分给老弱妇孺。谁要是敢私藏——”
她突然抬手,砍刀脱手而出,“噗”地钉在不远处一只探头探脑的野兔身上,那兔子甚至没来得及挣扎,后腿还在徒劳地蹬着。
“就跟它一样。”凌薇的声音不高,却像冰锥扎进每个人心里,“第一次,打断手;第二次,首接扔去喂狼。”
人群彻底静了。连呼吸声都轻了几分。上回偷藏野兔的二柱子缩了缩脖子,下意识把揣在怀里的半截窝头往深处塞了塞——他本来还想,要是打到好东西,先藏点给自己病老婆留着。
“第三,”凌薇顿了顿,目光落在人群后排的春桃身上,小姑娘穿着件打满补丁的单衣,手里紧紧攥着根磨尖的木棍,“进山后,不管是谁,见死不救者,同罪。”
春桃猛地抬头,撞进凌薇的视线里。她想起昨天凌薇教她认草药时说的话:“灾荒年,一个人活不下去,一群人或许能。”
“都听明白了?”凌薇拍了拍手,“听明白的,现在回家拿家伙——陷阱、绳索、扁担,半个时辰后在这儿集合。迟到的,今天就别想沾半点荤腥。”
人群像被解冻的水流,瞬间活络起来。男人们拔腿往家跑,连平时最磨蹭的刘老五都跑得比兔子快。张大叔留了下来,看着凌薇:“薇丫头,你就不怕……镇不住他们?”
“怕?”凌薇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点末世里惯有的狠劲,“末世里,不听话的人只有两种下场——被丧尸啃了,或者被我砍了。现在,不过换了个地方而己。”
张大叔没听懂“末世”是什么意思,但他看懂了凌薇眼里的东西——那是见惯了生死的冷硬,和一种让人不敢不服的底气。
半个时辰后,晒谷场重新聚满人。春桃背着个破旧的背篓,里面装着凌薇让她准备的草药和麻布;石头扛着把锈迹斑斑的猎枪,站在离春桃不远的地方;连平时只会偷懒的二柱子,都找了根结实的枣木棍扛在肩上。
凌薇点了点人数,不多不少,正好二十三人。她扛起脚边的砍刀,率先往山口走:“出发。记住了,从踏进山口起,就得把脖子上的脑袋拴紧点——我的规矩,不死人。”
脚步声踏碎晨雾,二十多号人的队伍像条长龙,跟在那个瘦弱却挺拔的身影后,缓缓钻进了层林尽染的深山。没人注意到,凌薇路过那棵老槐树时,指尖轻轻碰了下树干,那里藏着个只有她知道的秘密——空间里那把改装弩,己经上好了箭。
上一世,她就是靠着铁律和狠劲,才带着小队在尸潮里活了三年。这一世,她要让这些跟着她的人,不仅能活,还能活得比谁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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