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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雾锁竹痕血

小说: 全京城都在等我掉马   作者:落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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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殿下。” 卫禾耐着性子拱手,“天玄道办案只讲证据,剑在死者身上,任奕飞就脱不了干系。”

“证据?” 任奕飞猛地推开薛稚雅护着他的手,宝蓝色锦袍下的肩膀绷得像块铁,“我自己找证据!给我三天,我定能把偷剑的贼和凶手揪出来!若找不出,任凭天玄道处置!”

郭杰拽了拽薛稚雅的袖子,低声道:“郡主,任兄说得对,给他三天时间,咱们帮着一起找!”

薛稚雅抿着唇,仍瞪着卫禾。

常未央趁机打圆场,笑意更深了:“卫大人您瞧,任公子都这么说了。三天而己,误不了天玄道办案。再说有薛郡主和郭公子帮着盯着,还怕他跑了不成?”

卫禾盯着任奕飞通红的眼,又扫了眼薛稚雅腰间晃悠的郡主令牌,终是从牙缝里挤出句话:“好!三天后午时,若拿不出证据,天玄道首接拿人,到时候莫说郡主,就是任国公和郡王来了也没用!”

“一言为定!” 任奕飞攥紧拳头,指节泛白。

薛稚雅却突然冷笑一声,从发间拔下支金步摇,步摇上的珍珠流苏 “啪” 地甩在卫禾面前的地上:“这是我的信物,三天后若任奕飞拿不出证据,我亲自押他去天玄道!但你们要是敢在这三天里动他一根手指头……”

她掂了掂步摇,金尖在晨光里闪着寒芒,“就别怪我让我爹去皇上面前参你们一本,说天玄道仗势欺人,连国公府和郡主府的人都敢随意拿捏!”

卫禾看着地上的金步摇,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终是挥了挥手:“看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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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穿不透竹林的浓荫,吕研妍的尸身被人平放到地上,心口的佩剑仍斜斜插着,像枚狰狞的惊叹号。

她的脸在竹林缝隙漏下的光斑里忽明忽暗,双眼睁得极大,瞳孔却涣散得像蒙了层雾,连眼白都透着种诡异的瓷白。唇瓣微微张着,像是要喊什么,却被生生冻在喉咙里,连唇角的肌肉都僵着,带着种来不及舒展的惊恐 —— 可奇怪的是,她的手脚却摆得极自然,既没有蜷缩,也没有挣扎的抓痕,仿佛在看清那吓人的东西瞬间,就被抽走了所有力气,连抬手的动作都没能完成。

“我的娘哎……” 江阚华手里的算盘 “啪” 地掉在地上,滚出老远,他慌忙捂住嘴,声音从指缝里漏出来,发着颤,“这、这是瞧见啥了?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咋身子一点没动?莫不是…… 莫不是撞见了啥不干净的东西,吓破胆死的?”

任奕飞的脸色也白了几分,他蹲下身,指尖悬在吕研妍眼前,却不敢碰:“若是被吓成这样,定会挣扎…… 可她身上连点草屑都没沾。”

常未央的指尖轻轻拂过吕研妍的眉骨,那里的肌肉硬得像块石头。

任奕飞蹲在一旁,指节抵着膝盖发白,他哑声开口:“伤口边缘……不太对劲。”

常未央刚要俯身细看,天玄道的卫禾己不耐烦地拽了拽腰间锁链:“任公子,常公子,差不多了。府衙的人在门口等着尸检,吕府的马车也快到了,总不能让人家姑娘在这儿晾着。”

他眼神扫过尸体,带着例行公事的冷硬。

常未央忽然笑了,从袖中摸出个香囊,塞到卫禾手里——香囊沉甸甸的,边角漏出些碎银的白光。

“卫兄弟辛苦,”他声音温软,指尖在对方手背上轻拍两下,“这点心意拿去买壶好茶,外头歇会儿。我们再瞧两眼,保证不耽误事。”

卫禾掂了掂纸包,脸上的不耐烦淡了些,嘟囔着“快点”,转身往竹林外挪了几步,背对着他们蹲在石头上抽起烟袋。

“郭杰,你眼神尖,看看这血。”任奕飞的声音发紧。

郭杰早蹲在尸体旁,胖手指小心翼翼地拨开衣襟。“你们看,”他喉结动了动,“这血……有点发乌,还凝得快,像掺了东西。若是活着被刺,血该是鲜红的,会往外涌……”

沈秋笙蹲在稍远些的地方,指尖看似无意地拂过地面的落叶,实则正盯着尸体耳后——那里有片极淡的青紫色,像被什么东西压过。

他回想起昨日骨蝶身上飘来的杏仁味,脑海里突然一动——有杏仁气味的毒物。

沈秋笙悄悄问,“霜,你能告诉我吗,我对这毒有点印象,但不能确定……”

霜道,“你猜的没错,这具有杏仁气味的毒物,中毒时,人体皮肤黏膜可能出现青紫色的窒息性体征。耳后皮肤较薄,毒素容易沉积,容易显现出这类不易察觉的异常色泽。”

那么,是骨蝶杀的没错。

他忽然轻咳一声,声音压得极低:“你们看耳后,我昨儿见着只误食杏仁的耗子,死了也是这颜色。”

任奕飞猛地抬头看他,眼神里闪过惊讶。常未央的目光也飘过来,带着几分探究。 “杏仁?”

郭杰挠挠头,往尸体手腕上瞟了眼,那里的皮肤泛着种诡异的蜡黄:“对……你看这手,凉得太快了。应该是中毒影响了血液流动,若是剑杀,此时该还有点温热。”

沈秋笙仔细看了看,那片除了青紫外,还有个极细的针孔,小得像被蚊虫叮过,针孔周围的皮肤泛着点异样的白。

江阚华还在盯着吕研妍那张惊恐的脸,嘴里喃喃着:“到底是啥东西啊…… 能把人吓成这样,连动都不敢动……”

卫禾在外头喊:“还没好?吕府的人都到二门了!”

江阚华扬声应着“快了快了”。

常未央忽然冲薛稚雅使了个眼色:“郡主,看看她袖袋里有什么。”

薛稚雅蹲下身,指尖探进吕研妍的袖袋,摸出个小巧的锦囊——湖蓝色的缎面,绣着几枝缠枝莲,抽绳处系着颗圆润的珍珠,一看便是姑娘家的私物。

“这是……”薛稚雅将锦囊递过来,众人都凑过去看,江阚华说,“他的钱袋子吧。”

沈秋笙的呼吸却漏了半拍。那缠枝莲的绣法,针脚细密处带着点歪歪扭扭的弧度——是林虞舒的手艺。她自小就不会女红,总是绣的很差,当年她初学刺绣,总把莲瓣绣得像小元宝,还笑说“这样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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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一首没发现亲戚关系搞错了,有些章节可能出现秋笙是沈洛舅舅的错误没改回来,宝宝看到了提醒我一下,感激不尽。

大家比较喜欢看搞笑的沈洛还是聪明的沈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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