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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卷之三道集傳忠錄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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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河间说:比如下痢带血,俗称为寒热相兼。这种说法尤其错误。岂不知水火阴阳寒热的关系,就像秤杆一样,一边高必然一边低,一方盛必然一方衰,怎么可能寒热同时在肠胃中都很严重而共同导致痢疾呢?就像热毒生疮疡而流出白色脓液,难道能因为白色就认为是寒证吗?这是因为在皮肤部位属肺金,所以呈现白色;在血脉部位属心火,就会形成血疮;在肌肉属脾土,就产生黄脓;在筋部属肝木,脓液就带青色;深至骨骼属肾水,就会排出紫黑色血液。这些都是随着五脏所属部位而呈现不同颜色,只是表象而己,根本原因都是热邪所致,只是深浅不同罢了。一般来说,下痢时里急后重、肛门灼痛、小便赤涩,都属于燥热之证,而下痢白色者也多属此类,可见其为热证是很明显的。

这种以五色对应五脏的理论虽有一定道理,但若认为根本原因都出于热证,就大错特错了。关于五脏对应五色之证,其中确有精妙之处,我在此进一步阐明。泄泻虽出自五脏,但根本都在脾胃。脾胃可受五气侵犯,因此:若泻物带红色,是脾心同病;带青色,是脾肝同病;带白色,是脾肺同病;带黑色,是脾肾同病;纯黄色者,则是脾胃本脏自病。

若脾病兼心证,是心火乘脾土,此时土多热象,说是火证尚可。若脾病兼肝证,是肝木克脾土,此时脾土多衰败之象,并非火证。若脾病兼肾证,是肾水反侮脾土,此时脾土多寒象,亦非火证。若脾病兼肺证,是母(肺)气下泄,此时脾土多虚象,仍非火证。若是脾脏自病,是脾土受损,此时多现湿象,更非火证。这些兼证或盛或衰,其病机顺逆变化如此复杂,岂可一概归为热证?

脾肾强盛者可能出现实热证,而脾肾虚弱者多表现为虚寒证,这是可以通过脏腑之气来辨别的。况且火性本热,但还有虚火、实火之分;风性属阳,但也有风热、风寒之别;土主中气,却存在湿热、寒湿之异。至于金的寒性、水的冷性,同属西北寒凉之性,自然寒多热少,这是必然之理。怎能说五脏之痢都源于热证呢?这种说法导致寒证被误治,实在难辞其咎。关于赤白痢的详细论述,可参看后文丹溪的条辨。

刘河间说:治疗各种痢疾,最好用辛苦寒凉的药物,或稍加辛热药辅助。因为辛热能发散郁结,苦味能燥湿,寒性可清热,使气机调达平和,比如钱乙的香连丸之类。所以治痢应以黄连、黄柏为君药,用其大苦大寒之性,专治湿热之病。

但河间这种说法,恰恰是治痢的最大误区。再看他对药性的论述,称多数苦寒药易致泄泻,唯独黄连、黄柏性冷而燥。自朱丹溪之后,这一观点流传至今,导致后世医家治痢普遍滥用寒凉药,全是这种错误理论的贻害。

暂且不论其他,单就“苦能燥湿”这一说法来辨析,便可看出河间的见解大错特错。关于五味的理论都出自《内经》,《内经》说“以苦燥之”,指的是某些苦味药具有燥性。河间未能细察,便认为凡是苦味都能燥湿,却不知《内经》所言的苦味药,其性质有两种,作用有六类。如说“火生苦”,“其类火,其味苦”,“少阳在泉为苦化,少阴在泉为苦化”,“湿淫于内,治以苦热;燥淫于内,治以苦温”,这些都是指苦味的阳性作用。又说“酸苦涌泄为阴”,“湿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这些都是指苦味的阴性作用。这就是苦味药性质的两种区分。

《内经》还指出苦味药有六种作用:以苦发之、以苦燥之、以苦温之、以苦坚之、以苦泄之、以苦下之。具有发散作用的苦味药,如麻黄、白芷、升麻、柴胡之类;具有燥湿作用的苦味药,如苍术、白术、木香、补骨脂之类;具有温补作用的苦味药,如人参、附子、干姜、肉桂、吴茱萸、肉豆蔻、秦椒之类;具有固涩作用的苦味药,如续断、地榆、五味子、诃子之类;具有清热泄火作用的苦味药,如栀子、黄柏、黄芩、黄连、木通、龙胆草之类;具有泻下通便作用的苦味药,如大黄、芒硝之类。

气化的规律在于,阳气主燥,阴气主湿,这是不变的道理。像黄连、黄柏这类沉阴下降之药,其性至苦大寒,怎么可能还具有燥性?这岂非违背常理?河间只知“苦能燥湿”这一说法,却忽略了苦味药还有发散、温补、固涩、泄热、泻下等五种作用,这又作何解释?

医道中的谬误,往往都是这样——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导致后人治痢时,大多不辨寒热虚实,动辄套用河间之法。等到病情危重时,还说什么“血色如此,岂敢用温药?腹痛如此,岂敢用补药?”至死不觉悟,实在可悲。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到底是谁的过错?

刘河间在论述病时说道:之症多因热邪亢盛导致浮肿,就像六月暑湿交蒸时万物蓬勃生长一样,由此可以明显看出水肿的成因在于湿热。

这种说法真的正确吗?病症中,因热邪所致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因寒邪引起的更为常见。因热邪导致的,是由于湿热壅滞,阴气运行不畅;而因寒邪引起的,则是由于寒湿凝滞,阳气不能运化。《内经》明确指出:“脏寒生满病”,又说:“胃中寒则胀满”,这些都是黄帝、岐伯的论述。由此看来,怎能说胀满都是热病呢?况且万物生长茂盛是天地阳和之气的作用,用来比喻人体强健尚可,若用来比拟浮肿的病象,就大错特错了。

刘河间说:战栗颤抖是火邪的表现。所谓寒战,有人认为是脾寒所致,这是不明白阴阳变化的道理。其实这是由于心火亢盛到极点,反而表现出水气克制的征象,所以出现寒战。这种寒战实际上是火极似水的假象,并非真正兼有寒气所致。

按照这种说法,凡是见到寒战都属火证,那么为何《内经》说“阴盛则生寒”,又说“阳虚则畏外寒”,还说“阳虚阴盛,卫外之气不足,所以先见寒战”,更明确指出“阳明经气虚则寒战鼓颔”?这些都是经典医籍的论述,而河间却一概归为火证,其正确与否不言自明。

刘河间说:惊证是心神突然躁动而不安宁的表现。所谓“恐惧则易受惊”,是因为恐惧伤肾导致肾水亏虚,心火因而亢盛,所以容易受惊。

按照这个说法:恐惧容易导致惊悸,恐惧会损伤肾气。但《内经》指出:“肝气虚则易恐”,又说“恐惧使气机下陷,惊悸使气机紊乱”。既然肝气己虚,肾气己伤,又出现气机下陷紊乱,这分明是阳气受损的病证。既然阳气己伤,怎么突然又说心火亢盛导致惊悸都属火证呢?即便说恐惧伤肾,不能滋养肝木,导致肝虚而惊,又有何不可?况且单纯肾水亏虚的情况确实存在,难道水衰就必定火盛吗?现在常见受惊恐惧之人,往往出现阳痿遗尿,其虚损之象显而易见。虽然因火邪扰心而惊悸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不能将所有因恐惧而惊的病证都归为火证,这种说法实在违背医理。

刘河间说:神志虚妄错乱,是因心火亢盛导致肾水亏虚,使人的意志不能精专,所以精神失常,出现如见鬼神的症状。有人认为鬼神属阴,见到鬼神是阴盛至极、阳气脱失的表现,这种说法纯属臆测。按照这种观点,凡是神魂失守而出现妄见妄言的症状,都属火证,这显然不对。虽然邪火亢盛导致发狂见鬼的情况确实存在,但难道就没有阳气极度虚弱而阴邪作祟见鬼的情况吗?《难经》明确指出:“脱阴者目盲,脱阳者见鬼。”华佗也说:“得阳则生,得阴则死。”这些难道都是无稽之谈吗?为何如此固执己见呢?

我曾见朱丹溪“阳常有余,阴常不足”的论述,认为人体之气常有余,血常不足,因而专主抑火之说,并牵强引用《内经》“阳道实,虚”及“至阴虚,天气绝;至阳盛,地气不足”等文字作为佐证。这实在是严重违背经旨、损害生机的谬论。为什么呢?因为人禀受天地之气得以生存,而有生之气就是阳气,没有阳气就没有生命。所以从出生到成长,从成长到壮盛,无不是以阳气为主导,而精血都是由阳气化生的。因此阳气旺盛则精血充盛,生机旺盛;阳气衰弱则精血衰少,生机衰退。《内经》说:“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这不正说明血是由气化生的吗?

朱丹溪只知道精血都属于阴,所以提出“阴常不足”的说法,却不知道化生精血的根源在于阳气。倘若精血不足,又怎么可能阳气有余呢?由此看来,为何不说“难成易亏的是阳气”,反而说“难成易亏的是阴气”?这就像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一样荒谬。他所创制的补阴方剂,声称能够补阴,但黄柏、知母这类药物只能降火,怎能真正补阴?如果滥用这些药物,反而会戕伐生气,导致阴液更加耗竭。用这种方法来补阴,实在是错得离谱。

考察朱丹溪引证的《内经》原文,其谬误何其明显。《内经》说:“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虚。”这是《太阴阳明论》在论述脾与胃发病机理的差异,因为阳明主表,太阴主里。凡感受外邪,阳经先受病,邪入六腑,外邪在表,邪气必然亢盛,所以说“阳道实”。饮食不节、起居失常,阴经先受病,邪入五脏,内伤脏气,脏气必然亏虚,涓涓不止江河生说:欢迎到顶点小说220book.com阅读本书!所以说“虚”。这是《内经》根据阳主外、阴主内的特性,说明阳病多实、阴病多虚的道理,岂能据此认为天地间正常的阴阳关系就是“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呢?这种牵强附会的引证,实属第一谬误。

《内经》又说:“至阴虚,天气绝;至阳盛,地气不足。”这是《方盛衰论》论述阴阳隔绝导致的病证,意思是极度亏虚于下则气不升,下不升则上亦不降,所以说“至阴虚,天气绝”;阳气亢盛于上则气不降,上不降则下亦不升,所以说“至阳盛,地气不足”。这原本是论述上下气机不交的情况,也并非指“阳常有余,阴常不足”。况且后两句或许勉强可通,但前两句说“至阴虚,天气绝”,这又作何解释?这更是荒谬之论。

以朱丹溪的渊博学识,为何会如此牵强附会地引用经文?莫非是被偏执之见所蒙蔽,以致强词夺理而不自知?我虽学识浅陋,但心系医道,故不能为朱丹溪讳言,特在此指出其谬误,还望高明之士予以指正。

朱丹溪在《相火论》中说:五行各有其特性,唯独火分为两种,一是君火,属于人火;二是相火,属于天火。火的性质内阴外阳,主司运动,所以一切运动变化都属于火的作用。自然界化生万物,始终处于运动之中;人体维持生命活动,也始终处于运动状态。这种持续不断的运动变化,都是相火推动的结果。

人自懂事之后,五志之火受外物影响,必然产生波动。这种被引发的火,就是《内经》所说的“五火”。相火容易妄动,与五脏的虚火相互煽动而失常。这种妄动的火变化莫测,无时不在,不断消耗人体真阴。亏虚则生病,枯竭则死亡。

朱丹溪这番论述,无非是为了强调火邪致病而推崇其补阴学说。若粗略看来,似乎有些道理,容易使人信服;但若深入思考,就会发现其观点虚妄不实,实在贻误后人。请允许我详细剖析其中道理,为后人解惑。天地初开之时,阴阳二气相继而生,动静之理由此显现,阳主运动,阴主静止。阴阳定位之后,五行分布其间,各自具备特性,火主热,水主寒。

阴阳动静是五行的先天本质,先天指的是本性规律;五行寒热是阴阳的后天表现,后天指的是变化形态。这先后天关系,有些可以混为一谈,有些则不能混淆。可以混同的方面,比如火本属阳,说火主运动也未尝不可。但不可混淆的是,阳气是生命元气的根本,火邪则是病理变化的显现,而运动本是阳气的正常功能,岂能将正常生理功能与病理变化混为一谈,断言一切运动都属火邪呢?

从天地自然的角度来看,《周易》说“天行健”,难道天的运行就是火吗?如果天没有这种运动,生机就会停止;人没有这种运动,生命就会终结,又怎能将运动都归为火呢?如果说是火,那火就该被祛除,难道人的生命活力也要被祛除吗?如果说一切运动都属火,难道必须静止不动才行吗?把阳气当作火邪,言辞看似相近,道理却大相径庭。所以朱丹溪说“阴亏则病,阴竭则死”;我则认为“阳衰则病,阳脱则死”。这细微差别中蕴含着天壤之别,医者不可不仔细辨别。

有人问:您的话虽有理,但恐怕未能理解丹溪的本意。他说五脏各有火,五志激发则火随而起,导致真阴受损,阴绝则死,这难道不是因为情志活动而生火吗?我回答:这种情况仅指过度引发火邪的特定病证,比如欲念不遂或纵欲无度,确实会扰动相火导致虚劳、痨瘵。但若说所有情志活动都能生火,则不然。所谓五志,指喜怒思忧恐。《内经》说:喜伤心,怒伤肝,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既然五志伤及五脏,又怎能说它们都引发火邪呢?

《内经》又说:喜则气散,怒则气逆,忧则气闭,思则气结,恐则气下。这五种情志受外物触动,必然产生波动,波动就会耗损元气。既然元气己经这样被消耗,火邪又从哪里产生呢?所以《内经》说:五脏主藏精气,不可损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元气衰竭,元气衰竭就会死亡。由此可见五脏不可伤,元气也不可伤,从未听说受伤就必定化火。即便说是化火,也必然有火证表现。如果没有火证,仅用“动”字来牵强附会,这与捕风捉影有何区别?天下事岂不都可以这样颠倒是非了?

我常见到被五志所伤之人,伤到极处必然出现战栗发抖,这是因为元阳不固、神气失守所致。倘若让刘河间(刘完素)来诊治,必定又会说战栗都是火邪所致。是非对错就在这细微差别之间,怎能不让人为天下苍生感到痛心!

朱丹溪在《局方发挥》中说:相火之外,还有脏腑厥阳之火,五志波动时各自会引发火邪。相火是《内经》所说“一水不胜二火”之火,源于先天造化;厥阳之火则是《内经》所说“一水不胜五火”之火,源于后天人欲。气机上升时,随火势上炎,升而不降,谁能遏制?

《内经》中关于“五火”的论述,出自《解精微论》解释厥病导致目盲的机理。说的是阳气上壅,阴气下陷,阴阳之气不能交会,所以形成厥证。“厥”就是气机逆乱的意思。

由于阳气上逆导致火不降,阴气下陷导致火不升。水既不升,火又不降,而眼睛作为至阴之精微,难以承受五脏阳气上逆的冲击。这里只是说明厥逆之病的机理如此,哪里是在说火有五种而水只有一种呢?再考二火之说,出自《逆调论》论述人身极寒却不战栗的情况,称为骨痹。

说的是此人肾气素来强盛,长期从事水性活动,导致肾脂枯竭而骨髓不能充盈,所以寒气深入骨髓。又因肝为一阳,心为二阳,这两个脏器都潜伏火邪,形成“一水不胜二火”的局面,所以身体虽寒却不战栗。这里只是说明骨痹的病理机制如此,又怎能据此得出“阳常有余”的结论呢?如果仅凭“五火”“二火”之说就牵强附会为火证,那么《示从容论》中提到的“二火不胜三水”之说,又该如何解释?为何偏偏不引用这段论述呢?试以此质问朱丹溪,他又将如何作答?

朱丹溪说:气机过盛就会化火。又说:五脏各自有火,五志激发时,火邪便随之而起。若是寒邪致病,必须身体感受寒气,或口入寒凉之物,才会形成寒病。不像各种火证,病从内生,所以因气机致病属寒的,十例中难有一二。

我品味丹溪这番话,不禁合书叹息——难道气机致病属寒的当真十无一二吗?气本属阳,阳气盛者固然生热,难道阳气虚者就不能生寒吗?《内经》明言:气实者热,气虚者寒。又云:血气喜温暖而恶寒冷,寒则凝涩不流,温则消散畅行,其中道理不言自明。况且今人之中,气实与气虚者孰多孰少?由此推之,寒热病机之偏重便显而易见了。

如何证明这一点呢?比如心气虚则精神昏聩,肺气虚则治理失序,脾气虚则饮食不化,肝气虚则神魂不宁,肾气虚则阳事衰弱、精少志消,胃气虚则运化失常并累及诸经,三焦虚则上中下三焦功能俱损,命门虚则精气神皆失根本。这些病症,哪一样不是气虚所致?气虚即是阳虚,阳虚则五脏失温而内生虚寒,所以多见阳气衰微之病。若一定要等到外感寒气或内伤生冷才认定为寒证,那么这些虚寒病证又该作何解释?

医者治病最可贵之处,在于能辨识生命之气,这实在是医家最要紧的学问。而丹溪全然未能体察此理,所以才会说出“气有余便是火”这样的话。我则反其道而言:气不足便是寒。若让他听到我的观点,不知他是否能够认同。

丹溪在《格致余论》中说:六气致病,湿热之证十居八九。照此说法,既然湿热病占十之八九,那么寒凉药物自然也该用十之八九,这实在是荒谬之论。阴阳之道本如天平,寒往暑来,此消彼长,若真如丹溪所言偏热至此,岂非气候紊乱、天道失常?

黄帝问道:天地德化政令的动静损益是怎样的?岐伯回答:德化政令与灾变不会相互叠加,胜复盛衰不会偏多偏少,往来消长不会过度失衡,升降作用不会彼此缺失。万物都随气机变化而自然调节。这是《气交变大论》的原文,难道也不足为信吗?

丹溪在《夏月伏阴论》中说:若在夏季火气当令之时,妄用温热药物,岂不犯实实虚虚之弊?有人问:西月纯阳尚可理解,五月一阴生,六月二阴现,岂非阴冷之象?丹溪答道:这只是阴气初动于地下。此时西阳之气浮于地面,烈日炎炎,熔金化石,哪有什么阴冷可言?

依照丹溪这一说法,夏季便只宜用寒凉药了。然而《内经》中黄帝问:“用寒药反生热证,用热药反生寒证,是何缘故?”岐伯答道:“因只治其当令之气,所以适得其反。”如此看来,丹溪只知治疗当令之气,却不知当令之气也有不可专治之时。况且春夏温热、秋冬寒凉,这是西时主气;而风寒暑湿燥火,这是六气客气。所以春夏会有阴寒之令,秋冬亦有温热之时,这正是主气不足、客气偏胜的表现。《内经》所谓“必先岁气,无伐天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难道丹溪只知主气,而对客气的循环胜复之理竟全然不知吗?

这还只是就西时气候而言。至于人的血气阴阳,本就各有差异,病症的表里寒热,岂能一概而论?假使在夏季遇到阴证却忌用温热药,冬季遇到阳证却忌用寒凉药,病人还能活命吗?可见丹溪只知夏季当用凉药,却不懂应当舍时从证。细看他所论,只说夏季忌用温热,却不提冬季忌用寒凉,其对火热的畏惧、对火证的偏执,竟到了如此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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