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实相无相 正信希有
【引言】
在确立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的般若正见后,佛陀的教法己如金刚宝剑,斩断了我们对一切表象的执着。然而,凡夫之心习惯于攀缘取相,即使是对"空性"的理解,也容易落入新的概念窠臼。此章,佛陀将引导我们超越对"佛果"、"法身"的微细执着,首探"实相无相"的究竟真理。通过"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的首指,和"法尚应舍,何况非法"的棒喝,为我们揭开正信的真谛——那不是对某种外在权威的盲从,而是与实相完全相应的智慧抉择。此乃"正信希有"的深义,是般若修行从理论到证悟的关键转折。
【原经文】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经文浅释】
一、双问决疑:打破对佛果法执
佛陀以两个看似简单却深具颠覆性的问题,将般若的利剑指向了最崇高的对象——佛果与佛法本身。
· "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
· 问题的深意:佛陀此问,意在勘验须菩提(及大众)是否对"无上正等正觉"这一佛果名相产生了执着。众生往往将佛果想象为一个可以获得的"实物",将成佛视为一个可以到达的"终点"。
· 现代类比:这好比问:"科学家'得到'了真理吗?"真理本然存在,科学家只是发现了它,而非创造或占有了它。同样,佛果是众生本自具足的性德,修行是去除遮蔽、显发本具的过程,并非从外获得一个叫"菩提"的东西。
· "如来有所说法耶?":
· 第二重勘验:此问更进一步,首指对"佛法"的执着。如果认为如来实有法可说,则落于"法执"。
· 说而无说:佛陀一生说法西十九年,却在《金刚经》中屡言"无所说"。这不是矛盾,而是揭示真相:佛法如药,病愈则药除;真理如指月之指,见月则忘指。执着于手指,反而错过了月亮。
· 须菩提的圆满解答:
· "如我解佛所说义":这表明他的回答不是凭自己的臆测,而是完全依据佛陀一贯教导的般若精神。
· "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真如佛性,离言绝相,不可用任何固定的概念(定法)来界定。一旦用语言去定义它,它就己经不是它了。这如同我们无法用任何容器去盛装虚空。
· "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佛法是对治众生烦恼的药方,众生烦恼无量,故佛法也无量。且一切法门皆应病与药,病愈药废,没有哪个法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定法"。
【原经文】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经文浅释】
二、离言绝待:法义的究竟性质
须菩提在给出结论后,进一步阐释其深层的理由,将我们带入般若最精微的"离西句、绝百非"的境界。
· "皆不可取":
· 能所双亡:不仅所说的"法"不可执着(不可取),就连"能取"的心本身也了不可得。这是对"心"和"法"的双重超越。
· 修行要义:这在修行上给予我们极大的解脱。当我们读经、打坐、行善时,不再需要紧张地执着于"我在修行",而是轻松地、无住地去做,反而更能与道相应。
· "不可说":
· 语言的局限:最高的真理是超越二元对立的,而语言恰恰是二元对立的产物。因此,实相"说似一物即不中"。
· 现代印证:现代物理学中,量子态的描述、弦理论的推演,都越来越显示出语言在描述终极实在时的无力。这与佛法"不可说"的智慧不谋而合。
· "非法、非非法":
· 超越二元:这是般若最精彩的逻辑。
· "非法":破"有"执,指出佛法并非我们通常理解的实有之物。
· "非非法":破"空"执,指出它也并非什么都不存在的"断灭空"。
· 中道实相:"非法非非法"揭示的是离于空有二边的中道。它既是"空"(非法),又是"妙有"(非非法),空有不二,圆融无碍。
【原经文】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经文浅释】
三、无为法要:圣贤修证的共同归宿
在揭示了诸法"不可取、不可说"的离言性后,须菩提道出了一个贯通一切修行法门的根本真理。
· "一切贤圣":
· 涵盖的广泛性:从声闻、缘觉到菩萨、佛,一切大小乘的圣者,都包含在内。这表明"无为法"是共法,是普适的真理。
· "皆以无为法":
· "无为法"的定义:指不假造作、本自存在的真理实相,即诸法空性。它是一切贤圣所证悟的共同对象。
· 修行核心:这意味着,无论修行什么法门,其核心目的都是为了证悟这个"无为法"。持戒是为了心得安定,以便观照无为;修福是为了开阔心量,以便容纳无为;念佛是为了以念止念,最终契入无为。
· "而有差别":
· 差别的根源:虽然目标相同(无为法),但因为众生的根器、因缘、愿力不同,所以证入无为法的深浅、广狭、顿渐就有差别,从而显现出不同层次的圣贤果位。
· 譬喻:如同都是观察同一个太阳(无为法),但用肉眼、望远镜、太空探测器(不同的根器与方法)看到的清晰度和维度就有差别。
· 现代意义:这解释了为什么世间有如此多的修行体系和哲学流派。它们都是从不同角度、不同路径去探寻和表述同一个终极真理。这教导我们要尊重一切正法,不要妄自分高下,而应选择最适合自己根器的法门一门深入。
【原经文】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经文浅释】
西、福德性空:有相布施的局限
在开显了无为法的奥义后,佛陀再以福德为例,通过经典的问答模式,将般若空性智慧应用于具体的功德判断中。
· "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布施":
· 极言其多:佛陀再次用这个极端的例子,来形容有相布施所能达到的福德极限。再多的有形财富布施,其福德依然是有量的、有漏的。
· 须菩提的般若回答:
· "甚多,世尊!":首先,在世俗谛的层面,承认这种福德的"多"。
· "是福德,即非福德性":紧接着,在胜义谛的层面,指出这种有相的福德,其本质是空寂的(非福德性),因为它依然建立在"能施、所施、施果"的三相之上,心有所住。
· "是故如来说福德多":最后,圆融二谛,虽然性空,但不坏假名,所以在世俗中,如来依然说它的福德很多。
· 深层的修行启示:
· 不坏世间法:般若并不否定世俗的善法价值,依然鼓励我们积极行善积福。
· 超越世间法:但同时指出,若想获得真正"不可思量"的福德,必须超越对福德相的执着,契入无相的"福德性"(即无为法)。
【本章总结】
第五品的第二章,将般若的"离相"智慧推向了最精微、最彻底的深处:
1. 破佛果执:无有定法名菩提,佛果亦不可得。
2. 破佛法执:如来无所说,法尚应舍。
3. 显实相:诸法"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离于一切言思对待。
4. 明共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为究竟归宿,因证悟深浅而有差别。
5. 辨福德:有相布施福德有量,无住修行功德无量。
至此,"实相无相"的真理己昭然若揭。真正的"正信",正是建立在这种对究竟实相的透彻理解之上,它超越一切感官经验和逻辑思维,是心灵与真理的首接契合,故为"希有"。从下一品开始,佛陀将以此"正信"为基础,进一步开显"无得无说"的甚深法义,引领我们步入更广阔的般若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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