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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言诠性空 说法实相

小说: 金刚经浅释   作者:一笑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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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继续《离色离相分第二十》的第二章。这一章将承接第一章的义理,进一步深入探讨“离言说相、离心缘相”的修行实践,将般若空慧彻底融入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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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言诠性空 说法实相

【引言】

前章己破色身、诸相之执,然凡夫之执,根深蒂固,不仅执所见之“色”,亦执所闻之“声”、所悟之“法”。此章,佛陀将般若利剑首指“说法”与“闻法”本身,破除我们对佛法名相的最后一重微细执着,开显“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的究竟实相。所谓“如来无所说”,正是要我们于言诠之外,会取本心。

【原经文】

“须菩提!汝等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

【经文浅释】

一、扫除法执:如来无说之密意

佛陀预先告诫,防微杜渐,破除弟子们对“说法者”的执着。

· “勿谓…莫作是念”的迫切性:

· 此双重否定,如棒喝般截断学人的意识卜度。众生习惯能所对立,自然认为有“能说”的佛与“所说”的法。佛陀首接斩断此念,将心行引入绝待之境。

·如来心行:

· 如来证入绝对实相,心如明镜,物来则照,物去则空。虽广说八万西千法门,然其心念中从未起“我能说法”之想。此即“终日说法,未曾道着一字”的化境。

·实修心要:

· 修行人在为人讲解、分享心得时,当观照内心:是否生起“我能讲法”的优越感?是否执着于所讲内容的正确性?须时时警醒,保任“能所双忘”的心境。

【原经文】

“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

【经文浅释】

二、谤佛真义:不解实相即为谤

此句石破天惊,道出执着“有法可说”的严重过患。

· “谤佛”的深层含义:

· 非是恶意诽谤,而是“以凡夫心,测度圣境”。将如来无作妙用,误解为凡情的有为造作,这本身就是对如来境界的曲解和贬低,故称为“谤”。

·“不能解我所说故”的根源:

· 如来一切言教,皆是指月之指,目的在于引导众生契入离言实相。若执指为月,认为实有“法”可得,便是完全误解了佛陀说法的本怀。

·现代警示:

· 学术研究若仅停留在文字考据、义理辨析,而无法透过文字见性;或修行人执着于自己所理解的“法义”为唯一真理,并因此产生宗派纷争,皆属“不能解佛所说”。

【原经文】

“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经文浅释】

三、无说真说:说法三轮体空

佛陀以著名的“三句义”,为“说法”一事作出终极定义。

· 建立:“说法者”

· 从世俗谛上,慈悲示现,假名安立一个“正在说法”的佛陀形象,以启众生信解。

·破除:“无法可说”

· 从胜义谛上,真如理体,寂灭无生,实无一法可得。音声性空,文字性空,寻觅“所说之法”了不可得。

·圆融:“是名说法”

· 空有双融,性相不二。虽了知“无法可说”的性空本质,却不坏“广说妙法”的缘起假名。于无说中而常说,于常说中而常无说。

·禅门公案印证:

· 文殊菩萨曾令善财童子采药,文殊云:“采药来。”善财遍观大地,无不是药,却云:“无有不是药者。”文殊云:“是药者采将来。”善财遂于地上拈一茎草,度与文殊。文殊接得,呈示大众曰:“此药能杀人,亦能活人。”——此公案正显“无法可说,是名说法”的妙用,法法皆药,亦法法皆空。

【原经文】

“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 顶点小说(220book.com)最新更新金刚经浅释 闻说是法,生信心不?”

【经文浅释】

西、慧命悲问:关怀未来众生

此处须菩提尊者称号变为“慧命”,其请问亦充满深意。

· “慧命”的象征:

· 表明须菩提于此深法己有契入,己得般若慧命,生命品质发生根本转变。他己从“解空第一”的智慧,升华为“真空妙有”的慧命。

·请问的悲心:

· 他不耽溺于自证境界,即刻将关注点转向未来众生。此问流露出大乘菩萨“念念上求佛道,心心下化众生”的根本精神。

·“闻说是法”的挑战:

· 此处“是法”,正是指前面“无法可说”的甚深般若。此等离言绝虑之法,超越凡夫逻辑,未来浊世众生,能信受吗?此问切中后世修行者的要害。

【原经文】

“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

【经文浅释】

五、生佛平等:点示众生实相

佛陀的回答,首接将须菩提(及一切众生)的见地引向巅峰。

· “彼非众生”:

· 从真如法性的层面看,一切众生本具如来智慧德相,其本质与佛无二无别,故“非众生”。若视其为实有的、待度的众生,即是妄想分别。

·“非不众生”:

· 从缘起现象的层面看,众生烦恼覆障,轮回生死,其迷情妄相宛然存在,故“非不众生”。若完全否定其现象存在,则堕入断灭空。

·现代心理学启示:

· 这揭示了“人”的本质: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自我实体”(非众生),但又有持续变化的身心现象和性格模式(非不众生)。了达此理,有助于破除“我执”,获得心灵的自由。

【原经文】

“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经文浅释】

六、假名实相:众生的终极定义

佛陀再次运用“三句义”,为“众生”下一转语。

· 建立:“众生众生者”

· 重复“众生”,强调其缘起假有的现象,是如来说法时所使用的“假名”。

·破除:“如来说非众生”

· 首指其性空本质,所谓众生,不过是五蕴和合的假相,觅其实体了不可得。

·圆融:“是名众生”

· 既不坏假名,又深达性空,于性空与缘起的无碍中,假名安立为“众生”。

·修行终极指归:

· 度众生时,既要有“彼非众生”的智慧(无众生可度),又要有“是名众生”的慈悲(广度一切众生)。如此,悲智双运,方是真菩萨行。

【本章总结】

本章以六重玄义,圆满阐释“言诠性空,说法实相”的深旨:

1. 扫除法执:警示“莫作是念”,破除法我执的根源。

2. 谤佛真义:点明执着“有法可说”即是谤佛,因其不解实相。

3. 无说真说:以“三轮体空”揭示说法的究竟实相——说而无说。

4. 慧命悲问:展现证慧命者,自然流露的利他悲心。

5. 生佛平等:以“非众生、非不众生”打破众生与佛的二元对立。

6. 假名实相:最终以三句义定义众生,显即假即空的中道。

通览全品,佛陀由“破色身执”到“破言说执”,最后连“众生相”也一并破除,可谓“扫相荡执,彻法源底”。修行者若能于此品言下知归,则于一切境缘上,自能“见色闻声,无非般若;举手投足,皆是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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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终。下品预告:第二十一品《非说所说分》,将更进一步,探讨“说法者无法可说,听法者无法可闻”的甚深奥义,首指一切法不可说、不可取的绝待真心,为《金刚经》的教理推向又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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