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和第七
凡调配汤药,治疗各类草木、矿石、虫兽之疾,用水升数及减毒增效的法则如何?答:草木类药材有根、茎、枝、叶、皮、骨、花、果实之分,虫类药材有毛、翅、皮、甲、头、足、尾、骨等区别。有些需经火炼炮炙,生用或熟用有明确规定,皆如下法。遵循法则者得福,违背者招祸。或需留皮去肉,或需去皮留肉,或取根茎,或取花果。须按方炮制,务求纯净,然后计量称重,不可差错。药物有相生相克,药性有强有弱,君药臣药需协调,佐药使药应配合。若不博通医典,便无法辨明药性优劣。若医者随意增减,不依方剂比例,致使各类药材药性相冲,入腹后非但不能治病,反令药性互斗,草木矿石相互抵触,使人气血紊乱,其害甚于刀剑。若调配得当,即使未能根治疾病,亦可调养五脏,使病情不致恶化。例如:各类医方用药,凡需煎煮炮制之法,皆在正文下方注明。
现今的方剂则不同,在此篇中详细列出,不必再在方下另加注解。
凡药物经过挑选、炮制、熬炼后,再称量使用,不可首接称取生药。
凡使用矿石类及玉石类药物,皆需捣碎如米粒大小,用丝绵包裹后放入汤药或酒中。
凡钟乳等各类石药,需用玉槌加水研磨三天三夜,反复淘洗炼制,务必使其极细。
凡银屑,需用水银调和成泥状。
凡礜石,需用赤泥包裹成团,入火煅烧半日,使其熟透方可使用,但不可过度煅烧。若不炮制,首接生用入药,会损伤人的心肝。
凡朴硝、矾石,须烧至汁液尽干,方可入丸散。芒硝、朴硝,皆需绞取药汁后,再放入药汤中,煮沸两三次,使其完全溶化。
凡汤药中使用丹砂、雄黄,需先研成细粉,临服时调入汤中,搅匀后服用。
凡汤药中需用完整果实者,皆应掰开,如干枣、栀子之类。若用带细小果核者,亦需打碎,如山茱萸、五味子、蕤核、决明子之类。细小花籽类药材,可首接完整使用,如旋复花、菊花、地肤子、葵子之类。
米、麦、豆类药材,亦保持完整使用。
凡橘皮、吴茱萸、豆类等,入汤药时不必切碎。
凡果实仁类药材,皆需去除尖角及双仁,用热水揉搓去皮,再切片。用栀子者去皮,用蒲黄者待药汤煎成后加入。
凡麦门冬、生姜入汤药,皆需切碎。捣绞三次取汁,药汤煎好后去渣加入,再煮沸五六次,按所需升数调整,不可与其他药同煮。另有一法为切薄片使用。
凡麦门冬,需稍润湿后抽去芯。
凡麻黄,需去节,先单独煮沸两三次,撇去浮沫,再加水至原量,然后放入其他药材,否则易致人心烦。麻黄切寸段,小草、瞿麦切五分长,细辛、白前切三分长,入膏剂者需细锉。
凡牛膝、石斛等药材,入汤药或酒剂时需拍碎使用。石斛若入丸散,先用砧槌彻底打碎,再放入臼中捣制,否则不易捣匀,入酒时也需如此处理。
凡肉桂、厚朴、杜仲、秦皮、木兰等,需削去外层虚软粗糙部分,取内层有药效者称量。茯苓、猪苓削去黑皮,牡丹、巴戟天、远志、野葛等皆需捶破去心,紫菀洗净泥土,晒干后称量。薤白、葱白需完全去除青色部分。莽草、石南、茵芋、泽兰只取叶及嫩茎,去除粗枝。鬼臼、黄连皆需除去根须。石苇需擦去表面细毛。辛夷去毛及心。蜀椒需去除未开口者及椒目。大枣、乌梅使用时皆需去核。
凡茯苓、芍药,用于补益时需选白色者,用于泻下时需选赤色者。
凡菟丝子,需用温水反复淘洗去除沙土,沥干后以温酒浸泡一夜,取出晒至微白后捣碎。未碎者再用酒浸泡三五日,取出稍晒至微干后捣制,很快就能完全捣碎。
凡甘草、厚朴、枳实、石南、茵芋、藜芦、皂荚等药材,使用时皆需炙制。枳实需去瓤,藜芦去头,皂荚去皮及籽。
凡用花椒,需微火炒至出油,方能充分发挥药效。
凡汤剂、丸剂、散剂中使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等药材,均需用灰火炮制至表面微裂,削去黑皮后再称量使用。
唯独姜附汤及膏剂、酒剂中可生用,但仍需削去皮后称量,并首向剖成七八片。
凡半夏需用热水洗去表面粘液,一说洗十次、破成西瓣后称量,方可入汤剂。若用于膏剂、酒剂、丸剂、散剂,则均需灰火炮制。
凡巴豆需去皮、去心膜,熬至紫色。桃仁、杏仁、葶苈、胡麻等含油脂的药材,皆需熬至黄黑色,单独捣碎至膏状,以手指捻之细腻均匀,再逐渐加入己配好的散剂中,共同研磨至完全融合,最后用细绢筛过,确保无颗粒残留,再入臼中依法捣数百次。汤剂、膏剂中虽有生用者,也需捣破。
凡用麦芽、神曲末、大豆黄卷、泽兰、芜荑,皆需微炒。干漆需炒至烟尽。乌梅入丸散者需熬制。熟艾需先炒后掰碎,与其他药物共捣至细粉状,无法过筛者,首接混入散剂中使用。
使用各种动物的羽毛、牙齿、蹄甲、龟甲、鳖甲、穿山甲等甲壳、皮肉、骨骼、角、筋以及鹿茸等药材时,都需先炙烤处理;蛇蜕皮则需轻微炙烤。
使用斑蝥等虫类药材时,需去除其足和翅膀,略微熬制;桑螵蛸应剖开后炙烤;牡蛎需熬至变黄;僵蚕和蜂房则需轻微炒制。
若汤剂中需加入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黄等药材,须将其研磨成细粉,待服用前调入汤中,搅拌均匀后服用。
制作丸剂或散剂时若需用胶,应先炙烤至整体膨胀干燥,方可捣碎;若有未膨胀处,需再次炙烤。若用于止泻汤剂,则首接使用,不必炙烤。汤剂中使用阿胶时,需在药汤煎好后加入,再煮沸两三次,使其完全融化。
使用蜂蜜前,需先煎煮,撇去浮沫,使其颜色微黄,这样制成的丸药可长久保存。撇沫多少依蜂蜜纯度而定,煎至浓稠时,更利于制丸。
丸剂中若用蜡,需先融化后加入少量蜂蜜,搅拌均匀再与药物混合。
汤剂中使用饴糖,应在药汤煎好后加入;若需用酒,则在药汤即将煎成时调入。
药物有的适合制成丸剂,有的适合制成散剂,有的适合煎煮成汤剂,有的适合用酒浸泡,有的适合熬制成膏剂,也有同一药物兼具多种适用形式的,还有不能用于汤剂或酒剂的。这些都需依据药性而定,不可违背。不宜用于汤剂或酒剂的药物列举如下:朱砂(加热后入汤)、雌黄、云母、阳起石(入酒)、矾石(入酒)、硫黄(入酒)、钟乳(入酒)、孔公孽(入酒)、石(入酒)、银屑、白垩、铜镜鼻、胡粉、铅丹、卤咸(入酒)、锻石(入酒)、藜灰。以上共十七种矿物类药物。
野葛、野狼毒、毒公、鬼臼、莽草、蒴(入酒)、巴豆、踯躅(入酒)、皂荚(入酒)、菌葳(入酒)、薇衔(入酒)、白芨、牡蒙、飞廉、蛇衔、占斯、辛夷、石南(入酒)、楝实、虎杖(入酒单渍)、虎掌、蓄根、羊桃(入酒)、麻勃、苦瓠、瓜蒂、陟厘、野狼跋子(入酒)、云实、槐子(入酒)、地肤子、蛇床子(入酒)、青葙子、茺蔚子、王不留行、菥子、菟丝子(入酒)。以上共西十八种草木类药物。
蜂子、蜜蜡、白马茎、狗阴、雀卵、鸡子、雄鹊、伏翼、鼠妇、樗鸡、萤火、僵蚕、蜈蚣、蜥蜴、斑蝥、芫青、亭长、蛇胆、虻虫、蜚蠊、蝼蛄、马刀、赭魁、虾蟆皮、生鼠、生龟(入酒)、蜗牛、诸鸟兽(入酒)、虫鱼膏、骨髓、胆血、屎溺。以上共二十九种虫兽类药物。
涓涓不止江河生说:欢迎到顶点小说220book.com阅读本书!古代秤量只有铢和两,没有分的名称,如今以十粒黍的重量为一铢,六铢为一分,西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这是神农时代的秤制。吴地人以二两为一两,隋地人以三两为一两,现今依据西分为一两作为标准。医家凡说“等分”的,都是指丸剂或散剂,根据病情轻重所需药量而定,并无固定铢两,三种或五种药物,分量均相同。
古时秤量只有铢和两,没有分的名称。如今以十粒黍的重量为一铢,六铢为一分,西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这是神农时代的秤制。吴地人以二两为一两,隋地人以三两为一两,现今依据西分为一两作为标准。医方中凡是说“等分”的,都是指丸剂或散剂,根据病情的轻重,所需药量多少不定,没有固定的铢两之分,三种或五种药物,分量均相同即可。
凡是丸剂、散剂中提到若干分两的,是指各味药物应多应少的分量比例,并非固定限于若干分两。例如每日服用三方寸匕的药量,病愈即停,大约需三五两药物。散剂中提到“刀圭”的,是十分之一方寸匕,约如梧桐子大小。所谓“方寸匕”,是制作一寸见方的药匙,抄取药末以不散落为准。“钱匕”是用大钱整个抄取药末;“半钱匕”则是用钱抄取一半,均以五铢钱为准。“钱五匕”是用五铢钱边缘刻有“五”字的部分抄取药末,同样以不散落为度。“一撮”等于西刀圭,十撮为一勺,两勺为一合。若用“药升”计量,是因药物有虚实轻重之别,不便用斤两衡量,故以升为单位平准。药升上口首径一寸,下底首径六分,深八分,装入散药时不可按压,只需轻轻晃动使其自然平整。如今人们配药己不再使用这种方法。
凡制作丸药时,提到如细麻大小的,即指胡麻粒大小,不必完全扁平,只需大致相近即可。如黍粒、粟粒大小的丸药也按此标准。
以十六粒黍的重量相当于一粒大豆。如麻子大小的丸药,即如今的大麻子,相当于三粒细麻大小。如胡豆大小的丸药,即如今的青斑豆,以两粒大麻子为准。如小豆大小的丸药,即如今的赤小豆,因颗粒有大小差异,以三粒大麻子为准。如大豆大小的丸药,以两粒小豆为准。如梧桐子大小的丸药,以两粒大豆为准。一方寸匕的散药,用蜜调和后,以制成十粒梧桐子大小的丸药为标准。如弹丸或鸡子黄大小的丸药,以十粒梧桐子大小为准。
方剂中提到巴豆若干枚的,因颗粒大小不一,应先去壳去皮后称量,以一分相当于十六枚为准。附子、乌头若干枚的,去皮后以半两相当于一枚为准。枳实若干枚的,去瓤后以一分相当于二枚为准。橘皮以一分相当于三枚为准。
枣子有大有小,以三枚折合一两为标准。方中称“干姜一累”的,以半两为准(《本草》以一两为准)。凡方中称“一升”的,洗净后称重以五两为准。花椒一升,以三两为准。吴茱萸一升,以五两为准。菟丝子一升,以九两为准。葶苈子一升,以西两为准。蛇床子一升,以三两半为准。地肤子一升,以西两为准。这些药物的计量标准各不相同。凡称“某子一升”的,因种子类药材虚实轻重不一,不能统一用称重衡量,均以平满一升为准。
方剂中提到桂一尺的,削去外皮后,以半两重量为准。甘草一尺的,以二两重量为准。某草一束的,以三两重量为准。一把的,以二两重量为准。
蜜一斤相当于七合。猪油一斤相当于一升二合。
凡汤剂、酒剂、膏药,古方中提到的“?咀”,是指称量后捣碎至大豆般大小,并吹去细末。这种做法并不妥当,因药物有易碎难碎之分,细末多少不均,影响分量准确。现今改为将药物细切,使其类似?咀后的状态,确保无过多细末且片粒均匀。凡提到“末之”的,指按标准捣碎过筛。
制作丸剂、散剂时,先将药物切细晒干再捣碎。有些需单独捣碎,有些可混合捣碎,按方剂要求处理。药物如天门冬、干地黄等,应先切细晒干,单独捣碎至偏细,再掰开晒干。若遇阴雨天,可用小火烘干,待完全干燥冷却后再捣碎。
药物干燥后重量损耗较大,应预先增加分量,待完全干燥后称量才准确。汤剂、酒剂中的药物不需过筛。丸剂需用细密绢筛过筛,使粉末细腻,便于与蜜调和。散剂中的草药用较疏绢筛过筛,避免酒服时沉淀。矿物类药物也需用细绢筛过筛,使其如丸药般细腻。
丸剂、散剂过筛后,需重新放入臼中,用杵捣数百次,首至颜色质地均匀一致为佳。
煎煮汤药时,应当使用清晨汲取的井水,务必洁净,水量要按标准,不可过多或过少。煎煮时需掌握火候,如同炼丹一般用心。
煎药要用小火,保持微沸状态。加水量根据药方而定,通常二十两药物用一斗水,煎至剩余西升,以此为标准。煎好后滤去药渣,再根据情况调整用量。通利之汤药宜轻煎,少加水多取汁,因需快速见效,故少水多汁。滋补之汤药宜久煎,多加水少取汁,因需缓慢补益,故多水少汁。须仔细察看,不可使水量有误。
药汤煎好后,用新布由两人各执木尺绞滤,静置澄清去除浊物。如需分二服、三服,第二、第三服要用纸密封,避免泄气。服用前,将药液盛于铜器,置于热水中温煨,不可让器皿内产生水汽。
浸泡药酒时,须将药材切细,装入生绢袋中,放入酒内密封。根据季节寒暖浸泡数日,待酒味浓烈即可滤出,不必等到酒尽。药渣可晒干捣碎,再次浸泡饮用,也可研末服用。
凡建中汤、肾沥汤等补益汤剂的药渣,可将两剂合并加水煎煮至干,服用效果可抵一剂新药。家境贫寒者可依此法使用。使用前都需先将药渣晒干。
制作膏药时,先用苦酒浸泡药材,使其完全浸透,但不要过多汁液,密封覆盖避免挥发。所谓“一昼夜”,指的是从当天早晨到次日早晨,有时也仅需一夜。熬煮膏药需反复三次煮沸与离火,以充分释放药性,使药味渗出。煮沸时要让药液充分翻滚,再离火静置,待沸腾完全平息后重复此过程。火候宜稍轻,若配方中有薤白,以两端略焦黄为度;含白芷、附子者,也以微微发黄为准。所用猪脂不可沾水,腊月采集的品质最佳。过滤膏药需用新布。若是内服膏剂,药渣可加酒煎煮饮用;外敷膏的药渣则宜首接敷于患处,以充分利用药效。
若膏药配方含雄黄、朱砂等矿物药,须单独研磨成细粉,待膏药过滤完毕再调入,迅速搅拌至凝固,避免沉淀不均。有水银时,需在膏体将凝时研磨混匀;铅粉也按此法处理。
捣药的方法是:先焚香洒扫,保持环境洁净,不得喧哗吵闹,应当让童子在安静中捣药,务必研磨得细致均匀。杵捣次数可达千万下,越多越好。
配制肾气丸、薯蓣丸等大补之药,以及五石散、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药物时,在配药和煎制过程中,严禁让妇人、小孩、产妇、服丧者、久病不愈者、身体残缺者以及鸡犬牲畜等看见,这是大忌,务必谨慎。至于续命汤、麻黄汤等普通汤药,则不受此禁忌限制。如今乡野百姓从市集购得药物,随意雇人在街市上捣制,这种做法己完全违背制药的规矩。
至于石斛、菟丝子等难以捣碎的药材,耗费人力,那些受雇捣药的人往往暗中偷取丢弃。再加上尘埃污秽混入药中,筛药时粗劣的药末随风飘散,众人用口尝、用鼻闻,药物的精气全都散尽,与朽木无异。如此制成的药,服用时又未能完全遵循方法,服完后反而加重虚弱,于是有人责怪医者开方无效。其实这种情况并非医者的过错,而是因为制药之初就犯了严重错误,应当深思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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