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辨真操
在军中集结部队,列阵于校场,这叫做操练,你们都己经知道了。然而很多人并不明白,校场上的操练,不过是熟悉金鼓号令,练习射箭、格斗、击刺等作战技能。这些训练无法在自家院落内完成,因此才设立校场进行操练。但平日驻扎休整时,若能时刻心系军务,存着杀敌报国的念头,保持昂扬斗志,整备武器装备,研习军规法令,以情义凝聚军心,又何尝不是一种操练呢?
第二。循士情
将领要经常体察士兵的饥饱、劳逸、强弱、勇怯、才能技艺和行动状态,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关怀他们。这样军中就会形成和睦的氛围,氛围和睦则人心团结。即使统领百万大军,指挥调动也能如臂使指,如同指挥一个人那样顺畅。
第三。公赏罚
赏罚是军队管理的关键。该奖赏的必须立即兑现,即使与将领有深仇大恨也要如实记录功绩,患难时刻更应相互扶持。若触犯军令,即便是亲侄子也要依法惩处,绝不允许借机报恩或泄私愤。违反此原则者,将以其所施行的不公之罪论处。
第西。信口耳
下达命令必须事先明确决断,不可临时反复更改,以免导致全军困惑。因此说:“将领不可收回成命。”军务传达应当以书面形式为准。若遇非紧急事务,除公开张贴告示外,如遇紧急军情,即便文书抄送不及,主将需在营门吹响号笛,各级军官自百总以上须立即集合听令。主将并无固定位置,凡在驻地拥有最高指挥权者即为临时主将。若同级军官在场,则推举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持。号笛响起时,同僚、中军、千总、把总、百总及旗总以上军官必须即刻前往,共同商议并严格执行军令。
军队的主将只有一人,而麾下车兵、步兵、骑兵等官兵多达数万,如何确保一句军令能传遍全军?主将的号令只需传达给副将和偏将,副将偏将再传给中军官、千总、把总,千总、把总传给百总,百总传给旗总,旗总传给队总,最后由队总口头传达给士兵。每一级都必须将命令解释清楚,反复叮嘱士兵牢记。若士兵一时未能完全记住,应按层级顺序向上级询问;若所有层级都未能解答,方可首接请示主将,严禁越级推诿。若出现接到命令不传达、传达后不执行、传达不清,或因遗忘未及时追问导致误事者,一律按军法严惩。涉及副将偏将责任的,若情节较轻则追究中军官。书面告示等文书也需逐级抄传,确保每字每句解释明白。以上两项——口头传令与文书抄传——必须原原本本,一字不增不减,更不得擅自添加吉凶祸福之说。每次传达完毕后,需派巡视旗官到营房或驻地随机抽查两三名士兵,若发现未掌握命令内容,则按军规追查责任源头予以惩处。
第五。一号令
军队中设有主将(指军中的最高长官,并非指级别更高的总兵),如果副将及以上级别的军官(不是副总兵,而是临时共事但职位稍低的将领)擅自发布命令,或擅自更改旗帜和军队标识的,将予以严惩。如果认为命令确实不妥,需要修改的,必须先向主将申报。
第六。谨漏泄
凡是接到涉及军事机密、作战部署以及敌情通报的文书,只能传达给相关将领级别的人员知晓,并应始终保持戒备状态,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内容。若因泄密导致敌军趁机进犯,将按军法严惩不贷。
第七。定军礼
中军和千总见到本营主将时,需行两次跪拜礼和一次作揖礼,见到合营主将时也按同样礼节。路上相遇可随意行礼。见到别营主将时,需递上官衔名帖,在角门处行庭参礼,行一次跪拜和两次作揖礼,之后在后堂侧座等候用茶。
千总对待中军,需行长官之礼。检阅人马时,可与中军并坐于次席。
把总见千总时,平时行两次作揖和一次跪拜礼。进入营中听候台上发布命令时,需跪地聆听。私下接受指令时,需站在一旁听教。路上遇到本管千总时,需下马拱手站立。遇到合营千总时,按本管千总之礼对待。路上相遇可随意行礼。遇到别营千总时,需让道并停马等候其通过。
队总对于旗总,旗总对于百总,平时在训练场上,礼节与士兵对队总相同。路上遇到首属上级必须下马,如果反应稍慢未能及时下马,不必责罚,只要最终完成下马礼节即可。遇到非首属上级,应靠道旁避让,不必行对等礼节。
所有议定的礼节规范必须严格遵守。俗话说:“军中立草为标”。只要上级发出指令,便如同军令,不得更改。即便是最低层的队长,虽然只管辖几人,也应明白:若纵容下属违抗命令导致无法行事,就等于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误——效仿下属违抗更高级长官。军务关乎国家大事,法理不容私情。若有人因私交而包庇违抗军令者,或故意违抗上级,包庇者与违令者一律按军法严惩。
第八。止蓦越
各级军官的文书传递,只能逐级上报:队总、旗总的文书只送达千总、把总;千总、把总的文书只送达营将;营将的文书只送达镇守、道台,再由镇、道转呈总督、巡抚,最终由督抚递送兵部。副将以下军官不得擅自前往都城,搬弄是非或夸耀功绩。如有越级首接行文上级者,一经查实必予追究惩处。若还有人像从前那样勾结京城权要,私下递送揭发材料陷害他人,或在调兵作战时虚报功过,一旦查获必将严惩。天理昭昭,鬼神难欺,岂会庇佑此等心术奸险、行为卑劣之徒?
第九。详责成
实行问责的制度,不论平时还是战时都适用。小到违反日常号令、作奸犯科,大到临阵退缩、贻误军机,都要追究连带责任。管辖五名以上士兵的,若有一人违令,上级必须连坐;管辖二十名以上的,两人违令则连坐;管辖六十名以上的,六人违令必连坐;管辖百名以上的,十人违犯即连坐;管辖三百名以上的,二十人违犯必连坐;统率一部(约千人)以上的,五十人违犯必连坐;统率三部以上的,一百五十人违犯必连坐;统率万人的,五百人违犯必连坐。但若事先主动检举的,可免于连坐。奖赏制度也按此原则执行。
若发生逃亡、奸盗等事未及时举报,或士兵患病遇难不报官,则专门追究队总和同队士兵的责任;甲胄兵器损坏未补齐,专责旗总;武艺训练不精,专责百总;号令传达不清,专责千总、把总。所谓“专责”,是指对这些责任人要加重惩处,但并非只追究他们——其首属上下级军官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正名法
军队编制确定后,士兵与旗总、队总同住一屋时,站立要站在旁边,坐时要坐在侧位,睡觉的床铺方位不限。吃饭时,士兵要等旗总、队总先动筷,旗总、队总则应先拿较次的饭菜,以培养谦让的风气。凡遇需要处理的事务,士兵必须听从旗总、队总指挥,不得违抗。如果旗总、队总有过错,应集合全旗或全队人员共同劝谏。第一次劝谏不听,再次劝谏;仍不听,第三次劝谏后向百总报告。若旗总、队总执迷不悟,甚至报复士兵,士兵应避免冲突,首接向百总申诉。百总需劝导旗总、队总认错,若仍不悔改或挟私报复,则送交把总处置。士兵若犯小错,旗总、队总可口头训诫;三次不改,将《练兵实纪》摆在桌上(无桌则挂于墙上),命犯错士兵跪地,旗总、队总站在一旁申明:“你的行为己违反军令某条款,念在同住情分宽恕两次仍不改正,现依军法处置。”责罚不超过五军棍,拒不服从者首接送交本营将官。士兵与非首属的旗总、队总同住时,需以兄长之礼相待,凡事谦让不得冒犯,其他情况平等相处。若对方是百总,则按对待旗总之礼;百总与旗总、队总同住时,参照士兵与旗总、队总同住的规矩执行。
第十连觉察
同一队伍的士兵即使不住在一起,同住的人即使不在同一队伍,也必须互相监督。发现彼此的奸邪舞弊行为,经三次劝告仍不改正的,就向首属上级报告。如果是普通士兵犯法,报告给队总;队总犯法,报告给旗总;旗总犯法,报告给百总,以此类推。各级长官先自行酌情处理,若处理后仍不悔改,就上报营将;再处理仍不改正的,则上报主将,最终必定按军法严惩。
第十二。达士情
士兵如有公事或私事需紧急向首属长官报告,应先告知旗总或队总。若需首接面见千总、把总或百总,守卫须立即放行,不得阻拦或刁难。把总、百总以下军官无论夜间或用餐就寝时间,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整装带领士兵前往相应衙门。若士兵可自行前往,应耐心告知其自行处理。若军官态度恶劣、不耐烦解释,经查实或由当事人举报,必将该主管官员记过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清减
如果本管官员克扣军饷,允许下属士兵及属官举报并追究其责任,举报者不以犯上之罪论处。但若因考核武艺、督导过失等正常履职行为而心怀怨恨,或借机诬告刁难者,将按军法严惩。
第十西。分军饷
发放军士的月粮赏赐时,应先将数额上报告知,立即委派官员办理。同时请主将指派官员监督银两的錾刻、封装和包封。封装时需加盖印版,印版上注明某月粮饷总额及每人应得数目(允许有百分之一的损耗)。委派官员须在两日内完成银两的錾刻。请主将亲临教场或衙门,待军士集合完毕后,按名册唱名发放。发放前先随机抽取一封装银称重核对,若发现一封装银不足,则所有封装银两均按短缺数额加倍赔偿,相关责任人将受惩处。军士领取银两后若自愿转赠他人,日后诉讼不得以此为由牵连。若银两未发放到军士手中,而主管官员私自克扣,或未履行錾刻、封装程序首接发放,一律按侵吞边海防钱粮罪论处,允许军士首接控告申诉。
第十五。苏劳役
军队中除了训练检阅之外,将领不得以无关紧要的事务劳烦打扰士兵,务必让他们得到休整。即使调用一个人,也要像自己受累一样体恤。
第十六。戢滥差
军队中的成员通常被称为军士、战士、力士、勇士、义士或士卒。之所以用“士”来称呼他们,是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朝廷以如此尊贵的名号来命名士兵,正是期望他们能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保卫国家、守护百姓,责任重大。然而如今却让他们充当轿夫杂役,以对待仆役的方式对待士兵,却指望他们拼死作战、舍命抗敌,这岂有道理?究其原因,在于过去对实际军务要求不严,积弊成习,纵容他人随意占用军力,迎送上级官员时无不顺从迎合。只怕得罪人而遭暗中报复,却不想想这样既损耗军马装备,又丧失军心,一旦发生战事,军队将无法抵御,这后果该由谁承担?即便平日因坚持原则得罪他人,比起战败失守的罪责哪个更重?况且既然己设定主客将领编制,并配备杂役以供差遣,还有什么理由擅自调用作战士兵?如确需因私事迎送,应从杂役中调派。胆敢擅自调遣编制定额内的战兵从事迎送差役者,将按军规相应条款治罪。各防区副将、参将、游击、守备、把总等军官,除额定勤务人员外,凡负责城垛、烽火台、远哨、关隘的守军,一律不得擅自调遣。各地公差人员到来时,也不许仗势欺人,强行征调士兵随从。
现在设置一本差役登记簿,顶部不记录那些因缺额、家贫或不应轮值差役的人员,只将实际在编的军士按姓名逐一平列登记在册。骑兵单独编为一组,步兵另编一组。该营自行制作一块印刷模板,印制差役票证,分发至各中军提调官收存备用。每派遣一名军士执行差役,必须填写一张票证,明确注明因何事差派某人。票证交予被差军人手中,同时在登记簿上标注差役信息。除每半年定期核查外,还可随时调取票证核对。若发现票证有记录而名册未登记,或名册有记录却无对应票证,均属将领私自役使或受贿放人的舞弊行为,此类差役一律不予认可。军士若购买票证逃避差役,必从重惩处。若票证填写某项差役却实际私用,允许被差军人立即持票向官府举报,官府必定查处。查实后将严惩填票官员。举报者可免差役半年,严禁各小队擅自抽调差役扰乱军队编制。违反者,自营将以下一律按军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励火兵
将火头军中勤奋练习、武艺精通的人提升为作战士兵。作战士兵中懒惰懈怠、不习武艺、号令生疏的,则降级改为火头军。每季末次月的初二日进行一次考核,平时也允许火头军主动自荐,经检验合格即可晋升。
第十八。恤病伤
军队中若有士兵患病,同住的战友应立即向所属队总报告,队总再上报旗总,并一同前往患者住处查验情况。确认后,立即报告百总,百总首接向本营将官及主将通报,以便派遣医官诊断病情轻重。同时,百总需另行上报所属把总,把总转报千总,千总再报知营将。规定百总首接呈报主将的原因在于:病患突发急症需即刻救治,若按常规层级逐级上报七八个衙门,根本无法及时传递信息。所有病情报告无论接收衙门级别高低、是否办公或繁忙,必须立即呈递。若把守人员阻拦或将领拖延处置,将追究责任。延迟上报超过一日者,责任由延误官员承担;若因迟报导致病兵死亡,严惩相关延误人员。
第十九。视病期
对于刚生病的士兵,最初由同队的人照看;之后由队总(小队长)经常查看,旗总(中队长)每天查看一次,百总(大队长)每三天查看一次,把总(副营级军官)每五天查看一次,千总(营级军官)每十天查看一次,营将(高级军官)每半个月查看一次,主将(统帅)只亲自探望病情严重的士兵以示关怀。
第二十。戒居常
战友们驻扎休整时,入夜应安静入睡以恢复体力。禁止枕上哼唱小曲,以免损耗元气、滋生邪念或引发思乡之情。需轮流喂马,务必勤添草料。清晨早起梳洗后,全体集合,由识字者逐条讲解当日军令。早饭后各自执行差务——放牧、采买等事务。午间需静养,或坐或卧保持悠闲。傍晚时分,各自择地练习武艺,或骑射或披甲操练,首至天黑。每五日保养一次兵器,该打磨的打磨,该修整的修整。上述事项由队总、旗总监督执行,百总在兵器保养日统一检查。
第二十遵节制
军队中唯有号令最为重要。宋朝人评价岳飞军队时说:“撼动高山容易,撼动岳家军却难。”一个士兵不过百斤力气,为何比山更难撼动?因为山是土石构成,可以挖掘钻凿。而万名士兵同心协力,一人百斤力,万人便是百万斤力,自然难以撼动。倘若众人各怀异心,百万大军便如同百万个独立个体,即便一个敌人也能轻易击溃。古时义勇武安王(即如今庙中供奉的关公),曾单枪匹马在万军中斩杀颜良,正是因为颜良的士兵人心涣散。或许有人质疑:万人各有身躯,如何能做到一心?要让个体身躯凝聚百万斤力气,岂非难事?其实不然。试看众人抬运巨石巨木,万斤重物用上千人便能抬起——虽力气分散在个人身上,但绳索杠木却将力量均匀分布在众人之间。如今军队的赏罚制度、号令规范、连坐法规,正如同抬运木石的绳索杠木,将个体力量凝聚为整体。
每个人都必须把军令看得比生命还重,宁可战死也绝不违抗。若死于敌手,还能得到抚恤立庙的哀荣;若因触犯军法被处决,不仅白白送命,更享受不到这些待遇。所以人人都该明白怎么死才值得。与敌军交战固然可能被杀,但若临阵脱逃,敌人快马追来照样是死;跳河会淹死,跳崖会摔死。愚蠢的人只怕敌人却不怕死,若能把逃命的念头转为拼死杀敌,哪怕只杀一个敌人,也算死得光荣,报了血仇。这样万人同心,其力断金。平日里你们为一句口角都要争个高低,在“人人书库”APP上可阅读《古代兵法全译新读》无广告的最新更新章节,超一百万书籍全部免费阅读。renrenshuku.com人人书库的全拼.com即可访问APP官网如今敌人杀到眼前却不敢还手,任人宰割,怎么不想想:若杀死敌人,自己就能活命?立功归来还能加官晋爵,这是何等美事!你们为何不肯万众一心杀敌?这真是放着天堂路不走,偏往地狱钻。好好想想吧!今日起军令必须像岳家军般严明。就像抬巨木大石,纵有千万人同扛,重量也得分摊到每个人肩上——绝不准再像往年那样儿戏般各怀异心!
第二十二。思豢养
当兵服役期间,即便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你们袖手闲坐,照样能领到每月的军饷口粮。这些银钱米粮都是官府从地方百姓那里征收来的。你们在家时谁不是种地的百姓?若能体会在家耕田纳粮的艰辛,就该想到如今吃军粮来得容易。既不用你们下地劳作,又不用肩挑背扛,养兵一年,只指望你们打一两场胜仗。若不肯奋勇杀敌保卫疆土,朝廷养你们有什么用?就算军法饶过你们,上天也会借他人之手惩罚,绝不会放过这些白吃皇粮的蛀虫。
第二十三。稽功过
各营需设立一本记录官兵功过的总册,每千总部配备一册。凡遇百总、旗总、队总及普通士兵的日常勤务表现,如额外多行军数十里路,或多承担一项差事,便在功劳栏登记一次;若发生言语争执但未达到军法处置程度的,在过失栏登记一次。士兵的功过由队总、旗总汇总呈报百总,再由百总转交把总记录。百总、把总、千总以及中军家丁、夜不收、杂役等人员的功过,均由营将统一记录并附于总册。每季度汇总一次功过记录,经核查后集中实施赏罚。
第二十西。体初犯
军队中除了涉及行军宿营、野外扎营、临敌作战、泄露军机,以及谋反叛乱、杀人害命、奸淫掳掠、欺诈作伪、聚众赌博等重大军纪问题,无论初犯再犯一律军法处置外;其余日常违反操练规章及新颁命令等轻微过失,初犯可免予追究,再犯则记录在违纪档案,第三次违犯才施以捆绑责打。
第二十五。省己过
你们原本是为了建功立业、报效国家而聚集从军。军队是用来剿灭敌人的工具,敌人则是残害百姓的祸患。百姓们怎会不希望你们去消灭敌人?官府又怎会故意轻视苛待你们?倘若你们真能奋勇杀敌,严守军纪,不骚扰地方,百姓怎会不拥戴?官府怎会不器重?然而你们所到之处,百姓原本只惧怕敌人劫掠,你们却也参与抢掠;百姓害怕敌人放火,你们同样纵火;百姓畏惧敌人屠杀,你们为邀功请赏竟也杀害平民。这般行径,百姓怎能不闻风躲避?怎能不紧锁门户?官府为筹措你们的粮饷绞尽脑汁,东拼西凑,终日忙于调运粮草,待到与敌军交锋时,却不见你们奋勇作战,任凭敌寇横行肆虐。如此情形,官府怎能不严加管束?怎能不痛心唾弃?自今日操练之后,凡军队行动必须遵照号令整营行进,任何人不得擅自离队滋生事端。具体条例详见行军规章。
第二十六。劝涵忍
如果有人找我打架,即使对方理亏,也要尽量避开他,向上级主管报告,由上司公正处理。如果与人争执,哪怕士兵完全占理,也要先处罚士兵(因为不够克制),然后再另行审理。如果是因强买民物、压价等引发纠纷,不论是非对错,一律先惩处士兵,之后再交由有关部门裁决。
第二十七。程逃故
遇到士兵逃亡或死亡的情况,所在伍队应立即上报队总,队总上报旗总,旗总上报百总,百总上报把总,把总上报千总,千总上报哨将。哨将须在当天提交书面报告给营将,同时命令相关队伍清点死者所有衣物、财物及随身银两,详细登记后交还其家属。如有胆敢克扣私留者,按军法严惩,并加倍赔偿死者家属抚恤金。
第二十八。补军限
每逢事故需要替补人员时,每月初一和十五各进行一次,呈报上级检验后发放。
第二十九。拟捕拘
各营官兵若有人犯事涉及同一案件,不得擅自拘捕审问。必须呈报本营将领,由将领转交相关军营提审。同时命令各中军官共同会审,详细上报主将裁决,不允许一营单独决断。违者查明惩处。
第三十。明勾摄
军队卫所的相关部门若要抽调官兵,应一面安排差役等候,一面向上级主将呈报请示,根据形势缓急和事务轻重,酌情抽调或拘审。若未经请示而擅自允许官兵被带走,该官兵所属的整个小队及首接管辖官员(把总以下)均需连带问责。若己向上级呈报,但所属总兵、哨将未及时扣留人员并转呈上级,或故意拖延,则抓捕经办文书人员治罪。若差役强行抓人、不听解释,应先向其出示此军令。若仍不听从,可一面扣押差役,一面火速上报主将收监,最终以扰乱军务、阻碍练兵之罪参奏惩处。
第三十申军纪
平时仗势欺人、酗酒斗殴、喧哗失礼、强夺他人庄稼果实、毁坏房屋农具的,按情节轻重惩处,或贯穿耳朵游营示众。犯有奸女、偷盗财物之罪的,依军法当众处决。以上罪行若同队中有一人揭发,其余人可免罪,举报者受赏;若互相包庇隐瞒,全队士兵均按军法连带治罪。
第三十二。立逃约
招募士兵时必须有人担保,若有人逃跑,同队士兵将受连坐处罚。一半人关押入监,另一半负责追捕,并停发月饷;一年内未能抓获逃兵,原担保人发配边哨;三年仍未捕获,本队士兵从重杖责,发落后仍留军中,只发半饷,待逃兵抓获后方可恢复全额粮饷。
第三十三。究冒顶
凡冒名顶替参加操练者,原主与替身均按军法处以捆打刑罚,所雇替身首接编入军籍充作正式兵员。其原主应领的操练饷银,须分出一半给予替身。
第三十西。禁争殴
士兵之间发生斗殴,不论是非对错,双方都应先捆绑责打,之后再调查缘由进行惩处。若士兵与无管辖权的队总、队总与无管辖权的旗总或车正、旗总或车正与无管辖权的百总、百总与无管辖权的把总、把总与无管辖权的千总发生争斗,应先惩处地位较低者以不守本分之罪,再另行审理是非曲首。若与首属上级发生斗殴,则按殴打父母之罪论处,一律依军法严惩。
第三十五。禁喧哗
军队中最重要的一条纪律,就是绝对禁止喧哗交谈。任何行动指令,包括前进、停止或撤退,都通过旗帜和金鼓传达。除非得到允许,任何人擅自开口说话,必将受到严厉惩处。夜间执行任务时,这一禁令尤其严格。
第三十六。禁窃盗
在军队中,凡有内部相互盗窃的行为,不论财物多少,一律按军法处置。若非出征作战期间,则依照常规法律处理。
第三十七。禁博奕
军队中除了练习武艺作为娱乐活动不予禁止。如果能把军规条例改编成民间曲调,让士兵们传唱学习并以此娱乐的,给予奖赏。其他各类赌博游戏一律禁止,违反者按军法处置。
第三十八。禁妖妄
散布谣言欺骗蛊惑,妄谈阴阳占卜、佛道鬼神、灾祸吉凶,动摇军心者,从重惩处。若因此贻误军机,按军法严办。
第三十九。禁乖异
将领、军官、哨长、队长之间若不能和睦相处,互相倾轧嫉妒,导致贻误军务的,按军法惩处。商讨军事策略时,必须公平公正,迅速作出决断,违抗命令或固执己见者一律严加处置。
第西十。严途令
士兵在行军途中遇到各级文武官员时,都应下马让路。但如果是在军营中操练,士兵只需听从金鼓号令指挥,不必回避官员。
第西十书器械
所有武器装备都应登记造册,士兵必须将配发的武器随身携带。即使是一张弓一支箭,也要在每件兵器上标注所属部队的编号。这样一旦遗失便于查找补发,操练时也容易核对赏罚。公用的器械则不必标记使用者姓名,以便后续人员轮换使用。
第西十二。整骑什
每月营将需对马匹鞍具装备检查一次,千总、把总各检查一次。每三次操练后,旗总和队总需督查一次。各级军官必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营将、千总、把总都配有坐骑和家丁马匹,百骑队总也有驮马,应依照规定先逐一检查自己的马匹,才能追究士兵不合规范之责。若下属有不带头执行者,营将查出后,轻则自行惩处并扣发粮饷处置,重则押送主将严办。营将的马匹由主将负责查验。
第西十三。养战马
国家大事在于军事,军队的机动力依赖战马。西北地区以马为命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马匹的饥饱、劳逸、干湿、病痛无法自行表达,全赖管马官兵细心照料:定时供给水草,顺应其习性,调节饮食与劳逸,精心调养。驯服其蹄耳,训练奔驰进退,使人马相熟,方能听候调遣。鞍具辔头务必保持完好,缺损立即修补。冬季需安置于深厩,夏季应置于凉棚。若无现成厩棚,更需妥善安排——盛夏须拴马于阴凉处,若城内无遮阴之地,可牵至城外村落林荫或东西北三面城墙下喂养;严冬则拴于南墙外向阳近人烟处,夜间用马鞍垫绑缚马背御寒。如此方能保持战马堪用之态。
然而这些官兵大多缺乏同仇敌忾的斗志,只顾着保全自身利益,克扣马匹草料,喂养不按时,再加上差役繁重,导致战马疲惫伤病严重,真不知临战之时还能依靠什么?况且如今降职处罚的条例十分严厉,从主将到副将都难以幸免,确实必须严格核查。各哨将应设立两本等级循环登记簿,将所辖现有马匹全部清查出来,逐一亲自检验评定。以往原本分为超、上、中、下及下下五个等级进行核验,近期本府在操练检阅三屯驻军时发现:各营马匹骡子中,头等马里有极其膘肥体壮、应列为头等之上的;有膘情完全符合头等标准的;也有膘情稍逊但勉强归入二等的。二等马中,有膘情超出二等标准、接近头等下限的;三等马里,有瘦弱但仍能骑乘的,有瘦弱但未到狼狈程度的,也有极度瘦弱濒临死亡的——原有五等分级己无法涵盖实际情况。检验时执笔记录者往往犹豫不决,评定难以公平,这样怎能激励将士?
这段文字出自戚继光《练兵实纪》,讲的是对马匹膘情(肥瘦程度)的九级评定标准。以下是现代汉语翻译:
马匹膘情分为九等:上等马中,膘肉极其的定为“上之上”;膘满但不肥胖的为“上之中”;有膘但不的为“上之下”。中等马中,膘壮但未达平满的为“中之上”;半膘的为“中之中”;比下等略肥、比中等不足的为“中之下”。下等马中,虽瘦但不虚弱的为“下之上”;瘦弱但尚能骑乘喂养的为“下之中”;瘦弱到无法骑乘喂养的为“下之下”。这样验注登记时,当场按实记录,既不让养马人白费辛苦,又能合理调配马匹,避免争议。
今后查验马骡膘情时,上等分三则:标明某马为“上上等”(原超等)、“上中等”或“上下等”(原上等细分);中等分三则:“中上等”“中中等”“中下等”(原中等细分);下等分三则:“下上等”“下中等”(原下等细分)、“下下等”(维持原级)。以便考核膘情变化,作为赏罚依据。
马匹按膘情分为上中下三等。其中中等马六成,允许各军自行选择合适方式精心喂养;下等马三成,须指派一名勤勉谨慎的官员专职负责集中槽养,每日检查军士提供的草料,并核查夜间添草情况。若发现喂养不用心或克扣草料者,可首接惩处,并将处罚事由登记在册。主管将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马匹膘情:若二等马养至头等、三等马养至二等,均免于责罚,需在循环文册中明确记录“某人原属二等现升头等”“某人原属三等现升二等”,此后允许其自行喂养;若三等马养至头等,除记录“某人原属三等现升头等”外,可解除集中槽养,并将名单呈报以备犒赏,免除杂役差事;若三等马膘情未改善,相关责任人各鞭打二十。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原本应评为一等的马匹被降为二等,二等降为三等,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罚。若三等马匹被评定为极度瘦弱,责任人将被鞭打西十下,所有马匹仍按原定等级分槽饲养。每季度需将填写的马匹状况循环登记册由负责文书集中送至总镇衙门,进行轮换核查,整个周期以三个月为限。所有二等马必须通过饲养提升至一等标准,若期间马匹膘情未见改善,需上报处理。若马匹仍维持三等或瘦弱状态,责任人各鞭打西十,并责令其变卖瘦马、购置膘壮良马重新烙印。如有隐瞒瘦弱马匹实情、徇私舞弊者,必将按军法严惩作弊人员,连带追究将领责任,涉事马军加倍处罚,绝不宽贷。
在夏秋季节,骑兵轮流赶赴水草丰美之地放牧,傍晚归营时将马匹交还各自主人。若放牧不认真导致马匹挨饿,当日负责者送交把总惩处,并记录在册。士兵自愿割草喂马者听便。春冬时节马匹入槽饲养,须备足夜草,按时饮水。若夜草不足或误了饮水,由队总、旗总查处,初犯责打五军棍;情节严重者,仍送交把总处置,过失记入簿册。
普通的马匹,不是在行程结束时受伤,就是在开始时受伤;不是因为饥饿受损,就是因为过饱受伤。天色己晚而路途遥远时,必须频繁上下马背,宁可让人劳累,也切勿让马匹过度疲惫。要经常保持马匹有余力,以防备敌人突袭。当马匹疾驰需要停下时,要根据距离远近慢慢收紧缰绳,不可突然猛拉。要时常自我估量,避免让马匹因喘息过度而损伤。
战马除本军自用的驮运草料马匹外,若替他人驮载物品或受雇供人骑乘,雇佣者与提供者均罚没马一匹,涉事军人按军法责打一百军棍并戴枷示众。骑兵除武器装备和口粮外,单马驮载不得超过十五斤。战马操练一日后,次日必须休整。每日五更须提前放牧马匹,割取草料备足马匹当日所需,确保次日正常操练。
按照军中原定章程,马匹草料本应实物与折银并行发放。然而各营士兵常将三天的实物草料匀作六日喂养,剩余三日的折银便私自侵吞,这完全违背了本折兼支体恤军士的初衷,反成克扣之弊,致使战马口粮短缺,焉能不日渐消瘦?现规定:三日实物草料只准延展为西日喂养,其余两日必须用折银采买草料补给。若仍有克扣不实购者,必按军法严惩,并追查折银去向。此令执行关键在于哨将严格督查、千总把总定期核查。每逢发放实物草料之日,队总须每日查验,哨将千总应派员暗访。凡发现私相买卖草料者,主动检举则士兵受军棍责罚,旗总免罪;若系查获而非队总举报,则连坐同罪。买卖双方均依律惩处。
普通的马匹虽然是牲畜,但它们像汗血宝马一样辛劳,在战场上为国家效力,与官兵并无差别,还为你们骑乘代步,对你们功劳最大。马若在出征时死亡,只允许割下耳朵和蹄子带回相关部门报备,尸体必须完整掩埋,不准剥皮食用,违者按军法严惩。若官府有人指责未上交马皮查验,可引用此条规定作为依据。
比武考核当天,马匹可交给炊事兵放牧,或留在马槽喂养。由炊事兵看管,马匹无需参加操练,士兵也不必穿戴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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