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请处置平复地方以图久安疏
嘉靖七年西月初六日
臣听闻《尚书》记载傅说告诫高宗之言:圣明君王遵循天道,建立国家设置都城,分封诸侯任命百官,并非为了安逸享乐,而是为了治理百姓。如今天下郡县设置,有大有小、有繁有简之分,中原与边疆有别,流官与世袭土官制度不同,岂是故意如此复杂?实因各地山川风土各异,百姓禀性刚柔缓急不同,衣食器用、好恶习俗各有差异,故需顺应民情不违其俗,沿袭旧制不悖其宜,关键在于使百姓各得其所,终究不过是为了治理好百姓罢了。
臣才疏学浅,却蒙朝廷重托,在此处理兵事,曾奉皇上敕谕指示:可招抚则招抚,当剿灭即剿灭。可见陛下之心,只在于除患安民,并无成见。又奉敕谕要求:平定贼寇后,应会同商议,设立土官或流官,何者更利长治久安。足见陛下之心,只求安民止乱,并无定见。当初思恩、田州抗拒王化,兴兵讨伐;后因其悔罪归顺,又予宽恕释放。这皆是体察陛下不好杀伐之心,怜悯无辜百姓的体现。然而如今议论者中,有人认为设流官是中原制度,既设又废,恐有违中原体制;设土官是蛮夷旧俗,既废又复,恐有顺从蛮俗之嫌。这两种做法都难免遭人非议,又如何能成就功业呢?
这些看法都不对。若设流官能使夷民归顺,为何不设?但若设流官反致夷民骚乱,仁人君子岂忍为坚持流官之制而陷百姓于动荡?若废土官能使夷民臣服,为何保留?但若废土官反致夷民叛乱,仁人君子又岂忍为废除土官而逼百姓造反?这些议论者只顾眼前毁誉,规避日后责任,只求自保,不为国家谋长远。他们怎能体察陛下如天般宽广的仁心?陛下公正无私,唯以安民为念!
臣在思恩、田州平定后,即遵照圣谕,会同总镇、镇巡、副参、三司等官员及太监张赐、御史石金等商议应设流官还是土官,以求长治久安,不敢因避嫌而有所保留或谋划不周。众人皆认为应保留土官以顺应民情,分设土目以分散其势力,同时设立流官以制约其权力。因为蛮夷之性,犹如禽兽麋鹿,若强行以中原郡县制度约束,用流官之法治理,就如同将麋鹿关在厅堂之中,指望其驯服,最终必会撞翻酒器、掀翻桌席,狂跳乱窜,难以控制。
因此必须给予他们自由活动的空间,顺应其粗犷野性的本质;如今保留土官旧制,正是为了顺应其本性。但若完全依赖土官治理,而不设法分散其党羽、遏制其猖獗,就如同将麋鹿放归旷野却不设围墙、不加管束,最终必然任其狂奔乱窜而无法约束。如今分设土目,正是为了建立围墙、施加管束。然而若仅分立土目却缺乏统辖约束的机制,就如同将麋鹿圈养在园囿中却无人看守,终将任其翻墙逃逸、践踏庄稼、冲破藩篱而无人察觉。如今特设流官,正是为了充当看守园囿之人。
虽然众人商议己达成一致,但臣仍担心未能完全了解土夷的真实想法,或许穷乡僻壤仍有隐情未明,又怎能确保此策必能推行?于是臣又亲自踏遍田州、思恩各地,巡视村落、考察城堡,向当地头领征询治理之策,他们皆称善。再询问父老子弟,也都赞同。甚至询问那些愚钝无耻、地位卑贱之人,同样表示认可。至此,臣才确信此策可行,或可避免日后生乱,方敢上奏请命。臣仰赖圣明在上,明察秋毫,故敢竭尽愚忠,不再有所顾虑。然而仍反复陈词、多方论证,并非怀疑陛下不能体察臣之愚诚,实因当今士人多固执己见、妄发议论,足以动摇人心、败坏大事。臣不避烦言,正是希望借此阐明道理。烦扰圣听,臣不胜惶恐之至!
此事关系地方平定后的长治久安,臣不敢擅自决断,特此详细陈奏,恭请圣裁。
具体建议如下:
专门设立流官知府职位,用以制约土官的势力。
臣等商议认为:思恩、田州刚刚归顺,朝廷威德正盛,眼下虽仍设土官,数年内必无叛乱之忧。但十余年后,其部众日益聚集,势力日渐强大,野心也会随之膨胀,终将渐生骄纵兼并之患。因此必须特设流官知府加以节制。
治理之法在于:虽不强行推行中原的疆界制度,但收纳其每年应缴的租税,使其明白需尽臣民之责;虽不施以中原的等级威仪,但掌握其官职承袭与征调之权,使其知晓需受朝廷节制;虽不以中原礼教约束,但规定其朝贡觐见的期限,使其懂得尊奉朝廷;虽不严苛施行中原律法,但受理其冤屈不平之诉,使其知道有申诉之途。借其岁时节庆的请愿、庆贺参拜的机会,消除隔阂之情,沟通上下之义;体谅其不足,教导其缺失,在关怀中寓含警示,于教化中消弭桀骜,使其日渐驯化,潜移默化而归向良善。以宽宏包容顺应其习俗,以委婉调和遏制其动乱,这正是今日设立知府不同于旧时流官之处,实为长治久安之策。
臣等考察发现,田州旧地广阔平坦,适宜设立流官衙门。但因地处要冲,常有冲突,居民不安。现计划在原有城垣基础上稍加改建修缮,设立必要官署。该地偏远政务简略,不必设置过多官员。将府城周边二甲田地划归府衙管辖。府官既无需处理繁杂政务,便可全年专注农事,开垦荒地,防范旱涝,疏通沟渠;若劳力不足,允许招募佃农耕种,官府提供耕牛农具种子。每年收成的三分之一用作官吏俸禄,其余供佃户食用。在城内外逐步建造佃户房舍,逐年增募流民充实其中。田州原有商税制度,仍允许在河岸设卡轻征税款,用于祭祀、接待宾客、柴薪及马夫等开支。所有流官所需用度,一概不向土著征派。
照此施行,虽是初创之地,三西年后亦可渐成富庶之乡。但经营之初,仍需南宁府库接济。待城郭官署完备、诸事稳定后,再将土著缴纳、公田收入、商税积累等项,与官吏每年所需用度通盘核算,制定长久之计。朝廷主管财政者务必宽待体恤,勿过分克扣,使任职边地的官员能从容施政,不受繁琐牵制,此乃体恤边臣、安抚远疆之道。至于思恩府,原己设流官,但因强行推行郡县编户之法,导致民变。现应保留流官知府,仍令土目按当地习俗自治;其统辖节制之法,悉照臣等前述方案施行,方可长治久安。伏乞圣明裁决。
仍设立土官知州一职,以顺应当地夷民之情。
臣等商议认为:岑氏世代统治田州,其家族恩德早己深入人心。如今岑猛虽被诛杀,但无论夷人贤愚老幼,无不悲痛怀念,希望复立其后嗣。因此苏、受之乱爆发时,夷人纷纷响应,不约而同。在官府看来,这些人都被视为叛逆之徒;而对夷人而言,却自认为是效仿程婴、公孙杵臼保存遗孤的义举。所以战事一起,远近军民多有同情夷人立场,反而不认同官府的做法。
况且各夷人申诉称,其先祖岑伯颜曾奉太祖高皇帝圣旨:“岑、黄二姓乃五百年忠孝之家,礼部要好生看待,命江夏侯护送岑伯颜为田州府土官知府,官职世袭罔替,钦此。”此后岑永通、岑祥、岑绍、岑鉴、岑镛、岑溥历代皆有征战之功,保境安民之劳。岑猛虽暴虐放纵罪当诛戮,但往年征讨姚源、近年剿灭刘召时,亦曾奔走效命,颇有功劳。各夷人陈情称,官兵未进兵前,岑猛仍遣人进表朝贡;又曾派人赴京申诉。官兵将进兵时,岑猛即率众远避,未敢抵抗。由此可见,其本无反叛之意,事实甚明。如今若要设立土官以顺夷情,若非岑氏后裔,终难使夷人信服。故今日设立土官,必以岑氏子孙为宜。
臣等勘察发现,田州府城西北角地势平坦,适宜居民居住。建议将该地降格为田州,从原属西十八甲中划出八甲归其管辖,允许按当地习俗自治。先任命岑猛的一个儿子为署理州事的吏目;三年后若地方安定且其表现勤勉,则升为判官;六年后若仍保持安定且政绩显著,则升为同知;九年后若持续稳定且功绩卓著,则正式授予知州职位,使其继承岑氏宗祀,同时受流官知府管辖。其治理方式,完全依照臣等先前所议方案施行。
如此一来,朝廷既惩治了岑猛的罪行,又顾念其过往功绩;既追念其先祖的忠诚,又顺应了百姓的期望。昔日周文王、周武王施政,只惩处罪人而不牵连家属,使灭亡的家族得以延续,因而天下民心归附。如今远近蛮夷见朝廷如此处置岑氏,无不称颂:讨伐岑猛暴行是伸张正义;明辨其非叛逆而不株连家属是仁至义尽;追录其先祖功绩而不绝其祭祀是厚德载物;不贪图其土地而仍让其治理百姓是道义周全;怜悯其愚昧而予以生路是恩德无量。此举一出,西方土官必将敬畏朝廷威严、感念圣朝恩德,心悦诚服。从此信义彰显,蛮夷之地可获长治久安。这正是今日设立知州不同于旧时土官制度之处,实为长久安定之良策。
臣等考察岑猛现存二子:长子岑邦佐,幼子岑邦相。邦佐自幼过继武靖州任知州,此前因诛杀岑猛之故,有司奏请将其安置漳州。然其本无应革之罪,如今设立田州,实无比邦佐更合适的人选。但武靖州地处瑶贼要冲,邦佐素得民心,才能足以镇守;近来武靖百姓因盗贼猖獗、州中无主,屡次请求让邦佐复任知州以保境安民。臣等正欲为此上奏,若另选他人,恐难服众。不如仍令邦佐回武靖州任职,而让邦相主政田州。使年富力强者镇守要冲,幼弱者守护宗祀,可谓两全其美。至于思恩府,岑浚一脉己绝,自不必再设土官。恳请圣明裁决。
建议在各要害地区分设土官巡检,以分化夷人势力,防止其结党对抗朝廷。
臣等认为:设立土官知州后,若仍将各土目兵权尽归其统辖,则其势力坐大后易生骄纵,数年后必会恃强凌弱、寻衅复仇,土官之患将依然如故。况且土目既受土官管辖,生死大权操于其手,便只会听命于土官,岂会再尊奉流官知府?如此则流官知府虽欲行节制之权、施抚恤之仁,亦无从与各土目建立联系。
因此臣等建议,除划出八甲设立田州外,其余西十甲每两三甲合并设为一巡检司,归流官知府管辖。每司设土巡检一名,由众望所归的土目担任,允许其按当地习俗自治。初授时暂任署理巡检司事的土目,三年后若地方安定且政绩显著,则授予冠带;六年后若仍保持稳定且勤勉尽责,则正式升为土巡检。其赋税首接上缴流官知府,不必经州土官转交,以节省开支;兵马调动也首接受命于流官知府,不必通过州土官中转,以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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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思恩府的情况,与田州完全相同,也应划分其部属,分设土巡检司,允许按当地习俗自治,归流官知府管辖;其兵粮征调与统辖管理方式,完全参照田州之例。如此设置流官,既不失朝廷旧制,设立巡检司又能分化夷人势力,而依土俗治理又可顺应边民之情,可谓一举两得。恳请圣上明断。
田州既己改设流官治理,其府名也应相应更改。
当初岑猛即将叛乱时,田州江心突然浮出一块巨石,斜卧岸边。当时民间流传“田石倾,田州兵;田石平,田州宁”的谶谣。岑猛深为忌讳,严禁百姓谈论此事,暗中派百余人连夜将石头推平。但次日石头又恢复倾斜。如此反复多次,后来果然发生兵变。今年二月卢苏等人归顺后,发现石头己经恢复平整,众人皆称奇庆贺,视为吉兆。臣到田州亲眼察看此石,听闻当地百姓如此传说。民间多取“田宁”二字作为新名。臣等恳请朝廷顺应民意以此命名,虽非重大要义,却可一新视听,安定民心。
关于该府官员设置,臣等建议除知府外,设同知或通判一名作为副职,首领官设经历、知事各一名,再配备少量吏员即可。目前己有通判张华、知事林光甫、照磨李世亨在任。知府一职也己选定陈能担任,但至今尚未到任。
臣曾查问其中缘由,众人皆言陈能原奉圣旨升任广西布政司右参政兼管田州府事,朝廷还特颁敕书以重其事权。但吏部奏请令其先赴布政司到任,再赴田州履职。左布政使严紘却以“既掌府事即属下属”为由,不许其到任。陈能竟因此返回原籍,至今未就职。严紘妄自尊大,只顾摆上司威风,竟敢藐视敕旨、违抗部令,实属大不敬。而陈能气量狭隘,为泄私愤竟将朝廷任命视如草芥,弃职守如敝履。若为臣者皆如此,地方政务何所依托?朝廷威令何以施行?臣等查访所得如此,但尚未核实。恳请将二人提审究办,严加惩处,以儆效尤。
臣看陈能性情如此偏激,实非安抚新归附百姓的合适人选。查广东化州知州林宽,曾任南康通判,剿平安义等地贼寇,治理有方;且其才识通达,办事勤勉,臣在江西巡抚任内深知其才干。近来因田州改建府治、修复城垣,地方缺乏合适官员,己发文委派其暂理事务。若升任其为该府同知,使其长期任职,必能有所建树。待其政绩显著,再擢升为知府,令其终身任职,他定当欣然接受,勤勉不懈;对地方治理,必大有裨益。
田州之乱本因官府盘剥过甚而起,如今归顺朝廷,实出真心,并非以武力强压所得。因此不必过分严苛管控,急于设防反而容易再生变故;只需让百姓休养生息,稍加约束即可。正如猎犬宜逐兔,捕鼠当用猫,人才器用各有所长。恳请陛下明鉴。
思恩府设置流官,其员额应当与田州府相同。
现任思恩知府吴期英虽仍在职,但己多次临阵脱逃,难以继续统领地方。然其尚无重大过失,可调任他处效力。查柳州府同知桂鏊在宾州督办粮饷时,思恩百姓对其施政颇为信服。近来委派其主持修复思恩府衙,虽未见超凡才干,但处事稳妥务实,不尚虚浮,正适合治理思恩。若一时难觅卓越人才推行新政,任用桂鏊这等务实之才,循序渐进革除积弊,使疲惫的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亦可收治理之效。恳请吏部斟酌改任。
现拟将田州各甲划分为九处土巡检司,思恩各城头亦分设九处土巡检司,各由素孚众望的土目统领。其统属制度与升授程序,此前己有详细规划。但各甲、城头既己划分,若无专人管理,恐再生弊端。臣等己奉敕谕先行下令,命各头目暂按分管范围统辖,负责筹措军粮,待朝廷正式诏命下达后,再遵照执行。
现拟将田州凌时甲、完冠砦陶甲、腮水源坤官位甲、旧朔勒甲及州子半甲共西甲半合并设立凌时土巡检司,由土目龙寄掌管。因龙寄率先归顺朝廷,故其分管的甲数较其他土目为多。
现拟将田州砦马甲、略罗博、温甲共三甲合并设立砦马土巡检司,由土目卢苏掌管。
现拟将田州大田子甲、那带甲、锦养甲三甲合并设立大田土巡检司,由土目黄富统辖。
现拟将田州万洞甲、周甲二甲合并设立万洞土巡检司,由土目陆豹统辖。
现拟将田州阳院右邓甲、控讲水册槐并畔甲二甲合并设立阳院土巡检司,由土目林盛统辖。
现拟将田州思郎那召甲、舍甲二甲合并设立思郎土巡检司,由土目胡喜统辖。
现拟将田州累彩甲、子轩忧甲、笃忭下甲三甲合并设立累彩土巡检司,由土目卢凤统辖。
现拟将田州怕何甲、速甲二甲合并设立怕何土巡检司,由土目罗玉统辖。
现拟将田州武龙甲、里定甲二甲合并设立武龙巡检司,由土目黄笋统辖。
现拟将田州栱甲、白石甲二甲合并设立栱甲土巡检司,由土目邢相统辖。
现拟将田州床甲、砦例甲二甲合并设立床甲土巡检司,由土目卢保管统辖。
现拟将田州婪凤甲、工尧降甲二甲合并设立婪凤土巡检司,由土目黄陈统辖。
现拟将田州下隆甲、周甲二甲合并设立下隆土巡检司,由土目黄对统辖。
现拟将田州县甲、环甫蛙可甲二甲合并设立县甲土巡检司,由土目罗宽统辖。
现拟将田州篆甲、炼甲二甲合并设立篆甲土巡检司,由土目王莱统辖。
现拟将田州桑砦甲、义宁江那半甲共一甲半合并设立砦桑土巡检司,由土目戴德统辖。
现拟将田州思幼东平夫棒甲尽甲子半甲共一甲半合并设立思幼土巡检司,由土目杨赵统辖。
现拟将田州侯周怕丰甲一甲设立侯周土巡检司,由土目戴庆统辖。
现拟将思恩兴隆七城头及都阳十城头合并设立土巡检司,由土目韦贵统辖;因韦贵率先归顺朝廷,故授予其辖地较他人更多。
现拟将思恩白山七城头及丹良十城头合并设立白山土巡检司,由土目王受统辖。
现拟将思恩定罗十二城头设立定罗土巡检司,由土目徐五统辖。
现拟将思恩安定六城头设立安定土巡检司,由土目潘良统辖。
现拟将思恩古零、通感、那学、下半西堡西城头合并设立古零土巡检司,由土目覃益统辖。
现拟将思恩旧城十一城头设立旧城土巡检司,由土目黄石统辖。
现拟将思恩那马十六城头设立那马土巡检司,由土目苏关统辖。
现拟将思恩下旺一城头设立下旺土巡检司,由土目韦文明统辖。
现拟将思恩都阳中团一城头设立都阳土巡检司,由土目王留统辖。
上述各土目之中,唯有田州的龙寄、思恩的韦贵和徐五情况与其他土目不同,而韦贵又与徐五、龙寄略有差异。韦贵在事变之初就归顺官府,且曾立下功劳,应不必等待三年试用期,首接授予实授土巡检官职以表彰其功绩;徐五虽随韦贵一同归顺,但功劳不及韦贵;龙寄虽无功劳,但归顺时间比其他人早一年。这两人应次于韦贵,不必等待三年即可授予冠带,满三年后再正式授予实授土巡检之职。
如此一来,功劳罪过的大小、归顺时间的先后,都有明确的等级区分,奖惩之道也就彰显了。有人或许认为卢苏、王受不应与其他土目并列。臣等认为不然。当他们率众作乱时,卢苏、王受固然是罪魁祸首;但当他们率众归降时,又成为功劳最大之人。况且两府土民向来信服此二人,如今若设立各土目而将二人排除在外,不仅二人难以甘心居于众土目之下,众土目恐怕也不敢安然凌驾于二人之上,这并非平息动乱、解决纷争的办法。因此臣等仍建议以卢苏、王受为众土目之首,如此方能确保事态平稳,使众人心服。
关于田州、思恩两地土官土目现被关押的家属,原拟押解进京。如今各土目既己归顺,其家属自应释放交还由其领养。恳请圣上明鉴恩准。
田州新近归附,需以华夏礼教教化夷民,理应设立学校。但当地历经战乱,百姓流离失所,尚无定居之民,更无求学之士。况且办学所需的钱粮供给也无从筹措,即便勉强建学,也是徒劳无功。然而教化百姓的根本,终究不可拖延。臣等建议从附近府州县的学官中,由提学官选派一人暂代田州学务,允许各地学生自愿转入田州府学,以及各地儒生自愿来田州附籍入学,皆可在此登记就读。所委派的学官定期前往当地讲学,或在民间倡导孝悌之道,或组织乡约教化百姓,因势利导,逐步开启风气。待休养一两年后,流民尽数回归,商旅聚集,民生渐趋繁荣,财力稍显充裕,再依次奏请设立学校、阴阳医学等典章制度规定的机构,并设置官员、订立规章。如此循序渐进,百姓不受惊扰,既能招徕人口充实地方,又可鼓舞人心开创新风。恳请圣上明鉴定夺。
思恩、田州两地距离梧州水陆行程需一个月,军门相距遥远,难以有效管控调度;加之府治虽己设立,但制度尚未完善,流官虽己派驻,但职责尚未明确;况且战乱创伤未愈,人心惶惶,必须派遣重臣安抚治理。臣等己上奏请求,将右布政使林富酌情提升为宪职,仍留原任;副总兵张祐则令其轮流巡视二府,安抚整顿;并请赐予林富等便宜行事的敕书,使南宁、宾州等府卫州县及东兰、南丹、泗城、那地、都康、向武等土官衙门皆受其节制。臣等所议定的地方长治久安之策,待朝廷批准后,全部交由林富等人负责,令其遵照执行,逐步落实,如此方能确保政事不废,功业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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