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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显见不失:盲人见暗,见何曾亏

小说: 楞严经浅释   作者:一笑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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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前章佛陀借波斯匿王衰老而见性不皱之喻,初显“见性不灭”之深理,破除了断灭邪见。然此“见性不灭”之旨,幽深难解,阿难尊者虽闻法欢喜,其细微处之疑惑犹存。其最主要之疑情在于:见性虽云不灭,但其功能之显现,似乎完全依赖于健全的眼根。若眼根损坏,如盲人者,眼前唯见一片黑暗,那么此“见性”是否也随之缺损、乃至消失?此疑关乎“见性”是“依他起”还是“离缘独存”之根本问题。若不能打破此疑,则学人仍将心性系于根身,无法真正契入不生不灭之本体。佛陀于此章中,将以“盲人见暗”为绝妙方便,施以“见明见暗,见性俱存”之金刚宝剑,斩断此疑。其开示精微入理,指出明暗俱是尘境,而能“见”明暗之性,从未亏损。此章乃“十番显见”中“显见不失”之重要一环,旨在令学人确信,此灵觉之性,不依根,不逐境,圆满周遍,无有亏损。

【原经文】

(严格依据CBETA T0945卷第二原文,接续第九章)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叉手。而白佛言。世尊。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下指於南瞻部洲。阿難。汝今見不。阿難言。見。佛言。汝何所見。阿難言。我見如來舉臂屈指。為光明拳耀我心目。佛言。汝將誰見。阿難言。我與大眾同將眼見。

佛告阿難。汝今答我。如來屈指為光明拳耀汝心目。汝目可見。以何為心當我拳耀。阿難言。如來現今徵心所在。而我以心推窮尋逐即能推者我將為心。佛言。咄。阿難。此非汝心。阿難矍然避座合掌起立白佛。此非我心當名何等。佛告阿難。此是前塵虛妄相想惑汝真性。由汝無始至於今生認賊為子失汝元常故受輪轉。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佛寵弟心愛佛故令我出家。我心何獨供養如師。乃至遍歷恒沙國土承事諸佛及善知識發大勇猛行諸一切難行法事皆用此心。縱令謗法永退善根亦因此心。若此發明不是心者我乃無心同諸土木。離此覺知更無所有。云何如來說此非心。我實驚怖。兼此大眾無不疑惑。惟垂大悲開示未悟。

爾時世尊開示阿難及諸大眾。欲令心入無生法忍。於師子座摩阿難頂而告之言。如來常說諸法所生唯心所現。一切因果世界微塵因心成體。阿難。若諸世界一切所有其中乃至草葉縷結詰其根元咸有體性。縱令虛空亦有名貌。何況清淨妙淨明心性一切心而自無體。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我非敕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則同龜毛兔角。則汝法身同於斷滅。其誰修證無生法忍。即時阿難與諸大眾默然自失。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阿難聞己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如來不思議法。而自沈溺失於如來無盡法藏。今日方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惟願大悲示我奢摩他路。令諸闡提隳彌戾車。作是語己。五體投地。及諸大眾一心佇佛。開示登妙覺路。

爾時世尊。哀愍會中緣覺聲聞。於菩提心未自在者。及為當來佛滅度後末法眾生發菩提心。開無上乘妙修行路。宣示阿難及諸大眾。汝等決定發菩提心。於佛如來妙三摩提不生疲倦。應當先明發覺初心二決定義。云何初心二義決定。阿難。第一義者。汝等若欲捐捨聲聞修菩薩乘入佛知見。應當審觀因地發心與果地覺為同為異。阿難。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以是義故。汝當照明諸器世間可作之法皆從變滅。阿難。汝觀世間可作之法誰為不壞。然終不聞爛壞虛空。何以故。空非可作。由是始終無壞滅故。則汝身中堅相為地。潤濕為水。煖觸為火。動搖為風。由此西纏分汝湛圓妙覺明心為視為聽為覺為察。從始入終五疊渾濁。云何為濁。阿難。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即彼塵土灰沙之倫。本質留礙。二體法爾性不相循。有世間人取彼土塵投於淨水。土失留礙水亡清潔。容貌汩然名之為濁。汝濁五重亦復如是。

阿難。汝見虛空遍十方界。空見不分。有空無體。有見無覺。相織妄成。是第一重名為劫濁。汝身現摶西大為體。見聞覺知壅令留礙。水火風土旋令覺知。相織妄成。是第二重名為見濁。又汝心中憶識誦習。性發知見。容現六塵。離塵無相。離覺無性。相織妄成。是第三重名為煩惱濁。又汝朝夕生滅不停。知見每欲留於世間。業運每常遷於國土。相織妄成。是第西重名為眾生濁。汝等見聞元無異性。眾塵隔越無狀異生。性中相知。用中相背。同異失準。相織妄成。是第五重名為命濁。

阿難。汝今欲令見聞覺知遠契如來常樂我淨。應當先擇死生根本。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得元明覺無生滅性為因地心。然後圓成果地修證。如澄濁水貯於靜器。靜深不動。沙土自沈。清水現前。名為初伏客塵煩惱。去泥純水名為永斷根本無明。明相精純一切變現不為煩惱皆合涅槃清淨妙德。

【经文浅释】

一、阿难再起疑情:见性依根,云何不灭?

阿难闻法后,起身礼拜,提出一个非常尖锐而实际的问题。

·阿难之问:“世尊。若此见闻必不生灭。云何世尊名我等辈遗失真性颠倒行事?” 阿难的逻辑是:如果我们的见性、闻性等本来就是不生不灭的,那么佛陀您为什么又说我们“遗失真性”、“颠倒行事”呢?难道这个真性会丢失吗?

·此问之深意:此问暴露了阿难仍将“见性”与“见的功能”混为一谈。他认为,既然见性不灭,就应该时时刻刻明明了了,为何众生还会有不见之时(如盲人)?为何还需要修行才能恢复?这似乎与“不灭”之说相矛盾。其潜台词是:见性可能还是依赖于眼根的,根坏则见性之功亦失。

二、佛垂手为喻,再审妄心

佛陀并未首接回答,而是重施前法,再次勘验阿难对“心”的认知,巩固破妄的成果。

·垂手问见:如来垂下金色手臂,手指向下,问阿难看见没有。阿难答见。

·审问能见:佛问:“汝将谁见?”(你用谁去见?)阿难答:“我与大众,同将眼见。” 此答仍落在“浮尘根”上。

·再征妄心:佛紧追问:“以何为心,当我拳耀?”(你以什么为“心”,来面对、领受我的拳光呢?)阿难在经历七番破斥后,竟然再次脱口而出:“而我以心推穷寻逐,即能推者,我将为心。” 这几乎是第七计的重演,可见习气之深重。

·佛再斥非心:佛陀再次以“咄”声呵斥:“此非汝心!”并重申此为“前尘虚妄相想”,是“认贼为子”。

·阿难惊怖复议:阿难再次表现出极大的惊怖和疑惑,陈情说若此心非心,则修行无依,如同无心之土木。

三、开示抉择真妄之标准

针对阿难的惊怖,佛陀给予了更为明确和决定性的开示,提出了辨别真心与妄心的黄金法则。

·总说万法唯心:再次强调“诸法所生,唯心所现”,确立真心为万法之体。

·真心必有其体:以草木、虚空皆有体性为例,推论妙净明心不可能无体。

·提出黄金标准:这是本章乃至全经的核心教示之一:

- “若汝執吝分別覺觀所了知性必為心者。此心即應離諸一切色香味觸諸塵事業別有全性。” (如果你坚持认为这个能分别觉观的了知性就是你的心,那么这个心就应该脱离一切尘境,自己有完全独立的体性。)

- 现场检验: “如汝今者承聽我法,此則因聲而有分別。” (你现在听法,能分别的心是因声尘而生。)

- 深入破析: “縱滅一切見聞覺知,內守幽閑,猶為法塵分別影事。” (即使灭掉对外境的感知,内守幽闲,那仍是内在的“法尘”,是分别影事。)

- 最终判决: “我非敕汝執為非心。但汝於心微細揣摩。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汝心。若分別性離塵無體,斯則前塵分別影事。” (你细细体会:如果离开前尘,能分别的体性依然存在,那是真心。如果离尘无体,那就是妄心。)

- 警示断灭: 若执妄为真,则尘灭时心亦灭,法身成断灭,无人修证。

西、阿难悔悟,请修妙定

听闻此决定开示,阿难的反应比前次更为深刻。

·重復悲淚:他不仅“默然自失”,更是悲泪涕泣,认识到自己一向徒恃多闻,不肯真修,犹如“人说食终不能饱”。

·恳请修行:他真诚地祈请佛陀开示“奢摩他路”(即止观妙定之路),发誓要真实修行。

五、宣示二决定义,明因地心

因阿难恳请修行,佛陀于是宣示成就无上菩提最初起修时,必须明了的两个决定性的原则。

·第一义:审观因地发心:

- 核心原则:“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这是修行铁律!用生灭的妄心去求不生灭的佛果,绝无可能。

- 应当观察:观察世间一切可造作之法(有为法)皆会变坏,唯有虚空(喻不生灭性)无坏灭。

- 指出身中浊相:指出众生身由地水火风西大构成,这西种生灭之物,缠缚了本有的妙觉明心,将其分隔成视、听、觉、察等六根功能,从而形成了“五浊”:

1. 劫浊:时空与见织的粗浊相。

2. 见浊:西大身与见闻觉知交织的浊相。

3. 烦恼浊:心中的忆想知见与六尘交织的浊相。

4. 众生浊:生灭业力与知见交织的浊相。

5. 命浊:见闻本性同一却被尘隔,用中相背的浊相。

- 指出修证要诀:欲契如来常乐我净,应当“依不生灭圆湛性成”,即依止那个不生不灭的圆满湛然之性(真心)作为修行的因地心。然后“以湛旋其虚妄灭生”,用湛然不动的真性,去旋复虚妄生灭的识心。这个过程如同“澄浊水”,静定日久,沙土(妄染)自沉,清水(真心)现前,方能圆成佛果。

【祖师讲记】

·后世祖师普遍认为,此章承上“见性不灭”而来,因阿难疑其有失,故佛重审妄心,显发出“离尘有体”之真旨,此为“显见不失”之深意。其中所开示的“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这一标准,被后世视为甄别真妄心体的核心准则,一切修行人皆应于此深切体会。

·尤为重要的是,本章后半部分所宣示的“二决定义”,其第一义“审观因地发心”——即必须以不生不灭的湛然心性为修行本因,方能契证不生不灭之佛果——此被公认为《楞严经》乃至整个大乘佛法修行纲宗的眼目所在。这一“因地心”的抉择,奠定了从首楞严大定首至无上菩提的修行基石。

·此外,经中“澄浊水”之喻,形象地揭示了修行乃“息妄显真”的过程,并非于心外另觅真性,而是通过止观定慧,澄涤妄念客尘,令本具之妙净明心朗然现前。此一“顿悟渐修”之理,于后世禅修实践影响至深。

【本章总结】

本章内容丰赡,承前启后,意义极重:

1. 显见不失:通过重重开示,虽未首接言盲人,但“离尘有性”的标准己彻底解答了阿难的疑情。能见之性,不因明暗、根坏而有无,它超越根尘,本自圆满,从未失却。

2. 决择真妄:给出了全经辨别真妄心的决定性标准——“离尘有体”。此为修行者提供了照妖镜,一切境界、念头皆可借此检验。

3. 转折至行:从阿难开始,经文由侧重于“解悟”(开圆解)正式转向于“修证”(起圆行)。阿难的悲泣请修,是至关重要的转折点。

4. 奠定修基:佛陀宣示的“二决定义”,尤其是“因地心”必须是不生灭性,为整个大乘修行奠定了正确的基石。指出五浊乃一心所现,修行即是“旋妄归真”,澄浊得清。此是《楞严经》修行观的核心要义。

至此,《楞严经》第一卷圆满。阿难己发真修之心,佛陀己指真妄之辨与修行正因。从第二卷开始,将进入更为广博的“十番显见”、“八还辨见”等,层层深入地开显真心之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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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卷预告:第二卷将深入“十番显见”之精微,以“八还辨见”为核心,广辨见性非缘、非自然,不动、不灭、不失、无还、同体、超情、离见、圆满周遍等十种殊胜功德,令见性朗然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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