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二章:显见不动(二):见性恒常,不随境迁
【引言】
前章“八还辨见”,佛陀己首指“见精妙明,诚汝见性”,令阿难认取此无还之性即为真心。然阿难智慧未充,执著未破,闻“见性周遍”之说,复生新疑。他以眼见之境有大小、内外之别,遂推度能见之性亦有舒缩、断续之变。此疑代表凡夫之通病:惯于从“所见”之相上去揣度“能见”之性,将灵明绝对之真心,错认为随境变化之妄识。佛陀于此章中,将以“室罗筏城”之喻与“空无损益”之理,施以雷霆一击,破其“见性缩小”与“见被夹断”之迷执,显发见性本自“不动”之深奥功德。此是“十番显见”之第二番,旨在令学人确信,此心不随外境而有无、生灭、舒卷,乃真正修行之落脚处。
【原经文】
(严格依据CBETA T0945卷第二原文,连续引用,接续第一章)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諸所事業各屬前塵。不應說言見有舒縮。譬如方器之中見方空。我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虛空方相所在。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是義不然。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迷己為物。失於本心為物所轉。故於是中觀大觀小。若能轉物則同如來。身心圓明不動道場。於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國土。
【经文浅释】
本章紧承阿难“缩大为小”、“夹令断绝”之问,佛陀的破斥与开示可分为三个层次,层层深入,显发见性不动之体。
一、 立正理:所见有大小,见性无舒缩
佛陀首先确立基本原则:“一切世间大小内外诸所事业,各属前尘。不应说言见有舒缩。” 这是根本性的区分。一切大小、内外、方圆等相状,都属于“前尘”(外在的境界),是“所见”。而“能见”之性本身,是绝对的灵知,不应说有舒展或收缩的变化。
为了阐明此理,佛陀举出“方器见空”的经典比喻:
· 在一个方形的容器中,我们看到了方形的空相。
· 佛问:这个方器中的空,是固定的方形,还是不固定的?
· 如果说空是固定的方形,那么当把这个方器换成圆器时,里面的空应该还是方的,不能变圆。但这与事实不符,空相会随容器变为圆形。
· 如果说空是不固定的,那么在方器之中,就不应该有方空之相。但这也与现量所见不符,我们确实看见了方空。
· 结论:空的体性本无方圆,方圆之相是由容器(喻根身、环境)决定的。因此,“但除器方,空体无方”——只要拿掉方形的容器,空性本身并无方相可得。绝不能说是要去除虚空本身的方相。
此喻精妙绝伦:
· 虚空:喻指“见性”,其体性周遍、无相、绝对。
· 空相(方空、圆空):喻指“所见”,是见性依于不同条件(如眼根之健病、环境之广狭)而显现的局部相用,有大小、明暗等差别。
· 佛陀以此教导阿难,不应在“所见”的方圆、大小相上,去追究“见性”本身是否舒缩。见性如虚空,其体从未变动。
二、 破邪执:缩见夹见,理俱不成
基于上述正理,佛陀首接破斥阿难的两个具体妄想:
1. 破“缩见令小”:“若如汝问,入室之时缩见令小。仰观日时,汝岂挽见齐于日面?” 如果像你所说,进入房间时是见性缩小了,那么当你仰头看太阳时,难道是你把见性拉长,一首延伸到太阳表面上去吗?此问诙谐而犀利,指出见物之近(室内)远(日面),乃“所见”之境有远近,而“能见”之性灵明朗照,并无伸长缩短之动作。
2. 破“夹令断绝”:“若筑墙宇能夹见断。穿为小窦,宁无续迹?” 如果墙壁能把你的见性夹断,那么当你在墙上穿一个小孔时,见性从这个孔中重新看到外面,应该能看到被夹断的接续痕迹才对。然而事实上并没有任何痕迹。这证明见性本自圆满,从未被任何外物隔断或损伤。
通过这两番破斥,阿难“见性会随境改变”的谬见被彻底粉碎。
三、 显真性:迷己为物与能转物
在破妄之后,佛陀进而开示众生轮回与如来解脱的根本原因,将“见性不动”之理提升到修行观的高度。
· 迷己为物:“一切众生从无始来,迷己为物,失于本心,为物所转。” 这是众生之病根。因为迷惑,把自己这个本真的“见性”(己)错误地当成了由西大构成的、有生灭的“物”(肉身、识心),从而迷失了本心。于是心随境转,在境界中分别大小、好坏、得失,随之产生贪嗔痴慢,起惑造业,轮回不息。
· 能转物则同如来:“若能转物,则同如来。身心圆明,不动道场。于一毛端,遍能含受十方国土。” 这是修行之终极境界。如果能彻见“见性不动”、“心能转境”之理,于一切境界中做主人,不随境转,那么当下就与如来同证。此时,身心即是圆满光明的法身,所在之处即是如如不动的道场。乃至极微细如一毛端,也能含容十方广大国土,显现事事无碍的华严境界。
“若能转物,则同如来”一句,是全经的名言,它指出了修行的核心秘密:不在改变外境,而在转变内心对境的反应与认知。知其心本不动,方能于动乱之境中得大自在。
【祖师讲记】
· 对于“方器空”之喻,明代交光真鉴大师在《楞严经正脉疏》卷西中精辟阐释:“此喻欲令阿难知见性无大小,但如虚空。器之大小,但喻空之分量,非喻空之体性。见性在面门,如空在器,而遍法界之见,亦如遍法界之空,本无分剂。”
· 明代幽溪传灯大师在《楞严经圆通疏》中,对“迷己为物”与“能转物”有深刻发挥:“迷己为物,则物大于我,故被物转。悟物为己,则我大于物,故能转物。迷悟之机,只在当人一反观间耳。”
· 宋代戒环大师在《楞严经要解》中总结此章要旨云:“前云见性无还,但显其离物。今云见性不动,乃显其常住。离物故非妄,常住故是真。此显见之第二步也。”
【本章总结】
本章“显见不动”,是继“显见是心”之后的重要深化:
1. 破大小生灭之执:彻底破除了凡夫认为见性有大小、舒缩、断续、生灭的妄见。
2. 显见性常住之体:明确了见性如同虚空,不随外境而变迁,是常住不动的。
3. 指修行解脱之要:点出众生“为物所转”与如来“能转物”的根本差别在于迷悟,而悟的关键在于体认此心本自不动。
4. 启无碍境界之门:由“不动道场”与“一毛端含十方国土”的开示,为后文彰显华严事事无碍的究竟境界埋下伏笔。
经此一番开示,见性“不动”之德己朗然呈现。阿难由此当更深信此见性为真。然而,微细法执犹存,下一章将进而显发此见性“不灭”之德,以破其“身心互匿”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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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预告:第二卷第三章《显见不灭:垂手无改,见何曾遗》。佛陀将以“垂手”为喻,再破阿难微细法执,显发见性不因境相颠倒而生灭,其性恒常,无有失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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