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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显见无碍(七):根根周圆,互用自在

小说: 楞严经浅释   作者:一笑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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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第七章:显见无碍(七):根根周圆,互用自在

【引言】

前番“显见周遍”,佛陀己开显眼根“见性”含裹十方、其大无外的究竟功德。然阿难之思维,惯于分别,闻说眼根之见性如此周遍,或生新疑:此“见性”之周遍,是眼根所独有,抑或余根亦复如是?若余根亦周遍,则一根足以含容法界,何须六根并列?若唯此见性周遍,则诸根性便有胜劣之分,岂非仍落分别?此疑关乎六根之体性是“一”是“异”,是“分”是“合”,是修行者抉择圆通本根时必须廓清之关键。佛陀于此章中,将施以“六根互涉”之妙观,显发六根之性本同一源,无二无别,皆具周圆功德,本可互用无碍。此是“十番显见”之推广与深化,为后文二十五圣各证圆通、乃至观音菩萨耳根圆通法门,铺设究竟理体之基石。

【原经文】

(严格依据CBETA T0945卷第二原文,连续引用)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聽離於明暗動靜通塞畢竟無體。猶如念心離於前塵本無所有。云何如來將此畢竟斷滅之體為因緣性。說為真實。欲令眾生因緣自然和合相涉。而得開悟。

世尊。若此明暗動靜通塞離於見聽。畢竟無體。猶如識心離於諸緣本無所有。云何如來將此畢竟斷滅之塵。為因緣性。說為真實。欲令眾生因緣自然和合相涉。而得開悟。

佛告阿難。汝今所說。前塵自暗。見聽自覺。各不相知。是義不然。何以故。如無明暗。是見斷滅。既無明暗。見亦不生。云何復將明暗等緣說為斷滅。阿難。若無明時。見亦滅者。云何見明。若必滅者。云何見暗。明暗相傾。見性不遷。如是乃至。若無動靜。是聽斷滅。既無動靜。聽亦不生。云何復將動靜等緣說為斷滅。阿難。若無動時。聽亦滅者。云何聞動。若必滅者。云何聞靜。動靜相傾。聞性不遷。

阿難。如來今日。普為大眾。宣勝義中真勝義性。令汝會中。定性聲聞。及諸一切。未得二空。回向上乘。阿羅漢等。皆獲一乘。寂滅場地。修菩提者。不離此見。而得成就。

阿難。彼佛教我。觀看上下。內外諸類。及我身中。所有浮塵。乃至一切。清淨寶光。無不皆是。妙覺明心。之所顯發。如世間人。所見一切。依正報境。不出自心。是故當知。汝現前身。及與外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云何汝今。於妙明心。取此內身。及外諸境。為真實有。譬如百千。澄清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如我垂手。等無差別。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经文浅释】

本章法义,由破斥“根尘断灭”之邪见入手,进而广显六根之性同一真源,圆融无碍。

一、 破“根尘断灭”见:显性不迁

阿难闻佛前说见性离尘无体,误堕“断灭”之见,认为见性、闻性等离尘之后,便成断灭,如何能作为真实之因缘性?此问显示阿难未能透彻“缘起性空”与“性空缘起”之不二法义。

佛陀破斥曰:“是義不然。” 并开示道:“如無明暗,是見斷滅。既無明暗,見亦不生。云何復將明暗等緣說為斷滅?” 此是反问,意在指出:若因无明暗则见性不起用,便谓见性断灭,那么,当明暗之境现前时,见性为何又能生起作用而见明见暗呢?这恰恰证明,见性本身是不生不灭的,它不因明暗之尘的生灭而生灭。因此,“明暗相傾。見性不遷。” 明暗之境相互倾夺、生灭变迁,但能见之性本身,却从未随其迁流变动。耳根之闻性亦然,“動靜相傾。聞性不遷。” 此“不迁”之性,即是真常。

二、 显“六根同一”性:元一精明

在确立了根性不随尘迁之后,佛陀进一步开显六根之性的同一性。

1. 总标唯心:佛言:“所有浮塵乃至一切清淨寶光,無不皆是妙覺明心之所顯發。” 指出一切根(浮尘根、胜义根)、一切尘(内外境),皆是妙觉明心(真心)的显现。

2. 指物为心:“汝現前身。及與外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 这是极其重要的开示。我们的身体(正报)和外界环境(依报),全体都是真精妙心中所现起的“物象”。如同大海中所起的波浪,全体是水。

3. 斥迷认沤:众生之迷,在于“於妙明心,取此內身,及外諸境,為真實有”。这就如同在百千澄清大海中,不认识大海,反而只认其中一个小小的水泡(浮沤)为自己,并认为这个水泡就是整个大海(“目為全潮”)。我们的六根及其所对的六尘,对于周遍法界的真心而言,正如大海中的一个水泡,渺小且生灭不己。执此水泡为真我,遗弃整个大海,正是“迷中倍人”,倍加迷惑。

三、 示“互用无碍”境:解结之方

基于“万法唯心”、“根尘同源”的究竟了义,六根之性的关系便豁然明朗:

· 体本是一:六根之性,皆源于同一“妙明真精妙心”,如水与波,体性无二。故眼根之见性、耳根之闻性、鼻根之嗅性……其本源是一,非六。

· 用乃成六:虽体是一,但因无明妄动,于一本精明中,妄分“见、闻、觉、知”等六种功能,并依托不同的浮尘根(生理器官),形成六种认知窗口,故有用之六。

· 本可互用:既然体性是一,则六根之功用,本应圆融无碍。之所以不能互用,是因为众生无始以来的妄想执著,将能量(精明)固着于特定的根器上,形成了坚固的习气之“结”。如同清水凝结成冰,冰与冰之间各有疆界,不能融通。若能消融妄执之冰(解结),则精明复归于圆融,自然能成就“六根互用”的解脱境界。

因此,佛陀在此章末后,为“定性声闻”及“回心向大”的阿罗汉,指示了“一乘寂灭场地”,并点明“修菩提者。不離此見。而得成就。” 此“见”即是指此周遍圆融、本无一体的根性。不离此性而修,即是圆顿首截之法。

【祖师讲记】

· 关于六根同一精明之旨,明代交光真鉴大师在《楞严经正脉疏》中有明确开示:“此章正显六根之性,元一精明。妄分见闻,遂成六用。如金作诸器,器器皆金。但由迷执,器器相隔。若能返妄归真,则六用不成,一精独露,互用之功,不期然而然矣。”

· 明代幽溪传灯大师在《楞严经圆通疏》中阐释“浮沤”之喻云:“‘弃海认沤’,正斥其迷一真而逐六妄。众生全体在如来藏海中,而妄认眼耳鼻舌等浮沤之相为自体,岂非迷甚?此喻乃唤醒迷执之钟磬也。”

· 宋代戒环大师在《楞严经要解》中总结此章要义:“前广显见性,今会通六根。显见是别,会通是总。别则令其专悟,总则令其圆解。知六根皆如来藏,则选择圆通,方有正眼。”

【本章总结】

本章“显见无碍”,由眼根推广至六根,是“十番显见”的圆满与升华:

1. 破断灭疑情:明确了根性“不随尘迁”的真常之体,破除了离尘断灭的邪见。

2. 显同一本体:指出六根之性同一源,皆是妙明真心中所现物,体性无二。

3. 斥迷执根源:以“弃海认沤”的千古名喻,点破众生执根身器界为实有的无明根本。

4. 指圆通正路:为修行者指明了“解结”的方向——息灭对六根分别的妄执,复归一元之精明,方能成就圆通互用。

至此,“十番显见”己告究竟圆满。阿难与大众于“见性”乃至“六根之性”应得决定信解。下一章,佛陀将应阿难之请,正式开示解结之具体次第,宣说“圆通”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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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预告:第二卷第八章《解结除缠:示伦次以除细惑》。佛陀将应阿难之请,详细开示解脱修行中“解结”的先后伦次,破除微细惑业,为选择圆通本根作最后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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