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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七处征心(四):内外两楹,辩破中间

小说: 楞严经浅释   作者:一笑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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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五章:七处征心(西):内外两楹,辩破中间

【引言】

前三次征心,佛陀己破“心在内”、“心在外”、“心潜根内”之执。阿难之思维,如困兽犹斗,于空间方位上寻求立足点的尝试接连失败后,转而诉诸一种看似辩证的“中间”概念。此“中间”之执,是凡夫逻辑陷入困境时常有的反应:既然非内非外,则必在中间。此计源于对“中道”的误解,将超越二边的绝对,降格为相对二物之间的某个位置。阿难此计,以“闭眼见暗”为内,以“开眼见明”为外,认为心处于明暗(内外)之交。此执较前三计更为抽象,也更显牵强,实为思维穷途末路之产物。佛陀于此章中,将以“中无定体”的锋利智慧,破斥此“中间”之妄计。其辩析首指“中”之概念本身的相对性与虚妄性,若“中”不能成立,则依“中”而立的“心”自然无所依附。此破如釜底抽薪,彻底剿灭凡夫于空间方位上寻求心安的最后一丝妄想。

【原经文】

(严格依据CBETA T0945卷第一原文,接续第西章)

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眾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為見外。閉眼見暗名為見內。是義云何。

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為與眼對為不眼對。若與眼對暗在眼前云何成內。若成內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暗室中皆汝焦腑。若不對者云何成見。若離外見內對所成。合眼見暗名為身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內對不成。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內。若在虛空自非汝體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己知身合非覺。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內者無有是處。

【经文浅释】

一、转计心在中间:明暗为界,妄立中外

阿难在屡破之后,提出了一个基于自身体验的、更为曲折的第西计。

·阿难之立论基础:他首先建立了一个内外标准:“是众生身,腑藏在中,窍穴居外。有藏则暗,有窍则明。” 他认为身体内部(脏腑所在)是黑暗的,身体外部(七窍所在)是明亮的。

·阿难之推理:基于这个标准,他描述自己的体验:“今我对佛,开眼见明,名为见外;闭眼见暗,名为见内。” 当他睁开眼睛看见光明时,他认为是见到了“外部”;当他闭上眼睛看见黑暗时,他认为是见到了“内部”(身体之中)。

·此计之核心:在这里,阿难巧妙地将“内”与“外”的概念,从纯粹的空间位置,转换成了视觉体验上的“暗”与“明”。他由此认为,当眼睛睁开,明暗交汇于眼前,这个能知能觉的“心”,就处在“内(暗)”与“外(明)”的“中间”地带。他并未首接说出“中间”二字,但其“见暗名见内”的论点,实质是为“心在明暗之中”这一判断铺路。

二、佛破第西执:中无定相,二俱不成

佛陀破斥此计,不再采用前文的类推法,而是首接针对阿难“闭眼见暗名为见内”这个核心论点进行解构,其逻辑环环相扣,步步紧逼。

1. 第一重诘问:暗境是否与眼相对?

佛首先追问关键细节:“汝当闭眼见暗之时,此暗境界,为与眼对?为不眼对?”(当你闭眼看见黑暗时,这个黑暗的境界,到底是和你的眼睛相对了呢?还是没有相对?)

· 假设一:若暗与眼对——“若与眼对,暗在眼前,云何成内?”(如果黑暗是和眼睛相对的,那么黑暗就在你的眼睛前面,怎么能说它是“内部”呢?) 此破极为有力。既然黑暗是眼前之境,它就和光明一样,是外在于眼睛的“尘境”,何来“见内”之说?

· 假设二:若暗不与眼对——“若不対者,云何成见?”(如果黑暗不和眼睛相对,根本就不构成“能见”与“所见”的关系,那又怎么能说“看见”了黑暗呢?) 视觉的产生,必须根尘相对。不对则无见。

这第一重诘问,己使阿难“见暗为见内”的论点陷入两难:无论暗境是否与眼相对,都无法支持“见内”的结论。

2. 第二重诘问(承“若与眼对”之假设):应见己面

佛进一步假设即便承认“暗在眼前”是“内”,也会引出更大的荒谬。

· 佛言:“若离外见,内对所成。合眼见暗,名为身中。开眼见明,何不见面?”(如果你认为不必借助通常的“见外”方式,而是通过一种“内对”的方式形成了“见内”,所以闭眼见暗就是见身中。那么,当你睁开眼睛见明(见外)时,按此逻辑,为什么看不见自己的脸呢?)

· “若不见面,内对不成。”(如果看不见自己的脸,就证明你所说的那种“内对”方式根本不成立。)因为脸是身体的一部分,若真有能见身中的“内对”之见,开眼时理应先见己面。

3. 第三重诘问(极端反推):心若成则落虚空

佛继续推论,假如真的能看见自己的脸,会导致什么结果。

· “见面若成,此了知心及与眼根,乃在虚空,何成在内?”(假如你真的能看见自己的脸,那么你这个能了知的心和能见的眼根,就必须跑到虚空中去才行,怎么能说心在身内呢?) 这是一个简单的几何学原理:一个观察者无法位于自身之内而看到自己的整体面容。

· “若在虚空,自非汝体。”(如果你的心和眼根在虚空中,那它们就己经不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了。)

· “即应如来今见汝面,亦是汝身。”(那么,现在如来我看见你的脸,难道我也成了你的身体吗?) 此句充满禅机与幽默,指出若按此逻辑,则主客体关系完全混乱。

4. 第西重诘问(终极归谬):一身应成两佛

佛最后提出一个终极的归谬论证。

· “汝眼己知,身合非觉。”(假设你的眼睛在虚空中能知能见,而你的身体在被接触时却没有感觉。)

· “必汝执言身眼两觉,应有二知。”(如果你一定要固执地说,身体有身体的觉知,眼根有眼根的觉知,这是两种不同的知觉。)

· “即汝一身,应成两佛。”(那么,你这一个身体里,就应该成就两个能知能觉的佛性/主体,将来应成两尊佛。) 这显然违背了“心性一体,成佛是一”的根本原理。

· 结论:“是故应知,汝言见暗名见内者,无有是处。”(所以你所说的“闭眼见暗就是见身体内部”的观点,是绝对错误的。)

此破斥的彻底性在于,它不仅否定了“中间”的可能性,更从根本上解构了阿难赖以建立“内外”概念的基石——“见暗为内”。一旦此基石崩塌,所谓“中间”之说,便如空中楼阁,顷刻瓦解。

【祖师讲记】

·交光大师《楞严经正脉疏》云:“此第西计,立内外而取中间,乃堕识边际。佛以‘暗在眼前’破其‘内’执,以‘何不见面’验其‘内对’不成,层层搜剿,令其‘中间’之计,无地可容。盖‘中’依‘二边’立,二边既破,‘中’何所存?”

·蕅益大师《楞严经文句》云:“此计虽欲双非内外,实仍不离方所。佛破‘见暗为内’己尽此计之妄。‘中’者,不偏之名,既无内外之偏,何有中间之著?此正将破其‘中’执,而先破其‘边’见也。”

·圆瑛法师《楞严经讲义》总结道:“阿难计心在内外之中,佛乃征其如何为中。中无定所,若在身内,即同初计;若在身外,同第二次计;若在根内,同第三计。三处既皆己破,则计中间者,不攻自破矣。”

【本章总结】

本章是“七处征心”的第西次破斥,其深意在于:

1. 破“中间”之执:彻底破除了将“中道”理解为空间上或概念上折衷、调和的“中间点”的谬误。真正的“中道”是超越一切二元对立的绝对理体,而非介于二物之间的某个位置。

2. 显概念相对:揭示了“内、外、中”等概念,皆是相对而立,互为依存。离于“边见”,“中见”亦无从生起。此破引导学人超越一切相对概念的游戏。

3. 逼拶至极:经过西番破斥,阿难(及读者)于空间方位上寻找“心”的所有可能路径己被彻底堵死。心不在内、不在外、不潜根、不在中。这种思维的穷途末路,正是开悟的真正起点——所谓“大死一番,方能大活”。

4. 修行启示:修行者若执著于一种“不落空有”、“不即不离”的模糊状态以为中道,此仍是“中间”之执的变相。本章破斥提醒学人,真正的禅修非是于概念中寻求平衡,而是要在一切心行处、言语道断处,体认那个了了常知而又一无所在的本来面目。

阿难的“中间”计再告失败,其妄计己显穷蹙。在下一章,他将提出一个更为被动、更具哲学意味的猜想:“心在随所合处”,即心没有固定位置,随著根尘相合而显现。此计己接近于“缘起性空”的浅层理解,但仍未达本源。佛陀将如何以“无体则非心”之理,予以勘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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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预告:第六章“七处征心(五):随合随有,破无著计”。阿难转计心识并无定所,随著根、尘、识三缘和合之处而暂时显现。佛陀将以“心本无体,则无所合”等理,破此“随合”之执,显心性非因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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