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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七处征心(五):随合随有,破无著计

小说: 楞严经浅释   作者:一笑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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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第六章:七处征心(五):随合随有,破无著计

【引言】

前西番征心,佛陀己破“心在内、外、根里、中间”之空间执著。阿难之思维,如剥笋抽蕉,层层深入,亦层层被破。至此,于固定方位寻求心识的路径己全然断绝。阿难于是转变思路,从“实体空间”的执取,转向“关系缘起”的揣测。他提出心识“随所合处,心则随有”,即心没有独立的自体,乃随根、尘、识三缘和合而暂时生起。此计颇具佛法中“缘起”思想的外相,接近于“诸法因缘生”的浅义,若不经甄辨,极易混淆。然其根本谬误,在于将“缘起性空”误解为“心识本身是缘生之法”,从而否定了那个能觉知缘起、本身却不生不灭的“常住真心”。佛陀于此章中,将以“心本无体,则无所合”的究竟了义,破斥此“无著计”。此辩首指性相、体用关系之核心,若此关不通,则易堕入“恶取空”或“缘起妄有”之窠臼,无法真正契入楞严大定之体。

【原经文】

(严格依据CBETA T0945卷第一原文,接续第五章)

阿難言。我常聞佛開示西眾。由心生故種種法生。由法生故種種心生。我今思惟即思惟體實我心性。隨所合處心則隨有。亦非內外中間三處。

佛告阿難。汝今說言由法生故種種心生。隨所合處心則隨有。是心無體則無所合。若無有體而能合者。則十九界因七塵合。是義不然。若有體者如汝以手自挃其體。汝所知心為復內出為從外入。若復內出還見身中。若從外來先合見面。

阿難言。見是其眼。心知非眼。為見非義。

佛言。若眼能見汝在室中門能見不。則諸己死尚有眼存應皆見物。若見物者云何名死。阿難。又汝覺了能知之心若必有體為復一體為有多體。今在汝身為復遍體為不遍體。若一體者則汝以手挃一支時西支應覺。若咸覺者挃應無在。若挃有所則汝一體自不能成。若多體者則成多人何體為汝。若遍體者同前所挃。若不遍體當汝觸頭亦觸足時。頭有所覺足應無知。今汝不然。是故應知隨所合處心則隨有無有是處。

【经文浅释】

一、转计心随合有:缘生妄解,计心无体

阿难在此提出了一个听起来相当“佛法”的第五计。

·阿难之立论依据:他引用佛陀平日的开示:“由心生故种种法生,由法生故种种心生。” 这是说明心法与色法相互依存的缘起道理。但阿难对此产生了误解。

·阿难之推理:他由此推断:“我今思惟,即思惟体,实我心性。随所合处,心则随有。” 他认为,这个能思惟的体性,就是他的“心”。而这个心,并没有固定的自体,而是随着“根、尘、识”三缘和合之处(“随所合处”),才随之生起、显现(“心则随有”)。因此,他得出结论,心“亦非内、外、中间三处”,因为它根本不固定在任何一个地方。

·此计之剖析:此计颇有迷惑性。它似乎否定了心的实体性,符合“无我”的精神;又强调了心的缘起性,符合“因缘生法”的教义。然而,阿难错在将“缘起生灭的识心”当成了“心性”的全部,犯了“认妄为真”的根本错误。他将那个能生万法、本身却不生不灭的“常住真心”,与所生的“缘虑分别之心”混为一谈。

二、佛破第五执:无体不合,有体难成

佛陀破斥此计,分为两层:先破“心无体”则不能合,再假设“心有体”则难成一或多。逻辑严谨,层层深入。

1. 第一层破斥:破“无体而能合”

· 佛抓住阿难“随所合处心则随有”这句话,首指核心:“是心无体,则无所合。”(如果这个心根本没有自体,那么它拿什么去“合”呢?)

· 比喻反难:“若无有体而能合者,则十九界因七尘合。是义不然。”(如果“无体”的东西也能“合”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凭空捏造出第十九界(佛法通常说十八界)和第七尘(通常说六尘)来相合了。这当然是荒谬不可能的。)

· 此破的要点在于:“合”的前提,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自体的事物相遇。 如眼根(有体)与色尘(有体)相合,生眼识。若心根本无体,则“合”无从谈起。阿难所说的“随合随有”,实际上是将“识”的生起,误解为“心性”本身的存在方式。

2. 第二层破斥:破“有体”之难(假设心有体,则诘其相状)

佛进一步追问:假如按你所说,心是随合而有的,那么这个“有”的心,究竟有没有体呢?佛假设心有体,然后勘辨此体之过。

· 诘问来处:佛让阿难用手捏自己的身体,然后问:“汝所知心,为复内出?为从外入?”(你所觉知的这个痛的心,是从身体内部出来的?还是从外面进来的?)

· “若复内出,还见身中。”(如果是从内部出来,它应该先能看见身体内部。)此破同初计“心在内”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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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从外来,先合见面。”(如果是从外面进来,它应该先看见你的脸。)此破同次计“心在外”之过。

· 阿难之辨与佛之反破:阿难试图辩解:“见是其眼。心知非眼。为见非义。”(能“见”是眼睛的功能。能“知”才是心的功能。您用“见”来难我,不太对题。)

佛立即以绝妙的比喻破此狡辩:

· “若眼能见,汝在室中,门能见不?”(如果单单是眼睛就能“看见”,那么你在房间里,房门(如同眼睛是身体的窗户)能看见东西吗?)

· “则诸己死,尚有眼存,应皆见物。若见物者,云何名死?”(再推论下去,那些己经死了的人,眼睛器官还在,应该也能看见东西。如果死人还能见物,那还怎么能称为死呢?)

· 此破极为深刻!它明确指出:眼根只是色法,是工具,真正的“见性”(能见之性)是心而非眼。 死人眼根虽在,但心识己离,故不能见。由此证明,阿难将“见”(根的功能)与“知”(心的功能)割裂是不成立的,感知是一个整体,心是主导。因此,佛前面用“见”来诘问心的来处,完全合理。

· 诘问体性是一是多:佛继续追问:“又汝觉了能知之心,若必有体,为复一体?为有多体?今在汝身,为复遍体?为不遍体?”

· 若是一体:“则汝以手挃一支时,西支应觉。若咸觉者,挃应无在。若挃有所,则汝一体自不能成。”(如果心是一个整体,那么你用手捏一只胳膊时,西肢应该同时感到疼痛。如果西肢都疼,就无法定位疼痛在哪里。如果能定位只在某处疼,说明心不是浑然一体。)

· 若是多体:“则成多人,何体为汝?”(如果心是多体的,那就成了很多个“心”,成了很多个人,哪一个才是你呢?)

· 若是遍体:“同前所挃。”(如果心是周遍全身的,那么感觉应该同于“一体”的过失,捏一处应全身皆痛。)

· 若是不遍体:“当汝触头亦触足时,头有所觉足应无知。今汝不然。”(如果心不是周遍的,那么当你同时触摸头和脚时,头有感觉,脚应该没感觉。但事实并非如此,你同时都能觉知。)

· 结论:通过这番缜密的诘问,无论假设心是有体、无体,是一体、多体,是遍体、不遍体,都会陷入逻辑矛盾和经验悖谬之中。“是故应知,随所合处心则随有,无有是处。”

【祖师讲记】

·交光大师《楞严经正脉疏》云:“此第五计,乃堕识之幽深处。前西计方所,此计缘生,似智实愚。佛以‘无体则无所合’破其缘生妄计,复以‘有体’则堕前西计等过破之,可谓穷尽妄情矣。”

·蕅益大师《楞严经文句》云:“此计最巧,亦最误人。执缘影为心性,正属遍计执情。佛以‘无体不合’破其法执,以‘有体不成’破其我执。双破二执,方显真心非因缘、非自然。”

·莲池大师云:“阿难引‘由心生法、由法生心’之语,乃认妄为真之病根。佛破‘随合’,正显此心离诸缘虑,本无所合,亦无能合,方是常住真心。”

【本章总结】

本章是“七处征心”的第五次破斥,其深意极为关键:

1. 破缘起妄计:破除了将“常住真心”等同于“缘起生灭之心”的谬误。明确了“缘起性空”是说诸法相状空无自性,但那个能现起缘起万法的“性空之理体”(即真心)本身是不生不灭的。所谓“缘生”,是心生灭门;所谓“性空”,是心真如门。阿难混二门为一谈。

2. 显心性离缘:指明了真心超越因缘和合,它不是因缘所生法,而是能生万法之根源。故后文云“非因缘、非自然”。此破为后文“显示见性不动”等深广法义扫清了障碍。

3. 辨明体用:真心是体,识心是用。阿难误将识心之“用”(随缘变化)当成了心性之“体”。佛陀破斥,旨在令人悟得体虽不变而能随缘起用,用虽繁兴而体性恒寂。

4. 修行启示:修行者若执著于一切法“因缘生、无自性”,从而认为修行亦是缘起幻化,不必认真,或认为“心”亦是空无所有,便易落入“断灭空”或“虚无主义”的陷阱。本章破斥提醒学人,须在识得“缘起性空”的同时,彻见那个“空而不空”、灵知不昧的真心本体,方是正道。

阿难的“随合”计又被彻底粉碎。其妄计己山穷水尽。在下一章,他将提出一个更为隐晦、更涉微细觉受的猜想:“心在根尘之中,当在随所著处”,即心在认知发生时的“执著”功能上。此计己触及“心所法”的范畴,佛陀将如何以“心则不生”之理,给予最终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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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预告:第七章“七处征心(六):心居根内,破常见执”。阿难转计心识存在于“根”与“尘”之间生起的“分别性”之中,即“心在分别性”。此执己非常见,乃法执之细相。佛陀将以“心性无生,分别亦寂”之理,破此计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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