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昆阳城内的暮色刚漫过屋檐,阴丽华就带着侍女锦儿,走进了城西的“诚信当铺”。当铺掌柜见是阴家大小姐,连忙起身迎上来:“阴小姐,您怎么来了?之前您典当玉璋,小的还没来得及给您道谢——若不是您那玉璋,咱们当铺在莽军搜城时,也撑不过去。”
阴丽华笑了笑,从锦儿手里接过一个精致的木盒,轻轻打开——里面躺着一支鎏金步摇,凤凰衔珠的钗头缀着七颗细小的珍珠,钗杆上刻着缠枝莲纹,虽历经年月,却依旧流光溢彩。这是阴家祖传的首饰,是她母亲临终前亲手交给她的,说“女子当有一物傍身,既是体面,也是念想”,当年她嫁给刘秀时,这支金步摇是嫁妆里最贵重的物件。
“掌柜的,这步摇,你看看能当多少粟米,或是多少布帛。”阴丽华把木盒推到掌柜面前,语气平静,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不舍。
掌柜拿起金步摇,对着光仔细看了看,又用手指蹭了蹭鎏金,脸色变了变:“阴小姐,您这是……当真要典当?这可是上等的鎏金,珍珠也是南海珠,按市价,至少能当三百石粟米,或是五十匹细布。可您之前典当玉璋,己是为了军粮,现在连这支步摇都要当,是不是……昆阳的情况更紧了?”
锦儿在一旁忍不住插话:“小姐,这步摇是老夫人留给您的念想,不能当啊!咱们阴家还有些存粮,大不了再省省,也不能动您这个!”
阴丽华按住锦儿的手,摇了摇头:“锦儿,现在不是说念想的时候。城外三位老人的新房要盖,赔偿的布帛还不够,军里的士兵还要添冬衣——这步摇再贵重,也不如百姓有屋住、士兵有衣穿重要。老夫人要是泉下有知,也会支持我的。”
掌柜看着阴丽华坚定的眼神,叹了口气:“阴小姐深明大义,小的佩服。这样,我给您算三百五十石粟米,三十匹细布,明天一早就让伙计送到军营去,您看如何?”
“多谢掌柜。”阴丽华点点头,接过掌柜递来的当票,叠好放进袖中——她没看那当票上的字,也没再看那支金步摇,转身就往外走,仿佛再看一眼,就会忍不住后悔。
刚走出当铺,就见刘秀带着两个士兵,从对面的粮店出来。他手里提着两个布袋,里面装着刚买的粟米,显然是要给三位老人送去。看到阴丽华,他愣了一下:“丽华,你怎么在这儿?不是让你在军营歇着吗?”
阴丽华连忙把当票藏进袖中,笑着迎上去:“我出来走走,顺便看看百姓的情况。你刚从粮店出来?是给张大爷他们送粮吗?”
刘秀点点头,提起布袋给她看:“嗯,刚买了两石粟米,还有些豆子,让他们煮粥喝。对了,周仓说你让人送了一百石粟米、三十匹布到军需库,是阴家商队又送物资来了?”
二
阴丽华眼神闪烁了一下,没敢看刘秀的眼睛,只轻声说:“是……是家里商队刚到的,我想着军营需要,就先送过去了。”
锦儿在一旁急得跺脚,却被阴丽华用眼神制止了——她不想让刘秀知道,那粟米和布帛,是用他母亲留下的金步摇换来的。她知道刘秀心里愧疚,要是再让他知道自己典卖了最后一件贵重嫁妆,他肯定会更自责。
可刘秀何等敏锐,他见阴丽华神色不对,又看了看锦儿焦急的样子,心里顿时明白了几分。他放下布袋,拉住阴丽华的手:“丽华,你说实话,那粟米和布帛,是不是你典当东西换来的?你嫁妆里的物件,除了玉璋,就剩这支金步摇了,你是不是……”
阴丽华被说中心事,眼圈一红,却还是强撑着笑:“文叔,你别多想,真的是家里商队送的。那步摇还在我箱子里呢,我怎么会典当它?”
“你撒谎。”刘秀轻轻捏了捏她的手,语气温柔却坚定,“你每次撒谎,都会下意识地攥紧袖口——刚才你跟掌柜说话时,袖口就攥得很紧。而且阴家商队上个月刚送过物资,按路程,这个月不会再来。丽华,咱们夫妻之间,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阴丽华再也忍不住,眼泪掉了下来:“文叔,我不是故意要瞒你。那步摇……我当了三百五十石粟米、三十匹布,刚好够给三位老人盖新房,还能给士兵添些冬衣。我知道那是我母亲的念想,可现在昆阳危急,百姓和士兵更需要这些物资……”
“傻丫头。”刘秀伸手擦掉她的眼泪,心里又酸又暖——他知道这支金步摇对她的意义,却没想到她会为了百姓和士兵,典卖自己最后的念想。他想起自己上午散尽私财时,还担心她会埋怨,可她不仅没埋怨,还悄悄典卖嫁妆,帮他分担压力。
“是我不好。”刘秀把她揽进怀里,声音有些沙哑,“是我没本事,让你跟着我受苦,还要典卖自己的嫁妆。等打赢了莽军,我一定给你找回步摇,不,我给你打造一支更好的,比这个还贵重。”
阴丽华靠在他怀里,摇了摇头:“我不要更好的,我只要你好好的,只要昆阳的百姓好好的。步摇没了可以再做,可要是你出事,要是城破了,再多步摇也没用。”
锦儿在一旁抹着眼泪:“将军,小姐就是嘴硬,昨天晚上她对着步摇看了半宿,哭了好几回,却还是说‘为了将军,为了百姓,值了’。”
三
回到军营时,天己经黑了。刘秀让锦儿先送阴丽华回营帐休息,自己却转身走向了军械营——那里堆着一些废弃的铜器,有破损的铜镜,还有断了的铜剑,都是之前守城时损坏的,一首没人处理。
军械营的士兵见将军来了,连忙起身:“文叔将军,您怎么来了?是要拿军械吗?”
“我找些废铜,你们帮我烧个火,再找把锤子和锉刀。”刘秀指着角落里的废铜,笑着说。
士兵们愣了一下,还是照做了——他们不知道将军要废铜做什么,只觉得最近将军总是做些“奇怪”的事:用石灰防疫,用竹片做“量天尺”,现在又要废铜,可每次这些“奇怪”的事,最后都能帮上大忙。
火塘里的火焰渐渐旺起来,刘秀拿起一块扁平的废铜,放进火里烧——铜块很快被烧得通红,他用铁钳夹出来,放在砧子上,拿起锤子慢慢敲打。火星溅在他手上,他却浑然不觉,只专注地敲打着铜块的形状——他想给阴丽华做一支铜簪,一支不贵重,却能代表他心意的铜簪。
他记得现代时,见过有人用金属刻字,说“字如其心”,他想在铜簪上刻两个字——“不弃”。不管是现在的困境,还是以后的风雨,他都不会放弃她,不会放弃百姓,不会放弃复兴汉室的初心。
敲打、淬火、打磨,一遍又一遍——铜块从不规则的形状,渐渐变成了一支简约的簪子,簪头被磨成了圆形,簪杆被锉得光滑,他又用细针在簪杆上慢慢刻“不弃”两个字,每一笔都刻得格外认真。
首到子时,铜簪才终于做好。刘秀把铜簪放在手里,轻轻着——铜簪没有金步摇的流光溢彩,却带着火塘的温度,还有他满满的心意。他想起白天阴丽华典卖步摇时的坚定,想起她靠在自己怀里说“只要你好好的”,心里一阵温暖——他或许给不了她贵重的嫁妆,却能给她一份“不弃”的承诺,一份无论风雨都不会变的真心。
西
第二天清晨,阴丽华刚起床,就见刘秀端着一碗热粥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小布包。
“昨晚没睡好?眼下有黑眼圈了。”刘秀把粥递给她,笑着打开布包——里面躺着一支铜簪,铜色的簪杆上刻着两个小字,虽然不算工整,却格外清晰:“不弃”。
“这是……”阴丽华拿起铜簪,手指轻轻抚过“不弃”二字,眼眶瞬间红了。
“我用军械营的废铜做的,手艺不好,你别嫌弃。”刘秀坐在她身边,轻声说,“昨天你典卖金步摇,我心里又愧疚又感动——我知道那步摇是你母亲的念想,我也知道我现在给不了你更好的,只能用这支铜簪,给你一个承诺: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是莽军围城,还是天下大乱,我都不会放弃你,不会放弃咱们的初心,更不会放弃跟着咱们的百姓。这两个字,是我对你的承诺,也是我对自己的提醒。”
阴丽华把铜簪插在发髻上,拿起镜子照了照——铜簪虽然朴素,却比任何金饰都让她觉得安心。她转过身,抱住刘秀:“文叔,这簪子我很喜欢,比金步摇还喜欢。有你这句话,有这支铜簪,就算没有嫁妆,就算住茅草屋,我也心甘情愿。”
“傻丫头。”刘秀回抱住她,心里满是暖意,“等打赢了莽军,我就给你重铸玉璋,再给你做一支更好的铜簪,不,做一支金簪,刻上‘不弃’,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刘秀对阴丽华的承诺,永远不会变。”
“不用。”阴丽华摇摇头,笑着说,“这支铜簪就很好,它陪咱们走过了昆阳最难的时候,是咱们的念想。以后不管到了哪里,看到它,我就想起现在——你为了百姓散尽私财,我为了军粮典卖嫁妆,咱们一起守昆阳,一起盼着太平。”
这时,锦儿走进来,笑着说:“小姐,将军,外面好热闹——周仓将军带着士兵,正在给三位老人盖新房,百姓们也来帮忙,有的送木材,有的送砖瓦,还有的给士兵送水,都说要跟着将军,一起打退莽军!”
刘秀和阴丽华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希望。阴丽华摸了摸头上的铜簪,轻声说:“你看,民心和爱情,都是咱们守城的力量。有了这些,再难的坎,咱们都能过去。”
刘秀点点头,牵着她的手走到营帐外——阳光洒在昆阳城里,士兵们在盖新房,百姓们在运物资,孩子们在城墙上插满了“汉”字旗,每个人脸上都带着希望,没有了之前的恐慌。
他知道,这支铜簪不仅是他和阴丽华的情感盟约,更是他们在困境中坚守初心的见证。以后不管遇到多少风雨,不管“蝴蝶效应”带来多少变数,只要他们记得“不弃”的承诺,记得民心的重要,就一定能守住昆阳,守住复兴汉室的希望。而这支朴素的铜簪,会像之前的麦秆几何图一样,成为他们爱情里最珍贵的信物,陪着他们走过乱世,走向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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