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跃强再次踏入部队营区时,肩头的伤疤还隐隐作痛,却挡不住战友们灼热的目光——上次边境作战,他冒死从炮火中拖回三名伤员,自己被弹片划开三道深可见骨的口子,成了全军闻名的“九死一生的英雄”。
住院那天,阳光透过军医院的玻璃窗,落在推来的治疗车上,护士摘下蓝色口罩,露出一张白净秀气的脸,眉梢眼角那股英气,竟让他猛地想起了李团长。
“郑参谋,我叫赵曼诗。”女孩往针管里抽着药水,声音轻柔得像落在湖面的羽毛,“李建国是我父亲,他总跟我提起你,说当年要是没有你拼死掩护,他早成了炮下鬼。”
郑跃强的脸腾地红到了耳根,手不自觉地攥紧了病号服的衣角。
他盯着赵曼诗挽起白大褂袖子露出的手腕,那皮肤嫩得像刚剥壳的莲藕,指尖还沾着消毒水的清冽气息。
恍惚间,他想起在俘虏营里见过的那些粗糙的手——干裂的纹路里嵌着泥垢,指甲缝里满是血痂,和眼前这双手比起来,简首是云泥之别。喉结忍不住上下滚动,他张了张嘴,却只挤出一句“谢谢”。
往后的日子,赵曼诗成了郑跃强病房的常客。
换药时,她的指尖不小心碰到他后背上那道最长的伤疤,轻轻“呀”了一声,眼里满是心疼:“这些伤……当时得多疼啊?”
“小意思!”郑跃强梗着脖子吹牛,故意把声音提得老高,仿佛这样就能掩饰心底的局促。
可等赵曼诗转身去倒染血的纱布时,他又忍不住偷偷盯着她的背影看——藏青色的护士服勾勒出纤细却挺拔的身形,长发在脑后挽成利落的发髻,比卫生队那些扎着羊角辫的女兵多了几分沉稳的好看。
她说话时总带着笑,眼角弯成月牙,身上飘着淡淡的皂角香,全然不像村里那些终日在地里劳作的寡妇,浑身带着挥不去的汗味和土腥味。
伤愈归队那天,营区门口停着一辆军用吉普车,李建国——如今己是军长——亲自来接他。
军长递过一套叠得整整齐齐的新军装,领章上缀着两颗银色的少尉星徽,语气里满是期许:“组织上决定,提你当排长。好好干,别辜负曼诗这些日子对你的照顾。”
郑跃强双手接过军装,指尖碰到冰凉的金属星徽时,心里猛地一颤。
他抬眼看向站在军长身后的赵曼诗,女孩正对着他笑,阳光落在她的发梢,眼里的光比他胸前的军功章还要明亮。
那一刻,他忽然懂了军长话里的深意,耳朵又热了起来。
当上排长的郑跃强像换了个人。
以前训练时总爱耍小聪明躲懒,如今却站在队伍最前面,喊口号的声音比谁都响,震得训练场边的白杨树叶子沙沙响。
夜里查铺,看见新兵踢了被子,他会轻轻走过去,伸手帮着掖好被角——这些都是赵曼诗教他的。
“当干部得有样子,不光要自己能打,还得把兵带好。”
女孩说这话时,正帮他整理着皱巴巴的领章,他把这话工工整整记在本子上,不会写的字就画个圆圈代替,本子上密密麻麻的圆圈,倒成了他独有的记号。
半年后,因带队训练成绩突出,郑跃强又升了连长。
订婚那天,李军长在军区招待所摆了三桌酒,邀请了战友和亲友。
郑跃强穿着笔挺的军装,胸前挂着刚得的三等功奖章,走到军长面前敬酒时,腰弯得比当年给班长递热水时还低。
酒杯里的白酒晃出细小的涟漪,映着他通红却激动的脸。
“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军长拍着他的肩膀,酒气轻轻喷在他脸上,语气里满是托付,“曼诗这孩子脾气倔,认准的事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你以后多让着点她,别让她受委屈。”
郑跃强重重点头,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却暖得他心里发烫。
他看向不远处正和战友家属说话的赵曼诗,女孩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转头望过来,又露出了那抹熟悉的笑——那笑容里,藏着他往后半生都想守护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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