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段时间,我总觉得《天朝田亩制度》像个山寨版的共产主义蓝图——倒不是说它有多完美,而是字里行间描绘的“人人有田种,户户有饭吃”的景象,实在太对穷苦人的胃口。
说句实在话,我这人没什么大志向,就盼着顿顿能有红烧肉、红烧鱼、红烧排骨摆在桌上,最好再来盘红烧茄子——别笑,对一个吃货来说,这就是顶顶幸福的日子了。
可比起我这点“没出息”的念想,一百五十年前的农民们,要求简单得让人心疼:有块自己的地,春天能种下种子,秋天能收回口粮,冬天一家人能穿上棉衣,就够了。
有人曾感叹,最容易实现“大同”的时代或许就是那会儿了。
以现在的科技水平,要是咱们能有当年农民那份“吃饱穿暖就满足”的心态,恐怕早就过上传说中的好日子了。
玩笑归玩笑,咱还是得正经聊聊《天朝田亩制度》。
这份文件的核心,就俩字:“均田”。
它开篇就喊出“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口号,把土地按好坏分成九等,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颇有几分相似。
怎么分呢?
每亩年产1200斤以上的算“上上田”,往下每减100斤降一等,首到年产400斤的“下下田”。
等级划得明明白白,就像给土地标了价格标签。
分田的时候,讲究“好坏搭配”,以户为单位,按人头算。
16岁以上的成年人分“全份”,15岁以下的孩子分“半份”,甭管男女老少、身体好坏,一视同仁。
这规矩听着挺公平,就像分蛋糕,再大再小,每个人都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块。
可别以为分了田就能“老婆孩子热炕头”,踏踏实实过小日子了。
太平天国的管理者们,连农闲时的“闲事”都想到了——为了不让农民们扎堆吹牛、搓麻将,他们把织布、喂鸡、养猪这些“家务活”也纳入了分配体系。
这些活儿有个特点:只要你想干,永远有干不完的活计,从天亮忙到天黑,脚不沾地是常事。
不想干?那可不行。
土地是给你了,但想保住地,就得听安排。
农副业的生产和分配,由基层组织“两”来管。
每25户编为一“两”,设个“两司马”当领头的,加上“两司马”自家,共26户,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生产队差不多,只是规模更固定。
“两司马”不光管干活,还得带着大家学教义、记工分,从播种到织布,样样都得操心。
按理说,土地到手了,产权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比给地主干活舒心多了,偷着乐还来不及。
可这里藏着个关键:证上写了地是你的,没说地里长出来的东西全归你。
打个比方吧:你家菜地里种的白菜、青椒,收了能自己吃,这没问题;可要是刨地时挖出个像后母戊鼎那么贵重的古董,想揣自己兜里就不行了——按现在的法律,土里挖出来的文物,所有权归国家。
《天朝田亩制度》里,田里的粮食、棉麻,就跟这古董一个理儿。
制度规定得明明白白:
“除足其25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
也就是说,一家人够吃到来年新粮就行,多出来的全得上交。
有人可能会问:要是家里有红白喜事,比如娶媳妇、生孩子,总不能空着手招待亲戚吧?
这点制度也想到了:
“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
量着人数,一人一碗面条是够了,想摆宴席?
那是没门的。
为了方便大家交公粮,每个“粮”都设了国库和礼拜堂。
国库就建在村里,抬脚就能到,真正做到“送粮送到家”;礼拜堂呢?既是念经的地方,也顺带成了“思想教育基地”——谁要是藏了私粮不交,就得去那儿忏悔,听“两司马”讲“人人为公”的道理。
平心而论,这制度乍一看挺美,可骨子里藏着个致命的毛病:太平均了,平均到挫伤了干活的劲头。
你想啊,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谁还愿意起早贪黑侍弄庄稼?
反正交够了“口粮”,多收的也得上交,不如少干点,省点力气。
一个人这么想,影响不大;可要是一村人、一国人都这么想,到头来只能是地里长不出粮食,大家一起挨饿。
这道理,杨秀清、韦昌辉、石达开这帮天天跟农民打交道的人最懂。
《天朝田亩制度》颁布没多久,他们就联名给洪秀全递奏折,说这制度看着好,真推行起来要出乱子,恳请废除。
洪秀全琢磨了半天,点了头。
于是,那份描绘着“有田同耕,有饭同食”的美好蓝图,终究成了纸上的口号,没真正落地。
老百姓该交粮交粮,该纳税纳税,日子还是老样子——只是心里曾燃起过的那点希望,像被风吹过的火星,慢慢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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