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沈清欢和萧烬严驾着牛车回到村口时,几乎半个村子的人都等在了那里。
寒风中,他们缩着脖子,揣着手,脸上却都带着如出一辙的焦灼与期盼。里正李德全站在最前面,不停地来回踱步,每当有风吹草动,便会立刻伸长了脖子望向远方。
“回来了!是清欢丫头和烬严小子!”
不知是谁眼尖,喊了一嗓子。
所有人的目光“唰”地一下,全都聚焦在了那辆缓缓驶近的牛车上。
人们的眼神复杂,有期待,有忐忑,也有几分不敢相信。去镇上卖东西,真能行吗?镇上的人,会看得上他们这些乡下人做的东西吗?
牛车停稳,沈清欢从车上跳了下来。
“清欢丫头,咋样了?”李德全第一个迎了上来,声音都有些发颤。
沈清欢没有说话,只是冲着众人微微一笑。她转过身,对车上的萧烬严点了点头。
萧烬严会意,他弯下腰,从车里捧出了一个用粗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东西。
他走下车,步伐沉稳。当着所有人的面,他将那个布包放到了里正的手中。
“里正爷爷,您打开看看。”沈清欢轻声说道。
李德全的手都在抖。他能感觉到,这布包里沉甸甸的,是一种他既熟悉又陌生的重量。他咽了口唾沫,在全村人屏住呼吸的注视下,一层一层地揭开了粗布。
当最后一层布被揭开,一锭闪烁着温润银光的雪白元宝,静静地躺在他的掌心时,整个村口,陷入了一片死寂。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村民们瞪大了眼睛,嘴巴无意识地张开,死死地盯着那锭银子,仿佛要把它看穿。
银子!
是真金白银!
而且是……这么大一锭!
“这……这是……”李德全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他活了六十年,见过最大的一笔钱,也不过是几吊铜板。
“一百两。”沈清欢平静地报出了那个足以让整个杏花村都为之疯狂的数字,“是迎仙楼预付的定金。从明天开始,我们就要正式给他们供货了。”
轰——!
人群像是炸开的油锅,瞬间沸腾了!
“一百两!老天爷啊!”
“我没听错吧?一百两银子!”
“我们……我们真的做成了?”
喜悦、震惊、难以置信……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最终化为了最原始的欢呼和热泪。几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更是首接瘫坐在地上,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他们不是伤心,是高兴!是激动!
是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李德全捧着那锭银子,老泪纵横。他走到沈清欢面前,嘴唇哆嗦了半天,最后“扑通”一声,竟然就要跪下去。
“里正爷爷!”沈清欢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住,“您这是做什么!使不得!”
“使得!使得啊!”李德全老泪纵横,泣不成声,“清欢丫头,你不是人,你是老天爷派来救我们杏花村的活菩萨啊!”
“是活菩萨!是我们的活菩萨!”
村民们纷纷跟着附和,他们看着沈清欢的眼神,充满了最真挚的感激与敬畏。
这一刻,沈清欢在杏花村的威望,达到了顶峰。
当晚,沈家再次灯火通明。
一百两银子被郑重地摆在桌子中央,村里的主事人都到齐了。
“钱是有了,但咱们不能乱花。”沈清欢主持着会议,她的声音冷静而清晰,有着安定人心的力量,“我的想法是,这笔钱,主要用在三个地方。”
“第一,采购。盐、油、糖、布匹,还有熬制酱料需要的大量香料,必须备足。另外,每家每户,先按人头分发三十斤粗粮,保证大家这个冬天,谁也饿不着!”
此言一出,满堂欢呼。什么都没有粮食来得实在。
“第二,扩建。村口的大灶台要加固,还得搭起一个能遮风挡雪的工棚。另外,我们需要更多的陶罐来包装酱料,这需要去镇上专门定制。”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储备。除去以上开销,剩下的钱,必须全部存入公账,以备不时之需。天灾人祸,谁也说不准。”
一条条,一款款,安排得井井有条,考虑得滴水不漏。
村民们听得连连点头,没有一个人有异议。他们现在对沈清欢,是百分之百的信服。
第二天,杏花村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
萧烬严带着几个壮汉,驾着牛车,揣着银子,再次进了镇。他们按照沈清欢列出的清单,进行了一场大采购。
当满载着粮食、油盐和各种物资的牛车回到村里时,整个杏花村都变成了欢乐的海洋。孩子们围着牛车追逐嬉戏,大人们则忙着卸货、分粮,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踏实而幸福的笑容。
村口的工棚也热火朝天地搭建起来。
沈清欢则带着妇人们,正式开始了第一批“杏花村暖锅”料包的量产。
熬汤底、炒酱料、磨香粉……整个工棚里,都弥漫着一股让人心安的食物香气。
一切,都在朝着最好的方向发展。
三天后,第一批五十份标准化的“暖锅套餐”——内含一份汤底料包、三份秘制蘸酱,被整整齐齐地装进定制的食盒里,由萧烬严和另外两个小伙子送到了迎仙楼。
钱万金当场验货,对那标准化的包装和始终如一的霸道香气赞不绝口,立刻结清了尾款,并定下了未来一个月的订单。
生意,就这么走上了正轨。
杏花村的日子,一天比一天红火。
家家户户的米缸都满了,妇人们穿上了新做的棉衣,孩子们的脸上也有了血色。村子里,时常能听到久违的笑声。
沈清欢看着这一切,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这天傍晚,她从忙碌的工棚里出来,伸了个懒腰,准备回家。一转身,却看到萧烬严静静地站在不远处的老槐树下,似乎等了她许久。
“萧大哥,有事?”她走过去,笑着问道。
萧烬严没有说话,只是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递了过来。
那是一支用上好的桃木雕刻而成的簪子。簪子的形状很简单,没有繁复的花纹,只在簪头处,雕了一朵小小的、含苞待放的杏花。雕工细腻,打磨得光滑温润,看得出是用了心的。
“送你。”他看着她,声音依旧低沉,但那双深邃的黑眸里,却仿佛映着漫天星光。
沈清欢的心,没来由地漏跳了一拍。
她接过那支木簪,入手温润,带着他手心的温度。
“谢谢,我很喜欢。”她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
两人就这么静静地站着,谁也没有再说话。晚风拂过,吹起她鬓角的碎发,气氛静谧而美好。
然而,这份宁静,却被一阵急促而慌乱的脚步声打破了。
“里正!里正爷爷!不好了!”
是村口的王二狗,他连滚带爬地跑了过来,脸上满是惊恐,上气不接下气。
“慌什么!”李德全从屋里闻声出来,皱眉呵斥道,“天塌下来了不成?”
“比……比天塌下来还吓人!”王二狗喘着粗气,指着村口的方向,声音都变了调,“村口……村口来了个……血人!”
血人?
沈清欢和萧烬严对视一眼,立刻跟着里正和村民们朝村口跑去。
还没到村口,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就顺着风飘了过来。
只见村口的雪地上,赫然躺着一个人。那人衣衫褴褛,浑身是血,一条腿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着,显然是断了。他趴在地上,挣扎着向前爬行,在雪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触目惊心的血痕。
“救……救命……”他听到脚步声,艰难地抬起头,露出一张被血污和尘土覆盖的脸。
“三……三叔?!”人群中,一个妇人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冲了过去。
那是嫁到杏花村的邻村媳妇,王氏。
沈清欢立刻上前,蹲下身子开始检查伤者的情况。
失血过多,肋骨多处骨折,左腿粉碎性骨折,还有严重的脱水和冻伤……伤势极重,己经只剩下一口气了。
“快!把他抬到屋里去!”沈清欢当机立断,指挥着众人。
经过一番紧急的抢救,用上了她空间里所有的急救药品,总算是暂时吊住了那人的性命。
悠悠转醒后,那被称作“三叔”的男人,看着围在床边的众人,浑浊的眼睛里流下了两行血泪。
“快……快跑……”他抓住侄媳妇王氏的手,用尽全身的力气,嘶哑地喊道。
“三叔,到底出什么事了?我们村现在有粮了,不怕!”王氏哭着说。
“不是粮……不是粮的事……”男人剧烈地咳嗽起来,每说一个字,嘴角都在溢血,“是……是乱兵!从北边来的乱兵!他们见村就抢,见人就杀!我们……我们村……全完了……”
“什么?!”
在场的所有人,如遭雷击,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男人仿佛陷入了最恐怖的回忆,浑身剧烈地颤抖着:“他们不是人……是魔鬼……到处都在死人……整个云州……都乱了……”
他的呼吸越来越急促,眼神也开始涣散。
沈清欢知道,他己经到了回光返照的时刻。
男人死死地盯着屋顶,仿佛看到了什么恐怖的景象,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从喉咙里挤出了一句让在场所有人手脚冰凉、如坠冰窟的话:
“那面旗……黑色的……上面绣着一只……血鹰……”
话音未落,他的头猛地一歪,彻底没了声息。
整个屋子,死一般的寂静。
黑旗血鹰……
萧烬严那张万年不变的冰山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惊骇欲绝的表情。他猛地攥紧了拳头,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发白,喃喃自语道:
“是他们……他们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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