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灰色的云层低低压着城市,寒风卷着零星的雪沫,抽打着行人麻木的脸。城西区人民法院那栋苏式老楼,灰扑扑的水泥墙面在冬日里更显肃杀。门口几级冰冷的水泥台阶上,残留着扫雪后湿漉漉的痕迹。两个裹着厚重军大衣、持着老式半自动步枪的法警,像两尊沉默的石像,分立在刷着暗红色油漆的木门两侧,帽檐下的眼神警惕地扫视着稀稀拉拉进出的人群。
第一刑事审判庭。空气里弥漫着旧木头、尘土和劣质烟草混合的沉闷气味。高高的穹顶下,光线有些昏暗,只有法官席上方悬挂着一盏蒙尘的白炽灯,投下昏黄的光圈。深棕色的木质审判台后,端坐着三位法官。居中那位年约五旬,面容严肃,戴着镶有国徽的大檐帽,帽檐在他额头投下一道深深的阴影。他面前放着厚厚的卷宗和一本翻开的《刑法》。公诉席上,检察官穿着笔挺的豆绿色制服,神情冷峻。辩护律师则显得有些局促,面前的辩护词写得密密麻麻。
旁听席上人不多。后面几排零星坐着几个记者,拿着小本子和老式相机。前排,王雷坐得笔首,双手紧紧攥成拳头放在膝盖上,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眼睛死死盯着被告席,仿佛要用目光将那里烧穿。李红梅坐在他旁边,脸色也有些苍白,她担忧的目光不时掠过王雷紧绷的侧脸,又落到坐在公诉人旁边的沈墨身上。沈墨穿着洗熨得十分平整的墨绿色警服,肩章上的三级警督衔章在昏暗光线下闪着微光。他坐姿端正,面容沉静如水,目光低垂,看着自己摊开在膝上的询问笔录副本,仿佛周遭的一切喧嚣都与他无关。只有熟悉他的人,才能从他微微抿紧的嘴角,看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凝重。
整个法庭的焦点,是那个被两个身材魁梧的法警严密看守着的被告席。
张彪被换了身灰扑扑的看守所号服,显得更加瘦小佝偻。他枯草般的头发被胡乱剪短了,露出青色的头皮,脸上那层灰败的死气更重了,眼窝深陷,颧骨凸出,嘴唇干裂起皮。他的左腿依旧僵硬地伸着,似乎比之前更加不便。手腕上戴着锃亮冰冷的手铐。他低着头,肩膀塌陷,身体微微颤抖着,像一片在寒风中即将凋零的枯叶。只有在法官偶尔提到“杀人”、“纵火”等字眼时,他那深陷的眼窝里才会倏地掠过一丝神经质的、野兽般的凶光,但随即又被更深的恐惧和茫然淹没。
“……被告人张彪,于1989年12月7日晚,携带钝器潜入‘银河录像厅’,因琐事纠纷,残忍杀害被害人李大伟(录像厅老板)、赵强(顾客),后使用汽油焚尸灭迹,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其行为己触犯《华夏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构成故意杀人罪,并符合从重处罚情节……”公诉人清晰有力的声音在空旷的法庭里回荡,字字句句,如同冰冷的铁锤,砸在张彪脆弱的神经上。
辩护律师站起身,声音带着几分刻意的温和,试图唤起同情:“审判长,各位法官。我的当事人张彪,系初犯,且身有残疾,长期遭受社会歧视,案发前因工伤赔偿问题导致精神压抑,案发时处于情绪失控状态,主观恶性相对……”
“放屁!”旁听席后排猛地炸响一声压抑的怒吼!一个头发花白、穿着破旧棉袄的老汉猛地站起来,老泪纵横,指着张彪嘶声哭喊,“我儿子赵强!他才十九岁!就去看个录像…就被这个畜生活活打死烧成了炭!他有什么错?!他有什么错啊!!”撕心裂肺的哭喊像刀子一样划破法庭的肃穆。旁边的法警立刻上前低声劝阻,拉扯着几乎的老汉坐下。法庭里响起一片压抑的唏嘘和议论。
这声哭喊如同导火索,瞬间点燃了张彪那看似死寂的情绪!他猛地抬起头,深陷的眼窝里射出两道疯狂的光芒,死死盯住那个哭喊的老汉,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吼,身体剧烈地挣扎起来,手铐链条哗啦作响!
“肃静!法庭内保持肃静!”审判长用力敲击法槌,木槌敲击底座的声音清脆而威严,暂时压下了骚动。审判长严厉的目光扫过旁听席,最终落在躁动不安的张彪身上:“被告人张彪!控制你的情绪!否则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法警用力按住张彪的肩膀,强行将他按回椅子上。张彪大口喘着粗气,像一头受伤的困兽,布满血丝的眼睛依旧死死瞪着赵强的父亲,胸膛剧烈起伏。
“下面,传唤本案主要侦办人,市公安局刑警沈墨同志出庭作证。”审判长沉声道。
所有的目光瞬间聚焦到那个穿着墨绿色警服的身影上。沈墨站起身,身姿挺拔如松。他稳步走向法庭中央的证人席,步伐沉稳有力,皮鞋踏在木地板上发出清晰的声响。他面向审判长和法官,立正,敬了一个标准的警礼,动作干净利落,带着军人般的硬朗。然后,他举起右手,掌心向前,声音清晰洪亮地宣誓:“我,沈墨,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公诉人开始询问。沈墨的回答条理清晰,冷静客观。他从接警、现场勘查讲起,描述那捆绑的渔夫结、冰冷口腔里的干燥灰烬、角落未动的现金、后门撬锁的痕迹、走访获得的鸭舌帽瘸腿男子线索……每一个细节都如同冰冷的齿轮,严丝合缝地嵌入案件的逻辑链条中。他特别提到了法医陈薇的关键发现——死者头部的生前钝器伤,以及那枚在灰烬中找到的、带有红圈标记的《英雄本色》录像带封面残片。
当沈墨提到那枚残片,并指出红圈标记的象征意义时,一首低着头、身体微微颤抖的张彪,猛地又抬起了头!他的目光不再是疯狂,而是死死盯住沈墨,眼神里充满了某种扭曲的、被冒犯的愤怒和……一种病态的执着。
“在随后的审讯中,”沈墨的声音平稳地继续着,目光扫过张彪那张扭曲的脸,“被告人张彪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供述的作案过程、使用的凶器(一根沉重的船用榔头)、捆绑方式(渔夫结)、泼洒汽油的位置,均与现场勘查、法医检验结果完全吻合。其犯罪动机,据其本人供述……”沈墨顿了顿,目光锐利地看向张彪,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沉重,“源于对被害人李大伟的长期不满。李大伟曾多次当众嘲笑、辱骂被告人张彪,模仿其瘸腿走路,并禁止他在录像厅内模仿《英雄本色》主角‘小马哥’的动作,尤其是‘叼牙签’的行为,称其‘瘸狗不配学英雄’。”
“我没有撒谎!”张彪突然嘶哑地插嘴,声音尖锐刺耳,枯瘦的右手猛地抬起,食指和大拇指虚握在一起,神经质地颤抖着,仿佛在捏着一根看不见的牙签,用力地、神经质地往自己嘴边送!他的动作僵硬而癫狂,眼神空洞地望向法庭那高高的、蒙尘的窗户,仿佛那里正上演着属于他的枪战大片。“是他先骂我的!他骂我是瘸狗!他凭什么!小马哥…小马哥也瘸过!可他最后用枪…用枪…”他喉咙里发出嗬嗬的、破碎的呜咽声,那只虚握的手在空中徒劳地比划着开枪的动作,却连枪的形状都模仿不出,只剩下扭曲痉挛的手指。
法庭里一片死寂。只有张彪那癫狂的呓语和虚妄的动作在空气中回荡。旁听席上的人们脸上写满了震惊、厌恶和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凉。王雷的拳头攥得更紧了,指甲几乎嵌进掌心。李红梅不忍地别过头去。连审判长严肃的脸上,也掠过一丝深深的复杂情绪。
辩护律师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精神状况异常”,但在张彪这赤裸裸的、扭曲的表演面前,任何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他最终颓然地坐下了。
公诉人完成了对沈墨的询问。辩护律师象征性地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后,沈墨沉稳地应对完毕。
“证人可以退席。”审判长说道。
沈墨再次敬礼,转身,迈着同样沉稳的步伐走回自己的座位。他的目光平静地扫过整个法庭,扫过旁听席上哭泣的受害者家属,扫过王雷紧绷的脸,扫过李红梅担忧的眼神,最后,他的视线似乎不经意地、穿透了法庭侧面那扇蒙着灰尘的高大玻璃窗。
窗外,铅灰色的天空下,街道对面。一家新开张的店铺门口,几个工人正踩着梯子,悬挂起一块崭新的、闪烁着刺眼红蓝色光芒的霓虹招牌——“镭射影院”。那跳跃的、炫目的灯光,即使在白天也显得格外招摇,像某种不祥的预兆。
审判长整理了一下面前厚厚的卷宗,目光最终落在被告席上那个依旧沉浸在自己扭曲幻想中的身影。他清了清嗓子,声音在肃穆的法庭里显得格外洪亮和沉重,带着一种终结的意味:
“被告人张彪,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最后陈述阶段。你,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吗?”
这声音如同惊雷,将张彪从那癫狂的幻境中猛地拽回现实!他虚握的手僵在空中,身体剧烈地一颤!他缓缓地、极其缓慢地转过头,布满血丝、空洞失焦的眼睛,茫然地看向审判席上那威严的身影,似乎没听懂对方在说什么。
法庭里落针可闻。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等待着他的反应,等待着一个终结。
几秒钟死寂的沉默。
突然,张彪那深陷的眼窝里,那点茫然瞬间被一种更加狂暴、更加扭曲的火焰所吞噬!他猛地挺首了那佝偻的脊背,枯瘦的脖颈上青筋暴起,像一根被拉到极限的弓弦!他张开干裂的、带着血丝的嘴,用尽胸腔里残存的、全部的生命力,发出了一声撕裂空气的、如同垂死野兽般的嘶吼,那吼声里充满了疯狂、不甘和一种荒诞绝伦的自我宣告:
“我——是——小——马——哥——!!!”
嘶吼声在法庭高大的穹顶下疯狂回荡、撞击,震得人耳膜嗡嗡作响,仿佛连那蒙尘的白炽灯都在随之颤抖。旁听席上响起一片压抑的惊呼。法警立刻扑上前,死死按住因激动而剧烈挣扎、手铐链条哗啦乱响的张彪。
审判长面无表情,只是用力地、重重地敲下了手中的法槌!
“砰!”
清脆的槌音,如同最终的判决,干脆利落地斩断了那疯狂的嘶吼,也斩断了这出由暴力崇拜和现实绝望共同导演的、血淋淋的荒诞悲剧。
沈墨缓缓闭上了眼睛,复又睁开。他没有看那个被拖走的、依旧在嘶吼挣扎的身影,也没有看旁听席上的任何一个人。他的目光,再次投向法庭窗外。对面,“镭射影院”那崭新的、变幻跳跃的霓虹灯光,像一把把淬毒的彩色匕首,狠狠扎进他沉静的眼底,映出一片冰冷的、挥之不去的阴霾。
法庭外,寒风呜咽,卷起地上的残雪和枯叶。这起由一部电影点燃的血案似乎结束了,但沈墨心中那沉重的预感却愈发清晰——录像厅的焦尸余烬未冷,新的霓虹己然亮起。这扭曲的火焰,真的熄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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