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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白围巾上的樱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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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像块浸了水的灰布,沉沉压在17路公交站台的玻璃棚上。陆琛的皮鞋跟第两百三十七次磕在瓷砖缝里时,站台顶灯突然滋啦响了声,昏黄的光线下,他指间的婚戒正硌着掌心的茧——那是三个月来反复站台铁柱磨出的硬痂。

雨停了有一阵子,风里还裹着湿冷的潮气。他盯着对面商铺卷闸门上的水痕,那里倒映出个模糊的影子:佝偻着背,衬衫领口歪到一边,头发粘在汗湿的额角,像株被暴雨打蔫的向日葵。

“陆先生?”

低沉的男声撞在玻璃上弹回来,陆琛的肩膀猛地一缩。他缓缓转过身,看见17路公交的张师傅正站在几步外,蓝色工装外套的袖口沾着圈油渍,手里捧着个用塑料袋层层裹住的东西。

这是两年来,这位每天都要在站台停靠三次的司机,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

陆琛的喉结上下滚了滚,发不出声音。他认得这双布满老茧的手,方向盘在上面磨出的厚茧比他婚戒上的刻字还要深。无数个清晨,他就是看着这双手转动方向盘,载着空荡的车厢从自己面前驶过。

“今天最后一班车了。”张师傅把塑料袋往前递了递,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清理车厢的时候发现的,想着……或许是你的。”

塑料袋簌簌作响,陆琛的视线像被磁石吸住。当那条象牙白的羊绒围巾从袋口滑出来时,他的瞳孔骤然收缩,指甲深深掐进掌心——去年深秋,江凌就是戴着这条围巾跑向他,围巾尾端扫过他手背,带着淡淡的甜香。

“这是……”他的声音像被砂纸磨过,每个字都裹着血沫。

“江小姐的吧?”张师傅的喉结动了动,目光落在围巾一角绣着的小樱花上,“她总爱在冷风天把这个围得老高,只露双眼睛冲你笑。”

陆琛的手指抖得厉害,刚碰到围巾边缘就触电般缩回。那触感太真实了,软糯的羊绒纤维里还卡着几根浅棕色的长发,是江凌染过的蜂蜜茶色。他想起她总抱怨发尾分叉,却不肯剪掉,说“这样扎丸子头更显脸小”。

“事故那天……”张师傅突然别过脸,望着远处模糊的车流,“她把围巾落在座位上了。我收了两年,总想着哪天能亲手还给你。”

“事故那天”这五个字像冰锥,狠狠扎进陆琛的太阳穴。他猛地闭上眼,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冻结——

那天也是这样的冷天,江凌在电话里哼唧说“忘带围巾了,耳朵快冻掉啦”。他当时正在改公交站台的设计图,笔尖在图纸上划出刺耳的声响:“等我半小时,送过去给你。”

可他没能赶去。甲方突然要求连夜修改方案,会议室的灯亮到凌晨,等他疯了似的冲出公司时,只看到17路公交撞在护栏上的残骸,像只被捏碎的铁皮玩具。

“她那天上车前,还对着后视镜理围巾呢。”张师傅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哽咽,“说要去给你买生日蛋糕,藏在站台后面的树底下……”

树底下?陆琛猛地睁开眼,视线疯了似的扫过站台后方的法国梧桐。上个月清理落叶时,他确实在树根处摸到过个硬纸筒,当时以为是孩子们丢弃的玩具,一脚踢进了垃圾桶。

心脏像是被无形的手攥紧,疼得他弯下腰。他想起自己生日那天,江凌举着个歪歪扭扭的蛋糕冲过来,奶油沾在她鼻尖上,围巾上落满了雪花:“阿琛,生日快乐!我偷偷学了三个月呢!”

“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张师傅把围巾塞进他怀里,“洗过一次,香味淡了些,但……”

话没说完就被陆琛的动作打断。他把围巾按在脸上,鼻腔瞬间被那股熟悉的香气灌满——不是商场里买的樱花香水,是江凌自己用樱花花瓣泡的香囊味。她总说工业香精太刺鼻,要亲手做才够诚意。

两年了。七百三十天。他闻过站台所有角落的味道,雨水混着尾气的酸腐,便利店飘来的关东煮香气,甚至是自己血痂的铁锈味,却独独没再闻到过这缕甜香。

“凌凌……”他的声音闷在围巾里,像只受伤的兽在呜咽。羊绒纤维吸走了他的眼泪,却吸不走那阵突如其来的眩晕——他仿佛又看到江凌站在樱花树下,浅粉色的花瓣落在她的白围巾上,她笑着挥手:“阿琛,快来!”

张师傅悄悄退到公交旁,发动引擎时特意关小了油门。后视镜里,那个总在站台枯坐的男人正蹲在地上,后背剧烈地起伏着,怀里紧紧抱着条白围巾,像抱着全世界仅剩的星火。

便利店的暖光灯透过玻璃照过来,在陆琛脚边投下片小小的光晕。林溪握着拖把的手突然收紧,桶里的肥皂水晃出涟漪——她从没见过陆琛这样失态,不是之前那种压抑的沉默,而是像堤坝决口般的崩溃。

他的肩膀抖得厉害,围巾从指缝里滑出来半截,露出那朵歪歪扭扭的樱花刺绣。林溪的呼吸骤然停滞,那针法她认得,江凌的日记本里夹着的樱花标本,边缘就是用这种锁链绣固定的。

“原来……他等的人叫江凌。”林溪的指甲掐进掌心,疼得眼眶发热。这两年她听了太多关于“那个在站台等老婆的疯子”的闲言碎语,却首到此刻才拼凑出这个名字背后的重量。

陆琛突然把脸埋进围巾,发出类似野兽哀鸣的声音。林溪看见他手腕上的红绳被扯得笔首,那是和墙根那束白菊上一样的绳子,她曾在某个深夜看见他用这根绳,把江凌的名字绑在站台的栏杆上。

“那天的雨……”他的声音混着哽咽飘过来,细得像根快要绷断的线,“她就是穿着这件大衣,围着这个……”

林溪的后背撞在货架上,发出轻微的响声。她想起三个月前整理仓库时,发现的那件被血渍浸透的米白色大衣,当时以为是顾客遗落的垃圾,差点扔进垃圾桶。后来不知怎的,鬼使神差地洗干净了,现在正挂在员工休息室的门后。

货架上的柠檬糖突然滚下来,在瓷砖上弹了几下,停在陆琛脚边。他的视线落在糖纸上,瞳孔猛地一缩——江凌出事那天早上,也是这样把柠檬糖塞进他西装口袋,指尖划过他的婚戒:“下午记得吃,提神。”

那天下午的会议上,那颗糖在他口袋里融化成黏糊糊的一团,他却舍不得扔掉,连带着包装纸一起塞进了抽屉。首到现在,那团硬化的糖渍还粘在衬里上,像块揭不掉的疤。

“她总说……酸的东西能让人清醒。”陆琛捡起那颗糖,指尖的颤抖让糖纸发出细碎的声响,“可我醒了两年,怎么还是……还是走不出来?”

林溪握着拖把的手越来越沉,桶底的滚轮在地面上划出刺耳的声响。她想说些什么,喉咙却像被堵住,只能眼睁睁看着陆琛把糖纸拆开,将那颗柠檬糖塞进嘴里。

酸涩的气味瞬间弥漫开来,陆琛的眉头猛地皱起,眼泪却毫无预兆地滚落。不是无声的淌泪,而是带着浓重鼻音的抽泣,像个迷路的孩子终于找到了可以哭泣的角落。

他想起江凌总在他加班时,端着杯柠檬水进来,酸得他龇牙咧嘴,她却笑得前仰后合:“陆大设计师,清醒点没?再熬下去要变成熊猫啦!”

那时的灯光总是暖的,她的笑声脆得像风铃,柠檬水的酸里都带着甜。可现在,同样的酸味呛得他肺腑生疼,却再也等不到那个笑着递水的人了。

“凌凌……我错了……”陆琛的额头抵着冰冷的瓷砖,婚戒在地面上蹭出细微的声响,“我不该让你一个人……不该……”

后面的话被哭声吞掉,只剩下断断续续的呜咽。林溪转身冲进员工休息室,翻出那件洗干净的米白大衣,手指抚过袖口磨出的毛边——那里还残留着淡淡的消毒水味,是事故现场特有的气息。

她抱着大衣跑出来时,陆琛己经站了起来,正把围巾小心翼翼地叠成方块,动作虔诚得像在进行某种仪式。夕阳的最后一缕光从云层里挤出来,刚好落在他沾着泪痕的脸上,林溪突然发现,他的睫毛很长,垂下来时在眼睑下投出片浅浅的阴影。

“这个……是不是她的?”林溪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把大衣递过去时,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背。

陆琛的动作猛地僵住,像被电流击中。当他看清那件大衣的款式时,瞳孔骤然收缩,呼吸瞬间停滞——这件驼色双面呢大衣,是他用第一个项目奖金买的,江凌总说太长了,却总在降温天裹得严严实实,说“这样才有安全感”。

他的手指悬在半空,不敢碰,又舍不得移开。大衣口袋的纽扣松了颗,线头垂下来,像条细细的引线,牵扯出无数锋利的回忆。他想起最后一次见江凌,她就是穿着这件大衣冲进雨里,口袋里露出半截粉色的信封——后来他才知道,那是她写了三个月的求婚计划书。

“在仓库找到的……”林溪低下头,声音轻得像叹息,“洗了很多遍,还是有味道……”

陆琛终于伸出手,指尖触到布料的瞬间,突然像被烫到般缩回。他的喉结剧烈地滚动着,视线落在大衣内侧的标签上,那里有个小小的“凌”字,是江凌用黑色水笔画的,说“这样就不会和别人的弄混了”。

“谢谢。”

这两个字从他喉咙里挤出来,沙哑得几乎听不清。林溪猛地抬起头,撞进他通红的眼眶里——那里面翻涌着太多情绪,痛苦、思念、还有一丝微弱的……感激。

这是两年来,他第一次对她说除了拒绝之外的话。

陆琛把大衣和围巾叠在一起,紧紧抱在怀里,转身走向站台深处。林溪看着他的背影,突然发现他的肩膀好像没那么佝偻了,脚步虽然沉重,却不再是之前那种漫无目的的踉跄。

暮色彻底笼罩下来,站台顶灯又开始滋滋作响。林溪拖着拖把往便利店走,路过长椅时,发现下面卡着颗柠檬糖,糖纸己经被雨水泡得半透,露出里面晶莹的黄色糖块。

她弯腰捡起来,放进自己的校服口袋里。夜风卷着落叶掠过站台,林溪抬头望向陆琛消失的方向,突然觉得,这漫长的雨季,或许快要结束了。

陆琛坐在站台最里面的角落,背靠着冰凉的铁柱。大衣和围巾被他紧紧搂在怀里,像抱着团逐渐复苏的暖意。樱花的甜香混着大衣上淡淡的消毒水味,奇异地交织成种让他心安的气息。

他想起张师傅临走时说的话:“江小姐总跟我念叨,说她先生是个厉害的设计师,要把17路站台改造成全市最漂亮的。”

“她说等站台建好了,就穿着婚纱在这里等你求婚。”

陆琛的手指抚过围巾上的樱花刺绣,突然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又掉了下来。原来她早就计划好了一切,连求婚的地点都选好了,可他却连一句“我愿意”的机会都没给她。

远处传来17路公交的报站声,陆琛没有像往常一样抬头。他只是把脸埋进带着樱花香的围巾里,轻声说:“凌凌,晚安。”

这一次的晚安,不再是对着空无一人的站台,而是对着怀里的温度,对着那些未曾说出口的遗憾,对着两年来从未真正离开的思念。

便利店的灯亮到很晚,林溪趴在柜台上,看着站台那个孤独的身影。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到午夜,十点整的时候,陆琛抱着大衣和围巾站了起来,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远,背影在路灯下拉得很长,却不再是之前那种绝望的孤寂。

林溪摸出校服口袋里的那颗柠檬糖,剥开糖纸放进嘴里。尖锐的酸味在舌尖炸开,她却没像往常一样皱眉,反而觉得那酸里,好像藏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甜。

窗外的月光爬上站台的铁柱,照亮了墙上那个被反复描摹的“凌”字。雨水冲刷过的砖缝里,还残留着淡淡的血痕,像朵倔强生长的花,在黑暗里悄悄积蓄着绽放的力量。

陆琛的脚步停在公寓楼下,抬头望着那扇始终漆黑的窗户。两年来,他第一次没有在楼下枯站到天亮,而是掏出钥匙,轻轻拧开了门锁。

客厅里积满了灰尘,阳光从未照进的角落结着蛛网。陆琛把大衣和围巾放在沙发上,转身去厨房找抹布——他突然想把这里打扫干净,想让阳光照进来,想让这个冰冷的屋子,重新有点家的样子。

当第一缕晨光透过窗帘缝隙照在沙发上时,陆琛正蹲在地上擦江凌的空花瓶。阳光里浮动的尘埃落在他的发梢,他的动作很轻,像在擦拭一件稀世珍宝。

花瓶里,不知何时上了朵新鲜的白菊,花茎上绑着根细细的红绳,在晨光里微微晃动。

陆琛的嘴角,缓缓勾起了一抹极浅、却真实存在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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