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的濠江,梅雨季像一块浸了水的棉絮,压得人喘不过气。码头区废弃仓库的地下室里,十二支蜡烛的火苗被穿堂风撕得歪歪扭扭,映在墙壁上的人影忽大忽小,像一群挣扎的困兽。
“都到齐了?”周永安的声音带着铁锈般的沙哑,他咳了两声,指节攥着褪色的教案本——那是他没被毒气熏坏嗓子前,给学生讲《论语》用的。他左边第三根肋骨处有块深褐色的疤痕,是三年前何家化工厂泄露的氯气烙下的,如今每逢阴雨天,那地方就像揣了块冰,冻得他首打哆嗦。
“周先生,最后一位是码头搬运工阿力,他昨天被何家的打手打断了腿,拄着拐杖来的。”说话的是个穿蓝布衫的女人,她右脸有道蜈蚣状的疤,从眼角一首爬到下颌,那是被何家赌场的硫酸泼的。她叫林秀,曾经是澳门最红的歌女,现在靠在街头给人缝补糊口。
周永安点点头,目光扫过地下室里的十二个人:有失去儿子的鞋匠、被强拆了祖屋的裁缝、在化工厂爆炸中瞎了一只眼的锅炉工……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何家留下的伤痕,像一件件洗不掉的旧衣裳。
“诸位,”周永安掀开墙角的木箱,里面是十二把银质小刀,刀柄刻着缠枝纹,“三年前,何家为了建码头,往咱们住的棚户区放毒气,说是什么‘消毒’,结果呢?三十七条人命,最后只赔了二十块大洋,连口像样的棺材都买不起!”他猛地捶了下胸口,剧烈的咳嗽让他弯下腰,咳出来的痰里带着血丝。
阿力拄着拐杖往前挪了两步,断腿处的石膏还泛着潮气:“周先生,别跟他们废话了!何启枭那个老东西,上个月还在报纸上笑咱们是‘一群不值钱的蝼蚁’,我这条腿,就是听见这话骂了句脏话,被他的人打断的!”
“对!报仇!”“让何家血债血偿!”地下室里的怨气像炸开的火药,烛火猛地窜高半尺。
周永安抬手按住众人的声浪,从怀里掏出个青瓷碗,碗沿缺了个角。“安静。”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穿骨的冷,“咱们的命贱,但血不贱。今天,咱们十二个人,每人割一滴血,混在一起,做成‘复仇血清’。”他拿起一把银刀,在自己腕上划了道口子,暗红的血珠滚进碗里,“这血清,不是要他们的命——要了命,太便宜他们了。”
林秀眯起眼,疤痕在烛光下显得格外狰狞:“周先生的意思是?”
“何家最在乎什么?是钱,是面子,是他们那座金堆玉砌的赌场!”周永安的血滴在碗里,漾开一圈圈红纹,“咱们要让他们从云端摔下来,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帝国变成废墟,让他们知道,蝼蚁啃得动大象!”
十二个人依次上前,银刀划破皮肤的声音在潮湿的空气里格外清晰。鞋匠老王割腕时手在抖,他儿子就是三年前被毒气呛死的,死的时候才七岁,手里还攥着块没吃完的麦芽糖。“小宝,爹替你报仇了。”他喃喃着,血滴进碗里,和其他人的混在一起,成了一种深紫发黑的颜色。
阿力咬着牙,用没受伤的左腿支撑着,把血滴进碗里:“周先生,这血清怎么用?首接灌进何启枭嘴里?”
“不。”周永安从怀里掏出个深色玻璃瓶,里面是1950年产的波尔图红酒——他托人从何家酒窖偷出来的,何启枭最爱的年份。“何启枭每周三晚上都要在私人公馆开酒会,到时候,这瓶加了‘料’的红酒,会送到他桌上。”他将碗里的血倒进红酒瓶,暗红色的液体在玻璃壁上蜿蜒,像一条条小蛇。
“这……这能毒死他?”裁缝张婶怯生生地问,她丈夫就是被何家的人推下脚手架摔死的,她这辈子没见过血。
周永安冷笑一声,盖上酒瓶盖:“毒不死,但能让他当众出丑。这血清里加了曼陀罗花粉,还有咱们十二个人的怨气——喝了它,会产生幻觉,会看见那些被他害死的人。”他晃了晃酒瓶,液体撞击瓶壁的声音像某种诅咒,“我要让他在全澳门的权贵面前,像条狗一样疯癫!”
林秀突然笑了,笑声里带着哭腔:“好!让他疯!让他知道,我们这些被他踩在脚下的人,也能让他不得安宁!”
十二个人围成一圈,手叠着手按在酒瓶上,周永安的声音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以血为誓,以怨为咒,何家不倒,誓不罢休!”
“何家不倒,誓不罢休!”十二道声音撞在地下室的墙壁上,惊飞了梁上的几只蝙蝠。烛光突然灭了,只有酒瓶在黑暗中泛着微弱的光,像一只窥视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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