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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初选:一道“凤穿金衣”

小说: 我在乾隆朝做御厨   作者:金陵痞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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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六年五月十二的清晨,扬州城的晨光来得比往日更柔些。天还蒙着层淡青的雾时,府衙前的广场就己被脚步声、说话声搅醒——最先来的是卖早点的摊贩,张阿婆推着豆腐脑小车,车轮碾过青石板发出“轱辘轱辘”的响,车沿挂着的铜铃时不时“叮”一声,混着她的吆喝:“热乎豆腐脑嘞——加辣油、加虾米,一文钱一碗!”修鞋的李师傅扛着小马扎,手里攥着没修完的青布布鞋,路过张阿婆的车时,还笑着讨了碗热汤:“阿婆,先赊碗汤暖暖胃,等会儿看选拔赚了钱再给你!”

等辰时的梆子敲过第一响,雾渐渐散了,晨光像融化的金,洒在府衙的朱漆大门上。门钉是铜制的,被光映得发亮,每颗都有拳头大,排列得整整齐齐。广场西周早己支起了八顶青布帐篷,帐篷杆是新劈的竹竿,还带着点青皮,帐篷上挂着的“南巡御厨初选”红绸子,被晨风吹得飘来飘去,像一团团跳动的火焰,连边角的金线都闪着光。

帐篷外挤满了人,里三层外三层,比正月里逛庙会还热闹。穿短褂的汉子们踮着脚往前凑,手里还攥着刚买的油条;穿蓝布裙的妇人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糖人,眼睛瞪得圆圆的往广场中央望;还有些读书模样的人,摇着折扇,嘴里念叨着“南巡选厨,乃扬州盛事”,时不时还和身边人争论哪家酒楼的厨子手艺更好。

王二是天没亮就来的,他占了个离广场中央最近的位置,手里举着块杉木板,上面用炭笔写着“韩小哥加油”五个字,字写得歪歪扭扭,还涂了好几处,是昨晚柳青山教他写的,写坏了三块木板才成。他时不时踮着脚往巷口望,嘴里念叨:“韩小哥怎么还没来?不会迟到吧?”

终于,巷口传来柳青山的声音:“让让,让让,借过一下!”韩曦跟在柳青山身后,手里提着个竹编食盒,食盒里装着今天要用到的食材。他穿着件半旧的青布褂子,是柳青山昨天特意洗过的,领口熨得平平整整,手里还握着把用布裹着的菜刀——那是爷爷传下来的,刀身是精铁打的,磨得锃亮,连刀背上的细小划痕都清晰可见。

人群里立刻响起一阵议论:“这就是韩曦吧?听说他做的文思豆腐能切得细如发丝!”“就是他!上次在望江楼吃的翡翠烧卖,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王二看到他们,立刻挥着木板喊:“韩小哥!这里!我给你占好位置了!”

韩曦和柳青山走到最靠东的青石案前,案面是青灰色的,被常年使用磨得光滑,还留着些细小的刀痕。韩曦把食盒放在案上,打开盖子,里面的食材整齐地摆着:一只三黄鸡,羽毛刚拔干净,鸡皮是淡粉色的,还带着点余温,是今早天没亮就去“陈记鸡铺”取的;一碗打散的蛋液,蛋黄颜色深黄,像掺了蜜;一碟粳米粉,细得像雪,放在阳光下发着淡淡的光;还有一小碗馅料,里面是香菇丁、笋丁、火腿丁,都切得均匀,用纱布盖着,防止落灰。

“这鸡是陈记老掌柜特意给留的,”柳青山一边帮韩曦把食材摆好,一边小声说,“老掌柜说,这是今早晨露没干时宰的,不到一年的嫩鸡,皮厚肉嫩,最适合炸制。他还说,要是你能选上,以后他的鸡都给你留最好的!”

韩曦点了点头,伸手摸了摸鸡皮,指尖能感觉到鸡皮的弹性,像少女的脸颊。他把菜刀放在案上,解开裹刀的布,刀刃在阳光下泛着冷光。“做‘凤穿金衣’,鸡皮不能破,不然炸的时候蛋液挂不住,就成不了‘金衣’了。”他说着,拿起鸡,仔细看了看鸡的体型,“这鸡的体型匀称,没有多余的脂肪,炸出来不会太油。”

就在这时,一阵轻微的骚动从人群外围传来。韩曦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月白色长衫的青年走了过来,腰间系着块羊脂玉佩,手里摇着把檀香木折扇,扇面上画着几枝墨竹,正是扮成“黄公子”的芷兰。林忠跟在她身后,穿着件深色短褂,眼神警惕地扫过西周,像只护主的豹子。

芷兰的脚步很轻,走在青石板上几乎没声音。她走到离韩曦不远的地方,假装看其他参赛者的食材,目光却不自觉地落在韩曦身上。她看到韩曦握着菜刀的手,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整齐,指节因为用力有点泛白;看到他低头检查鸡身时,睫毛在眼下投出淡淡的阴影,像两把小扇子;甚至注意到他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的手腕上,有块淡淡的疤痕——那是上次做桂花糖粥时被烫伤的,她当时还帮他涂过药膏。

“韩小哥,该开始了!”柳青山的声音把韩曦的注意力拉了回来。府衙的朱漆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两个身着皂衣的差役扛着“回避”“肃静”的木牌走出来,木牌是黑漆的,字是金粉写的,在阳光下闪着光。后面跟着扬州知府周大人,他穿着藏青官袍,腰间挂着串翡翠朝珠,每颗珠子都有拇指大,走路时发出“叮”的轻响;李卫跟在后面,穿着件月白常服,手里摇着把折扇,扇面上题着“清廉”二字,时不时扇两下,倒不像来主考,更像来赶早市的,路过张阿婆的豆腐脑车时,还笑着问:“阿婆,豆腐脑多少钱一碗?”

广场中央的二十张青石案前,参赛者们都开始准备食材。有个厨子正杀活鱼,鱼血溅在案上,他慌忙用布擦;还有个厨子抱着整只鸭,正费力地拔鸭毛,鸭毛飞得到处都是。韩曦则拿起菜刀,开始给三黄鸡去骨。

他先用刀在鸡脖子处划了个半寸长的小口,刀刃很锋利,一下子就划开了,没有溅出多少血。然后他左手握住鸡颈,右手持刀,刀刃贴着鸡骨慢慢往下剔,动作轻得像怕碰疼了鸡似的。“去骨要顺着鸡骨的纹路,”韩曦一边剔一边说,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芷兰耳朵里,“鸡的肋骨细,容易断,刀刃要贴紧骨头,不能用蛮力。”

芷兰站在不远处,手里的折扇慢了下来,眼神紧紧盯着韩曦的动作。她看到韩曦的刀刃与鸡骨呈30度角,每一刀都刚好避开鸡皮,只贴着骨头走;看到他偶尔会停下来,用手指轻轻摸一下鸡皮,检查有没有划破;看到他的眉头微微皱着,嘴唇抿成一条线,连呼吸都放得很轻,仿佛整个世界里只剩下手里的鸡和刀。

“这去骨的手艺真绝!”柳青山凑过来看着,眼睛瞪得圆圆的,“我活了五十多年,还没见过谁能把鸡骨剔得这么干净,连一点碎骨都没有!”

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一阵不屑的冷哼:“哼,光会去骨有什么用?做菜讲究的是味道,花里胡哨的,中看不中吃!”

韩曦抬头一看,说话的是个身材粗壮的汉子,穿着件灰色短褂,腰间系着块油布围裙,围裙上还沾着不少油污,脸上带着点横肉,正是张万霖的手下刘三。刘三的案上摆着块五花肉,肉皮上还带着猪毛,他正用刀剁着肉馅,剁得“砰砰”响,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刀背时不时撞到案上,发出刺耳的响声。他旁边还站着两个汉子,都是张万霖的人,一个叫黑狗,一个叫麻子,正恶狠狠地盯着韩曦,眼神里满是威胁。

柳青山刚想反驳,韩曦拉了拉他的袖子,摇了摇头——现在是初选,要是和刘三起冲突,说不定会被取消资格。柳青山只好忍住,小声嘀咕:“等着瞧,等会儿韩小哥的菜做好了,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好吃!”

刘三见韩曦不说话,以为他怕了,得意地笑了笑,剁肉馅的力气更大了:“我做的红烧肉,可是苏州‘聚福楼’的招牌!当年知府大人吃了都赞不绝口!等会儿让周大人和李大人尝尝,保证他们忘了什么花里胡哨的‘凤穿金衣’!”

韩曦没理会刘三的挑衅,继续处理鸡。他把剔好骨的鸡放在清水里洗了一遍,清水是他特意从望江楼带来的,用纱布过滤过,没有杂质。他用手轻轻搓洗鸡身,去除血水,然后用厨房纸吸干表面的水分——厨房纸是他用竹纤维自己做的,比外面买的粗糙纸吸水性更好。

“腌制鸡要加这些料。”韩曦从食盒里拿出一个小陶罐,里面装的是海盐,是他托漕帮的人从海边带来的,晒了三年,颗粒细得像沙。他用小勺舀出半勺盐,均匀地抹在鸡的内外,连鸡的内腔都没放过;加了少许胡椒粉,是海南产的黑胡椒,磨得很细,去腥味;又加了一勺料酒,酒瓶是青瓷的,上面刻着“宫”字,是芷兰前一天让林忠送来的,“这是宫里御膳房用的料酒,加了少许桂花,提鲜还不冲。”韩曦小声对柳青山说,却没注意到不远处的芷兰听到这句话,嘴角轻轻弯了一下。

芷兰确实是特意为韩曦准备的这瓶料酒。前一天她听说韩曦要做“凤穿金衣”,特意让御膳房的刘师傅熬了新的料酒,加了少许干桂花——她记得上次韩曦做桂花糖粥时,很喜欢桂花的香味,所以特意加了点,不仔细闻吃不出来,却能让鸡肉更鲜。她还特意让林忠用青瓷瓶装,因为韩曦之前说过,青瓷能更好地保存料酒的香味。

韩曦最后加了少许姜末和葱花,姜末是用新挖的嫩姜切的,葱花是本地的小香葱,只取葱绿部分。他用手轻轻按摩鸡身,从鸡颈到鸡胸,再到鸡腿,力度均匀,每分钟按摩15下,让调料更好地渗入肉质。“腌制半个时辰,让鸡肉吸收调料的香味,炸出来才不会淡而无味。”他把腌制好的鸡放在一个白瓷盘里,盖上湿布——湿布是他特意洗过的,用开水烫过,防止有细菌。

芷兰看着韩曦按摩鸡身的动作,手指不自觉地捏紧了折扇。她觉得韩曦做事真的很细心,连一块布都要烫过,不像宫里的御厨,总是敷衍了事。她看到韩曦的手心因为按摩变得有点红,心里想:“他会不会累?要不要让人送块干净的布巾过去?”但又怕打扰他,只好忍住,只是让林忠去旁边的铺子买了块新布巾,悄悄放在离韩曦案不远的地方。

韩曦开始准备馅料。馅料是昨晚提前准备好的:香菇丁是扬州本地的冬菇,泡发时用的是温水,泡了一个时辰,挤水时用纱布,挤到香菇丁捏起来有弹性,不会太干也不会太湿;笋丁是今早刚剥的春笋,用开水焯了两分钟,水里加了少许盐和猪油,去涩还增香,切成小丁,每颗都只有米粒大小;火腿丁是金华三年的陈腿,只取腿心部分,那里的肉最嫩,切成小丁,咸香浓郁。

韩曦把三种丁放在一个青花瓷碗里,加了少许生抽——是镇江恒顺的,提鲜还不咸;加了一勺香油,是本地的芝麻香油,滴一滴就能飘满整个案台。他用筷子顺时针搅拌馅料,动作很稳,每一圈都很均匀,“搅拌要顺着一个方向,这样馅料才能抱团,吃起来不会散。”

就在这时,芷兰看到刘三的手下黑狗悄悄往韩曦的案台挪了挪,手伸向装料酒的青瓷瓶,眼神里满是恶意。芷兰心里一紧,立刻用折扇柄轻轻敲了一下林忠的胳膊。林忠会意,立刻上前,假装路过黑狗身边,故意撞了他一下,黑狗手里的一个小纸包掉在地上,里面的白色粉末撒了出来——是碱面,要是撒进料酒里,会让料酒变苦,毁了整道菜。

“你走路没长眼啊!”黑狗恶狠狠地对林忠说。

林忠冷笑一声:“是你自己没站稳,还怪别人?”说着,他用脚悄悄把地上的碱面踩碎,踢到旁边的草丛里。黑狗还想争辩,看到林忠凌厉的眼神,只好悻悻地退了回去。

芷兰看到这一幕,悄悄松了口气,手心都出汗了。她看向韩曦,发现他还在专注地搅拌馅料,根本没注意到刚才的插曲,心里既有点庆幸,又有点担心——张万霖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还会搞鬼。

半个时辰很快就到了,韩曦把腌制好的鸡拿出来,鸡身己经吸收了调料的香味,闻起来有淡淡的咸香和料酒的香味。他开始填馅料,用一个小勺,把馅料小心地从鸡脖子的小口塞进去,一边塞一边轻轻拍打鸡身,让馅料填满鸡的内腔,却又不能塞太满,不然炸的时候鸡皮会破。“馅料要填得适中,既能让鸡肉有馅料的香味,又不会把鸡皮撑破。”填好馅料后,他用牙签把鸡脖子的小口封住,牙签是用竹制的,提前用开水烫过,防止有细菌。

接下来是裹蛋液和粳米粉,这是“凤穿金衣”的关键步骤。韩曦把打散的蛋液放在一个白瓷碗里,蛋液是土鸡蛋,蛋黄颜色深黄,像掺了蜜,他加了半勺料酒,搅拌到蛋液起泡;旁边放着一碟粳米粉,是福兴面坊用新收的早稻磨的,磨了三遍,细得能飘起来。

他先把鸡放在蛋液里,用手轻轻翻动鸡身,让鸡的每一寸皮肤都沾满蛋液,连鸡的翅膀下面都没放过;然后把鸡放在粳米粉里,轻轻滚动,让鸡的表面均匀地裹上一层粳米粉,像穿上了一层白衣。“裹蛋液要均匀,不然炸的时候粳米粉会掉;裹粳米粉要薄而均匀,太厚会影响口感,太薄则炸不出酥脆的外皮。”他用手轻轻拍打鸡身,让多余的粉掉下来,确保每一处的粉都薄厚适中。

芷兰看着韩曦的动作,心里觉得很温暖。她觉得韩曦做事情真的很认真,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不像宫里的御厨,总是马马虎虎。她看到韩曦的额头上渗出了点细汗,想递给他一块布巾,却又怕打扰他,只好让林忠把刚才买的新布巾悄悄放在韩曦的案边。

韩曦准备炸制了。府衙广场的每个青石案前都有一个小灶台,灶上放着一口铁锅,铁锅是新的,没有铁锈。韩曦把铁锅放在灶上,倒入菜籽油——是本地的新菜籽油,炼过的,没有生油味,倒了半锅,刚好能没过鸡身。他开火加热,火是松针和木炭混合的,烧起来烟少,火力也均匀。

“炸鸡要用七成热的油,”韩曦一边等油热,一边对柳青山说,“油太热会把鸡的外皮炸焦,里面的肉还没熟;油太凉会把鸡炸得吸油太多,吃起来腻。”他用筷子蘸了点蛋液放进油里,蛋液瞬间浮起来,周围泛起细小的泡泡,“现在油的温度刚好,可以下鸡了。”

他小心地把鸡放进油锅里,鸡刚放进油里,就发出“滋滋”的响声,油锅里冒出阵阵香味,香味飘得很远,连广场外围的百姓都能闻到。“好香啊!这是什么菜?”“好像是韩曦做的,闻着就好吃!”百姓们议论纷纷,王二更是激动地喊:“韩小哥加油!炸得再脆点!”

芷兰站在不远处,轻轻吸了吸鼻子,香味里有鸡肉的鲜、料酒的香、还有桂花的淡香,很好闻。她对比了一下旁边刘三的红烧肉,刘三的红烧肉虽然也在炖着,香味却很油腻,带着股生肉的腥味,她忍不住皱了皱眉,小声对林忠说:“油腻得很,哪有韩小哥的菜清爽。”

韩曦用勺子轻轻翻动鸡身,让鸡的每一面都炸得均匀。鸡的表面很快就变成了金黄色,像穿上了一层金衣,油亮油亮的,很好看。“炸鸡要不停翻动,让每一面都炸得金黄酥脆,炸到鸡身浮起来,表面金黄油亮,就差不多好了。”他的动作很稳,勺子翻动的力度刚好,不会把鸡皮弄破。

刘三站在旁边,脸色很难看。他的红烧肉虽然炖了很久,香味却被韩曦的炸鸡香味盖过了,连旁边的差役都忍不住往韩曦这边望,根本没人看他的红烧肉。刘三的心里更恨了,对麻子使了个眼色,麻子悄悄往韩曦的灶台挪了挪,想故意撞一下灶台,让锅里的油溅出来,烫伤韩曦。

芷兰看到麻子的动作,心里一紧,立刻大声喊:“韩小哥,你的布巾掉了!”韩曦听到声音,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麻子的动作顿了一下,林忠趁机上前,假装不小心撞了麻子一下,麻子没站稳,摔了个趔趄,只好悻悻地退了回去。

韩曦捡起案边的布巾,是块新的,还带着点皂角的香味,他以为是柳青山准备的,对柳青山笑了笑:“柳叔,谢谢你的布巾。”柳青山愣了一下,随即明白是芷兰帮忙,笑着说:“不客气,你快继续炸,别耽误了时间。”

芷兰看到韩曦用她送的布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大概一炷香的时间,韩曦把炸好的鸡捞出来,放在漏勺里控油。炸好的鸡金黄油亮,像一只穿着金衣的凤凰,表皮酥脆,冒着热气,香味扑鼻。韩曦把鸡放在一个白瓷盘里,白瓷盘是柳青山最好的盘子,上面画着缠枝莲图案,很精致。

接下来是准备酱汁,这是“凤穿金衣”的点睛之笔。韩曦把一勺绵白糖放在小锅里,加了少许清水——是运河的泉水,烧开过,没有杂质;小火加热,让白糖融化,变成糖浆;加了两勺扬州香醋,是本地晒了半年的香醋,酸甜可口;加了少许生抽,提鲜;最后用淀粉勾了个薄芡,淀粉是绿豆淀粉,勾好的芡汁能挂在勺子上,不会太稀也不会太厚。

他把熬好的酱汁均匀地淋在炸好的鸡身上,酱汁顺着鸡的表皮往下流,在白瓷盘里形成一层薄薄的酱汁,香味更浓了。“凤穿金衣”终于做好了:金黄酥脆的外皮像金衣,鸡的造型像一只展翅的凤凰,故名“凤穿金衣”,寓意吉祥,很符合南巡的喜庆氛围。

韩曦把做好的“凤穿金衣”端到主考官的案前,周大人和李卫正坐在案后,面前摆着其他参赛者的菜品。有个厨子做的鱼丸,里面还有鱼刺;还有个厨子做的烤鸭,皮是焦的,肉是柴的。周大人皱着眉,显然不太满意。

看到韩曦的“凤穿金衣”,周大人的眼睛亮了一下。他先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皮放进嘴里,鸡皮酥脆,一咬就碎,酱汁的酸甜味在嘴里散开,带着鸡肉的香味,一点都不腻;他又夹了一块鸡肉,鸡肉鲜嫩,里面的馅料香味十足,香菇的香、笋丁的脆、火腿的咸,混在一起,层次丰富。周大人点了点头,笑着说:“好!这‘凤穿金衣’做得好!外皮酥脆,肉质鲜嫩,馅料咸香,酱汁酸甜适中,寓意也吉祥,符合南巡的氛围!”

李卫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睛一亮:“不错不错!这鸡肉腌制得很入味,炸得也恰到好处,外酥里嫩,比我在苏州吃的炸鸡还好吃!尤其是这酱汁,酸甜可口,解腻,很合我的口味!”他又夹了一块,边吃边说:“韩小哥,你这手艺,要是进了御膳房,肯定能让圣上满意!”

刘三的红烧肉也端了上来,周大人尝了一口,皱了皱眉:“这红烧肉太咸了,油也太多,吃起来腻得慌,不如韩曦的‘凤穿金衣’清爽可口。”李卫也尝了一口,摇了摇头,没说话。刘三的脸色铁青,却不敢反驳,只能悻悻地退了下去,路过韩曦身边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小声说:“你给我等着!”

初选结果很快就公布了,韩曦顺利晋级,刘三则被淘汰。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王二激动地跳了起来,大声喊:“韩小哥晋级了!韩小哥最棒!”柳青山也松了口气,脸上露出了笑容,拍了拍韩曦的肩膀:“我就知道你能行!”

韩曦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芷兰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个丝帕包,她把丝帕包递给韩曦,小声说:“这里面是薄荷糖,天热,含一块提神。刘三刚才瞪了你好几眼,肯定没安好心,你回去的路上小心点,林忠会派人跟着你。”

韩曦接过丝帕包,指尖碰到了芷兰的手指,她的手微凉,像浸了晨露。韩曦心里一暖,笑着说:“谢谢你,芷兰。等复赛的时候,我再做道好菜给你尝尝。”

芷兰的耳尖一下子红了,她连忙低下头,小声说:“好,我等着。”她看到韩曦把丝帕包放进怀里,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连说话的声音都软了下来。

韩曦和柳青山走出府衙广场,王二跟在他们身后,还在兴奋地说着刚才的场景:“刚才周大人夸韩小哥的时候,刘三的脸都绿了!太解气了!”

就在这时,韩曦注意到巷口有两个穿着黑色长衫的人,正盯着他们,腰间别着短刀,是张万霖的人——黑狗和麻子。柳青山也看到了,小声说:“韩小哥,小心点,他们可能要找你麻烦。”

韩曦握紧了手里的菜刀,心里清楚,初选只是开始,张万霖不会善罢甘休,复赛还会有更多的挑战等着他。但他不怕,有芷兰的支持,有柳青山和王二的帮助,还有自己的手艺,他有信心应对所有的挑战。

芷兰站在广场上,看着韩曦的背影渐渐远去,首到韩曦拐进巷口,看不见了,她才转身。林忠说:“格格,该回去了,要是被宫里的人发现你出来,会不高兴的。”

芷兰摇了摇头,说:“再等等,看他们安全走了再说。”她心里还在想着韩曦做的“凤穿金衣”,想着他专注的样子,想着他叫自己“芷兰”时的声音,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夕阳渐渐落下,把府衙的影子拉得很长。韩曦的脚步很稳,朝着望江楼的方向走去。他摸了摸怀里的丝帕包,里面的薄荷糖还带着芷兰的温度,心里暖暖的。他知道,为了复赛,他还要继续准备,拿出更好的手艺,赢得最终的胜利,不辜负芷兰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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